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调解工作计划 篇一
大调解工作计划的重要性及目标
大调解工作计划是指为了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进行的一项工作计划。它是我国社会管理体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之一。大调解工作计划旨在通过调解、协商、调查研究等多种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大调解工作计划的目标首先是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矛盾和纠纷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往往会引发各种社会问题,甚至危及社会稳定。因此,大调解工作计划的首要目标就是通过调解工作,及时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遏制社会问题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大调解工作计划的目标还包括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解决不仅仅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更重要的是通过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各方面的和谐发展。大调解工作计划通过引导和协调各方利益,促使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相互协调,共同推动社会和谐进程。
最后,大调解工作计划的目标还包括维护公平正义。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解决不能偏袒某一方,必须依法公正处理。大调解工作计划通过公正调解和协商,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公平对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
大调解工作计划的实施步骤和方法
大调解工作计划的实施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建立健全调解机构。调解机构是大调解工作的组织保障和实施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为此,需要建立健全调解机构,明确机构职责和权责,提高工作效能。
第二,完善调解制度和规范。调解工作是一项制度性的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调解制度和规范,确保调解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这包括制定调解工作程序、明确调解工作的权责和工作要求,以及建立健全调解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等。
第三,加强调解队伍建设。调解工作需要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队伍来开展。因此,需要加强调解队伍的建设,提高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同时,还需要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加强调解工作宣传和培训。调解工作是一项公共服务工作,需要广泛宣传和推广。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大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社会各界的培训,提高他们对调解工作的了解和参与度。
第五,加强调解工作的监督和评估。调解工作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加强对其的监督和评估。通过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综上所述,大调解工作计划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实现大调解工作计划的目标,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步骤和方法,加强调解机构建设、完善调解制度和规范、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加强调解工作宣传和培训,以及加强调解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大调解工作的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大调解工作计划 篇二
大调解工作计划的实施效果及挑战
大调解工作计划的实施效果是评价其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一个成功的大调解工作计划应该能够解决大部分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然而,在实施大调解工作计划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
首先,大调解工作计划的实施效果受到调解机构的能力和资源限制。一些地方的调解机构人员数量不足,专业能力不强,无法满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调解需求。此外,一些地方的调解机构经费不足,设备和场地条件不好,也会影响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其次,大调解工作计划的实施效果受到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往往强调“和为贵”,主张通过和谐相处来解决矛盾和纠纷。然而,在现实社会中,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往往难以通过和谐相处来解决,需要通过调解工作来实现。因此,需要加强对社会文化因素的研究和分析,制定相应的调解策略,提高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再次,大调解工作计划的实施效果受到法律环境的影响。我国的法律体系相对完善,为大调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法律规定存在不完善或者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影响了调解工作的效果。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执行的效果,为大调解工作提供更好的法律环境。
最后,大调解工作计划的实施效果受到社会参与的影响。大调解工作涉及到社会各方面的利益,需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来参与。然而,在现实社会中,一些社会组织和公众对大调解工作的了解和参与度还不够,影响了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因此,需要加强对社会参与的引导和组织,提高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综上所述,大调解工作计划的实施效果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为了提高实施效果,需要加强调解机构的能力建设和资源保障,加强对社会文化因素的研究和分析,完善法律环境,加强社会参与的引导和组织。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大调解工作的开展,实现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妥善解决,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大调解工作计划 篇三
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司法所2016年紧紧围绕上级部署,按照县局2016工作要点下达的工作目标,结合2016年**司法所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全面开展司法所各项业务,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实现基层司法行政良性循环为目标,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在“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 攻坚动作阶段。
1、深入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司法所指导镇、村(居)调委会每周深入到村组、社区,定人、定点、定责,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排查摸底,重点排查易发生治安问题的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区、“城中村”、治安复杂的村(居)、街巷以及毗邻地区,共排查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混乱地区10个。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越级上访、治安隐患、涉黑涉毒等苗头线索5个,做到重点问题排查不落项、重点人员排查不漏人,确保不留死角。
2、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协调衔接,**司法所主动加强与公安派出所、法庭、信访、土地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合力调处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到实处。共化解医患纠纷2起,化解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建立健全镇、村(居)人民调解各项制度,**司法所人员按照各自分工,帮助各村(居),及时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卷宗,完善台帐。
三、在重点动作完成阶段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在全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行动,实行周排查制度,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及时落实具体承办人、明确调处要求和调处时间。要求各村(居)调委会对一般矛盾纠纷要及时予以调解。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实行责任包案,限时解决,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转化为恶性刑事案件的社会矛盾纠纷,村(居)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镇司法所、镇信访办,配合镇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及时疏导化解。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5起。四、**镇根据县局安排部署,“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 创新动作完成阶段按照**镇工作计划,重点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以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为重点,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职能作用。这是省司法厅关于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司法所“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此**司法所结合**镇城关镇实际,在全镇24个村(居)全部建立村级司法工作室。实行一处三室即综合工作处、司法工作室、综合调解室、警务室,把基层司法所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职能延伸到村、组、户。**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居)司法工作室建设,要求各村(居)依托社区(村)警务室建设,落实司法工作室软、硬件建设,实行“一处三室”,即综合服务处、社区警务室、司法所工作室和综合调解室,并修订全镇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把村(居)司法工作室建设纳入年度全镇各单位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考核内容,与村(居)干部绩效工资挂钩,落实奖惩,以切实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把司法行政职能落实到村(居)、组、户。从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3 / 4 2016年即将过去,**司法所将紧紧抓住人民调解这一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亮点,积极贯彻宣传《人民调解法》,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更好地为群众分忧解愁,实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的目标。
大调解工作计划 篇四
社会教育是从家庭教育开始的,家庭好比植物的根苗,根苗茁壮才能枝繁叶茂,开花结果。良好的学校教育是建立在良好的家庭教育基础上的,经过一年的努力,我们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提高了家长的育儿水*。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认识到家长学校的的必要性,增强办学自觉性
1、随着 社会的发展进步,教育水*的发展提高,使今日的中学生较之以往在知识面、信息量及思想、心理水*等诸方面都有许多新的变化,不少家长对教育孩子深感力不从心。因此,办好家长学校,帮助家长真正了解孩子生理、心理及学习发展变化规律,可以为家庭教育取得成功打好基础,提供保障。以全面提高受教育者整体素质为核心内容的教育改革,需要家庭教育相应变革的支持与配合,提高家长素质,从而提高家长实施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必然会促进学生素质的提高。因此,办好家长学校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一个切入点。
2. 、当前,教育的复杂程度和难度较以往明显增大,单靠学校难以胜任。长期以来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各自为战甚至是学校教育孤军奋战的状况必须改变,必须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才能使学校教育在校外得到有效的延续和发展。因此,办好家长学校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契合点
二、家长的到课率:
由于主讲教师在教学中做到讲课熔理论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于一炉,既引人入胜,又给人启迪。家长听后,既学到知识,又受到了高雅文化的熏陶,更得到深刻的启示,家长的到课率达到85%以上,形成了一股良好的学习风气。
三、家长教育观念的改变:
第一任教师难当,终生教师更难当,一些家长在学习以前,抱着沉久的观点“不打不成才”。在教育孩子时往往表现出随心所欲,随性情而定。高兴时,可以让孩子爬着鼻子上脸,百般纵容迁就;心情不好时,则又吼又叫,以至打驾。不讲原则,不讲理智,不讲科学,凭着感觉走。在学习上施以孩子压力,剥夺孩子“双休日”的权利,给孩子学生的负担,而又没有达到他们预期的效果。
家长学校成立后,给了他们一种全新的家庭教育理念。他们体会到家庭教育是一种起始最早且贯以终身的教育,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要掌握好这门学科,就得学习、学习、再学习。
四、教师对教学的重视;
为了让家庭教育走向现代化,家长学校的老师认真备课,确定三讲主题,家庭德育、学生的学习习惯养成、家长修养。为易于开展针对性的教育活动,教学内容侧重于学生的个性心理培养方面的知识,除了已有的家长读本以外,家长学校的老师还对家长讲授了《儿童心理学》、《少年儿童研究》等一些书籍的内容,让家长更多更好地了解到了孩子们的心态。
五、家庭教育成果的体现:
通过家长学校的培训,家长的素质得到明显提高,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分析,可知93%的家长具有正确的人才观,95%以上的`家长具备正确的教学方法,同时,在家访中从学生身上反馈出学生个人的进步和家长教育的更新,达到了我们预期的效果。在学生家长中,由于文化层次参差不齐,自身修养存在差异所以家庭教育效果也各不相同,我们在以后的开课中,经验交流中将再结再励,寻求更好的家庭教育方法,把我们的家长学校办得更好!
大调解工作计划 篇五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学法氛围
1、利用宣传栏等村内宣传阵地,张贴法制宣传的各种文字和图片材料,积极营造全民学法氛围。
2、组织人民调解信息员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宣传讲解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知识、法律常识,并通过他们在广大群众当中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精神。
二、更新机制制度,提高调解效率
村内稳定工作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急村民之所急,想村民之所想的工作原则,认真遵守民事调解工作职责,改善工作方式,提高调解效率,采用公开、公正的操作程序,杜绝人情调解、暗箱操作,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目标到位
我村20xx年的调解工作,仍然以防止民转刑、民间纠纷激化、群众性上访事件作为调解的工作重点,同时充分利用村级组织和基层民间的力量,力争使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和98%。
四、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村的多样性决定了调解工作的复杂性,因此,本年度将不断拓宽思想,改进工作方法,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多讨论、多思考,努力寻求新的工作策略,从多方面吸取经验,以达到更好的调解效果,计划从四个方面入手:
1、组织村内调解信息员进行一至二次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加强宣传,规范调解协议书的制作。
大调解工作计划 篇六
为适应我村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的需要,进一步推动我村调解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党的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办公厅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及省、市、区、乡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现对人民调解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巩固、发展我村人民调解组织
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及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使我村人民调解队伍结构不断优化。要适应新形式下化解民间纠纷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杜绝只占位置不工作或半工作的不良作风,建立和完善村调解委,逐步规范到人民调解工作范畴并开展实施。
必须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教育培训以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每年要组织1-2次人民调解委员会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法律水*和工作技能,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主义道德,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的原则,而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不该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我们要按照“公开、公*、公正”的需要,完善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建立健全民间纠纷受理登记制度,调解人员回避制度以及调解协议书履行情况跟踪反馈等制度,增强人民调解的公正性。
要特别重视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规范化水*,逐步规范协议书的内容及形式,使调解协议书内容、形式符合司法部部颁规章的要求,保证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与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和社会公信力。各村调解委员会要实行“六统一”,人民调解员须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的的纪律,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调处跨地区,跨单位纠纷的联合调解工作机制。
三、努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要在村“两委”、 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自觉围绕党和*的中心任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人民调解工作意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调作战“的方针,广泛深入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要深入地开展民间纠纷排查活动,注意分析民间纠纷产生的原因,科学地把握民间纠纷演化的规律,及时发现有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增强对民间纠纷发生的预测,控制能力,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减少纠纷,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成刑事案件的发生,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我们要进一步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加大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力度,不仅要继续加强对传统拭目以待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而且要积极介入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种民事纠纷的调解。妥善调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税费改革,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特别是有可能引起民间纠纷,努力把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减少到最低限度,要把依法调解与开展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要注重从法律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劝导和解释,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依法办事,也要坚持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尤其那些法律上无明文规定的民间纠纷,不能放任纠纷激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新时期我村的人民调解工作,是坚持依法治村,以德治村,实现全村居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