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调解工作总结【精选6篇】

时间:2015-05-01 09:41:1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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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调解工作总结 篇一

2014调解工作总结

2014年是我单位调解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在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全体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充分发挥了调解的优势,为解决各类纠纷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解决途径。下面我将对过去一年的调解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我们共受理各类纠纷案件1000多起,其中民事纠纷、劳动争议和家庭矛盾占大多数。我们积极采取多种调解方式,包括面对面调解、书面调解和电话调解等,确保每一个当事人都能得到公正、公平的解决。

二、工作亮点

1. 加强队伍建设

我们注重培养和提高调解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定期培训和交流学习,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和专业能力。同时,我们也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资源,为调解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持。

2. 推行调解新模式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我们积极推行了线上调解的新模式。通过搭建调解平台和推广调解APP,我们实现了线上调解的便捷和高效,使当事人能够在家中就能解决纠纷,大大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3. 加强宣传力度

我们重视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积极宣传调解的重要性和优势,提高了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认识和信任度,增加了调解案件的受理数量。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工作中,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首先,部分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和专业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以更好地适应不同类型的纠纷。其次,由于案件数量增多,我们在人力和物力方面的供给还不足,导致一些案件的处理时间较长,给当事人带来了一定的困扰。最后,一些当事人对调解的认知和接受度还不够,对调解结果持怀疑态度,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教育。

四、工作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同时,我们也将加大对线上调解的推广力度,提高调解的便捷性和高效性。另外,我们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调解工作的发展。最后,我们将继续加强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调解的认识和信任度。

2014年的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一些挑战。我们相信,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够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2014调解工作总结 篇二

2014调解工作总结

2014年是我单位调解工作的一年,我们团结一心,克服各种困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感荣幸与自豪,也深知自己的不足之处。下面我将对2014年的调解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

一、工作成绩

2014年,我们共受理各类纠纷案件2000多起,其中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占大多数。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积极履行调解职责,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解决途径。

在解决纠纷方面,我们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调解的优势,尽力使各方达成和解协议。通过调解,我们不仅解决了纠纷,还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工作中,我们也面临一些问题和不足。首先,由于案件数量增多,我们在人力和物力方面的供给还不足,导致一些案件的处理时间较长,给当事人带来了一定的困扰。其次,部分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和专业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以更好地适应不同类型的纠纷。最后,一些当事人对调解的认知和接受度还不够,对调解结果持怀疑态度,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教育。

三、工作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同时,我们也将加大对线上调解的推广力度,提高调解的便捷性和高效性。另外,我们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调解工作的发展。最后,我们将继续加强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调解的认识和信任度。

2014年的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一些挑战。我们深信,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够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创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2014调解工作总结 篇三

做人民调解员工作一转眼一年了,在这一年里,学到了很多,见识了很多,知道了纠纷调解的重要性,它对社会维稳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这一年里,经历了纠纷案卷的整理、上报,了解了纠纷的种类,有婚姻家庭纠纷、财产纠纷、邻里纠纷、赔偿纠纷、医患纠纷、施工扰民纠纷等等,在人民调解员这里多数都能得到解决,缓冲了矛盾的激化。

我只是人民调解员队伍里的一员,在工作岗位上没有直接参与纠纷的调解,工作大部分都是整理案卷和上报,引导调解工作的进行,同时也学会了调解的技巧,也积累了一点点经验,调解了不少亲戚、朋友之间的纠纷很成功哦。

我的表妹夫妻俩因家庭琐事多年不和,争吵不断,经过我长达5个小时的说服教育和好啦,我对二人都进行了批评缺点,表扬优点的方式,当面让他们承认自己的缺点,又当面让对方原谅对方的错误,就这样几个回合5个多小时过去了,晚上请我吃和解大餐。看到他们露出了久违的笑脸,我又一次体会到了家庭的和睦会给家人带来更多的快乐和幸福的感觉。

还有一位朋友因为邻居家里漏水把他家的厨房给淹了,两家为此争执不休,一个不赔钱只管修,一个让赔钱自己修,为此闹得天天见面你瞪我一眼,我吐你一口的。邻里之间像仇人似的。我知道后,先从朋友家入手劝解,然后再单独找邻居谈。我就用很简单很流行的“远亲不如近邻”一句话来做引子,把两家说和了。最后解决的方式为“赔钱自己修”。因为自己家的房子自己修理比较方便。让别人给修总是有点不放心也不方便。邻居同意赔1000元人民币,又撮合一起玩会麻将牌,就这样两家人又和好如初,都承认自己当初的行为有点过。说以后还要向我学习呢。

这两个案例都是我学到的知识发挥的作用,在调节过程中,我以人民调解员的身份来劝说当事人。对当事人不仅要劝说,更重要的是了解她内心的矛盾。亲和力也是很重要的。让她能相信你是公平的。

作为调解员首先就是要公平、公正的解决问题。这很重要,在当今的社会里,谁也不是傻子,都会衡量事物的平衡度,都懂法,做为调解员也要学会相关法律知识才能做好调解工作。

2014调解工作总结 篇四

一、健全人员配置,强化机制建设

镇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设在综治办,镇党委书记为主任,副镇长同志、司法所长为副主任,配备专职人员5名,在辖区内共配备了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调解专门办公室14个,人民调解员52人,办公设施全部配备齐全。大调解协调中心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各项制度均上墙公示。同时,镇党委政府把大调解中心工作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给予了大调解工作经费保障。

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各村相应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每周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镇大调解中心。对排查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二)对矛盾纠纷实行周排周清制度。

各村每周对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主动掌握调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村社安排专人调解,对调解不成功纠纷交由镇“大调解”协调中心进行调解。

(三)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

制定并落实了大调解实施办法,规定各调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

(四)健全检查考评机制。

“大调解”中心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和调解工作纳入了全年目标考评,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

(五)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

“大调解”协调中心确定了领导接待日,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三、统一管理标准,确保队伍素质

(一)统一制度建设。

大调解”中心统一制定了全镇调委会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

(二)统一业务建设标准。

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

(三)统一队伍建设标准。

镇综治办定期组织各村民调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并对基层调解员进考核、严格按规范化调解文书。

(四)统一调解室建设标准。

各村均按规范华要求配备了调解室、档案室,并有明显标志,从而使镇、村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

四、加强排查调解,社会基本稳定

上半年,我镇坚持进行每月一次大排查、每周一次小排查,详细掌握全镇社会矛盾动态。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整体稳定,保障了我镇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2014调解工作总结 篇五

20xx年以来,宜春市工商局积极履行行政调解职能,发挥工商机关的行政调节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了行政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但在开展行政调解的过程中,也存在着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缺乏物质保障,调解机构不够完善,调解结果没有法律效力等问题,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扎实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向前发展

(二)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一是按照省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和《打造“工商行政调解”工作品牌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市政府_关于行政调解工作“十个一”的工作要求,市局专门印发了《工商行政调解工作规定》《工商行政调解工作程序》等五个文件,进一步细化了行政调解工作一般流程,规范了行政调解的范围和程序,完善了行政调解有关文书格式,对全局行政调解工作要求使用统一

的文书文本,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市政府_行政调解工作“十个一”要求,建立并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选配了6名政治合格、熟悉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行政调解经验的工作人员专职或兼职从事行政调解工作,在法规科下设专门行政调解室并配备一套行政调解设施,确保有专门的办公场所,经费实报实销,确保行政调解工作的人员、组织、场所、制度和经费“五到位”,没有出现因没有履行职责而上访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在全市工商系统营造了良好的行政调解氛围。三是建立了行政调解报告制度,落实了工作考评,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了综治目标考核内容,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四是加强对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统筹协调,对各县市区行政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要求各地积极出台有关文件,协调法院和司法部门,建立工商行政调解与司法对接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了行政调解宣传教育。一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涉及工商机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调解的良好氛围,二是要求各县市区举办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班,切实加强行政调解队伍素质。如今年6月,铜鼓县工商局举办了行政调解业务骨干培训班,并发放行政调解工作汇编材料,方便调解人员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二、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稳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更上新台阶。

今年,我局行政调解工作虽然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距离省局和市政府_对行政调解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分布不平衡。从调解类别来看,以消费争议调解居多,合同争议调解、行政许可调解、执法监管调解和行政复议调解很少,20xx年年初至今,共开展行政调解823次,其中消费争议822次,执法监督调解0次,合同争议调解1次,行政许可调解0次,行政复议调解0次,综治信访纠纷0次。从主动参与调解的主体来看,主动申请行政调解的大多数是普通消费者,法人和其它组织很少主动提出调解申请。

(二)行政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低,群众对其信服力不够。调解结束后,要求制作调解终结书或调解协议。但工商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中没有确定调解终结书或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也可以理解为对双方当事人没有效力。相比法院调解的较强约束力,当事人难免形成调解是多此一举的认识。一旦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则无权请求行政机关或法院强制执行,也不能依据调解协议作判决,当事人反悔后只能就原纠纷重新提起诉讼。

(三)基层工商人员行政调解积极性不高,缺乏制度保障和物质保障。一是行政调解工作缺乏物质保障。虽然有关文件对行政调解工作办案经费有若干规定,但囿于部分单位经费实际,很难保证及时拨付工作经费和兑现工作奖励,有的部门甚至无力拨付相关工作经费。这给工作开展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也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调解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繁琐的事项。需要办案人员具备足够的耐心,对工作中的困难要有足够的认识。同时在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容易受到当事人的误解、甚至辱骂、威胁等,这也使得部分工作人员不愿采取调解方式处理纠纷。三是行政调解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如若操作不当,极有可能被当事人起诉。这也使得有些部门和经办人员不愿“掺和”到纠纷当中。四是工商行政调解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工作杂,没有统一的工作指导。五是绝大多数县市区局在与法院建立司法衔接制度的过程中存在较大障碍,部分地方法院要求提供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对与工商部门建立对接制度兴趣不高,导致各县市区工商局的该项工作无法开展。

(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性不强。一是行政调解工作量大且缺乏相应规范指导,一些基层工商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对调解工作无时限意识,草率从事,执法随意性较大,容易出现工作疏漏。二是部分单位面临纠纷数量增多、纠纷种类日趋繁杂,调解工作的压力不断增大但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不明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直接影响了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认真按照省局文件和市政府_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让平等、自愿、依法履约的法律精神深入人心,使更多的人认识到法律鼓励、提倡和保护双方当事人就各种争议进行调解或自行和解,知道并愿意选择工商部门作为中间人调解合同纠纷,培养公众对工商行政调解的信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引导群众依靠行政调解途径解决争议纠纷。及时总结、推广行政调解工作中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为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法制的和谐社会环境。

二是加强调解人员队伍建设,这是搞好工商行政调解的保障。可以考虑设立专门职位或采取资格考试的方法,挑选有一定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并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来担任调解人,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现有人员的素质,树立调解人员公正、专业、灵活、清廉的良好形象。提高调解人员办案能力。一是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行政调解的紧迫感责任感。二是打牢调解工作人员开展调解工作的素质基础,组织调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丰富工作人员知识结构,提高工作人员办案能力。强化工作人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办案作风。

三是明确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工作中的监督指导作用,加强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行政调解工作目前是由法制牵头,各业务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现状,因此法制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是做好该项工作的关键。由于工商系统开展的行政调解大多集中在消费申诉争议领域,因此今后法制机构应当加强与消保部门的沟通,对简易程序和口头电话调解的案件一并录入台账,对一般程序处理的行政调解案件立卷归档。

四是建立健全保障和奖惩考核机制,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将调解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加大工作的督促力度,兑现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对于在工作中敷衍塞责,不负责任,互相推诿,导致矛盾纠纷久拖不决,久调不解,进行责任倒查,使各单位和人员都能做到尽忠尽责,真正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中的作用。

2014调解工作总结 篇六

20xx年司法所按照区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通过全乡上下共同努力,攻坚活动取得显著成绩,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确保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取得实效,乡成立了以纪检政法书记为组长,乡司法所全体成员和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成员的攻坚活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了工作,一是对全乡98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明确责任,进行合理分工,使每一位人民调解员都能有的放矢,认真履职尽责,为专项攻坚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措施到位。

三、上下同心,成效显著。

四、存在问题。

1、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对农村偏远村组发生的`突发性矛盾纠纷或群体性的事件,难以做到及时控制化解。

2、人民调解工作点多面广,任务繁重,调解工作量和调解工作难度增大,有时排查调处工作不到位。

五、下步工作打算。

1、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作用,乡司法所要尽职尽责地做好人民调解指导工作,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准确掌握好本辖区内发生的和有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根据不同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性质,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争做到一般纠纷不出组,重大纠纷不出村,疑难复杂纠纷不出乡。

2、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新建立的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让他们尽快熟悉掌握人民调解相关知识。

3、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把我乡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2014调解工作总结【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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