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应对工作总结(精彩6篇)

时间:2014-09-07 05:16:3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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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应对工作总结 篇一

税务风险是企业在税收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潜在风险。对于企业来说,如何应对税务风险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是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本文将对我在税务风险应对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进行总结。

首先,税务风险预警工作的开展。税务风险预警是指通过对企业税务数据进行分析,及时识别出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并提前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和应对。在过去的一年中,我积极推动税务风险预警工作的开展,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预警指标体系。通过对企业税务数据的动态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了一些潜在的税务风险,并成功避免了相应的税务风险。

其次,税务合规管理的加强。税务合规是指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纳税义务,遵守税收政策的行为。在税务风险应对工作中,我加强了对企业税务合规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定期进行税务合规性检查和培训,提高了企业员工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遵守程度,有效降低了企业因税收违法行为而面临的风险。

再次,税务风险应对的协同机制建立。在税务风险应对工作中,我注重与企业内部各部门和税务机关之间的协同合作,建立了一个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会议、交流经验和信息,及时解决税务风险应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了税务风险应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税务风险应对能力的提升。税务风险应对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过去的一年中,我积极参加各类税务培训和学习,提高了自身的税务知识水平和应对能力。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逐渐形成了一套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税务风险应对方法和策略,为企业在税收管理中提供了有效的支持。

综上所述,税务风险应对工作是企业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在税务风险应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升,提高税务风险应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税务风险应对工作总结 篇二

税务风险应对工作是企业税收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在税务风险应对工作中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以下是对我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

首先,在税务风险预警方面,我注重对企业税务数据的监控和分析。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指标体系,及时发现并预警了一些潜在的税务风险。但在实际操作中,我发现预警指标的设置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更加精准地判断和识别税务风险。

其次,在税务合规管理方面,我加强了对企业税务合规性的监督和指导。通过定期进行税务合规性检查和培训,提高了企业员工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遵守程度。但在实际操作中,我发现仍有一些员工对税务合规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纳税意识。

再次,在税务风险应对的协同机制方面,我注重与企业内部各部门和税务机关之间的协同合作。通过定期召开会议、交流经验和信息,及时解决税务风险应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但在实际操作中,我发现沟通和协调的方式和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改进,需要更加灵活和高效地组织和管理协同工作。

最后,在税务风险应对能力方面,我积极参加各类税务培训和学习,提高了自身的税务知识水平和应对能力。但在实际操作中,我发现税务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较快,需要不断学习和跟进最新的政策和法规,才能更好地应对税务风险。

综上所述,税务风险应对工作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在税务风险应对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升,提高税务风险应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税务风险应对工作总结 篇三

为及时掌握全市国税系统税收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确保顺利完成省局下发的税收风险评估任务,8月10日,市局召开税收风险评估应对工作汇报会。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俊明同志出席会议,市局其他领导、各风险团队组长、副组长及部分县(市、区)局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由市国税局副局长邵文政同志主持。会上,首先,各税收风险评估团队副组长及参会的县(市、区)局分管领导,分别就工作开展情况、方法措施、取得成效以及工作建议等方面做专题汇报;其次,市局相关领导分别就税收风险评估工作发表意见和看法。据统计,截止xx月10日,我市6个风险评估团队接受评估任务74户,已评估53户(含正在稽查户数,下同),占总户数的72%;发现问题户45户,占已评估户数的85%;评估税款2309万元,已入库457万元,加收滞纳金25万元;核减进项税留抵税额42万元;调减企业所得税亏损额123万元。县(市、区)局接受评估任务60户,已评估42户,占总户数的70%;发现问题户23户,占已评估户数的54%;评估税款61万元,已入库56万元,加收滞纳金5万元;调减企业所得税亏损额22万元。

最后,吴俊明局长充分肯定税收风险评估工作取得了成效,积累了经验,培训了人才,并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税收风险评估团队要加大力度,集中力量,确保按时完成省局下达的税收风险评估任务,对已得到确认的评估补税,要及时组织入库;二是对已完成评估的纳税人,要及时组织人员录入工作流系统,征管科负责督查提醒;三是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税收政策处理,对需要移交稽查的问题,应及时移交稽查处理,降低执法风险;四是要认真总结评估中的经验做法、方法措施等,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借鉴;五是要编写评估中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认真研究分析,供评估人员交流学习;六是针对评估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要加强纳税评估培训,既要培训评估方法、流程,也要注重政策业务和系统应用培训,切实提高评估人员素质;七是要鼓励评估人员积极自学,要选择好的纳税评估教材书籍,发放给评估人员,为评估人员自学创造条件;八是此次税收风险评估工作结束后,市局将组织人员对已评估纳税人(特别是经评估无问题的纳税人)开展交叉复查,检验评估的质量;九是要进一步配优税收风险评估团队人员,提高评估团队人员整体素质。市局抽调各单位人员时,各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

税务风险应对工作总结 篇四

在新时代的今天,创新是时代的主题,我们只有通过改革创新才能取得更好地发展,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是推动税务发展、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

1.我局共接收提示提醒类风险任务61户次。市级及以上任务中,二分局1户次、蒋村分局2户、河边分局6户、晋昌分局48户、受禄分局1户。以上任务均按照省市局风险管理要求按时完成。

2.接收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改按季申报任务27户次。以上任务均按时完成。

二、伴随我国涉税信息数据采集整合系统平台的建立,收集并储存了大量的涉税数据,然而,由于这些涉税数据的来源、结构以及特征都存在极大的差异,所以,我们要根据收集而来的数据进行分析,并以此为核心,将存在巨大差异的涉税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从而转变成为切实可用的税收资源,进一步增强我国税收风险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三、在当前时代背景下,主要的不是看你收集储存了多少的数据,而是看你如何对这些海量的数据资源进行分析处理,从而得到真正有价值的信息。重视数据带来的增值价值,这是当前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关键,从而完成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有效的预防和控制。首先,要加强对税收风险管理资源的整合分类,明确税收风险管理的职能目标,根据各种数据分析,财务运算,把纳税的数据信息与主要的财务指标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得出税收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从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层面对风险管理进行有效的把控,完成当前税收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进一步实现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现代化管理和服务。其次,众所周知,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既复杂庞大又繁琐枯燥的系统工作内容,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权力就是责任,有责就要担当”。我们制定了2019年度后三季度工作计划如下:

1.完成总局、省局、市局推送的税收风险管理任务及相关工作,税收风险管理主观努力程度达到统一考评标准。准期完成率达到100%,争取得满分。按季度考评的风险任务识别命中率达到100%.

2.按照市局要求,积极发起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任务,每季度在5条以上,努力提高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水平,对所收到协作任务按时处置,并且要注重任务的协作质量。

3.按照市局要求对税收风险管理任务的反馈状况进行监控考评,督促基层分局提高反馈质量水平。

4.选拔人才参加智税竞赛。按照省市局要求,积极组织筹备有关智税竞赛活动,选派至少一名人员参加市局选拔赛,争取入围市局代表队代表市局参加省局“智税2019”大数据竞赛,取得较好的成绩,为县局加分。

我们一定会深刻把握上级部署要求,对照自身的工作特点,积极投身大讨论中去,经受思想洗礼,接受实践锻炼,树立改革意识,增强创新活力。

税务风险应对工作总结 篇五

浅议税务行政诉讼风险及其应对

税务行政诉讼,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判的一种司法活动。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的风险之一就是引发行政诉讼。虽然税务执法机关赢得了一些行政诉讼, 但不少行政执法行为还是被人民法院判决不予支持。可见,税务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妥之处还是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的。因此,我们有必要我们通过对税务行政行为的分析来洞察税务行政执法风险的产生及其防范。

一、当前税务行政诉讼风险产生原因及表现形式

1、执法权力行使的法律风险。税收执法权具有强制性、不平等性、扩张性、可交换性、垄断性。税收执法权行使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有:超越法定的行政执法权;不适当的行使或者滥用行政执法权;无故拖延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等表现。实践中,尤其是税务行政许可与审批工作的越权审批风险与税务机关信息公开中的执法风险问题,值得我们引起高度重视。

2、执法程序运用的法律风险。税收执法程序包括税款征收实现程序、税务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税收检查调查程序、税务行政处罚程序、税务行政赔偿程序、税务执法监督程序等。税务行政执法程序操作中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省略行政执法步骤、颠倒行政执法顺序、改变行政执法方式、超过行政执法时限等。

3、税收法律适用的法律风险。当前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环节、行政处罚环节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具体表现为不注明适用的法律依据;应适用高阶位的法律法规而适用低阶位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是不注明法律法规的条款,或把“款”和“项”混淆起来;错误地适用法律法规,主要是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不熟悉而错误地加以运用, 违法事实与适用法律法规张冠李戴。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作出行政处罚一定要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 不要轻易地以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即使要使用规范性文件,也必须是规范性文件符合合法、有效、合理、适当才可。

4、执法证据运用的法律风险。在税收征管与服务以及税务稽查工作中,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树立和培养良好的证据法律意识和能力,对于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防范诉讼风险具有重要意义。税务执法证据中作中的败诉风险主要源于:缺乏证据意识,日常税收征管服务活动中涉税档案资料不完整,造成重要的税务行政行为过程、管理、服务措施没有以证据资料形式收集并固定下来,留下一定的隐患;证据形式单

一、资料简单;违法收集证据,形成非法证据;未形成证据体系,证据收集不全面;证据规格不符导致证明力不足;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等方面缺少严格细致的证据审查;重视实体证据,忽视程序证据等。

二、规范行政执法,规避税务诉讼风险的应对建议

司法权是终极性权力,它对争执的判断和处理是最后的和最具权威的。通过上述分析,税务诉讼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但从实践中看,归根到底还是税务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需要税务机关规范行政执法来降低乃至规避税务诉讼风险。

1、建立依法治税理念。在税收法律关系中, 征纳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建立在平等、尊重、诚信的基础上。对税务机关来说,它既是税收征管者, 又是提供服务者和接受监督制约者;而纳税人既是接受管理者,也是享受服务者和实行监督制约者。征税权作为一种国家权力,具有强烈的利益属性,它是最经常, 最广泛,最直接涉及公民权益。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法律过程中需要秉持公正、合理、平等原则行使行政裁量权,不得滥用行xxx力。

2、明晰行政主体资格。一是要对是否具备税务行政主体资格的单位进行全面的清理检查。按照法律规定,对哪些符合税务行政主体资格、哪些不符合税务行政主体资格的单位和部门进行公告, 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要对不具备税务行政主体资格,却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职能部门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撤销其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三是统一规范执法机构的名称和职责范围、行xxx限。此外,还要建立相应的认证制度,做到税务行政执 法主体与其职、权相统一。

税务风险应对工作总结 篇六

工业企业税务稽查应对与风险自查(7)

荐 1625 顾兴全 原创 | 2007-12-11 08:32 | 收藏 | 投票 关键字:风险 税务稽查 工业企业

第二部分进项税额

1.购进固定资产化整为零抵税

稽查人员在对某铁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矿在2007年3月购进的矿山机械维修耗材中,有2笔业务,发生时间前后相差2天,且都是向同一矿山机械制造厂购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注明配件名称为机壳、大轮、动颚、轴承等,每份发票注明的配件型号都一样,票面价税合计为万元,总计万元。该矿以制造费用———修理费用入账,进行税金抵扣。

稽查人员询问企业会计,会计说企业每年都要对矿山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因设备较贵,配件也贵,这些配件是在检修过程中所耗用的,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一年,按会计制度作修理费用列支,进行进项税金抵扣。稽查人员来到车间实地查看,但都已安装在设备上,难以发现问题。

2.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计算抵扣进项税,有无扩大抵扣范围,如:邮寄费、运杂费、定额票据、地税部门xxx、进口海运费等不得抵扣。有无虚开的运输费用?

5、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有无作为低值易耗品处理的?

审核“低值易耗品”,看有无达到固定资产标准。

6、有无将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的?(可以先将工程物资作原材料入库,迟缴税)

3.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抵扣进项税的

4.进货退出或折让不冲减当其进项税额

(1)是否保存“证明单”?(2)是否冲减了进项税

(3)冲减金额是否正确(4)冲减时间是否延期

5.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未转出进项税或少转出的

8.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税的

善意和恶意

法规: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

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或者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且取得了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已经或者正在依法对销售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证明的,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

广东省十八宝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偷税案

2004年10月,根据群众举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立案查处了广东省十八宝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和偷税案。

经查,该公司主要生产生命一号口服液等产品。2002年1月至2004年10月,该公司为自己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15279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万元;不按规定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5422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万元;以不符合规定的和为自己虚开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入账,虚列、多报成本和费用,共计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5135万元。

目前,广东省十八宝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共应补税款万元,滞纳金1715万元,罚款1268万元,合计为亿元。税务机关已将税款、滞纳金、罚款全部追缴入库,并以涉嫌偷税罪移送公安机关。

9、外购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免税项目,有无转出进项税?

办公耗材能否抵扣?(能够抵扣)

10、发生非常损失,有无转出进项税额?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1)什么是非常损失?

非常损失-非正常损失-超过定额(合理)损耗的金额。

一般地,偷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因保管不善,造成的存货的霉灿、变质、失效等,均属于非常损失。存货减值不属于非常损失。

会计差错(如少转成本),不能视同存货损失?

问题:

1、企业购进货物因市场价格下跌,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是否须作进项税额转出?该损失是否属于非正常损失?另:固定资产处置,何时为正常损失,何时为非正常损失?

2、企业购进货物因故不需要支付部分款项,是否涉及进项税额转出?

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2]1103号

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定额内损耗是否进项税转出?

(3)计算方法:

A原材料非常损失:

转出=成本*税率

B农产品原材料非常损失:

转出=成本/(1-13%)*13%

C废旧物资原材料非常损失:

转出=成本/(1-10%)*10%

D在产品、产成品非常损失

转出=成本*物耗率*综合抵扣率

物耗率=(产成品成本-折旧-工资)/产成品成本

17%7%6%

11、返利资金有无转出进项税额?

《国家xxx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

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2、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企业可能会冲减销售成本、红字冲减费用、债务重组

注意两点:一返利是含税的,计算转出要换算;

二、关联之间内部往来如水电费、电话费等不作为返利资金;

三、超市从供应方取得的“商品陈列费”不属于返利资金(国税函[2000]550号)。

取得返利不一定都纳税,有一种情况例外,如国税函[2001]247号:

与总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的分支机构从总机构取得的日常工资、电话费、租金资金,不应视为因购买货物而取得的返利收入,不应做冲减进项税额处理。

14、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有无计算期初存货进项税?(不得计算期初存货进项税)

国税函[1995]288号

15、一般纳税人资格取消,未抵扣的进项税有无抵减以后应纳税额的?(未抵扣的进项税不得抵减)应转至存货成本。

此外,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房产),售价低于原价免征增值税,高于原价按4%并减征50%。

15、有没有滞留进香票没有抵扣的问题

滞留发票不抵扣说明有隐瞒收入的嫌疑,按照正常情况,企业取得发票后必然要抵扣的,不过有的企业由于隐瞒了部分收入没有入帐,这样进香票越来越多,导致未低扣进项税额越来越大,容易被税务机关盯上,成为稽查重点,所以的有的就不低扣,偷逃企业所得税。

案例:

一起由增值税进项抵扣滞留票挖出的偷税案

一、案件来源

2007年3月30日,浦口区国税局稽查局接到本局征管科发来的内部工作移送单,反映辖管户南京某科技公司滞留深圳市某通讯技术公司2006年3-4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金额404,元,税额68,元;滞留南京某通讯科技公司2006年1-4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份,金额3,328,元,税额565,元。上述发票均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金,涉嫌隐瞒增值税。

二、企业基本概况

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XX,注册资产51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05年7月,主营:通讯器材、手机销售,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5年8-12月申报销售收入959,753元,应纳税所得额-5,元。已交增值税1,元,增值说税负率为。

2006年度申报销售收入8,256,元,应纳税所得额-9,元。已交增值税5,元。期末留抵37,元。增值说税负率为。

三、存在的违法事实

为查清滞留票涉及的货物情况,检查人员到销售单位进行协查取证。该纳税人为其特约经销商。南京某通讯科技公司销售小灵通产品经过以下流程:

1、客户以传真方式向公司发出订单,以电汇或现金方式将货款存至公司帐户;

2、业务经理安排生产,财务核实款项到帐后通知仓库和承运部门发货;

3、承运部门发货至指定地点,开具货物收据方式并由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发货品种及数量。

4、财务根据发货情况确认销售收入开具发票。

南京某通讯科技公司于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发给该公司小灵通产品万元(含税),共开具211份货物收据(或货物交运单),收件人一栏均由该公司员工唐X、顾X等人签字盖章确认收货,该公司少入帐小灵通产品万元()。此时企业法人代表解释为是别人冒用其名义购货,自己并不知情,更不知道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在什么地方。

为进一步查清情况,检查人员就上述货物的资金流向进行外围调查,查明黄XX用个人信用卡帐户汇往南京某通讯科技公司购货。帐外自行销售以及他人挂靠其公司购销货物,资金往来均通过多张个人信用卡帐户。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法人代表最终交待:为了加大整体购货资金,提高货物折扣,降低进货成本,联合同业朋友共同购货。为了少交税又达到收支帐面平衡,将朋友购货的所有增值税发票及自己购货的部分增值税发票未进帐处理。同时也未将该部分收入申报。

四、税务行政处理决定及依据

1、根据《xxx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第十九条规定,应补交增值税万元。

2、因企业购货发票已丢失,无法确定上述帐外收入的销售成本。根据《xxx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成本资料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根据《xxx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有上述行为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应补交企业所得税万元。

3、根据《xxx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该纳税人上述行为属偷税,处以所偷税款倍罚款万元。

4、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

现在零申报多长时间就取消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格?

零(负)申报的形成既有正常原因也有非正常原因。正常原因主要有:

1)新成立并经批准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由于业务开展不及时或产品生产企业需要有一定的生产期,造成零申报。

2)企业已领取注销审批表,而有关资料尚未上报或稽查未结束又不能注销,造成零申报,个别企业虽稽查结束,但由于查补税款不能及时补缴入库,造成本月零申报。

3)企业申报当期无收入,原因多是企业处于停业半停业状况或停产改制、合并中而造成零申报。

4)部分企业因市场原因,业务萎缩,本期无销售而又存在观望态度,不愿办理注销,等待今后出现转机,只好每月申报做零申报处理。

5)部分免税企业申报为零。6)管理性机构形成零申报。

7)部分新办一般纳税人开业后,其实现的增值小于其存货,一定时期出现为负申报。

8)企业进货因货不对路或价格竞争激烈,受市场影响销量低,毛利率低,造成积压,出现负申报现象。

非正常原因主要有:

1)部分纳税人存在短期经营行为,帐表不符,造成异常申报。

2)未按规定时限做销售,漏报收入造成异常申报,形成偷税。

3)采取以物易物和现金交易不作销售,有意隐匿应税收入,减少销项税金。

4)销售作预收帐款等挂帐处理,而不计提税金,造成异常申报,形成偷税。

5)抵扣税金界限不清,擅自扩大抵扣范围,将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项目所取得的抵扣发票记入进项税进行抵扣。

6)将自制产品用于集体福利、捐赠,对外投资未作销售处理,形成低税负申报。

7)新开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中,一些企业预计经营规模与其实际状况相差较大,致使纳税申报不实。

8)有意调节进项税额,即月底帐载需缴税时,突击进货,增加进项税额形成留抵,甚至个别企业存在未付款抵扣的现象,致使长期负申报。

目前,尚没有文件对零(负)申报多长时间就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做出明确规定,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中规定:连续三个月未申报或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对长时间零(负)申报的企业的管理,实践中各地税务机关掌握不尽一致,但可以肯定的是,对长时间零(负)申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2011年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形势分析

1、我国税法的改革方向与稽查的总体形势

2、2010年税务稽查工作结果的回顾

3、2011年税务稽查工作目标、任务及稽查重点领域

4、税务机关主要思路及常用稽查方法

第二部分: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主要环节常见问题纠正与风险规避

一、涉税资料稽查问题认定及重点注意环节

二、房地产企业资产类项目稽查要点及重点注意环节

1、货币资金与资产检查内容与环节

2、应收账款检查内容与环节

3、未完工产品检查内容与环节

4、待摊费用检查内容与环节

5、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检查内容

6、投资项目检查内容与环节

7、固定资产项目检查内容与环节

三、企业负债类项目稽查要点及重点注意环节

1、应付帐款检查内容与环节

2、预提费用检查内容与环节

3、应交税金检查内容与环节

4、长期负债类检查内容与环节

四、房地产企业利润稽查要点及注意重点环节

(一)主营业务收入与其它相关收入检查内容与环节

1、预收账款检查内容与环节

2、包工不包料工程检查内容与环节

3、视同销售检查内容与环节

4、转移定价检查内容与环节

(二)主营业务成本检查内容与环节

(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检查内容与环节

(四)主营业务利润检查内容与环节

(五)费用检查内容与环节

1、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预提费用的检查

2、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检查

3、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检查

4、土地款、土地契税、土地平整款、围墙款,属前期工程费用、监理公司监理费

5、工程款、付水务集团自来水报装费、安装材料款等方面内容的检查

6、企职工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的检查

7、企业支付职工误餐补助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8、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检查

(六)营业外收支检查内容与环节

(七)利润总额检查内容与环节

税务风险应对工作总结(精彩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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