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经典6篇】

时间:2016-03-01 09:21:1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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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一

在过去的一年里,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通过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们成功地扩大了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提高了待遇水平,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了更好的保障。然而,我们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努力和改进。以下是我对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总结和反思。

首先,我们在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通过推动政策的创新和扩大宣传力度,我们成功地吸引了更多的参保人员,使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大幅提高。然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些特殊群体,如农村劳动者和个体经营者,仍面临参保难的问题。他们缺乏足够的信息和渠道,无法了解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和好处。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这些特殊群体的宣传和政策支持,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参保。

其次,我们在养老保险待遇的提高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调整和提高养老金的发放标准,我们成功地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同时,我们还加大了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养老保险的待遇。然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由于老龄化趋势加剧和养老金缺口增大,我们面临着养老保险资金的紧张局面。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和管理机制,确保养老金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我们在养老保险服务的改进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通过建立健全的服务体系和完善的服务机构,我们成功地提高了养老保险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我们还加大了对老年人的关爱和帮扶力度,满足他们多样化的需求。然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些地区和机构的服务仍存在不足,老年人的权益保护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养老保险服务的投入和改进,提升服务水平和满意度。

综上所述,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过去的一年里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需要加大资金筹集和管理机制的改革力度,确保养老金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体系和服务机构的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和满意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养老保险的保障,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

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三

  为确保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和明年工作顺利开展,虎林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在做好今年各项收尾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市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村委、社区的积极配合下,精心组织,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全年工作,并及早谋划20xx年工作思路。现将20xx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20xx年工作重点安排汇报如下:

  一、20xx年度工作进展情况

  (一)新农保工作情况

  截止到目前,新农保应参保55,360人,新增参保396人,已参保54,770人(其中:适龄40,693人,60周岁以上14,077人),参保率99%。基金收缴1786.58万元,其中:个人缴纳保险费686.48万元,政府补贴929.4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821万元,省级补贴54万元,县级补贴54.46万元)。按时足额为14,836名到龄人员发放养老金919.33万元,为348名退保及死亡人员一次性返还养老保险金37.29万元,转移支出个人缴费及补贴4.92万元。基金累计结余5848.76万元。

  (二)城居保工作情况

  城居保应参保2,488人,新增参保84人,已参保1,784人(其中:适龄1,340人,60周岁以上444人),参保率71.70%。基金收缴68.24万元,个人缴纳保险费17.13万元,政府补贴46.08万元(其中:中央补贴44万元,省级补贴1万元,县级补贴1.08万元)。按时足额为926名到龄人员发放养老金29.42万元,转移支出个人缴费及补贴3.48万元。基金累计结余240.91万元。

  (三)工作措施

  在今年工作中, 我们以便民服务为工作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挂在心上,通过采取以下5种措施促进我市城乡养老保险工作有序开展:

  1、注入新血液,凝聚新生力量。

  今年初,通过就业援助彩虹工程考试,12名高校毕业生以优异的成绩加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队伍中,我局对新增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并全部充实到各乡镇公共服务中心,提高经办队伍的综合素质,使队伍年轻化,更具有生命力。

  2、免费安装POS机,提供便民服务窗口。

  为了方便百姓,我局与建行沟通决定在85个行政村的超市、食杂店免费安装pos机,开通了代缴电话费、转账、结算等便民服务业务窗口,降低参保农民支取养老金的成本,现已安装完设备的有81个村。

  3、建立联动机制,确保信息共享。

  我们利用全省开展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整治契机,联合公安局对全市城乡养老保险发放冻结账户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此次联合清理,开启了两局死亡人员信息共享的合作新模式并签定了《建立死亡人员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协议》。共排查出死亡未注销户口1071个,排查出户籍长期无变动、人口信息无照片、无音讯的户在人不在“三无”人员269人、双重户籍人员24人。这些“死户口”被注销和“三无”人员被集中托管后,我们据此对没进行生存认证冻结的账户进行销户。同时,每季度按时接收全国享受待遇人员重复领取信息资料并进行追查。到目前,共清理死亡、重复领取、双重户籍账户491人,追回养老金全部存入财政专户。

  4、加强稽核工作,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我们将享受待遇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掌握准确信息。每月10号前,各村代办员配合各乡镇协理员对享受待遇人员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以纸制和电子版的形式上报到我局,我局根据上报信息与公安局和殡仪馆死亡人员信息进行比对,对各乡镇漏报和瞒报死亡人员信息的年底累计处罚,每漏报和瞒报1人处罚50元。截止到目前,新农保和城居保共终止享受待遇人员961人,稽核出漏报死亡人员25人。

  5、及时办理退休审批,保障参保人员切身利益。

  各乡镇协理员每月通个各村代办员主动与次月到龄参保人员取得联系,收集、整理到龄人员相关材料,对有欠费记录的进行催费,并逐级在规定日期内将相关材料上报到我局,不得委托他人代送,确保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利益得到保障。截止到目前,为新农保参保人员办理待遇核定手续1102人,为城居保参保人员办理待遇核定手续41人。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吸引力不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偏低,吸引性不强,城镇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

  (二)缴费档次低。虽然我们现在参保率很高,并又增加1500和20xx元两个缴费档次,但82%的参保人员仍选择100元缴费档次。

  (三)生存认证和基金稽核难度大。由于新农保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加之村与村之间、组与组之间相对偏远且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增加了生存认证和基金稽核的难度。

  三、20xx年工作重点安排

  (一)继续加强宣传力度,使城乡居民明白早参保,多缴费,多受益的道理,争取早日实现新农保、城居保参保全覆盖。

  (二)更换银行卡,提高服务质量。鉴于目前在各村安装的pos机需要有银行卡支持才能发挥其作用,为保证参保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享受pos机提供的便捷服务,促进消费,保障民生,我们下步重点工作是给参保人员制发新的银行卡。

  (三)做好系统生存认证工作。5月20日,省人社厅农保处组织召开了关于做好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指纹认证工作视频会。5月22日,鸡西市局组织三县到全省试点汤原县进行了相关业务学习,我市新农保生存认证工作被安排在第三批,20xx年按省部属积极开展系统生存认证工作。

  (四)做好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考评工作。 每月月末,招集各乡(镇)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考试,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使之成为一支懂政策、熟悉业务的基层经办优质服务队伍。各乡镇公共服务中心每季度及年末要对经办人员进行考评打分。

  (五)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养老金足额发放。

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四

  我区自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主线,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圆满地完成本年度的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去年7月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坚持早启动、广动员、优服务的工作思路,出色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截止20xx年11月,我区6个街道2个乡,系统参保人数为32278人,其中新农保29197人,城居保3081人;截止20xx年10月待遇发放人数为6073人,其中新农保4926人,城居保1147人,1—10月累计发放养老金325万元。目前,我区新农保缴费人数为19132人占目标任务20800人的91.98%,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

  1、领导高度重视,提供有力保障。为了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区从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经费保障、办公场地、办公设施等各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一是加强领导并健全组织机构。我区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各乡街也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配备了1至2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业务工作,设立了村(社区)级联络员,建立了区、乡街、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网络体系。二是确保了财政投入。区委、区政府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政策倾斜。试点工作启动之初,区财政每年安排了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办公设施、政策宣传、组织培训等费用。三是强化“配套”保障服务,确保了工作顺利启动。区财政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并联通信息网络,确保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人做事、有场所办公、有必要的办公设备。

  2、制定实施办法,落实责任目标。我区认真学习国发[20xx]32号、国发[20xx]18号、湘政发[20xx]38号、湘政发[20xx]22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学习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熟悉掌握相关文件对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评,按照年度参保的目标任务,进行任务分解,与各乡街道签订《石鼓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标责任书》,层层贯彻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3、宣传家喻户晓,营造积极氛围。我区始终坚持“多渠道、广角度、深层次、全覆盖”的宣传原则,切实做到宣传下基层、下乡、下社区,动员工作进村、进户、进居民心中。20xx年累计发放宣传单4万份,悬挂横幅标语100多条,在全区营造了浩大的舆论宣传声势。对少数群众认识不到位、参保有疑虑等实际问题,我中心负责人亲自带领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解疑释惑,帮助群众算清早参保、多受益的“经济帐”,让应参保群众手中拿到宣传品,眼中看到宣传册,耳中听到宣传声。在促征缴的最后几个月,我区各乡街的村干部采取“白加黑,5加2”的工作模式,挨家挨户上门进行征缴,通过大家的努力,我区在10月底就已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4、定时调度通报,工作奖罚分明。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区多次组织各乡街分管领导及乡街劳动保障站站长召开动员会,从7月开始,每月组织各乡街劳动保障站站长召开调度会,会议内容主要是报告缴费进度,提出问题,找出解决办法。今年为了加强经办机构自身作风建设,我们开展“周计划,月讲评,季考核”活动,从上至下营造了积极的工作氛围。我区还成立了石鼓区城乡居民QQ群,每周五对各乡街的缴费情况进行通报。今年区人社局决定将各乡街新农保完成任务数与年底就业资金分配挂钩,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乡街从下拨资金中予以抵扣,对完成较好的乡街给予相应奖励。

  5、有序开展业务,扎实推进工作。在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我们从宣传、登记、征缴、发放、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规范养老保险的经办流程,做到手续办理到户,凭证发放到手,确保业务流程的标准化。按上级部门要求,我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也有条不紊的开展,我中心现已设立了高质量的档案室,安装了档案柜,制订了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采购了齐全的硬件设施。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的档案管理工作受到了上级部门的好评。

  6、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基金监管。为了防止重复领取养老金的现象发生,每月我们都会将领取待遇人员与社保局退休人员进行比对,及时终止重复领取待遇人员养老金。为了防止信息错误,我们与银行每月都会进行联网核对,发现错误信息后及时与各乡街联系并修改。为了确保养老金及时发放,我中心于每月10号开始就会做好准备以保障25日之前将养老金发放到位。为了方便群众,我区将农村信用社作为合作银行,以保证服务范围覆盖到全区每个乡街、村、社区,让领取人员不出乡街就可以领到养老金。为保证基金安全,我们建立了保费收缴稽核制度,紧抓财务核查不放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确保基金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

  1、养老待遇较低,离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享受该种保险人员在没有任何其他生活来源的情况下,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标准难以维持其最基本的生活开销。

  2、宣传不够深入,部分人员存在观望情绪。大部分农村居民经济条件并不宽裕,历史形成的“养儿防老,积谷防饥”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根深蒂固,加之多数老年人文化水平不高,阅读理解力有限。参保对象中的中青年人员又存在等待观望情绪,认为自己还年轻,离领取养老待遇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存在等待观望情绪。

  3、工作人员不足,经费投入不足。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险参保面的不断扩大以及各项业务工作的不断增加,加剧了对社会保险经办人员的需求,综合服务对象和人均服务量急剧增长,服务人员数量与工作人员配备严重失衡。

  4、外出务工人员多,参保征缴工作难度增大。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数量大,许多人长年在外务工经商,偶尔回家。这部分人员对政策不知晓,没有时间办理参保,还有些已在工作地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些都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增加了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打算

  1、巩固参保率,提高续保率。继续发扬好的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的方式方法,确保让老百姓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更透彻,从而做到自愿参保,积极参保,进一步巩固参保率。

  2、进一步加强经办人员队伍建设,层层组织业务培训。经办中心工作人员将认真学习相关政策,熟练操作系统软件,通过层层培训,做到各级经办工作人员能准确把握、执行政策,打造一支敬业、专业的新农保和城居经办人员队伍。

  3、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一直都是业务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容不得丝毫的懈怠和放松。我们将以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为中心,切实做好养老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4、加强基金监督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是城乡居民的“保命钱”,必须确保安全。要依法加强对基金的监督管理,制定财务、会计、统计、基金核稽制度,建立基金明细帐、月报工作机制,不断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

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五

  一、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足额发放率100截止20xx年6月30日,尖草坪区参加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工及遗属人员8032人,其中新增退休人员及遗属493人。当期共发放养老金2201万元,足额发放率100,社会化发放率100。离休干部月人均1901元,建国前老工人1065元,退休人员月人均467元,退职人员月人均300元。

  2、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完成3479万元到6月30日止,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单位321户,共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3479万元,完成市下达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目标任务5768万元的60,超额完成了任务的10。较去年同期增长了71。多征收了1008万元,养老保险基金当期节余1300余万元,滚存结余9500万元。

  3、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23416人尖草坪区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达到24657人,其中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23416人。占到在职参保人数的95,完成市下达任务的28320人的82.7。其中私营企业、个体人员参保人数达到426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200人的35。

  4、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务率95根据太原市关于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实施方案,我区成立了退休人员管理科(退管科),由专人抽调了思想政治作风硬,业务精的职工,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制作了社会化管理的版面,明确了工作制度并配备了一定的办公设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深入到11个街办、乡镇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及部分社区进行了调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收到了一定效果。目前辖区内的离退休人员有30000余人,基本信息录入率达到95。社会化管理服务率95,其中社会管理服务率75。

  5、养老保险实地核稽核人数6626人今年由于太原市社会平均工资公布较晚,直到5月底才明确,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检、养老保险的稽核、新增退休人员的计发都集中在6月份,已稽核参保单位153户,稽核人数18260人,其中实地稽核85户,稽核人数6626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58.5。

  6、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金资格认证根据市中心的安排,一方面对今年新增统筹的退休人员及遗属493人进行了领取资格认证。其中近200人到市社保中心进行了退休人员指纹采集和指纹微机建档。其它退休人员委托企业利用办理医疗保险等工作契机,和社区、职工举报等多种形式进行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调查;另一方面根据省、市的安排对异地的退休人员进行了资格认证。今年下半年在此基础上配合市社保中心并社险中心退字[20xx]23号文件,关于离退休(含遗属)人员指纹采集认证工作安排,开展领取资格认证的全面展开。

  7、完善个人账户和离退休人员数据库及上报率今年,我们按照省、市关于“金保工程”的安排,一方面完善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和离退休人员数据库;另一方面对个人账户和离退休人员数据库信息的不断更新。同时边学习、边请教、边操作,实现了计算机办公,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各种报表及数据信息的上报率达 100,并通过企业劳资人员及网上公布了在职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公布率100。

  二、主要措施

  一早打算,早安排,在市社保中心未下达任务之前,我们就召开了专题会议,决心要战胜自己,超越自己,实现新的突破,确定了20xx年的工作重点,明确了20xx年的养老保险奋斗目标。

  二采取了责任制考核及基本工资与征收清欠挂钩的办法,硬指标量化,软指标细化,做到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心上有压力。三利用各种机会,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一是征订《社会保险杂志》,做到社保机构工作人员人手一册,并赠阅领导;

  二是利用劳动保险信息宣传社保工作中的人和事,共编印劳动保险信息12期;

  三是利用职工提前退休和公布个人帐户进行宣传。

  三、内部管理

  一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政府的窗口单位,公司领导极其重视便民服务设施的建设,制作了宣传社会保险政策的版面,公开了办事程序,设置了便民服务台,并配置座椅,免费提供有关政策宣传资料以及表格,纸笔等用品,设置了意见箱,公示了投诉电话,增强了政策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同时每隔一段时间要擦玻璃、彻底清扫办公场所卫生。经常保持窗明几净,地板清洁。

  二党风廉政建设.我们根据市、区的安排,认真贯彻标本兼志、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提高社会保险服务质量,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维护群众利益。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勤俭办事的原则,能省则省,能压则压,业务招待费较去年同期大大减少。与此同时,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一贯坚持三人审批,共同把关,关口前移,确保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三行风双评。从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狠抓基础工作不放松,对321户参保单位、8032名离退休人员及供养人员、24657名在职职工的信息进行了及时完善和更新。并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搞好20xx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我公司微机操作员在原有离退休人员数据库的基础上,新建了一套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数据库,将各企业报回的《太原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及资格认证基本信息表》全部录入微机,方便,快捷的计算机管理,提高了各社区保障员查询资料的效率和准确度。既提高了工作质量,又树立了经办机构的形象。

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六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推行十多年来,在实践上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在理论上也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对这些文献研究的焦点问题,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存在的问题、实践中的区域差异、今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等进行整理和总结,并分析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今后的发展能起到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占总人口约70%的人民目前或将来的生活质量,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则是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为了寻找合适的解决途径,我国政府从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性地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有10多年的历史。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6—1992年,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

  第二阶段:1992年—1998年,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下简称《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

  第三阶段:1998年以后进入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官方对这项工作的态度也发生了动摇。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

  从以上几个发展阶段来看,可以说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是并不成功的。在理论上,这一制度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和批评。90年代以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直是人口经济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这些文献全面地反映了各地各时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在目前这一政策面临转折时,对这些研究进行综合分析,能使我们全面地总结这项工作的经验教训,为今后农村老年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参考。本文在大量查阅90年代尤其是1995年以来的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发现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现有文献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宏观必要性基本上没有异议。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对保障老年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进步都有积极意义。另外,它还有助于减轻农民“养儿防老”的思想,从而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何承金等人的研究认为,中国西部农村人口控制的主要障碍在于社会保障体系残缺不全,农民养老难以落实。

  更多的研究从微观经济个体的`养老需求与供给出发进行分析,认为由于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大量青壮年农民流向城市,老年农民社会地位下降等原因造成了近年来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步淡化、弱化。而土地、家庭储蓄和农民自身的养老能力都难以担负起老年农民的生活保障。

  尽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必要建立,可是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下能否建立起真正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呢?一些文献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约束性进行分析后指出,由于我国资金有限,而城市又处于经济改革的中心,在资金的竞争性使用中具有优势;而且福利国家的困境对政府的警示作用使国家不敢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入太多,因此现阶段我国尚无能力建立真正的全国范围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只能以局部地区的社区保障作为替代。杨翠迎、张晖等人分析了我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可行性,认为目前建立全国范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不可行的,只有东部和中部一些省份才具备开展这项工作的条件,”。从世界经验来看,马利敏认为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及大比例的农村人口决定了现在不宜把农业家庭人口纳入账户养老保险体系。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诸多问题已引起许多学者的关注。这些问题中,有的是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有的是在执行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前者主要包括: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这样,由于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或鼓励性储蓄,也正因为这一点导致了不可能强制要求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如果要使这项工作开展下去,常常需要采取强制性的行政命令,这又违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自愿性原则。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设计时就使其执行陷入了两难境地。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制度上的不稳定性。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颁布的《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这些办法普遍缺乏法律效力。因此各地对这一政策的建立、撤消,保险金的筹集、运用以及养老金的发放都只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门,甚至是某些长官的意愿执行的,不是农民与政府的一种持久性契约,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实际上,我国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态度也时常发生动摇,导致了本来就心存疑虑的农民更加不愿投保。这也是缺乏法律保障的结果。

  3)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基本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缺乏投资人才,有关部门一般都采取存入银行的方式。但是1996年下半年以来,银行利率不断下调,再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要保值已经相当困难,更不用说增值。这一方面造成政府的包袱加重,现已出现参保的人越多,国家赔得越多的局面。另一方面,为了使资金能够平衡运行,国家原先承诺的养老保险账户的利率只好下调,造成投保人实际收益明显低于按过去高利率计算出的养老金,使人们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更是大打折扣。D盖尔约翰逊指出,由于中国1993—1997年的投资收益率为负,对于从1993—1997年每年投入了同等数量保金的个人来说,他们积累的基金实际价值低于他们支付出的保费(D.盖尔约翰逊1999)。

  4)保障水平过低。《基本方案》规定,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等10个档次缴费。但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2元/月的投保档次。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的情况下,如果农民在缴费10年后开始领取养老金,每月可以领取4.7元,15年后每月可以领取9.9元(王国军20xx),这点钱对农民养老来说,几乎起不到什么作用。如果每月投保4元、6元甚至是10元,也仍然难以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包括:

  1)基金的管理不够规范与完善。1998年以前全国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集、保管、运营和发放全是由民政部门一家负责,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而一地的民政部门又直接受制于当地的政府。因此当政府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或有什么建设项目缺少资金时,有时就会要求动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对这样的要求,民政部门往往难以拒绝。因此各地挤占、挪用和非法占用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基金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给今后的发放工作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2)机构管理费用入不敷出。按照《基本方案》的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经费可以按所收取基金的3%来支取。但是按规定提取的管理费难以满足开展业务的需要。有的市(县)提取的管理费连给职工发工资也不够,加上会议费、宣传费等,空缺更大。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的管理费都已明确规定不从保险基金中支取了(何承金等20xx),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却仍然要靠这一渠道来解决工作经费。

  3)干部群众在享受集体补贴方面差距过大。《基本方案》规定:“同一投保单位,投保对象平等享受集体补助。”但在全国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执行过程中,同一个行政村的干部和群众却不平等享受集体补助。参加投保的绝大多数村和乡镇是补干部,不补群众;少数村都补的,也是干部补得多,群众补得少。群众一般一年仅补助3-5元,而干部补助少则几百元,多则数千元,上万元(彭希哲等1996)。这样大的差距加剧了原本就存在的农村社会不公平,强化了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抵触情绪。

  4)多种形式的保险并存,形成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吴云高1998)。在苏南地区,由于农村养老保险开展得较早,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养老保险形式:有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的,有乡镇合作经济组织办理的,有社会保障局办理的,等等。它们各自为政,操作方法各不相同,导致了原本就“稀薄”的资金更加分散,缺乏规模效应。在其他地区,由民政部门组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也产生竞争,虽然竞争本身可以给投保农民带来实惠,但由于政府的不正当干预,商业保险往往受到排挤,打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尽管存在着以上这些问题,有的研究者认为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失为一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解决农村老年经济保障的重要方式。应当在现有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不应全盘否定其积极作用。但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对这一制度持否定态度。有人认为,“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不平衡”(田凯20xx);有人认为,“当前试点中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是一个能够担负起农村跨世纪社会养老责任的制度,需要更有效的制度来取而代之”(马利敏1999);有的人甚至认为,这项举措“存在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王国军20xx)。

  三、农村社会化养老的区域研究

  从实践情况来看,我国农村养老仍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范围还十分有限。在众多的相关研究中,有相当部分的文献研究不同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情况。文献表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存在着相当大的区域差异。王海江对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发现农民所在省份对其是否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显著的解释性(王海江,1998)。薛兴利等的调查也表明集体经济越发达、农民人均纯收入越高、村领导越强的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情况越好(薛兴利等1998)。从全国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情况是东部沿海地区显著地好于中西部地区,上海、江苏、山东等地区已达到较高的覆盖率,而在中西部大部分地区,推行这一政策十分困难。

  但几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相对较好的地区,其对老年农民的保障并非完全依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反,他们往往是在《基本方案》的做法之外,发展了不同方式、各有特色的社会化养老。

  1.苏南模式。苏南农村目前的老年保障模式是一种多形式并存的局面,其基本特征是“以家庭保障为基础,社区保障为核心,商业性保险为补充”(彭希哲等1996),上海市农村也基本上属于这种类型。这种社区保障是社区范围内统筹的制度,社区成员一般都享有类似的保障福利而不受其就业的那个企业的经营状况的直接影响。它在资金上主要依赖于社区公共资金的投入,而社区公共资金又主要来源于乡镇企业的盈利。苏南是我国乡镇企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因此集体有能力对社区成员的养老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彭希哲等1996)。民政部门组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这里也有较高的覆盖面,但在资金筹集上,苏南模式有其独特之处:一是集体补助所占比例较高;二是基金筹集标准不是按照《基本方案》中的10个等级,而是被大大提高了,以适应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实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比如上海嘉定区的实际操作中,个人年缴费标准分为3档:240元、180元和120元。企业缴费则按企业不同性质区分不同的缴费标准。农村“三资”企业,按上月农方职工工资总额的25.5%缴费;农村私营企业按上年度计税工资标准的25.5%缴费;农村个体工商户,户主按上年度计税工资标准的10%,为本人和农民帮工缴费。

  2.山东模式。整个山东省的农村养老保障仍以家庭保障为主,但它是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几个试点地区之一,也是全国投保绝对人数最多的省区。在资金筹集方面,该地区基本是按照(基本方案)的规定来实行,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的比例很小,只占已交纳保险基金的约15%。而且其中的绝大部分补助给村干部、乡镇企业职工等“特殊职业”的人口。山东省农民的投保标准普遍很低,一般都是2—4元/月的水平(彭希哲等1996),因此未来的养老保障能力也很低。

  3.广东模式。确切地说,这也是一种社区保障模式。它通过股份合作制乡镇企业中的年龄股和集体股来实现对农村老年人口的经济保障”“。所谓年龄股就是个人所拥有的股份数额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因此老人总能拥有较多的股份。集体股是属集体经济组织或企业所有者所有,集体股的主要用途之一是作为公益金,老年福利支出是公益金十分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缺陷以及在执行中出现的上述问题,许多文献都从不同的角度对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应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扶持。不少研究者注意到缺少政府扶持是农民缺乏投保热情的根本原因,因此针对目前集体补助比重过小,国家扶持微乎其微的状况,均提出应适当提高集体补助的比重,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真正具有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福利性”,才能调动起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2.应当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国家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不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全国各地在这方面也没有规范统一的业务、财务及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这都导致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稳定性。而通过立法是达到稳定政策的最好途径。

  3.应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支付问题。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投资本身就是一门相当复杂的学问,我国这方面的人才非常稀缺;而且目前我国风险较小、回报较高的投资渠道很少,但是许多文献仍然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改革的方向。比如

  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代理制,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

  ②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以县为覆盖范围,因此基金大多集中在县级保障部门,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资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规定,不能保证适当增值率的投资主体,要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投资权,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省级部门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全国有关机构管理。福建省就是采用的这种办法,效果比较好。

  另外,王国军主张完全放弃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另起炉灶,建立“从城乡‘二元’保障到基本保障、补充保障和附加保障的城乡有机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基本保障中,农业劳动者通过税收的方式,向全国统一社会养老保障机构交纳社会养老保障税,社会养老保障税率应按各地农民的收入水平、物价指数和人口预期寿命而分别制定;在补充保险中,如果农民受雇于人,超过一段时间后,雇主和雇工必须按雇工工资的法定比率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交纳社会补充保障费;在附加保障中,农民可以参加商业保险或个人储蓄的方式获得保障(刘书鹤等1998)。

  五、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尽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进行了10多年,也积累了相当多的研究文献,但由于为农民这类非雇佣的独立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障本身就是一个难题,而且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实力还不够发达,农村的社会生产力总体而言还比较落后,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因此到目前为止,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仍然有许多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其中比较关键的是以下几个: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方式

  许多研究者都提出应当在农村养老基金筹集时增加政府扶持的力度。但是这个“力度”应当有多大比较合适,即既能充分调动农民投保的积极性,政府又能承担得起?在这个问题上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之间的替代关系如何?对于这些问题,都缺乏明确的定量分析,甚至连定量分析的框架也没有,这样“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便缺乏科学的指导,难以落实。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设置

  按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管理和发放应当遵循三权分立的原则。但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1998年以前基本上完全由民政部门独立管理,1998年以后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也是一家说了算。权利缺乏监督是基金安全难以保障的关键,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机构设置应当进行改革。但怎样改,怎样体现权利的监督与制衡是目前已有的文献中研究得较少的问题。

  3.城乡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我国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制度是完全不同的两套体系,两者不存在可换算的基础,根本无法衔接。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城市化的步伐将会加快,有更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将流向城市,两种不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将成为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障碍。因此,王国军提出了“‘三维’的城乡有机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非常有益的尝试,但其中有一些关键问题仍无法解决。比如在基本保障中,国家是否给予补贴?如果给,给多少比较合适?如果不给,较富裕的农民是否会感觉“吃亏”而不愿参加?因此关于这个方案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

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经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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