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工作总结和计划【精彩6篇】

时间:2014-04-08 05:42:4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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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工作总结和计划 篇一

低保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担任了社区低保工作岗位,负责审核和管理低保申请、发放救助金等相关工作。通过这一年的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低保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性。

首先,我要总结一下我在低保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在这一年中,我成功审核了100多份低保申请,并准确地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了救助金。我积极参与社区低保政策宣传工作,通过组织宣讲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了居民们对低保政策的了解和认知。我还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低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我要反思一下我在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首先,由于工作量大,我在一些细节方面可能存在疏忽,导致了一些错误的发生。其次,由于低保政策的调整和变动,我在某些时候没有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导致了一些误导和不准确的信息传递。最后,我在处理一些困难案例时,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不公正性。

低保工作计划

基于以上的总结和反思,我制定了以下的低保工作计划,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

首先,我会加强对低保政策的学习和了解。我将定期关注低保政策的变动和调整,并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以确保自己的知识与政策保持同步。

其次,我会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我将制定详细的审核流程和标准,避免疏忽和错误的发生。同时,我会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了解到一些特殊情况和困难案例,并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最后,我会加强与居民的互动和沟通。我将定期组织低保政策宣传活动,向居民们普及低保政策的相关知识和申请流程。我还将积极收集居民们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和完善低保工作。

总之,低保工作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能力。我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更高的工作质量,为社区低保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低保工作总结和计划 篇二

低保工作总结

在过去一年的低保工作中,我担任了审核和管理低保申请、发放救助金等相关工作的岗位。这一年的经历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低保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性。

首先,我要总结一下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在这一年中,我准确地审核了大量的低保申请,并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功发放了救助金。我积极参与社区低保政策宣传工作,通过组织宣讲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了居民们对低保政策的认知和了解。我还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低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我要反思一下在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首先,由于工作量大,我在一些细节方面可能存在疏忽,导致了一些错误的发生。其次,由于低保政策的调整和变动,我在某些时候没有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导致了一些误导和不准确的信息传递。最后,我在处理一些困难案例时,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不公正性。

低保工作计划

基于以上的总结和反思,我制定了以下的低保工作计划,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

首先,我会加强对低保政策的学习和了解。我将定期关注低保政策的变动和调整,并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以确保自己的知识与政策保持同步。

其次,我会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我将制定详细的审核流程和标准,避免疏忽和错误的发生。同时,我会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了解到一些特殊情况和困难案例,并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最后,我会加强与居民的互动和沟通。我将定期组织低保政策宣传活动,向居民们普及低保政策的相关知识和申请流程。我还将积极收集居民们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和完善低保工作。

总之,低保工作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能力。我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更高的工作质量,为社区低保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低保工作总结和计划 篇三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及县直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过全县民政干部的努力工作,我县城市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轨道,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 截止今年11月,我县城市低保享受对象2266户4760人,其中:a类206人、b类人823人、c类3731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万元,年人均补差为元。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完善各XX市低保制度,进一步巩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

我县在认真执行上级城市低保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使我县城市低保制度更加规范。县局印发了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和档次划分、不能申请和享受低保条件,以及城市低保申请、审批(注销)流程图。对享受对象中家庭成员进入社保、自然减员、举家外出打工、家庭生活条件好转的等,按规定进行注销。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户按照申请、核查、审批的程序,纳入保障范围。累计年新增低保对象355人,资金 65575元;减少低保对象254人,资金33459元。补差调增119人,资金4277元。补差调减520人,资金14081元。

(二)以公开,促公平、公正

(三)来信来访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

(一)监督力度不够。由于工作量大、人员紧缺(现有4人,既要承担救灾救济工作,又要承担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造成跟踪调查和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二)乡镇民政干部严重不足。相当一部分民政干部得不到专用,没有足够的时间从事民政业务工作,全县仅有34名民政干部(兼职8名),只有1名民政干部的有6个乡镇,有4个乡镇社会事务办承担有烤烟任务,兼党政办、妇联、统计、村支书等工作的有7人。

(三)部分居委会干部和城市居民对城市低保政策认识、了解不够,误认为城市低保金可用于撤迁、计生、残疾或高龄补助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是当前形势下正确落实低保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要加大低保工作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低保工作的责任心和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向群众大力宣传低保标准,采取多种方式,向居民宣传城市低保相关政策,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次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解答居民群众的疑问和咨询,对群众的举报城市低保问题,一查到底。

低保工作总结和计划 篇四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民发〔2021〕41号)文件精神要求,市民政局在前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基础上,扎实开展了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现就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10月,全市共有低保对象54981户、105077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34310户,73953人。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共17485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17011人,农村集中供养3437人。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5796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245元。

二、主要做法

(一)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梳理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落实不到位和反弹出现的问题。组织开展重点对象排查,对城乡低保对象中实施备案的人员逐一排查,包括针对村两委换届后村社干部人员变动情况,开展新一轮村(社区)干部及近亲属备案工作,及时清理纠正优亲厚友等违规纳入低保问题。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新纳入对象“凡进必核”,对已在册社会救助对象100%全面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复核。加强民政部门低保信息与殡葬信息比对,整改救助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问题,对已死亡低保对象按规定及时注销,停发或追缴低保金。

(二)开展党建引领社会救助巩固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全面摸排易返贫易致贫人口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加强与卫生健康、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开展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帮扶,建立低收入人口基础信息台账并及时动态更新低收入人口基础信息。对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持续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摸排核查,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人员纳入了兜底保障范围,坚决防止“脱保_、“漏保_问题,确保兜住底、兜牢底,在救助范围上覆盖基本生活、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为全市低收入人口排忧解难。

(四)集中整治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相关问题。坚持效果导向,强化专项治理整改落实,集中开展两轮督查检查。今年7月-8月,市局组建5个专项清查工作组,深入对10个县市区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清查工作。针对2018年以来超范围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救助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救助对象认定不精准、政策把握不准确、救助业务办理不规范不及时和基础工作欠规范等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台账资料、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和实地查看,对整治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治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督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落实到位。10月底,开展民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交叉检查,对2018年以来低保金发放台账进行抽查,整治低保金管理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对发放账户与低保对象姓名不一致、向同一账户频繁支付或大额支付等存疑信息现象。完善生活不能自理低保对象卡折委托代管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对代管人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对前期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加大整改力度,集中力量解决有关难点问题,通过规范化管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人民群众手中。全市累计清理核查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应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社会救助(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17亿7563万元资金,涉及万人次。其中,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资金11亿3085万元,占比;通过银行卡发放资金总额6亿4255万元,占比;通过现金发放资金223万元,占比。截至2021年9月底,没有发现问题。

(五)集中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督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认真梳理2018年以来各类社会救助领域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对其中的重复信访事项建立了专门工作台账,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销号,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处理,严格政策执行程序,抓好经办人员教育培训,做好上访群众政策解释工作,提高社会救助业务水平,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加强部门协同联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抓紧抓细抓实,解决后脱贫时代中“防止政策兜底兜不住”问题,积极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件风险,防范和妥善处置信访、舆情事件,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出现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的发生,保障困难群众的利益,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三、工作成效

(一)深入开展清理排查,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围绕“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应退尽退”,加强低保动态管理,重点排查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和清理纠正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截止到目前,累计排查330万人口,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数2320户、4840人,其中清退“政策保”41户、79人,死亡人员退出低保1020户、5117人,其他1259户、3254人;新纳入低保对象2210户、2993人,其中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数1083人,受疫情影响纳入低保对象2户4人,其他2208户、4030人。全面摸排低收入家庭困难重点人群10673人,全市100%的县市区、100%的乡镇(街道)、92%村(社区)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信息台账,共采集低收入人口(不含低保家庭、特困人员)1335户、3800人并及时录入省民政厅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其中,城市低收入对象204户、442人,农村低收入对象1131户、3358人。对其中符合条件的1000名对象,100%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和照料工作,新纳入有集中供养需求人数174人,其中安排入住机构人数174人;新纳入分散供养人数402人,其中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人数402人。

(二)全面排查,积极发挥在疫情防控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解决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自7月30日株洲通报首例感染对象以来,我市第一时间下发了《株洲市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方案》。全面排查社区内疫情感染患者、密切接触者的家庭等重点困难群众32853人,做到了早发现、早上报、早救助。对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及时足额发放资金,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累计救助外地困难群众近50人次,受理临时救助591人次、支出金额万元;折价供应粮米油蔬基本生活物资万元,发放防疫防护用品“爱心包”11万元。开通14条24小时接听的社会救助求助热线,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累计接听热线电话1300人次,主动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125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受疫情影响纳入临时救助22人次。全面落实委托照料服务,协助做好服务对象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特别是对独居的失能半失能对象,采取“一日一电话、一周一上门”的方式全面排查,对发现情况异常的,及时报告并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全市万分散供养对象实现了委托照料全覆盖,主城区1115名分散供养对象实现了核酸检测全覆盖。

(三)全面督办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中发现问题线索整改不力问题,整改腐败和作风问题。

督办县市区民政部门查处情况问题线索共2条,分别为醴陵市和经开区各1条,查证属实醴陵市线索1条。认真梳理各类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对尚未办理或处置不到位的,建立了工作台账,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销号,处置率达到100%。2018年以来重复信访事项13个,其中投诉举报5个,已处置到位数5个;求助申请数8个,已处置到位数8个。无上报问题线索数、立案调查事项、问责干部事件、以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我们坚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关切,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身边,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重要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和动态跟踪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台账中家庭的基本情况变化。监测过程中发现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并及时退出台账;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要应救尽救,但不退出台账;对不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新退出的人员要纳入台账进行动态监测。要结合主动发现机制,定期摸排台账管理意外的其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和困难需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台账进行动态监测。

(二)持续开展低收入家庭救助帮扶。要会同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研究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查询及信息共享办法,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办法,进一步明确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具体救助政策和帮扶措施,共同做好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在救助申请上试点“线上+线下”,在救助审批上实行“计算为主、评议为辅”,在救助方式上实施“精准差额救助”,在救助模式上探索推行“资金+物质+服务”,在救助范围上覆盖基本生活、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为全市低收入人口排忧解难。

(三)持续整治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作风问题。民政将会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定期严肃查处县市区、乡镇、村(居)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各县市区审核确认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等问题;及时纠正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和配合协作,从严从实做好监测比对、摸底排查、政策纳入和问题整改等工作。

(四)持续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堵塞发放漏洞。针对基层低保经办中可能存在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问题,继续全面梳理农村低保资金拨付、卡折发放、资金发放等各环节运行情况,深入查找分析监管盲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的政策措施,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救助资金运行监管制度机制,确保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运转安全。

(五)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共享平台

低保工作总结和计划 篇五

一年来,市低保局驻光荣桥村工作队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扶贫办、局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乡委党和村两委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帮扶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现将驻村精准扶贫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光荣桥村共有农户539户,2568人,10个村民小组;全村耕地面积5701亩,其中水田面积3501亩,旱地面积2200亩。光荣桥村村“两委”干部3人,党员人74人,设有三个党小组。全村共有贫困户84户382人。2014年脱贫2户15人;2015年脱贫16户89人;2016年脱贫21户117人;2017年脱贫40户149人;2018年脱贫2户5人;存量3户9人。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缺技术22户,缺劳力3户,缺土地2户,缺资金9户,因病致贫45户,因学致贫1户,因残致贫2户。

二、驻村帮扶开展情况

1、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下村开展疫情防控。

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要求,我局驻光荣桥村扶贫工作队就地转为防控疫情工作队,接到局党组的命令后,工作队准时在单位集中奔赴光荣桥村,工作队成员进驻后,迅速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与村“两委”干部共同研究抗疫对策,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协作,到岗到位,投入战'疫。一是实行责任包保,由村干部实行了住组包湾,充分发挥无职党员志愿者的作用,每天进行消毒、体温测量、物资代购等。二是为防范疫情从外输入,制订值守工作方案,协同村民在2个进出村路口设置值守岗,劝返进出村人员,有效降低了人员频繁进出带来的风险,有效切断传播途径。同时,对生活用品出现短缺的村民,采取由驻村工作队集中代为采购等方式为村民提供服务。三是红喜事一律停办,丧事一律从简。在工作队积极协助配合村党支部出硬招、下重药,光荣桥村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2、结合实际开展复工复产,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①人居环境整治。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对村庄人居环境整治也未放松,村主干道及村湾道路两旁的垃圾进行了清扫,生活垃圾做到及时转运,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②当家塘整治。对5、8组三口当家塘进行了清淤、塘埂进行了加固夯实,通过整治能有效蓄水保水,改善了村民生产生活用水。

③组级公路硬化。对十组邓家与下屋宋家全长1600米和组级公路进行了拓宽和硬化,有效地改善了该组村民出行条件及生产资料输入输出。

④养殖产业发展。我村一组葛家坡新建了一个年出栏3000头的养猪厂,现主体已完工,可示范引导我村农户发展生猪养殖产业。

⑤南干渠整治工作协调。南干渠建设项目需在光荣水库旁建设渡槽,我们全力配合落实征地和协调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⑥发展稻虾连作。以村里原有的稻虾连作为基础,引导8、10组村民发展300亩稻虾连作,使传统单一的种植转变为高效增收的种养模式。

⑦做好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是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已列入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规划,配合村里按要求协助做好前期踏堪、规划和申报等工作,该项目的建设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于民的大好事。

3、全力迎接脱贫攻坚“国考”各项工作

根据市委迎接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要求,工作队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立即行动起来,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聚焦“三落实”“三精准”等重点内容,扎实做好各项准备,精心做好资料、材料等基础性工作,下村入户宣传扶贫政策,张贴了连心卡、贫困户政策享受告知书、全面梳理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确保薄弱环节、突出问题落实到位。

4、抓政策落实,完善社会保障。

我们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富民惠民政策;二是落实民政救助工作,对全村符合政策的困难家庭开展临时救助。三开展扶贫慰问活动,对我局包保的贫困户每户安排了300元的慰问金,让他们感受到了党的恩情、政府的温暖。

低保工作总结和计划 篇六

2021年我办在县委县政府、局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完成提标提补和按月发放工作

根据省市要求,全面提高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由2020年的705元/月人提高到765元/月人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统一由450元提高到49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由470元/月人提高到515元/月人,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统一由325元提高到355元。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统一由915元/月人提高到995元/月人;统一农村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由2020年615元/月人提高到670元/月人;将农村失能、半失能的供养标准每月统一提高80元,达到995元/月人;城市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对象标准统一由495元/月人统一提高到 535元/月人,农村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对象标准统一由455元/月人提高到485元/月人。截止11月15日,我县共发放城市低保42428人次,万元;农村低保149452人次,万元;特困供养(分散)共发放:12283人次,万元;特困供养(集中)共发放:2574人次,万元。临时救助共发放409人次,万元;精简退职发放258人次,万元。

我县各项社会救助资金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于每个月的十号之前发放到位。

二、开展城乡低保复核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动态管理机制,着力提升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更好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县城乡低保在保对象的年度复核工作,坚决整治城乡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好发挥城乡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累计发放宣传手册二万余份,张贴告知书五百余份。

三、

开展特困自理人员第三方探视巡访工作

我县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解决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面临的最突出困难和最迫切需求为目标,切实加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保障和维护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真正实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日常和生病期间有人照料,2021年4月我县通过政府购买照料护理服务对分散供养特困自理人员开展照料护理服务工作。

为有效加强对照料服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组织定期入户核查、调取服务平台工单数据、对特困自理人员访谈以及电话回访等方式对照料护理服务情况进行调查评估,了解实际服务状况,包括服务频次、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是否达标,特困人员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态度、提供服务设备、工作责任心满意度等方面满意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确保我县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层层有监管,为未来分散供养特困自理人员照料服务水平提升、照料服务工作管理和决策提供更好的数据支撑和依据。通过调查评估,综合满意度达到了。

四、困难群众精神病患者集中康养工作

通过调查摸底,我县共有困难群众精神病患者952其中特困128人,低保824人,有意愿集中康养的78人,其中已集中康养在机构的27人,尚有51人有集中康养意愿,但暂未集中康养。对于有集中康养意愿的,将于12月中旬实行统一集中康养。

五、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为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工作兜底民生底线、开展救急解难作用,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精神和江西省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年初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76万元,对金额较小的临时救助一般指救助资金不超过1500元/户·次,对救助资金超过1500元/户·次的需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发放。特殊紧急的临时救助,乡镇人民政府初步认定后,可以不经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评议、公示等环节,先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给予救助,事后再补全审核审批手续,核实具体救助金额后,据需予以增拨,真正实现“先行救助”。

六、社会救助工作目前存在问题

1、居民家庭收入难以界定。由于收入多元化,农产品市场价格不稳定,加上家庭养殖自养自给部分,临时工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等原因,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有的农民瞒报收入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也未明确村民必须履行如实告知其收入的义务,也没有赋予民政部门对申请对象收入的调查权,另外农民大部分外出务工,大部分没有通过职业介绍所或村委会登记,客观上造成故意隐瞒收入的可能,因此,很难界定其家庭收入。

2、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严重不适应工作需要。就目前来看,困难居民多,工作难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既要接受申请、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每一个低保对象的有关备案材料、建档造册,还要做好审批及证件、资金的发放,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核查,加强动态管理,任务极为繁重。而乡镇、社区几乎没有低保工作专职人员,缺乏必要的工作人员,直接影响到低保的工作质量。

低保工作总结和计划【精彩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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