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自查报告 篇一
自查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5日
自查单位:XXX公司
自查对象:办公用房
自查人员:XXX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保洁人员
一、自查目的
为了确保办公用房的安全、整洁和高效利用,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效率,我们组织了此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自查工作。
二、自查内容
1. 办公区域整洁度自查
我们对办公区域进行了全面的整洁度自查,包括桌面、地面、墙面、设备等。通过清理垃圾、整理文件、擦拭桌面、清扫地面等方式,使办公区域保持整洁有序。
2. 办公设备检查
我们对办公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是否需要维修等。对于存在问题的设备,我们及时进行了维修或更换。
3. 办公用品管理自查
我们对办公用品进行了全面的管理自查,包括文件夹、笔记本、笔、墨水等。通过清理过期用品、整理杂乱用品、补充缺失用品等方式,确保办公用品的充足和有效利用。
4. 办公区域安全检查
我们对办公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检查,包括电源线是否存在老化、电线是否散乱、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等。通过修复电源线、整理电线、完善消防设施等方式,确保办公区域的安全性。
三、自查结果
经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并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1. 办公区域存在大量杂乱文件,影响办公效率。我们立即进行了整理和归档。
2. 部分办公设备存在故障,影响了员工的工作。我们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了维修,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办公用品库存不足,无法满足员工的工作需求。我们立即补充了缺失的办公用品,并加强了库存管理。
4. 办公区域的电线散乱,存在安全隐患。我们进行了整理和绑扎,确保电线的整齐和安全。
四、自查总结
此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自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办公环境的整洁度和安全性,改善了员工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效率。我们将继续加强办公用房的日常管理,确保办公用房的长期有效利用。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自查报告 篇二
自查时间:2022年1月16日至2022年1月31日
自查单位:XXX公司
自查对象:办公用房
自查人员:XXX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保洁人员
一、自查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的管理,提升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效率,我们组织了此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自查工作。
二、自查内容
1. 办公区域清洁度自查
我们对办公区域的清洁度进行了自查,包括地面、墙面、窗户、卫生间等。通过清扫地面、擦拭墙面、清洗窗户、清理卫生间等方式,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和卫生。
2. 办公设备维护检查
我们对办公设备进行了维护检查,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设备是否需要清洗、设备是否需要调试、设备是否需要更换等。对于存在问题的设备,我们及时进行了维护和更换。
3. 办公用品管理自查
我们对办公用品进行了管理自查,包括文件夹、笔记本、笔、订书机等。通过整理用品、清理过期用品、补充缺失用品等方式,确保办公用品的充足和有效利用。
4. 办公区域安全检查
我们对办公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检查,包括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电源线是否老化、电线是否散乱等。通过完善消防设施、修复电源线、整理电线等方式,确保办公区域的安全性。
三、自查结果
经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并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1. 办公区域的地面存在污渍,影响了办公环境的整洁度。我们进行了地面清洗和擦拭,使地面恢复干净整洁。
2. 部分办公设备存在故障,影响了员工的工作效率。我们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了维护和修复,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办公用品管理不规范,导致办公用品的浪费和缺失。我们加强了用品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用品的充足和有效利用。
4. 办公区域的消防设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我们进行了消防设施的更新和完善,确保办公区域的安全性。
四、自查总结
此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自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办公环境的整洁度和安全性,改善了员工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效率。我们将继续加强办公用房的管理,确保办公用房的长期有效利用。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自查报告 篇三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自查报告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强化落实
成立了城管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的自查。局办公室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核定的领导职数、职工编制数,认真开展自查,逐屋核实面积,建立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台账。
二、自查情况
(一)局机关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正科级领导1名,副科级领导3名,一般人员3名,应核定办公用房18平方米+12平方米×3+9平方米×3=81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7=56平方米;设备用房(81平方米+56平方米)×9%=12.33平方米。
合计149.33平方米。
另附属用房:车库(40平方米×3)+食堂(3.7平方米×7)=145.9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78.911平方米;服务用房52.08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合计130.991平方米。
(二)执法大队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40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40=360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40=320平方米;设备用房(360平方米+320平方米)×9%=61.2平方米。
合计741.2平方米。
另附属用房:车库(40平方米×7)+食堂(3.7平方米×40)=428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102.**5平方米;服务用房63.382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合计166.327平方米。
(三)环卫所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57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57=513平方米;服务用
房8平方米×57=456平方米;设备用房(513平方米+456平方米)×9%=87.21平方米。合计1056.21平方米。
另附属用房:食堂(3.7平方米×57)=210.9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80.357平方米;服务用房79.104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合计159.461平方米。
(四)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15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15=135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15=120平方米;设备用房(135平方米+120平方米)×9%=22.95平方米。
合计277.95平方米。
另附属用房:食堂(3.7平方米×15)=55.5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80平方米;服务用房15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合计95平方米。
经清理,我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均无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