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控室每周工作计划(精彩6篇)

时间:2015-07-01 09:21:36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中控室每周工作计划 篇一

中控室是一个重要的运营控制中心,负责监控和管理各种设备的运行状态。为了保证中控室的高效运作,每周工作计划是必不可少的。本文将介绍中控室每周工作计划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性。

中控室每周工作计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巡检和维护:中控室负责监控各种设备的运行状态,包括电力设备、传感器、监控系统等。每周工作计划中,需要安排专人对这些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巡检包括检查设备的接线是否松动、传感器的读数是否准确等,维护包括更换老化的零部件、清洁设备等。

2. 数据分析和报告:中控室每周工作计划中,还需要进行数据分析和报告。通过对设备的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同时,还可以通过数据分析,找出设备运行的优化方案,提高设备的效率和可靠性。报告的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异常情况和处理措施等,以便管理层了解设备的运行状况。

3. 应急预案和演练:中控室每周工作计划中,还需要安排应急预案和演练。应急预案是指在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下,中控室应采取的应急措施。每周工作计划中,需要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更新,并进行演练,以确保中控室的应急响应能力。

中控室每周工作计划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通过定期的巡检和维护,可以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潜在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避免设备故障对生产造成的影响。其次,通过数据分析和报告,可以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优化,提高设备的效率和可靠性。最后,通过应急预案和演练,可以提高中控室的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中控室每周工作计划对于中控室的高效运作至关重要。只有通过合理的安排和执行,才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中控室每周工作计划 篇二

中控室每周工作计划是中控室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合理的安排和执行,能够提高中控室的工作效率和设备的可靠性。本文将介绍中控室每周工作计划的具体内容和要点。

1. 设备运行状态监控:中控室负责监控各类设备的运行状态,包括电力设备、传感器、监控系统等。每周工作计划中,需要安排专人对这些设备进行监控,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监控的内容包括设备的运行参数、传感器的读数等,通过监控数据的分析,可以了解设备的工作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潜在问题。

2. 设备巡检和维护:中控室每周工作计划中,还需要安排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工作。巡检的内容包括检查设备的接线是否松动、传感器的读数是否准确等,维护的内容包括更换老化的零部件、清洁设备等。通过定期的巡检和维护,可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设备故障对生产造成的影响。

3. 数据分析和报告:中控室每周工作计划中,还需要进行数据分析和报告。通过对设备的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同时,还可以通过数据分析,找出设备运行的优化方案,提高设备的效率和可靠性。报告的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异常情况和处理措施等,用于向管理层汇报设备的运行状况。

4. 应急预案和演练:中控室每周工作计划中,还需要安排应急预案和演练。应急预案是指在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下,中控室应采取的应急措施。每周工作计划中,需要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更新,并进行演练,以确保中控室的应急响应能力。

中控室每周工作计划的执行对于中控室的高效运作至关重要。通过合理的安排和执行,可以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潜在问题,采取措施进行修复;通过数据分析和报告,可以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优化;通过应急预案和演练,可以提高中控室的应急响应能力。只有通过每周工作计划的执行,才能确保中控室的高效运作和设备的可靠性。

中控室每周工作计划 篇三

第一章__ 总__ 则

第1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以及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等实际,制定乐山白鹤煤有限公司安全处罚实施细则《简称处罚细则》。

第2条:细则本着安全教育与处罚原则,按照_制度、标准、程序_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为目的,有效保障企业正常安全生产秩序。

第3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

第4条:《安全处罚实施细则》遵循实事求是、公*、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由安监部门监察执行。

第对巷道进行防尘,凡是发现对巷道的流砂、杂物、除尘、防尘清理不到位的罚款50元/次,未按规定对巷道进行流砂、杂物清理、除尘、防尘的,罚款100元/次。

第96条:溜子司机下班前必须把机头20米巷道内含皮运机下方的流砂收干净,否则罚款100元/次。

第97条:采煤工作面20米巷道范围内不准堆放支柱等材料、管线必须按规定吊挂规范,否则责任人50元/次。

第98条:采煤司机操作采煤机时必须使用防尘水,确保视线清楚、机器温度不超,防尘湿度适中,凡发现未使用,罚款100元/次。

第99条:采煤司机发出开动刮板输送机的信号,溜子司机严格听信号开车(一停二拖),凡发现未按要求,罚款200元/次。

第100条:采煤司机停机时操作手柄必须打到_0_位,未按要求操作的罚款50元/次;采煤机停机处理故障或机头机尾脱刀时,采煤机离合必须离开,并点动采煤机确认是否离开,未按要求操作的罚款200元/次。

第101条:采煤司机每班必须检查采煤机炮头切齿、挡煤板、小溜子、各紧固件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凡是当班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的罚款50元/次,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罚款100元/次。

第102条:采煤司机在操作时要保证采煤机走势*稳,不割底砂、不留顶底煤,凡是割底砂、留顶底煤长度超过5米的罚款50元/次,如割底砂、留顶底煤长度超过10米的罚款100元/次并停工进行帮教。

第103条:采煤机长上班必须背便携式瓦检器,否则罚款50元/次;采煤机司机下班前必须把采煤机打扫干净,否则罚款50元/次。

第104条:采煤机司机下班前必须把牵引链打到煤壁,机头、机尾打好固链支柱,工作面每隔30米拴好防断链伤人链子,保证下一班次进班后能正常作业,未按规定操作的罚款100元/次。

第105条:溜子司机启动溜子必须听铃指挥,做到_三点三停_凡是未按程序启动溜子的罚款200元/次。

第106条:工作面机头移溜使用回柱器或支柱进行移溜,不能使用链子带移机头,凡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第107条:移溜工在移溜时检查机道侧是否有材料,防止材料被打进回链槽,凡发现处罚移溜工50元/次;移溜工移溜时距离机道侧未改掺支柱的距离必须达15m,严禁打爆溜槽或打成死角,凡发现处罚100元/次;下班前溜子未打到位的罚款100元/次。

第108条:开溜工要时刻注意观察溜子运行情况,防止浮砂浮煤进入溜子下链带入回链槽增加溜子负荷,发现溜子吃回笼严重的罚款100元/次,损坏设备进行材料赔偿。

第109条:开溜工随时要检查溜子是否完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凡是发现溜子缺一个刮板罚款50元,刮板弯曲严重或掉了一头未处理的罚款20元/个。

第110条:工作面切顶排支柱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掺设密集支柱,凡是不按规定进行的,处罚50元/根。

第111条:回柱程序必须执行先支后撤、先梁后柱的原则,凡是不按规定进行的,按100元/处进行处罚。

第112条:工作铰梁离煤壁不大于米,每一根铰梁必须掺有支柱、且不能掺在2根铰梁接头处,往煤壁方向扯脱重新绞接的铰梁只能隔一根扯脱一根,往后砂扯脱重新铰接的铰梁可有连续扯脱,否则罚款20元/根;工作面挡煤板必须上齐,挡煤板缺失按20元/个处罚。

第113条:铰梁扯脱重新铰接的凡是2根铰梁的必须掺设两根支柱,严禁出现一根支柱顶二铰梁的情况,否则处罚100元/处。

第114条:工作面机道侧溜子边掺设一排单体支柱,在割煤后移动支柱必须执行先掺后回的原则,遇工作面顶板来压,必须进行加强支护,支护位置为机道侧,凡发现未按要求操作的处罚100元/次。

第115条:工作面最大控顶距和最小控顶距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作业,超欠距离不超过,凡超过此标准按处罚50元/根。

第116条:工作面支柱排行、煤壁、溜子要求直,凡发现上述不合格项罚款50元/处。

第117条:机头机窝长度≮5m,深度≮

米,东翼高度≮1m,西翼高度≮;机头、机尾保砂长度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凡未达够要求处罚100元/项。

第118条:机窝工临时支柱不及时掺设的,罚款100元/根。

第119条:机头机窝内严禁掺设小钢径支柱,机窝内柱排距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掺设,否则处罚100元/根。

第120条:工作面顶、底炭未回收干净的,罚款50元/次,并照价赔偿。

第121条:工作面机头机尾的T型梁、单体液压支柱不能超过切顶排支柱,凡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回撤的处罚50元/根。

第122条:工作面液压枪必须分支,每个接头处分为两把液压枪,液压枪未分支的按50元/把处罚。

第123条:工作面浮煤必须收干净,支柱、材料、液压枪下班前必须圈盘堆放整齐,否则罚款50元/次。

第124条:值班长每班完工后,必须对工作面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凡是发现值班长对工作面验收不到位的,罚款50元/次;未按规定进行验收的,罚款100元/次。

第125条:领退雷管,炸药数量不准确的罚款100元;炸药、雷管不放木箱内或放木箱内不上锁的罚款100元;打眼前、装药前、放炮前不检查瓦斯放炮的罚款100元;放炮不使用水泡袋、水泡泥的罚款100元;放炮未实行_三人连锁放炮_的罚款100元。

第126条:放炮警戒距离不够的罚款200元;放炮后未经瓦检员撤离警戒或私自撤离警戒的罚款200元。

第127条:瞎炮、残炮、线眼爆破未按规定放炮的罚款200元。

第128条:放炮前设备、管线、抽采管必须保护好,否则罚款50元,并照价赔偿。

第129条:采煤工作面风巷抱箍必须按规定数量回收干净(1017风巷、10311风巷每推进40米必须回收60个抱箍),凡是未按规定回收的按5元/个赔偿。

第130条:机风巷回撤轨道时道钉、枕木必须回收干净,否则罚款50元/次,并照价赔偿;采煤运巷吊挂乳化管的挂钩必须按规定数量回收干净(每推进40米必须回收60个乳化管挂钩),凡是未按规定回收的按5元/个赔偿。

第131条:采煤班组备用材料必须按规定堆放好,材料乱丢乱甩的罚款50元/次,造成丢失的照价赔偿。

第132条:采煤班组要加强木料的使用管理,顶板*整、完好的严禁垫木材料,否则罚款50元/次,并赔偿材料。

第六章__ 掘 进 管 理

第133条:掘进碛头的锚杆或临时支护,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违者罚款100元/担;碛头必须使用前探临时支护,违者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锚喷支护距碛头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违者罚款200元/次,并对管理人员及安全员处罚100元/次。

第134条:掘进队各班组进班前必须召开班前会,违者处罚班长100元/次;作业前或放炮后,班组长和安全员对碛头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准作业人员进入,违者罚款100元/次。

第135条:掘进施工必须执行湿式作业,违者罚款100元/次;放炮不坚持_一炮三检_、_三人联锁_放炮的罚款300元/次,并解除班长和安全员劳动合同。

第136条:锚杆松动失效不及时修复的罚款50元/根;使用过期药卷、锚杆眼孔过深或装锚杆操作不当造成锚杆失效的罚款200元/根;锚杆钻眼角度、深度不符合规定要求,锚杆及药卷未装到位,留有空隙者,处罚款100元/根,造成事故加倍处罚。

第137条:倒滑轮必须超前于临时道,且安设牢固,违者罚款200元/次。

第138条:放炮时严禁将矿车推至碛头50米内阻挡矸石,违者罚款100元/次,损坏矿车照价赔偿;放炮时必须将所有材料、设备清点移到安全处,违者罚款100元/次,放炮损坏设备照价赔偿。

第139条:装煤装砂只准*矿车,装车太少或太满罚款20元/车。

第140条:掘进作业巷道内,应随时检查巷道内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失效锚杆或存在隐患不处理的,对相关现场责任人员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的按《乐白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141条:装配锚杆时,作业人员不准对着锚杆进行作业,违者罚款200元/次。

第142条:掘进机、耙矸机作业时二运架子两边不得站人,防止二运架子跳道伤人,违者处罚款200元/次/人。

第143条::掘进机停止作业时,如打锚杆、处理块矸、钩煤、机械出现故障时,一律切断电源,炮头必须放在底板上,方可进行作业,违者罚款200元/次。

第144条:掘进机、风巷作业时,禁止在有材料硐室、设备硐室内翻车调节运输用车,违者罚款200元/次。

第145条:掘进特种作业岗位人员上岗持有效证件,确保各类检查时做到持证上岗,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中控室每周工作计划 篇四

实验中学学生量化考核实施细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更好地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努力做好班级工作,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要求

1、分级部以班为单位进行考核。

2、考核依据《班级量化考核

实施细则》

3、政教处、各年级对检查结果做到每天公布、每周一次小结、一月一次汇总。

4、每月汇总之和为学期初评和年终总评结果、该结果是评选优秀班主任的主要依据。

5、月汇总作为发放班主任费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1、上课、自习及课间纪律12分

2、两休纪律10分

3、卫生10分

4、课间操8分

5、行为规范12分

6、班主任工作落实及班级奖励8分

7、级部管理40分

三、考核细则

(一)上课、自习及课间纪律

1、听讲不认真,做小动作,每人次扣1分。

2、上课时间,听收(录)音机,打游戏机、下棋等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每人次扣2分。

3、课堂内看与学习无直接关系的书籍,每人次扣1分。

4、上课交头接耳、说笑、串位等每人次扣2分。

5、上课随便外出者,每人次扣1分。

6、上课迟到、早退者(或不按规定时间进教室),每人次扣1分。

7、旷课,每人每节次扣2分。

8、课间在教学楼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吹口哨、打球、制造其他杂声等,每人次扣2分(男女之间打闹加倍扣分),考试作弊者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2―5分。

(二)两休纪律

1、午休

(1)午休铃响后,立刻回到自己铺位休息,在学校规定时间主动配合宿管老师就寝点名,违者每人次各扣1分。

(2)午休铃响后洗刷、说话、谈笑、听收(录)音机、玩手机、吹拉弹唱、吃东西、看书、做小动作等,每人次扣2分。

⑶大声喧哗,起哄、吹口哨,故意大声咳嗽,不服从劝告者扣2分。

(4)未请假外出(理发,买东西、逛街,打球、打游戏机等),每人次扣30分。

(5)早起、破坏宿舍卫生每人次扣1分。

(6)午休期间不在自己宿舍休息,每人次扣10分。

2、晚休

(1)晚休铃响后不在自己铺位,在学校规定时间不主动配合宿管老师就寝点名,每人次各扣1分。

(2)晚休铃响后不熄灯或晚休期间亮灯,责任人扣1分。

⑶晚休期间说话、谈笑、听收(录)音机、玩手机、吃东西、打手电、做小动作等每人次扣2分。

(4)大声喧哗、起哄、吹口哨、故意大声咳嗽,不服从管理者扣2分。

(5)晚休期间洗刷,每人次扣2分。

(6)晚休期间不在自己宿舍休息,每人次扣10分。

(三)卫生

1、教学楼(含教室、门厅、窗台、楼梯、走廊)

(1)地面干净,无积水、尘土、纸屑、痰迹等,垃圾桶及时清理,否则扣1分。

(2)走廊,楼梯地面拖净,拖得全面、彻底到位,否则扣2分。

中控室每周工作计划 篇五

村级领导班子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对各村的工作绩效进行客观的评价,按分数段兑现奖惩,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和激励机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村级领导班子。第二章 工作目标

第三条 确定工作目标的依据

(一)黄田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二)县、镇各级党委、*的决策和部署

(三)县对农村工作考核所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

第四条 工作绩效指标内容工作绩效主要考核六个方面的内容;经济发展工作(工业企业、招商引资、项目投资、财政等)、社会管理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生、安全、环保、殡葬改革、国土、村建等)农村农业工作(农业、林业、水利、水产、食用菌、新农村等)、党建(保障)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建设、宣传思想、精神文明、人大、武装、文化、教育、卫生、*等)、重点项目工作(重点项目建设、扶贫开发、特色工作等)。办法见附

一、附

二、附

三、附

四、附

五、附六。

第五条 确定工作目标的基本程序,由分管部门分块考核各项工作指标,镇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镇党委、*审定。第三章 村级领导班子的量化考核

第六条 村级领导班子量化考核基础分为1000分,主要考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其中经济发展工作350分、社会管理工作300分、农村农业工作150分、党建(保障)工作200分,重点项目工作按照当年完成进度情况奖励,每项奖励10―100分。年终按这五大块工作进行评分和综合排名。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前三名资格:

(一)因计划生育工作、安全生产、党风廉政、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二)因工作失职、失误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三)被镇级以上党委、*正式通报批评的;

(四)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严重弄虚作假的,造成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严重失职的;

第八条对考核排在前3名的,予以表彰,第一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奖励1万元;综合得分倒数后两名的村(居)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该年度奖金。

第九条对连续两年倒数第一名的村级领导班子,支部*给予免职,村主任勒令辞职。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量化考核分年度进行,本考核细则自20____年起实行。附一:经济发展工作考核办法附二:社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附三:农村农业工作考核办法附四:党建(保障)工作考核办法附五:重点项目工作考核办法附一:经济发展工作考核办法(100分)

1、工业企业(25分)

2、招商引资(25分)

3、项目投资(25分)

4、财政工作(25分)附二:农村农业工作考核办法(350分)

1、安全工作(30分)

2、环保工作(30分)

3、殡葬改革(30分)

4、国土工作(30分)

5、村建工作(30分)

6、农业工作(50分)

7、林业工作(30分)

8、水利工作(30分)

9、水产工作(30分)

10、食用菌工作(30分)

11、新农村工作(30分)附三:党建(保障)工作考核办法350分

1、党风廉政建设(35分)

2、组织建设(35分)

3、宣传思想(35分)

4、精神文明(35分)

5、人大工作(35分)

6、武装工作(35分)

7、文化工作(35分)

8、教育工作(35分)

9、卫生工作(35分)

10、*工作(35分)附四:综治*工作考核办法(100分)附五: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100分)附六:重点项目工作考核办法按照当年完成进度情况奖励,每项奖励5―20分。

——警卫队长工作量化实施细则 (菁华1篇)

中控室每周工作计划 篇六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征地补偿工作管理,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土地管理条例》、《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人民*令第26号)、《省*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政发〔〕40号)和《市*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政发〔〕4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征地补偿,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的行为。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被征地农民,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被征收后,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产生的需要安置的人员。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适用本实施细则。

国家或省以上重点工程的征地补偿,原则上执行本市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如国家或省规定标准高于我市,执行国家或省规定标准。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征地补偿工作由市、县(区)人民*统一负责。

行政区划属城区的,执行三类地区征地补偿标准;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和行政区划属豫区的,执行四类地区征地补偿标准。

第五条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全市统一按照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分别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第六条土地补偿费最低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征收农用地的,三类地区按照18000元/亩、四类地区按照16000元/亩计算。

(二)征收建设用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计算。

(三)征收未利用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的倍计算。

第七条安置补助费的最低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征收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农用地的数量除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人均占有农用地的数量计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三类地区17000元、四类地区14000元。

人均农用地超过1亩的,按照1亩计算;人均农用地不足亩的,按照亩计算。

(二)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以前已征收的土地,本次征地时不再纳入计算征地前人均农用地数;已给予安置补偿的被征地农民,本次征地时不再纳入计算被征地农民的人数。

第八条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的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三类地区按每亩900元标准执行,四类地区按每亩800元标准执行。

(二)可移植的苗木、花木、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 1、 2、 3;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见 4。

中控室每周工作计划(精彩6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