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总结 篇一
道路交通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为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启动了为期百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在这个行动中,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
首先,在这次行动中,我市加大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加强交通执法,加大巡逻频次,强化对闯红灯、违法停车、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遏制了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数量大幅下降,交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其次,我市加强了对道路交通设施的维护和改善。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中,我们对道路标志、交通信号灯、护栏等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了损坏的设施,确保了道路交通设施的正常运行。同时,我们还对一些疏通不畅的路段进行了改造和扩建,优化了交通流动,提升了道路通行能力。
此外,我市还注重了对驾驶员和行人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广大驾驶员和行人普及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了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能力。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了他们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最后,在这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中,我市还加强了部门协作,形成了合力。交通、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加强了沟通和协调,形成了联动作战的合力。各部门共同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相互配合,形成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全面打击态势。这种协作机制的建立,为今后的交通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总之,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我市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交通设施得到了维护和改善,驾驶员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了提高,部门协作机制得到了建立。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持续投入和努力。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总结 篇二
道路交通安全是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方面。为了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我市积极开展了为期百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首先,我市在这次行动中加强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巡逻检查,严厉打击闯红灯、酒驾、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在行动期间,我市的交通违法行为数量明显减少,交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其次,我市注重了对道路交通设施的维护和改善。在行动中,我们对道路标志、交通信号灯、护栏等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修,及时修复了损坏的设施,确保了道路交通设施的正常运行。同时,我们还对一些拥堵路段进行了改善和优化,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
此外,我市加强了对驾驶员和行人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广大驾驶员和行人普及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了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能力。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了他们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最后,在这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中,我市加强了部门间的协作。交通、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加强了沟通和协调,形成了合力。各部门共同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相互配合,形成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全面打击态势。这种协作机制的建立,为今后的交通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我市取得了显著成效。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设施得到了维护和改善,驾驶员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了提高,部门协作机制得到了建立。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持续投入和努力。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好的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总结 篇三
近期,兰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为抓手,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因情施策、主动作为,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有力确保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一、全面清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开展交通事故高发路段清理整治,针对近三年发生的死亡事故路段和时间,认真总结查找问题,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在调研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减量控大”“一盔一带”等专项行动,调整勤务模式,抽调增援警力11名,全面加强协同联动,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开展重点路段风险隐患排查,积极汇报请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尽快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对辖区低洼易涝、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路段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劝离、拖移违停车辆,设置警示标语、警戒带等设施,强降雨后,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清理路面障碍和积水,确保辖区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二、全面加强道路交通源头监管。
狠抓企业监管,开展企业安全联合检查,逐一检查辖区加油站、商砼站、加气站和客货运站场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对企业经营许可证、内部管理台账、动态监控系统、车辆罐体检验维保、驾驶人和押运员从业资格以及安全培训教育等核实检查,督促提醒配齐安全标牌、防护装备、应急处置器材等设施。狠抓重点车辆管理,针对辖区工程建设项目多、仓储物流企业集中的情况,紧盯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开展大型货运机动车、校车、工程运输车、“两客一危”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检查,全面梳理排查企业单位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落实情况,确保安全管理无死角。狠抓驾驶员动态管理,紧紧围绕机动车驾驶人这一核心主体,两个乡镇交警中队指导各村33名“四大员”,对本村(社区)驾驶员扣分吊销等情况全面摸排,及时更新危险驾驶员信息,对“重点”驾驶员进行重点管理,由乡镇交警中队每月对其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及教育考试,源头消除风险隐患。
三、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管控力度。
强化重点路段违法整治,在国道312线增设临时查控岗、夜巡岗,加强重点时段的巡逻检查频次和密度,加大对10类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7月以来,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690起。强化突出违法查处,采取定点设卡和动态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严查酒醉驾、乱停乱放等常见突出违法行为,7月以来,共查处酒醉驾驶2起,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2人,无证驾驶8起,准驾车型不符6起,超员4起,货车超载8起,未佩戴安全头盔6起,未按规定系安全带105起,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违法载人等19起,查处其他违法行为102起。强化农村地区道路管控,定远、连搭派出所充分发挥乡镇交警中队职能,整合“四大员”“一村一警一队”等力量,深入各村(社区)加大农用车非法载人、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劝导及查处力度,全力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隐患。
四、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警示宣传营氛围,组织警力开展“进企业、督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对属地辖区高风险运客运、货运企业逐一见面、督促整改,强化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地区交通事故高发态势。重点宣传严监管,召开交通事故预防安全座谈会,及时通报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深入剖析研究问题,将辖区具有典型特点的交通事故和易肇事的重点违法行为制作成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条幅、海报,每周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七进”宣传教育,切实把交通安全宣传送进千家万户。专题宣传提认识,以“一屏一海报”、“一栏一标语”为重点,在大型交易市场、农村社区、医院等规模较大的团体中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教育,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手册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交通安全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总结 篇四
根据市运管处、区交通局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涪城区运管所在辖区开展了平安交通百日行动专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安排部署
区运管所以“防风险,除隐患,强责任,建机制,抓落实”为主题制发了《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绵涪运管[2018]212号),并由所安委会负责“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我们通过qq、微信等方式将文件和要求下发至辖区各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工作宣传。
二、工作开展
我们对辖区内的7家客运企业,即:富临绵阳分公司、通力绵阳分公司、交发运业、成绵快车、空港巴士、交发顺达和鸿捷运输,采取了片区队分片负责检查,领导小组重点检查,安全股不定时抽查等多种形式,对企业车辆的技术状况、GPS定位监控情况以及应急保障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督促检查。
对辖区3个车站,即:交发客运总站、平政汽车站和南湖汽车站,我们以整治“双超一疲劳”、整治重点营运车辆长时间离线位移疑似屏蔽卫星定位信号行为、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打击非法营运为重点,开展了道路运输安全隐患集中治理。
对货运企业,我们重点围绕安全制度的建立落实、车辆年检、车辆技术状况、二级维护、驾驶员档案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检查,对督促企业对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
三、总体情况
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期间全行业累计召开工作会议9次,组织检查组5个,检查人员114人次,检查企业45家,排查一般隐患27个,完成隐患整改27个。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总结 篇五
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预防和减少我镇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打造“平安雷坪”的一项重要措施,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努力,力争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机制健全、设施完善、畅通有序、管理规范”的程度,实现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最终目标。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建立政府主导的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逐步建立由政府主导,其他部门有明确职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有明确要求,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2、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
各村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村、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四进”活动,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实现交通安全宣传经常化、制度化。
3、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法制教育内容
建立更广泛的交通安全公共教育计划,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和教育纳入中小学的法制教学大纲,成为在校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程,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德育品行评定。在校中小学生对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律、法规知悉率达95%以上,行走规范率达90%,交通违法行为逐步下降。
(二)改善道路安全性
1、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审核机制
建立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审核机制,不断提高道路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凡涉及与交通有关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在新建、改建道路时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交通安全设施达不达标的道路不得验收和使用。
2、改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
政府将加大对已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隔离、防撞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明确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渠道。加强对急弯、陡坡、傍山、临水临崖路段道路的管理,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公路行车的安全性。
建立与道路建设相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资金投入制度,新建道路具备完善、科学、合理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成全镇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整治,整治率达到有关要求。
3、采取全面措施,确保道路行车安全
对于不能得到及时治理的事故多发路段,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警告标志,加强路段管控和提醒驾驶人员安全驾驶等。取缔行车道上的摆摊设点、以路为市的占道行为,确保道路畅通。
(三)初步建成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急救与救援服务体系
建立由派出所、政府、卫生等部门及紧急救援部门共同组成的,包括事故快速反应和信息传输系统、紧急救援与救护预案系统、紧急救援与救护“绿色通道”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形成覆盖全镇公路网络的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网络,建立辖区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的相互配合、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及时抢救伤员和快速处置事故现场的能力。
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程
(一)各村要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会议制度,把农村交通安全状况列入镇政府的年度主要考核指标。
(二)在各村开展广泛、有效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人文理念相结合,鼓励农民、外来务工者选乘安全的交通工具。
(三)逐步改善现有和新建农村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全面提高农村道路设计和建设的安全性能。
(四)积极探索农村道路路面交通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对农村道路的管控。
四、通过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责任制
1、为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我镇近、中期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
2、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办法,从组织机构、管理职责、执法保障、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经费保证等几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大同镇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3、制定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使我镇的停车场管理做到有法可依。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总结 篇六
今年1-4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1.1%,道路交通事故丝袜人数占各类事故丝袜人数的90.8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特别是“五一”期间,我省连续发生4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有效认知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势头,决定自2011年5月中旬至2011年底,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客运市场和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规范,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等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更加明晰,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其数和伤亡人数明显降低,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机动车辆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路面行车秩序整治、重点车辆安全整治、提升事故应急救援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整治。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农机操作手)、机动车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资粮的监管,认真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有效落实优胜劣汰机制,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等有关部门配合)
2、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整治。加强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的监管和整治,规范考试场地和考试程序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对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认真实施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费率浮动制度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农业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保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机动车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
1、机动车检测维修整治。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综合性能检测以及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综合整治。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未持证上岗、超经营范围维修、使用假冒零配件、检测把关不严、二级维护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因检测检验货维修把关不严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省质监局、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工商局、安监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机动车报废回收整治。经贸部门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旧机动车交易的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利用报废回收改装、拼装车的非法电;工商部门在责任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语法查处报废汽车和拼装车辆进入市场交易等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报废汽车上路行驶行为,建立报废汽车信息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省经贸委、工商局、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质监局、农业厅、水利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安保设施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及时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对今年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列入今年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并限期文成整治。二是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全省公路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已排查出的隐患大道省级(市级、县级)督办标准的,按照《福建省公路隐患路段排查与督办标准》,分类逐级督办;对高速公路的隐患排查,按照省级督办标准和要求,经批准后,由省高速公路公司负责整治。三是新建公路的安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新的标准规范建设施工,并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已建的公路安保设施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的,由省交通运输厅抓紧提出方案,分歧实施改造。四是加强对公路养护施工单位的监管,严格按《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养护工作等。(道路交通隐患排查、论证和整改验收工作由省预防办牵头,省交通运输艇、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监局、公安交警总队配合;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清华对客运驾驶员考核培训,推行“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严格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到2011年底,对旅游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卫星定位装置系统平台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卫星定位装置系统信息,每天抽查不低于1%0包邮客运车辆,强化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根据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采集的监控记录资料,加大对客运车辆超速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五)路面行车秩序和客运市场秩序整治
1、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和分析,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各高速公路出口处,并在市际、县际主要道路增设执勤点,在重点时段,对进出省际7座以上客运车辆实施全面检查,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倒库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依托乡镇派出所,加强警力调配,加强乡村、偏远地区道路交通路面管控;加大城区和郊区警力部署,加大科技兴安资金投入,确保路面行车秩序畅通安全,并有效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抄告制度。(省公安厅、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气象局等有关你部门配合)
2、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定期分析客运市场秩序,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经营、无证经营、不按规定线路经营等违法行为,并将其违法行为列为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重点车辆安全整治
加强渣土车、是公共车车、摩托车、出租车以及学校校车、集中接送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整治,结合客运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无证、无照、超速以及为按规定线路行驶行为,督促出租车、县内班线客车等车辆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卫星装置系统;进一步强化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督促学校校车和其他社会接送学生车辆安装符合归家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有效遏制重点车辆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出租车路面秩序整治由地方政府负责牵头,省公安交警总队分工负责;出租车卫星定位装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省安监局、通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整治,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交警总队、安监局、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配合;学校校车整治由省教育厅"公安交警总队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其他社会接送学生车辆、摩托车整治由省公安交警总队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认真制定本单位道路交通事故印记救援预防,搞好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有效解决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反应慢、救援不协调等问题(地方政府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八)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
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鸡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出行氛围;教育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列入教学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业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以及当前正在开展“打非”和客运隐患专项行动,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有效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加大道路交通安保工程资金投入,强化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路段应当纳入政府挂牌督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一岗双责”,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指导、更总、督促和检查等工作;道路交通营运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和机关事业公车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强化指标考核。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正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指标特别是安全生产经营性事故指标考核。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或事故控制指标超时序的哟管政府、部门及单位的监督检查,实行约诫勉、预警通报等制度,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
(四)开展联合执法。各级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业、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配合,严厉打击酒后行驶、超速行驶、客运车辆超员、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及拖拉机(变型、多功能)违法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三超”现象,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秩序。
(五)实施挂牌督办。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对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制度,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严格审核事故性质、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处理以及防范措施,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检查落实。各级政府要突出本地区道路交通特点,量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考核标准,定期组织专项督察和考核,并及时予以通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各相关部门综合政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并根据各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际情况,于6月底组织省级督察组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毒草情况上报省政府并通报全省,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