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制工作总结【推荐6篇】

时间:2011-07-02 05:11:1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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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制工作总结 篇一

近年来,我国税收法制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税收法制的完善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公平公正、保障税收收入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过去一段时间里,税收法制工作取得的成果不容忽视,但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税收法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虽然我国税收法律体系基本建立,相关法规和政策相对完善,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税收法律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税收征管需求。此外,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也需要更加科学合理,注重统筹协调,避免出现重复和冲突的情况。

其次,税收法制宣传教育需要加强。税收法制是全体纳税人遵守的基本规范,但由于税收法律法规的复杂性和变化性,很多纳税人对税收法制的了解和掌握仍然不够。因此,需要加大对税收法制知识的普及力度,提升纳税人的税收法制意识和纳税合规意识。同时,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还可以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再次,税收法制执行需要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税收执法是税收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税收执法中存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导致了税收法制的失效和税收收入的损失。另一方面,税收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素质也需要进一步提升,以提高执法水平和效果。

最后,税收法制工作需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领域的衔接。税收法制是一个涉及多个领域的综合性工作,需要与财政、经济、金融等领域密切合作,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在实践中,税收法制与其他领域的衔接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税收法制建设。

综上所述,税收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只有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税收法制执行监督,加强与其他相关领域的衔接,才能更好地推进税收法制工作,实现税收制度的科学、公平、高效运行。

税收法制工作总结 篇二

税收法制工作是税收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过去一段时间,我国税收法制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仍然面临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首先,税收法制的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律体系是税收法制建设的基础,但目前仍有一些法律法规不完善、不统一的问题。税收法律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完善,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税收征管需求。此外,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也需要更加科学合理,注重统筹协调,避免出现重复和冲突的情况。

其次,税收法制宣传教育需要加强。税收法制是纳税人遵守的基本规范,但由于税收法律法规的复杂性和变化性,很多纳税人对税收法制的了解和掌握仍然不够。因此,需要加大对税收法制知识的普及力度,提升纳税人的税收法制意识和纳税合规意识。同时,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还可以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再次,税收法制执行需要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是税收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税收执法中存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导致了税收法制的失效和税收收入的损失。另一方面,税收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素质也需要进一步提升,以提高执法水平和效果。

最后,税收法制工作需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领域的衔接。税收法制是一个涉及多个领域的综合性工作,需要与财政、经济、金融等领域紧密合作,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在实践中,税收法制与其他领域的衔接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税收法制建设。

综上所述,税收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只有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制的完善、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税收法制执行、加强与其他相关领域的衔接,才能更好地推进税收法制工作,实现税收制度的科学、公平、高效运行。

税收法制工作总结 篇三

2018年即将过去,法制股在州局法制科的指导下,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各股室、所、稽查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顺利完成了今年的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今年来法制股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实施

(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为保证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法制股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带领和指导的依法行政工作。督促本局严格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以及局务会前学法制度,使会前学法工作常态化,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法制股负责做好了会议纪要。

(二)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学法制度,积极组织法律知识培训。一是加强对最新颁布的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的学习,及时通知给相关业务部门按照政策规定执行,保证了执法的规范性。二是利用在周一例会、职工大会等时机,会前组织职工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三)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继续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了《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法制部门开展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局务会讨论决定。

(四)继续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制定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一名律师担任的法律顾问。按照落实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程序性要求,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积极探索税收执法重大事项审批制度、定案制度和税收执法情况分析制度,不断加强对内部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五)认真建立科级干部法治档案。根据《_省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法治档案是年度法治考核的有效载体,是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高科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完善综合评价的长效机制,激励和约束科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能力。

(七)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_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马尔府法〔2018〕4号)文件精神,我股室开展了对本单位2003年至2018年期间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仔细的检查,于2018年9月28日完成了该项工作。经过自查,一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无法定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并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一直以来都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开展税收工作,从未制定过任何税收规范性文件。对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也从未重复发文或者照抄照搬上级文件进行发文等现象。

税收法制工作总结 篇四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建设

1.健全普法考核评估机制,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推动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落实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和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教育。

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和文明办,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融入到文明县城、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2.完善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和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价机制。

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按照上级部署推动将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法情况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

二、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3.培育法治信仰。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培育公民对法治的信仰,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律知识考试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校)必修课。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小抓起,健全完善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开设法治课堂,使法治意识成为自觉和习惯。

税收法制工作总结 篇五

2022年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最关键时期,做好2022年度法治税务工作意义重大。根据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黄石税务法治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基础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制度、会前学法制度等各项基础制度,做好日常法治工作和专项工作,完成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和报告制度,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二是深入推进税收执法三项制度。

根据省局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积极做好好三项制度工作督导调研,抓好三项制度日常管理,实时监督公示平台、音像记录平台等各个平台系统运行,促进三项制度工作在全系统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全面实施精确执法工作方案。

根据省局全面推进精确执法试点工作要求,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完成任务清单,加强对精确执法试点直报点单位的引导督导,积极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和相关试点工作,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质效。

四是切实规范日常执法管理工作。

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抓好督导调研和跟踪反馈;切实抓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妥善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强化对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力度,防范执法风险。

五是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深入贯彻_、_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总局、省局和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

六是持续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

继续推进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通过税收管理和法治引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为依法治税提供坚实的人力保障。

七是继续做好多税种协调工作。

努力做好多税种协调工作,依法落实各项税费政策,做好相关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反馈,为全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八是坚持党建引领法治税务工作。

积极参加支部各项活动,认真开展专项学习活动,全员积极配合下沉社区开展创卫和创文活动,以学习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提升个人综合素质,为纳税人办实事,保持优良工作作风。

税收法制工作总结 篇六

一、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实施

(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为保证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法制股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带领和指导的依法行政工作。督促本局严格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以及局务会前学法制度,使会前学法工作常态化,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法制股负责做好了会议纪要。

(二)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学法制度,积极组织法律知识培训。一是加强对最新颁布的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的学习,及时通知给相关业务部门按照政策规定执行,保证了执法的规范性。二是利用在周一例会、职工大会等时机,会前组织职工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三)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继续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了《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法制部门开展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局务会讨论决定。

(四)继续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制定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一名律师担任的法律顾问。按照落实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程序性要求,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积极探索税收执法重大事项审批制度、定案制度和税收执法情况分析制度,不断加强对内部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五)认真建立科级干部法治档案。根据《_省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法治档案是年度法治考核的有效载体,是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高科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完善综合评价的长效机制,激励和约束科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能力。

(七)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_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马尔府法〔2018〕4号)文件精神,我股室开展了对本单位2003年至2018年期间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仔细的检查,于2018年9月28日完成了该项工作。经过自查,一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无法定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并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一直以来都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开展税收工作,从未制定过任何税收规范性文件。对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也从未重复发文或者照抄照搬上级文件进行发文等现象。

二、加强普法工作力度

(一)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相关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全局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职工大会会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带领全局职工深入贯彻落实_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督促全体税务干部“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今年4月是全国第27个“税收宣传月”,同州、市两级国、地税联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税收宣传活动。5月18日下午,我股室积极组织广大职工参加了“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答题活动,本单位共有27名在岗职工参与了竞赛答题。通过此次竞赛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环保意识。

(二)加强法制宣传,营造法制氛围。为了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通过法治宣传栏和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向广大老百姓宣传税收及宪法等知识,不断增强老百姓的法治意识。

(三)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3月21日至22日,各业务科室相关人员和部分涉税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了省地税局召开的关于环保税法视频培训会。4月12日上午,我股室同纳税服务和管理部门的部分人员,立足本地实际,采取走访的形式,深入松岗镇哈飘村省绿茵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几家企业,开展了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税收宣传进“企业”活动。4月12日下午,的税法宣传小组深入第二小学开展了“税收宣传进校园”活动。6月11日上午,部分同志同市司法局的赵凤等同志一同来到市第三小学,联合开展了以“送法进校园、诚信伴成长”为主题的税法进校园活动。让孩子们走近了税收、了解税收、宣传税收,并将税法知识带进千家万户,为营造我市和谐的税收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强化责任,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一)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按照州局有关工作要求,我股室对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情况、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和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等税种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此次执法大督察工作未发现股室、所、稽查局存在违法、违规执法等情况发生。通过执法督察进一步提高了税收执法水平,增强了执法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推行税收执法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统一向社会进行公布税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省级税务权力清单。积极宣传进户执法项目,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二是加强行_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将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并在平台中录入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依法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落实《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以及《省税务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规范了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截止至2018年11月13日,未发生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

(三)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_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精神,法制股严格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的通知》(阿府办发〔2017〕3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稽查局2017年以来所有已办结的案卷进行了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了重点评查的方式,对稽查局2017年以来已办结的3户税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评查组分别从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文书送达和执行以及立卷归档等项目中的内容分别进行评分,最终评分均为优秀。从本次案卷评查整体情况来看,我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较以前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绝大部分案卷做到了执法文书使用规范,行为引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处罚适当,执法结果公正合法,案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四)内控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三定方案”后的工作安排,法制股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法制股按时完成了督察内审人员信息填报工作,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中认真做好了内控平台人员权限、岗位设置等工作,为以后顺利开展督察内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认真组织执法资格考试相关准备工作。按照州局法制科的安排,法制股积极组织本单位将要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按时参加了全省系统举办的考前综合测试工作。及时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同志认真参加考前培训,并向他们转发相关培训课件及测试题,为他们能够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做好了准备工作。

四、部分工作难点

(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由于税务干部职工的工作都比较忙,学习法律法规的时间相对就较少,而每名职工脱产学习培训的机会较少,职工只有利用休息时间来进行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

(二)原来是法制股负责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录入工作,现在只能由办税服务厅的税务干部录入数据,市政务中心要求及时录入数据的同时还要在数量上不能太少。一线的税务干部不仅要负责收税,而且又要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录入收税的相关数据,这样就增加了一线干部职工的工作量。

五、明年的工作重点

(一)明年将重点做好的“三项制度”工作,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税务行政执法工作。在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和行政检查五类税收执法行为中作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二)在内部控制工作中,认真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重点开展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落实通过督察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和“一案双查”工作。

(三)对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以及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工作和对法律顾问和法律救济管理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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