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的工作总结(优质6篇)

时间:2016-02-08 01:44:1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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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的工作总结 篇一

社区矫正作为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方式,旨在通过社区层面的监督和帮助,对于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矫正,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与了社区矫正的工作,现将我的工作总结如下。

首先,我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主要负责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和监督。通过定期的家访和电话沟通,我及时了解到他们的生活状况、工作情况以及心理变化等。我发现,刑满释放人员在矫正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心理压力大、自信心不足等问题。因此,我在家访中不仅仅是关注他们的行为表现,更加注重倾听他们的心声,通过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内心的困惑和焦虑,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积极性。

其次,我还参与了社区矫正的帮教工作。我与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通过引导他们参加职业培训班、技能培训课程等,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我还积极联系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争取更多的就业岗位,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通过这些工作,我帮助了许多刑满释放人员成功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实现了社会融入,重建了家庭,为他们走上正轨提供了坚实的支持。

最后,我还积极参与了社区矫正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宣传活动、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向社区居民普及矫正知识,增加他们对矫正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我还组织了刑满释放人员的亲友参加座谈会,借助他们的亲身经历,向社区居民展示刑满释放人员的改变和成长,增强社会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理解和支持。

总的来说,社区矫正工作虽然任务繁重,但是我通过与刑满释放人员的接触和沟通,不仅提升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也见证了许多刑满释放人员的改变和成长。我相信,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将会越来越被社会认可和重视,我也将继续努力,为刑满释放人员的重返社会之路贡献自己的力量。

社区矫正的工作总结 篇二

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我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监督和帮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的工作总结如下。

首先,我参与了刑满释放人员的社区化安置工作。我与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部门等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得刑满释放人员的相关信息,并与他们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通过了解他们的意愿和需求,我积极协助他们找到合适的住房和工作,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其次,我还参与了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辅导工作。在与他们的接触中,我发现许多刑满释放人员在矫正过程中存在着心理压力和困惑。因此,我通过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内心的问题,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积极性。我还鼓励他们参加一些社交活动,扩大社交圈子,增加社会支持,以促进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最后,我还积极参与了社区矫正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我通过制作宣传资料、举办座谈会等方式,向社区居民普及矫正知识,增加他们对矫正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我还与学校合作,开展矫正教育课程,引导青少年正确看待犯罪和刑罚,培养他们的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深刻认识到社区矫正的重要性和意义。社区矫正不仅仅是对刑满释放人员的一种约束和监督,更是为他们提供了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和希望。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我将继续努力,为刑满释放人员的重返社会之路贡献自己的力量,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社区矫正的工作总结 篇三

  20xx年,司法局以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执行规定》为契机,以强化组织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六个一”管理模式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助力矫正为手段,以专项活动为带动点,以帮扶救助为提升手段,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支持下,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85人,累计解矫服刑人员588人,目前在矫服刑人员197人,社区服刑人员数总体上与20xx年保持稳定。

  一是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强化社区矫正组织力量。

  20xx年我局通过公务员招考、复转军人安置等,不断充实基层司法所的骨干力量。7月份通过争取,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为我县解决了21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配齐配强基层司法所矫正执法队伍。全面实现18个司法所有三名及三名以上的工作人员,确保每个司法所有一名专职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二是以“六个一”为管理关键点,实现日常管理“规范化”。

  全县各所严格按照“一周一次电话汇报、一月一次思想汇报、一月一次集中教育、一月一次公益劳动、一月一次入户走访、一季度一次考核”的管理模式,规范管理。同时,分类管理与因人施“矫”相结合。结合审(释)前社会调查情况,将社区服刑人员分成严管、普管和宽管三个等级,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集中各方力量,从日常报告、定位监管、外出请销假、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等方面予以不同监管,避免因脱管、漏管造成再犯罪情况发生,规范日常管理。20xx年全县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2人,无一例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现象的发生。

  三是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助力矫正管理。

  通过信息化平台的应用,实施重点管控、重点矫正、重点帮助。抓住作为全区社区矫正平台应用试点单位的机会,将全县矫正人员信息全部整合到新系统中,通过平台上的日常管理手段加大了监管力度,从而有效的预防了脱管、漏管现象。目前我县社区服刑人员197人,配备定位手机人数187人,对刑期在一年(含一年的服刑人员)全部实现平台监管。

  强化网络新型媒介管理方式的应用,目前,18个司法所都在服刑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之间建立了微信群,一方面辅助矫正工作人员更好的联系服刑人员,另一方面通过新型媒体的宣传能力,定时给服刑人员宣传、讲解法律法规。增强服刑人员法律意识,预防再犯罪的发生。

  运用县局到司法所之间的信息指挥中心,对各司法所重点服刑人员进行不定期的视频见面警示及面对面的汇报工作,加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助力司法所社区矫正管理力度。20xx年,我局共举办视频集中教育活动5次,重点服刑人员专项视频会3次,集中心理辅导4次。

  四是以专项活动为带动点,突出各种矫正手段效果。

  在20xx年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中,我县通过“学雷锋、树新风”社区义务劳动活动、“感恩月”感恩进敬老院、进家庭活动、“交通肇事社区服刑人员专项整治”视频警示教育活动等一系列的专项活动,警示、教育社区服刑人员,在日常监管中正视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矫正管理;提升、重塑社区服刑人员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助力日常监管。使社区矫正工作实现新突破。

  五是以帮扶救助为矫正工作的提升手段,让矫正更具社会化。

  我局转变帮扶理念,拓展帮扶渠道,打造帮扶品牌,将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扶救助与全县脱贫攻坚紧密联接,开创帮扶工作新成效。积极和特殊人群管理小组成员进行沟通协商,达成各种帮扶方案,比如和民政部门达成长期低保申请机制,只要是符合低保申请的特困社区服刑人员,可以直接由县局和民政局联系进行申请,避免走乡镇一级民政部门的申请程序,为特困社区服刑人员的申请减少手续项目。20xx年我县临时救助社区服刑人员95人次,其中交通肇事特困人员专项救助52人;妇联专项慰问15人,其他民政临时救助30人,救助资金共计40100;建档立卡户139人,其中20xx年有27人进行了危房改造,涉及补助资金210000元;享受低保97人,其中20xx年新增11人;各类政策性补贴5人,补贴资金36230元。

  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局将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的监管方式,不断取得监管实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为开放富裕美丽和谐XX建设贡献新的力量。

社区矫正的工作总结 篇四

  石龙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石龙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共有矫正服刑人员七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

  一、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委副书记周年友任组长,纪委书记陈耀林和石龙公安分局局长叶进田任副组长。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石龙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公安派出所管辖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者协议书》。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今年8月24日石龙镇召开了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3个社区7个村委会中,各村(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协会处理涉及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石龙镇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

  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建立公益劳动基地

  为加强全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石龙镇司法所和相关劳动基地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同时组织我镇7名社区矫正对象到公益劳动基地劳动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3、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4、规范工作流程。

  认真执行《刑法》

、《刑事诉讼法》及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石龙镇司法所矫正办还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2—3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的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我镇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镇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

  5、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8月27日,缓刑人员麦xx认为服刑人员未经批准不准见传媒但她女儿是新闻系的每天都有好多同学来他家怎可以不见?司法所所长解释说法律允许的事你可以做,法律不允许的事坚决不能做。中山西区服刑人员冯xx认为社区矫正监管不能解决民生问题所长对他说:只要你符合法律法规审批条件,情况属实我们会全力帮助你。通过这种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的工作现试点阶段,立法的相对滞后给社区矫正存在执行主体问题,使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

  2、在社区从事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工作繁杂,任务较重,以现有的人力、物力来承担社区矫正这项全新的工作难度很大。

  3、在试点阶段虽然有其他地区的先行经验可以借鉴,但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没有任何成规可以直接套用,还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逐步摸索,各种难以预计的问题和困难的出现在所难免。

  4、社区矫正工作对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来说是第一次接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稳妥展开,这就需要在市局的统筹安排下,进一步增强管理力量,相互交流心得,形成齐心协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以此推动社区工作顺利启动。

社区矫正的工作总结 篇五

  社区矫正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放在社区进行改造、矫正的新的刑罚执行方式。为了确保社区服刑人员能够有效地改造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等,县司法局坚持“创新监管,规范矫正”的工作方式,通过规范矫正、创新管理模式以及循证矫正三措施切实加强和规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促进矫正人员的转化。现就我局主要创新做法做个简介。

  目前,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有8名工作人员,其中检察院1人,法院1人,公安局2人,司法局4人,下设社区矫正办公室、安置帮教办公室、心理矫治室、接待室、远程会见室、主任室及档案室。

  今年全县入矫50人,期满解除36人,现有在册矫正人员79人,其中缓刑70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管制4人。今年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参加集中教育达到514人次,参加社区服务492人次,进行社会调查评估5人(次)。参加全省集中点验2次,集中点验率均达100%,无一人脱管、漏管。

  一、规范社区矫正入矫工作

  为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我局设立了三本台账:《社区服刑人员文书接收登记本》、《社区服刑人员报到登记本》以及《社区服刑人员分配通知书》。三本台账完成了社区服刑人员从文接收、报到入矫以及监管分配的一体化联系,严谨记录了社区矫正接收和分配过程,有效避免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做好基本入矫程序之外,我们还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前培训机制,对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视频培训,对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个别谈话,签订《责任明确书》,《责任明确书》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奖惩罚内容进行了简要说明。

  二、创新管理模式

  1、夯实社区矫正机构网格建设。

  社区矫正网格建设是我局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石。我们以XX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为核心,以14个司法所及136个村(居)委会为辐射,建立了150个社区矫正工作站,设立社区矫正工作岗,形成了一个有岗有人,全面的网络化监管系统,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2、建立GPS监察机制

  我局建设了社区服刑人员GPS监察机制。首先,我局特意将GPS监控工作单独拿出来,专门在监管中心设立了“XX县社区矫正GPS实时监管平台”,实时监控全县社区服刑人员GPS信号异常或恢复情况。其次,除了做好实时监察外,我们还建立了上午和下午两次GPS检查登记制度,上午登记社区服刑人员外出情况,下午登记社区服刑人员信号异常情况,对外出人员进行请假核查,对信号异常情况查询和处理。

  三、创新循证矫正工作特色,心理矫治促改造

  我局始终坚持“心理矫治”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从心理上完全转变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才算真正意义上做好了社区矫正工作,为进一步创新心理矫治工作方法,我们主要实行“循证矫正”工作方式。

  1、加强专业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

  为了起到心理矫正专业化的目的,我局专门安排了工作人员逐批次参加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加强心理矫治队伍建设,从而为循证矫正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2、建立“循证矫正”运行机制。

  在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设立心理咨询和矫治工作室,在监管中心心理咨询室的指导和帮助下,在各司法所建立“腾出房子”工作机制。“循证矫正工作档案”主要是对社区服刑人员建立“思想调查和生活表现”个人档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协助下,根据每月各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动态制定合理的矫正措施,采取灵活具体地矫正方式。

  3、动态矫正措施、灵活矫正方式。

  通过“循证矫正工作档案”动态掌握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思想、生活和监管状态,针对这些信息进行整合,诊断问题所在,对存在心理障碍的进行心理疏导,对有心理问题的进行心理矫治,对思想散漫、生活消极、不服从监管的除了从心理矫治方面根除问题外,还要对其制定具体的矫正措施。如,有社区服刑人员有焦虑、抑郁或情绪低落等心理问题,工作人员根据该人的实际情况,安排心理疏导或心理咨询活动,制定合理的公益性劳动或加强定期报到等监管措施。“循证矫正工作档案”是我局采取循证矫正进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办法,能做到每一个社区服刑人员有适合自己的实际有效的矫治计划和措施。

  4、循证矫正见成效。

  自我局开展循证矫正工作以来,共建立“循证矫正工作档案”156件,制定心理矫正方案8件和动态监管方案3件,对8位社区服刑人员制定了有效的心理疏导和思想矫治措施,对3位社区服刑人员制定了具体的监管措施,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上能完成人身和心理上的真正改造。循证矫正是一个灵活多变的工作方式,为我县社区矫正具体化工作提供了具体的工作模式。

  一直以来,XX县司法局始终秉承“创新监管,规范矫正”的社区矫正工作理念,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流程,不断改进社区矫正监管内容,与时俱进,因地制宜,不断摸索适合本县县情的社区矫正工作方法。规范矫正、创新管理模式以及循证矫正三措施创新和改进了我局社区矫正工作方法,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效率,促进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在社会化改造。

社区矫正的工作总结 篇六

  一、基本情况

  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今年4月17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有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克服困难、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截止7月9日,已完成交接工作,于7月10日起转入正常接收,步入常态化管理的轨道。目前,全区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92名,已经解矫8名,新接收26名。其间缓刑63人;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的权利的19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管制2人。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二、精心组织,规范运作,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

  自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行以来,区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按照"两办"转发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工作。

  (一)调查摸底、理清思路。

  今年3月,我们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对各辖区内现有的五类矫正对象进行地深入细致排查,3月底进行了汇总。与此同时,局长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宁波市社区矫正试点单位鄞州区司法局,咨询社区矫正工作难点和经验。

  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前,我们通过走访街道、慈城镇,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赢取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指导思想上、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社区矫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

  为了规范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起草《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制作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里要求的三个阶段,结合我们江北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天。以区委办文件形式下发了《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工作原则及目标、工作范围及任务,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并建立了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统计、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六项制度。

  同时我们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帮教志愿者名册。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社区矫正对象人户分离,针对这一现象,及时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参照试点单位制定了《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日后的规范运行。

  (三)指导督促,深入推进。

  为了加强指导,由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牵头聘请了宁波大学法学院资深心理学教授组成江北区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指导组。同时为了推进工作,区司法局多次到区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就社区矫正工作的运作和衔接,争取成员单位支持,深入推进。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从“排找困难,强化指导”入手,区司法局多次深入到各街道、慈城镇,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排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做好矫正基础性工作。

  4月17号下午。我区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报告,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局江北分局分别部署工作。为我区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求真务实,坚实基础,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的关键。

  我区把求实效作为工作目标,注重基础,大胆实践,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分别向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区常务会汇报情况,主动上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已便获得最大的支持。同时,成立了江北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并按委员会统一要求,人事部门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报请并同意,通过内部调整,成立了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科。财政部门按照需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和人头经费;公、检、法三部门全力协助配合,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同时各街道、慈城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由街道、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各街道、镇结合工作任务,将民政、教育部门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

  社区矫正是公共治理的重要方面,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所以广泛宣传,提高人们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认识,转变观念,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初期,就着手编制印发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学习资料和宣传册,其中《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共印2000册,《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共印500册,同时从省里购买了《社区矫正实务》《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60多册。确保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各街道、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村、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以有社会服刑人员的单位负责人人手一份。

  时,充分利用我区《新江北》报刊及广播电视台这一新闻阵地。发布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访报导,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活动及时予于宣传。各街道、镇充分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而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汲取经验,强化培训。

  为了避免在工作中走弯路,局领导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兄弟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后,又组织各街道(镇)司法所分管领导与司法所所长一同,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学习参观,听取经验,翻阅档案。

  在社区矫正工作者上岗之前,我们组织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岗前培训二天。聘请了区法院专业人士,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同时,各街道、镇分别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严把三关,是做好社区矫正起步工作的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可鉴见的经验有限,大多数工作还是要靠自己边实践、边探索、边提高,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我们严把工作环节。

  (一)把好移交关。

  首先是社区矫正对象相关材料的移交。为了确保衔接工作准确无误,我们采取了由公安局江北分局相关部门收齐整理后,统一移交给区司法局的形式。公安机关按照工作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进行整理补缺,做到档案不补齐不移交,人档不对号不移交,对象下落不明不移交。在接收材料时,我们按照事先印制的各类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所需材料名细表,一一对照,查看是否有缺失。其材料做到了百分百合格,全部一次性过关,通过签字确认移交。

  再由我局基层科分别移送给各司法所,确保材料齐全。其次在社区矫正工作的移交型式上,我们对会议流程、相关材料,做了统一规定,并多次组织人员到场进行指导,确保交接会议不图形式走过场。同时各街道、镇现场会结束后,按计划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第一次集中政治学习。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讲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与义务,治安处罚法有关内容及请消假、会客、搬迁等相关制度。全区8个街道、镇在移交、学习过程中都平稳有序,社区矫正对象积极配合,表示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好首次谈话关。

  做好首次谈话有利于矫正对象感受社会化教育,促使他们摆正位置,调整心态,认真接受教育和改造,所以我们一直很重视第一次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谈话工作。在各种会议和培训班上多次强调,并对首次谈话的参加人员、谈话内容以及所做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统一印制下发了谈话笔录格式。

  各街道、慈城镇都由司法所为主、公安派出所配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首次谈话,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家庭、工作、生活情况和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宣讲在实施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重点强调违反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把好重大事项汇报关。

  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始前,我们就详细制定了六项制度,其中一条就是“请示报告制度”即“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遇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各街道、慈城镇认真执行,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共同探讨,及时采取措施。

  四、因地制宜,注重特色,是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的基础

  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们要求各街道、镇要坚持标准、注重发挥优势,彰显特色,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

  (一)就地取材,共驻共建。

  为了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各自的地域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资源,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与宁波大学法学院签订地校法制共建协议,率先在孔浦街道开展了“法律人在行动”活动。

  首先我们聘请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讲师组成社区矫正工作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组,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研究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及心理问题,探讨、提出立法建议。

  其次,我们聘请了在校大学生为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深入到村、社区,提供司法协助。一来较好地解决了社区法律专业工作者紧缺的难题,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输入新鲜血液;二来为大学生学以致用提供一个实践场地。充分发挥大学的学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实现共建单位的双赢。做到因地制宜,抓出各自的工作特色,努力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配合有力,齐抓共管。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完全的社会环境中实施,必须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我们通过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与当地敬老院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其中庄桥并自制了矫正对象考勤卡。中马、文教、白沙、孔浦等街道鼓励社会有识之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包括村居、企业、楼道、村民小组等各方力量参与到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中来。以社区老人养老场所为社区矫正人员的公益劳动地点,中马街道还两名矫正人员自源出资帮助贫困学生。截止目前,我们聘请了100余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其中有在校大学生,有休退老干部等,在我区各社区、居委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组织网络。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安机关仍然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只有协调好与公安机关的关系,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有力的支撑。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后,公安局江北分局积极配合,健全了组织,结合江北实际,制订了全区公安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规范实施,依法履行职能。在首次谈话及现场交接工作中,公安机关积极派人参加,确保会场的威严性,同时也为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准备工作。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保证了社区矫正移交衔接关口的顺畅、监督考核关口的严格,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为日后的矫正教育、监督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三)解决困难,卓有成效。

  我们注重了解现有服刑人员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无工作、家庭经济拮据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联系,为他们申请享受“低保金”等。对有工作能力但一时难以找到工作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就业等部门联系,千方百计为他们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让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在工作中找回了自我,如:孔浦街道在通知谈话过程中发现一名被剥夺政治的权利的矫正对象满腹怨言,抱以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工作人员通过多次上门走访,了解到因为他曾今的污点,没有单位肯聘用他,目前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为了避免他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工作人员经多方协商帮助他在社区找一个公益性岗位,为其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最终赢来了社区矫正人员的配合和思想改观。

社区矫正的工作总结(优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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