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篇一
自查报告
为了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防止滥用,省级财政部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工作。以下是自查报告的详细内容。
一、自查目的和范围
本次自查的目的是检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自查范围包括所有接受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和项目。
二、自查内容和方法
1. 资金使用情况:对接受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和项目进行核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资金拨付的用途和要求。
2. 资金管理制度:检查单位和项目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并且执行得力。
3. 资金监督和审计:审查单位和项目是否进行了资金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4. 资金追溯和问责: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进行追溯和问责,确保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自查结果和问题整改
根据自查工作的结果,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规范的行为,主要包括:
1. 部分单位和项目未按照政策和法规要求使用资金;
2. 部分单位和项目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不高;
3. 部分单位和项目没有进行资金监督和审计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省级财政部门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 对违规使用资金的单位和项目进行追溯和问责,确保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加强对资金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各单位和项目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
3. 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四、自查工作总结
本次自查工作全面而深入,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自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防止滥用。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篇二
自查报告
为了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防止滥用,省级财政部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工作。以下是自查报告的详细内容。
一、自查目的和范围
本次自查的目的是检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自查范围包括所有接受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和项目。
二、自查内容和方法
1. 资金使用情况:对接受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和项目进行核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资金拨付的用途和要求。
2. 资金管理制度:检查单位和项目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并且执行得力。
3. 资金监督和审计:审查单位和项目是否进行了资金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4. 资金追溯和问责: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进行追溯和问责,确保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自查结果和问题整改
根据自查工作的结果,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规范的行为,主要包括:
1. 部分单位和项目未按照政策和法规要求使用资金;
2. 部分单位和项目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不高;
3. 部分单位和项目没有进行资金监督和审计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省级财政部门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 对违规使用资金的单位和项目进行追溯和问责,确保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加强对资金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各单位和项目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
3. 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四、自查工作总结
本次自查工作全面而深入,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自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防止滥用。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篇三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即安排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13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2013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2013年度,我区水利方面下达及使用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3项,分别为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2013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共计197万元。其中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有6万元用于惠阳区沙田镇鹤山村下楼陂头重建工程、14万元用于平潭镇坑塘口水库溢洪道维修加固工程;2013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全部用于惠阳区永良堤围2013年度省级专项补助白蚁防治工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全部用于
我区2008年12月底完成的水利体制改革中社保人员所欠保费的缴纳。上述各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复核签证→项目法人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合同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全程监督资金运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对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和计财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则由工程技术骨干人员和会计、财务人员组成。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分工。根据《通知》要求,局领导明确指示自查工作人员要如实、完整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为提高自查效率,要求工作人员合理分工,按时上报自查成果。三是落实责任到人。自查工作人员将自查工作的报告、报表完成后,由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审核并签字,再报组长签字,确实把好自查成果质量关。
通过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我局本次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3年度我局所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较少,自查过程较简单,自查成果达到《通知》要求。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和措施
经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13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自查,各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自查过程中无发现资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四、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我局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深深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我区水利工程实际,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建设任务时间比较紧迫的水利项目的资金申请程序;二是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资金压力,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以减轻我区财政压力;三是建议省级专项资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转移使用,若工程因故变更或无法实施,导致资金有闲置现象,则可以申请转移至其他工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