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总结(精选6篇)

时间:2015-05-08 03:20:3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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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篇一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在推动犯罪人员的改造和重返社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以期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首先,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在犯罪人员改造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通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犯罪人员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提高,他们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且愿意主动参与到各种改造活动中。在心理辅导方面,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引导犯罪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改变不良的心态和行为习惯。同时,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还加强了对犯罪人员的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使他们在释放后能够顺利就业,实现自我价值。

其次,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区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建立健全的社区矫正制度和监督机制,司法所能够对犯罪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管,确保他们不再犯罪,不再危害社会。司法所积极与社区居民和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对犯罪人员的监督和管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社区的安全和稳定。同时,司法所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形成了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最后,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在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司法所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对犯罪人员进行公正的审判和判决,确保犯罪人员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司法所还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为犯罪人员的改造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和支持。同时,司法所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了多元化的矫正工作模式,使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更加科学、有效。

综上所述,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在推动犯罪人员的改造和重返社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为社会稳定和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资源不足、人员培训不足等。因此,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犯罪人员的改造和重返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篇三

20xx年,白沙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人,解矫7人,目前在矫人员11人,其中缓刑8人,假释3人。

街道进一步完善了一支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社区治保调解主任为具体帮教责任人的专业矫正队伍。同时,在各社区成立了由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老党员和其他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及时调整和补充,为“两会”及建党90周年安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流程

重点加强了请示报告制度,信息宣传、统计制度和请销假、谈话制度, 同时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即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

三、做好社区矫正“三防”专项工作

按照“排查准确、掌控及时、防范有效、处置快速”的“三防”活动原则,街道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落实“三定”措施,筑牢社区矫正“三防”城墙。

(二) “定人”,切实实行“定人包案”制度,对重点矫正对象和重点归正人员落实专人管教。在排查走访中发现和掌握的有违法犯罪倾向或有可能参与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重点对象、重点问题、重点隐患,由社区书记、综治干部及矫正志愿者组成帮教小分队,制定“一人一案、一事一策”的管控措施,确保辖区内重点人员的个案化矫正实施率达到100%。此外,严格落实矫正对象“每日一电话、每三日一到访”制度,确保实时掌控,实时监管。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的监管帮教手段,切实消除和化解了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隐患。

(三)“定心”,高度重视心理矫正工作,全面落实矫正过程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转化和弱化其消极思想和心理。春节前夕,街道领导、司法所长和社区干部一起上门走访了部分家庭困难的归正、矫正人员,与他们进行了交流对话,送上春节慰问,并给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送去了慰问品和慰问金,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增强了他们重新做人、融入社会的信心。

四、总结经验,强化考核

司法所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分析会,街道矫正办负责人、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三方参与,共同分析研究本月各社区矫正监管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意见和方案。如大庆社区矫正对象单某,连续两个月无故不参加学习,居住地在海曙且电话联系不上,对此,矫正办通过发挂号信、片区民警打电话联系其家人等方式最终与其取得了联系,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教育,最终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致歉并自觉到矫正办参加正常的学习。加大社区矫正每季度联合执法力度,对社区开展 “三防”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将此项工作与社区年度综治考核挂钩,确保“三防”活动落到实处。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篇四

地区“两类人员”法治观念淡薄,社区服刑人员服刑意识、纪律意识较差,极大增加了司法行政机关管理难度。在重点人员管控工作中,县司法局创新工作举措,运用“三个三”工作模式,落实“两类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管控严的四项管理准则,实现了精管控、助新生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2人,解除52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共10人,安置帮教对象共56人。

法治促管控,开创三首例。

一是开创全州首例社区矫正人员立功减刑案列。社区矫正人员张某通过拯救一名正在作业的挖机师傅,为其公司挽回巨额损失后利用其专业技术积极帮助金珠镇各村组疏通排水管道,排除安全隐患。县司法局鉴于其良好的社区矫正表现及立功悔过的改造行为,特向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成功为其缩短缓刑考验期一年。二是开创全州首例社区矫正人员进高墙接受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各乡镇司法助理员带领全县社区服刑人员进_接受警示教育,零距离了解在监服刑人员的日常生活,并邀请2名在监服刑人员开展现身说法,为社区矫正人员敲响警钟。三是开创全州首例特殊人群“新生林”栽植活动。每年以义务植树活动为契机,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义务植树公益劳动,并实行“一人、一树、一编号”“包栽、包活、包管护”的责任分工,把社区矫正人员栽植的这片树林命名为特殊人群“新生林”。目前,共栽种树苗200余株,进一步增强了矫正人员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和贡献社会的积极性。

德治助帮教,落实三帮扶。

一是帮扶促就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安置帮教对象落实公益性岗位,将其有效安置,同时为1名热爱缝纫的困难刑满释放人员赠送缝纫机一台,激励其自主创业。二是帮扶助就学。在排查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在监服刑人员生某妻子离世,其女就学困难的问题后,立即召开相关会议确定每年向生某之女提供助学金2000元,到其就业为止县司法局已连续6年提供助学帮扶基金。三是帮扶保安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扶“三无人员”申请残疾证、廉租房、低保等社会福利,妥善将其安置;定期为患病帮教对象购买药品;慰问逝世帮教对象家属等举措有效落实了安置帮教人员帮扶工作。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篇五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篇六

20xx年以来,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赛虹桥司法所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精神,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倡导人性化管理思维,在探索中求规范,在实践中求发展,在使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容入社会生活,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努力。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

1、截至目前,我街道在册服刑人员共19人,19名服刑人员全为缓刑,其中男18人,女1人,严5人,普14人,宽0人,定位14,当年接收19人,当年解矫23人。全年重新犯罪率为零。

二、因人施矫,抓好六环节

突出重点,抓好六个环节:

一是抓好谈话环节,了解服刑人员的心理状态,消除他们心理负担和思想顾虑。

二是抓宣传环节,按市区统一程序,准时通知服刑人员,由司法所所长告知监督人,签订帮教协议。

三是抓好走访工作,掌握服刑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确保矫正成效。

四是抓好教育环节,组织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矫正须知教育。

五是抓好公益劳动环节,对公益劳动表现定期讲评,作为司法奖惩依据。

六是严抓请假审批环节,对因重大家庭变故和就医需要外出的服刑人员,司法所报请上级给予批准,由司法所进行外出前思想教育,并提出行为要求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思想汇报活动,工作情况。

三、探索四个结合,丰富教育形式

在思想教育方面我们开动脑筋,想办法,改进和丰富教育矫正手段和形式;一是个别教育与家长监督紧密相结合,家长是青少年服刑人员第一责任人,让家长监督和配合,提高了效率。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总结(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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