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员检讨报告范文(精选6篇)

时间:2018-07-09 09:39:1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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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员检讨报告范文 篇一

标题:监督员检讨报告:反思与改进

尊敬的领导和各位同事:

我是XXX公司的一名监督员,今天我向大家汇报一下我近期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一些建议和改进措施。

首先,我要反思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注意到我在与员工沟通时缺乏耐心和尊重。有时候我会急躁地打断他们的发言,没有给予他们足够的倾听机会。这导致了沟通不畅和员工不愿意与我合作的情况。我意识到这种行为对于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和提高团队效率是非常不利的。

另外,我还发现自己在工作中缺乏及时反馈的能力。有时候我会忙于自己的工作,忽略了对员工的指导和支持。这导致了员工的工作质量下降和对我的不满情绪。我意识到我应该更加注重与员工的互动和沟通,及时给予他们肯定和建议,以提高他们的工作动力和效率。

针对以上问题,我制定了一些改进措施。首先,我会努力改变自己的态度和行为,更加耐心和尊重地与员工沟通。我会学会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尊重他们的观点,给予他们足够的发言权。其次,我会改善自己的反馈能力,及时给予员工肯定和建议,帮助他们改进工作。我会定期与员工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为了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实施,我会定期评估自己的工作表现,并向领导和同事寻求反馈意见。我也会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提升自己的管理和沟通能力。我相信通过这些努力,我能够成为一名更好的监督员,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理解。我相信在大家的帮助下,我能够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提高团队的效率和凝聚力。谢谢!

监督员检讨报告范文 篇二

标题:监督员检讨报告:问题剖析与解决方案

尊敬的领导和各位同事:

我是XXX公司的一名监督员,今天我向大家汇报一下我近期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一些问题剖析和解决方案。

首先,我要剖析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发现在管理团队时存在着一些困难。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和协调不够紧密,沟通不畅。有时候会出现信息传递不及时和误解的情况,导致工作进展缓慢和效率低下。此外,我还发现团队中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关系,互相之间缺乏信任和支持。这对于团队的凝聚力和工作氛围是非常不利的。

针对以上问题,我制定了一些解决方案。首先,我会加强团队的沟通和协作能力。我会组织定期的团队会议,鼓励成员之间积极交流和分享信息。我会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资源,帮助团队成员提升沟通和协作技巧。其次,我会加强团队的凝聚力。我会组织一些团队建设活动,增进成员之间的了解和信任。我会倡导团队合作和共同目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为了确保解决方案的有效实施,我会定期评估团队的工作表现,并与成员们进行一对一的沟通。我会关注他们的意见和反馈,及时解决问题和提供支持。我也会与其他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共同解决跨部门合作中的问题和挑战。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理解。我相信通过我的努力和团队的合作,我们能够解决当前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

监督员检讨报告范文 篇三

监督检查制度

为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重塑龙井”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龙井市委关于开展重塑龙井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监督检查工作由局党委重塑龙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委员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二、监督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重塑龙井”活动工作的领导是否重视到位;“重塑龙井”活动是否得到全面落实;

三、监督检查方式

“重塑龙井”活动监督检查坚持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分为各部门、单位自查和牵头部门日常督查。局党委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督查,对重点部门不定期进行重点督查,督查主要采取下列方式:

(一)要求各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限报告、备案“重塑龙井”活动活动开展状况,有效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二)查阅“重塑龙井”活动工作的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听取工作汇报,并参加“重塑龙井”活动工作有关的重要会议。

(四)同被督查部门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谈话了解状况。

(五)要求被督查部门就“重塑龙井”活动工作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六)要求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重塑龙井”活动宣传状况。

四、监督检查结果运用

(一)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廉政考察、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局党委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提出可行的整改意见,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状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被检查人及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跟踪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员检讨报告范文 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叫xx,汉族,xx年x月出生,xx年6月入伍,xx年毕业于xx师范大学,xx年9月至xx年2月在公安消防部队ss指挥学校参加入警大学生集训,本科文化。xx年5月分配到ss县消防大队工作,xx年9月调整至xx消防大队,现任xx消防大队正连职防火参谋。现就自己一年来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如下述职:

下面我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及同志们作以汇报,请大家评议。

一、政治思想方面

作为一名消防监督员,我本人深知政治合格是作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所以工作中能够认真学习钻研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加强理论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同时也深感到有许多压力,这种压力同时成为我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动力。这一年时间内,我认真参加各种学习和教育,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自学,使自身政治素质得以提高。在学习过程中寻找自身在事业心,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工作积极性等方面的不足,从思想根源上找问题,不断加以改进,使自己服务辖区消防

事业的意识不断得到提高,学习的同时,认真听取每个同志对我提出的意见,加以归纳总结,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改正,努力使自己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身到各项工作中去,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消防卫士。

二、工作学习方面

优良的政治素质保证了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但没有好的工作态度和过硬的业务,同样也不能干好工作。作为一名消防监督员,我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自己的一点疏忽,将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我始终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就是没有扎实的业务理论知识,是无法完成组织交给我的这项神圣的工作——消防监督工作,所以必须掌握一定的消防技术规范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因此,我不断的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以《消防法》为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定、消防技术规范,通过学习使专业知识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的放矢,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了把这些学到的理论知识更好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平时注意向其他同志虚心学习,得到了热情的帮助,不但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面,还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监督检查中努力做到不仅要能够查出火灾隐患,同时想办法让被检查单位少花钱,多办事,不随意降低防火标准,达到消防安全要求。

三、作风纪律及廉洁自律方面

作风纪律方面我能够自觉、遵守部队条令条例及一日生活制度,无论是在大队正常上班、值班,还是外出检查工作,都能牢记自己是一个军人,严格按照军人“十五个”严禁和营区行为“十不准”要求自己,自觉维护部队的形象和声誉。

廉洁自律方面能够按照部队廉政建设“十不准”严格要求自己,既没有接受相关单位的馈赠和礼品,也没有利用工 作之便向有关单位、个人索要财物,没有发生违纪违法现象。

四、存在不足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点成绩,这与领导的关心、培养和战友们的帮助是分不开的,但离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本人也存在很多不足,由于学习不够,业务理论水平欠缺,工作时间,缺乏经验,工作上还做得不深不细。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要加强学习和自身建设,绝不辜负党和组织对我的培养和期望,向党和人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争作一名人民满意的消防监督员。

以上述职,如有不到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监督员检讨报告范文 篇五

一、我局的基本概况

新晃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最西部,南、西、北与贵州多个县市区接壤,居湖南“人头形”版图的“鼻尖”上。全县总面积1508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居住着侗、汉、苗、回等26个民族,总人口27万,其中侗族占,这里民风淳朴,资源丰富,全县森林覆盖率达,重晶石、钾、铅、锌等矿产资源蕴藏丰富,新晃黄牛肉加工、龙脑樟加工等特色产业享誉全国,连续12年被评为省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县,连续6年被评为省级平安县,是怀化为数不多的全国卫生文明县城。新晃侗族自治县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成立,设13个科室,3个派出机构,1个事业单位,全局现有党委委员7人,在职干部110人,平均年龄41岁,大学以上文化程度92人,占人数的82%,退休干部50人,负责辖区内4613户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工作。新机构成立后,在总局、省市局及地方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干部队伍和谐团结,各项税收工作有序推进,2018年全市系统绩效考核中,我局位居全市第一,在最新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我局位列全省130多个县市区中第16位,为当地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贡献了强劲的税务力量。

二、减税降费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机制,聚合力,把好减税降费组织关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税务、发改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新晃侗族自治县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主导,其他部门协同配合与信息共享的组织架构;成立了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我局一把手负总责,下设10个工作小组,进行交叉分工协作;成立了第三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人专事专责,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减税降费政策执行过程中乱收费、变相强制收费等问题。

2、凝聚工作合力。我局负责人积极主动向县委书记、县长进行减税降费工作汇报,争取地方支持,并定期向县四大办、纪委、组织、宣传、_、审计等部门负责人通报减税降费工作情况,形成工作合力。今年来,先后进行各类汇报衔接20余次,减税降费工作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4月4日召开的县委常委会会议,就减税降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单位内,强化部门联动协同,凡涉及到减税降费工作的,部门之间不设壁垒,通力合作,工作推进期间,部门间协作顺畅,未出现一起推诿、扯皮现象。

3、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上传下达机制,对总局、省、市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全方位传导学习,全面贯彻落实_、_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和_工作要求;建立任务清单制,细化减税降费70余项任务清单,层层分解包干,明确具体责任到岗到人;健全工作常态机制,实行“周例会、月调度、日报送”,定期组织责任部门对减税降费工作进行协调部署,统一工作步调;建立政策分析机制,开展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分析,随时观测企业税费负担变化情况,分析减税降费政策对企业经营状况、微观主体的影响,稳定企业预期,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二)强宣传,重落实,把好减税降费服务关

1、多点多面抓宣传。一方面,依托大型活动进行宣传造势,4月1日,联合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_部、工商联举办了“减税降费政策宣讲暨同心惠企助企行动启动仪式”大型宣传活动,4月23日,联合县财政局、工业园管委会、发改局等单位开展了“创响三湘减税降费进园区”活动,4月24日,联合新晃职业中学开展“减税降费进校园”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另一方面,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媒体平台、税务干部下户走访、集中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将宣传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编制了《减税降费疑难问题50答》和《深化增值税改革100问》等政策清册,先后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解决政策疑难200多个,培训纳税人和缴费人1000多人次,“一对一”上门辅导160余次。

3、不折不扣抓落实。用减税降费落实的抓力激发企业增收的活力,从税源根本上推动税收收入增长。今年1-6月,我局完成市政府任务口径收入22626万元,同比增收1181万元,增长。一是坚决落实小微企业退税办理,摸清退税底数,做好小微企业因追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退还多缴税款工作。1-6月根据小微普惠性减免退库统计情况,我局应退户数191户,金额万元,已退户数139户,金额万元,联系不上36户,金额万元,已通告36户,联系上不愿意办理16户,金额万元,资料留存16户;二是坚决落实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今年1-5月合计减免2807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普惠政策减税519万元,个税改革减税1119万元,其他减税106万元;三是坚决落实相关降费政策,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5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5月推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54户,应缴单位部分保险费万元,与降率前的保险费相比,减少万元。

(三)严督查,细核算,把好减税降费落地关

1、发挥党建工作“领航员”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发挥意识形态和思想建设的凝聚带动作用,激发党员的队伍组织力和战斗力,由局党委一把手负总责,将减税降费作为党委工作的一项核心任务统筹来抓,在每月的县局党委中心组、各支部的政治学习中穿插安排减税降费学习内容,将减税降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党建和减税降费双重责任,以支部为单位,通过“支部结对共建、专题调研、共同组织活动”等形式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今年来,组织开展“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减税降费党旗红,精准落实当先锋”、“税企党建共建,深化减税降费”等一系列主题党日活动,为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2、发挥纪检监察“监督员”作用。加强全局日常工作的纪律监督,打造纪律严明的税收队伍,为减税降费全面落实保驾护航。由局党委委员带队、纪检组配合,每月对上下班、8小时工作纪律开展暗访督查,对督查结果全局通报,营造持续有力的高压威慑氛围,今年共开展纪律督查暗访活动9次,整改问题7起。同时,围绕“减税降费”组织开展了廉政大走访、专项大督查活动,减税降费纪检监督组近期推出20项问题清单和意见征集表,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全县30余户重点企事业单位开展减税降费专题督查走访,发放调查考评表43份,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28条,现场解决纳税人疑难问题7件次,在税务部门纪律作风测评中,好评率达到100%。

3、发挥税务干部“质检员”作用。一是通过“税管员上门、志愿者上门、纪检员上门”层层把关,过滤政策落地的疑点、难点、疼点,及时查补解决问题短板。如:通过督查走访,及时发现并纠正新晃工会的错误申报信息,使其正确享受到普惠性增值税减免元;二是建立健全减税降费统计核算机制,按要求对有关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确保数据底数清,运用无纰漏。经自查,我局既无搞变通、要求企业提前申报缴纳税款、多缴税款等收“过头税”行为,也无虚收空转等违规征收的问题;三是通过调取比对今年《发票底账系统软件》数据,发现部分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仍选用原适用增值税税率,目前相关股、所正在进行核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减税降费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牵涉层面广,因素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难免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需要克服:一是部分干部对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认识不够,存在“临时观念、短期行为”等认知误区,工作动能不足,宣传辅导存在失位、缺位现象,工作作风还需进一步转变;二是退税覆盖面广,自然人退税难度大、退税积极性不高,自然人享受优惠政策清理及退税的工作进度相对滞后,还不能很好的满足、适应减税降费的工作要求;三是金三系统对减税降费的电子台账和统计核算功能尚未健全完善,部分干部对减税降费的电子台账和统计核算工作存有畏难抵触情绪,间接影响到工作质效,不利于今后减税降费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四是减税降费对地方组织收入形成冲击,地方因财政减收面临的压力较大,需进一步拓宽挖潜增收的税源渠道,刺激和增强市场活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减税降费工作已在我县各个行业全面落地,接下来国家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也将相继出台,我局在抓好现有政策落实的前提下,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自我监管,重点围绕五个方面纵深推进减税降费工作,确保广大纳税人切实享受到减税降费的政策实惠。一是继续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减税降费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落实_、_关于减税降费的各项工作部署,自觉把减税降费工作作为深入践行“增强四个意识”和“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内容。二是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县局党委继续强化领导统筹全县减税降费工作,形成统一集中的大工作格局,各责任成员单位要加大配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减税降费等工作顺利高效开展。三是继续加强退税工作。组织专门团队,对自然人享受优惠政策进行清理,确保每一个自然人应享尽享,应退尽退;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办理退_度;加强与应退税纳税人的联系,督促纳税人提供相关资料,及时办结退税手续。四是继续加强调研评估。积极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调研,开展减税降费效应分析,对全县各行业税源情况进行摸底,建立“重点工程、房开项目、工业企业,国有大型企业”4个工作小组,对政策落实开展评估、调研、分析、跟踪,确保相关政策精准落地。五是继续加大考核力度。加大税务干部自身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大内部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政策执行力,发挥好减税降费主攻手作用。对税务人员落实减税降费、个税改革和社保费征管体制改革不力和有征管漏洞的严肃问责追责。

监督员检讨报告范文 篇六

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制度和机制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着力解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党员干部违_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根据《中国_章程》、《行政监察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职责和纪委监督职责的实施办法(试行)》、《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监督检查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纪依法,客观公正;

(二)纪委主导,部门参与;

(三)依靠群众,发扬民主。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监督检查对象是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

基层组织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和行政村;基层干部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成员;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其他工作人员,群众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群众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检查按《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章:监督检查资料

第四条:镇机关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不正之风。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

(三)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四)对吃、拿、卡、要,乱作为、不作为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纠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

(五)对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第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正之风。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土地和荒地、荒滩等资源;

(二)违反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或建设;

(三)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基层群众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

(四)违反规定干预、插手村级组织选举或者群众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基层工程建设等事项;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之风。

(一)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三)用公款或者由村级组织、镇企业、私营企业等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五)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正之风。

(一)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

(二)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

(四)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

(五)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规使用公车等铺张浪费行为;

(六)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第八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正之风。

(一)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二)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者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三)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第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不正之风。

(一)违反规定处置群众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用群众财产为他人带给担保,损害群众利益;

(二)违法违规发包群众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群众土地,或者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

(三)在政府拨付和理解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四)在群众资金使用、群众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等群众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五)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第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正之风。

(一)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群众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

(二)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

(三)违规无故收(付)款,不按审批程序报销发票,或者设立“小金库”,隐瞒、截留坐支群众收入;

(四)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群众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

(五)未经批准擅自借用群众款物或者虽经批准借用群众款物但逾期不还,或者违规用群众资金、公物操办个人婚丧喜庆事宜;

(六)以办理村务为名,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群众资金,或者滥发奖金、补贴,用群众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十一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监督中弄虚作假、逃避监督不正之风;

(一)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二)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力;

(三)阻挠、干扰经济职责审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

(四)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

第十二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目无法纪、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正之风。

(一)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

(二)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三)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_等活动或者为其带给便利条件;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纪检_门协助镇党委政府或者根据职责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镇党委和政府应当结合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财政、审计、农业、民政、信访等部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镇党委和政府每年应当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规定的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十六条镇纪检_门应当依纪依法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指定检查、案件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辖区内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_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行上级监督检查与本级自查自纠相结合,定期监督检查与不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听取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

(二)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有关会议,参加被监督检查对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议;

监督员检讨报告范文(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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