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政工作总结(精彩6篇)

时间:2018-09-08 02:35:1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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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政工作总结 篇一

近年来,我部门在药政工作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通过不懈的努力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协作,我们成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下面我将对我部门在药政工作方面的主要成绩进行总结。

首先,在药品监管方面,我们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健康为中心,加强了对药品的全程管理。我们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注册制度,对所有进入市场的药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管,并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同时,我们加强了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对销售的药品进行抽检和核查,杜绝假冒伪劣药品的流通。我们还积极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强了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确保药品的来源可追溯,防止药品的流失和滥用。

其次,在药店管理方面,我们加强了对药店的规范管理。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和标准,要求药店必须具备合法的证照和经营资质,药师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我们加强了对药店的日常巡查和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并公布曝光,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同时,我们还推广了“互联网+药店”模式,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购药服务,提高了药店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最后,在药品宣传和教育方面,我们加大了对药品知识的宣传力度。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渠道,向公众普及药品的正确用法和副作用,提高公众的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我们还开展了一些针对特定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如老年人用药指导、孕妇用药指导等,帮助他们正确合理地使用药物,避免药物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总之,我部门在药政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力度,提升药店管理水平,加强药品宣传和教育工作,为公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和高质量的药品服务。同时,我们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药政工作的发展。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部门的药政工作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药政工作总结 篇二

经过一年的努力,我部门在药政工作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在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全体员工团结协作,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尽了一份责任。下面我将对我部门在药政工作方面的主要成绩进行总结。

首先,在药品注册和审评方面,我们加强了对药品的审查和监管。我们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注册制度,对药品的质量、疗效和安全性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审评报告和决策支持。我们还加强了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药品的生产过程符合规范和标准,杜绝假冒伪劣药品的生产和流通。我们还积极推动药品创新和研发,加强对新药的审评和批准工作,为公众提供更多的治疗选择。

其次,在药店管理方面,我们加强了对药店的规范管理。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和标准,要求药店必须具备合法的证照和经营资质,药师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我们加大了对药店的日常巡查和抽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我们还推广了电子处方和药品追溯系统的应用,提高了药店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最后,在药品宣传和教育方面,我们加大了对药品知识的宣传力度。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通过互联网、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向公众普及药品的正确用法和副作用,提高公众的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我们还组织了一些针对特定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如儿童用药指导、老年人用药指导等,帮助他们正确合理地使用药物,避免药物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总之,我部门在药政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药品注册和审评工作,加强药店管理和监督,加大药品宣传和教育的力度,为公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和高质量的药品服务。同时,我们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药政工作的发展。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部门的药政工作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药政工作总结 篇三

药政工作总结 篇四

一、基本药物制度

1、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 自2011年逐步建立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我院本着临床必须和实际需要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配备药品符合规定,我院也2011年开始,对《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进行了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基本能做到安全合理的使用基本药物。目前基本药物的品种及使用总额都达到97%以上,符合文件标准。临床使用非基本药物时,需先告知患者或家属,按程序签字后使用。

3、基本药物供应配送情况 药品采购过程中,常常出现药品送达不及时,配送商家单一,有品种不全,备货量不足等现象,给临床用药的针对性和连续性造成严重影响。

4、基本药物投入补偿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临床需要用药,鉴于慢性病、重病、内科病较多,住院时间较长,基本药物使用占总费用的67%,没达到一般乡镇卫生院不超过60%的要求,基本药物的药事补偿费可能会受到影响。

5、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情况 自2011年起,我院已全部实行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绝无加价销售现象。

二、基本诊疗路径

按照《2013年江西省推进基本诊疗路径管理工作方案》我院成立基本诊疗路径管理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一线骨干医师为成员,制订了本院路径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编制本院实施性路径,交由县卫生局备案。我院严格执行路径进入标准,按照路径规定的诊疗项目开展医疗活动,做好病历和路径表单书写。力争将路径实施的变异率控制在20%以内。加强入径病人回访工作,对同一疾病未入径病例和入径病例的医疗质量差异进行系统性回顾分析,逐步完善路径管理持续改进体系。

此外,我院严格按照《方案》规定,以路径管理病种为纽带,建立乡镇卫生院的对口帮扶和双向转诊制度。按路径的转诊指征、方法进行转诊,做到合理首诊、安全转诊。同时予以临床医师对《婺源县乡镇卫生院基本诊疗路径使用手册》进行专门培训,涉及常见试点病种57例,并对试点病种进行编号。建立了以路径管理质量和数量为对象的绩效考核制度。

三、合理用药及处方点评

药政工作总结 篇五

2013年药政科工作总结

一、巩固完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基本药物使用监测

药政科每月对全县1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运行监测的门诊人次、住院人次、门诊药品收入、住院药品收入以及职工工资等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查找问题,分析解决,每季度开展基本药物监测评析会。2013年1-10月份基本药物配送金额XX万元,配送到位率XX%;药款支付率XX%。

(二)规范采购、良性运转

三是切实做好配送药品的审核、验收、入库和发放工作。乡镇卫生院建立药品采购配送中心。配送企业在配送药品时,必须携带药品清单和票据到药品采购配送中心验收入

库。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配送中心收到村卫生室申报采购的药品后,要立即通知村卫生室领取,发放时填写《卫生院药品出库单》。

四是认真做好药款审核结算工作。2011年8月,县卫生局成立了会计工作站,各乡镇卫生院购买药品发票经卫生局基药办审核后转入会计工作站,会计工作站根据每月药品发票金额拨付货款。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药款由县卫生局会计工作站统一结算。

(三)加强监测、督导,严格奖罚措施

我们根据每月乡镇卫生院上报的月度监测对比表汇总后进行对比,发现问题,即时整改。一方面药政科定期下乡督查国家基本药物执行情况,通过上报和下查,及时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中的动态变化;二是对药占比高的单位进行实地监测、询问、查看、指导,并对药占比超过55%的单位进行通报、处罚。通过这两项制度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运行效果得到了不断完善。

二、执行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一)组织培训。根据省卫生厅要求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为确保我县能按时顺利实施,4月28日组织开展了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培训,培训对象是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主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做好宣传。为进一步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顺利实施,5月份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以 “安全、有效、合理、可

及”为主题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月”活动。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共制作电子屏25个,宣传条幅660个,发放宣传单115500张,制作宣传栏197个,《基本药物宣传手册》5000册,张贴宣传海报1066个,编发简报46期,开展解答咨询226次、参与咨询19935人次,发送宣传短信4916条,举办知识讲座55次、参加人员5103人,开展基本药物政策培训55次、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培训49次。通过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增强了广大医务人员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合理用药的意识,掀起了全民认知基本药物制度的高潮,有力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执行办法。目前,我县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的办法是:5月1日《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已增至河南省基本药物直接采购目录,在河南省增补药品调整之前,2012年版目录内药品与现行的河南省增补200种基本药物共同作为基本药物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执行河南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其中在河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品规执行原中标结果;不在河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品规按照省卫生厅的有关要求,在省级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采购,充分发挥带量采购的优势。

三、认真做好药品带量采购工作

卫生局成立XX县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基本药物带量采购工作,研究采购有关管理办法和制度,对采购事务进行协调指

导,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和监督。4月28日召开了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带量采购动员会,印发了《XX县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带量采购实施办法(暂行)》,结合实际分两块实施,卫生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实施,县医院管理中心负责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实施。

(一)药品的采购

县卫生局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采购范围内规定的药品规格、剂型,结合本单位用药实际情况,合理编制本单位采购目录,并根据用药需求和合理用药要求将药品用量报县卫生局。药品配送企业根据带量采购目录,在确保货源充足的情况下,填报了药品配送价格及药品生产企业。所有中标药品仍通过河南省医药招标采购平台统一采购。

(二)合同签订与付款

县卫生局代表基层医疗机构、县医院管理中心代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签订了购销合同,明确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时间和地点、付款时间、咨询方式、违约责任等,并负责合同的执行。

配送企业将药品送至医疗机构后,医疗机构组织人员认真查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是否正确,并在验收单和发票上签字确认。县医院管理中心所属医院的配送企业持验收单、发票到市药品招标办公室办理审核票据手续,由市药品招标办公室审核盖章后,到县医院管理中心后勤保障部办理药品入库,后勤保障部入库盖章后,由医院管理中心财务部办理药款结算。基层

医疗机构的配送企业持验收单、发票到县基本药物带量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基本药物带量采购办公室审核并在发票上盖章后交会计工作站办理药款结算。医院管理中心财务部、县卫生局会计工作站应当严格按照拨款周期结算药款,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0天。

药政工作总结 篇六

医政药政工作计划

2011年,卫生局医政工作继续以党的_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2011年全国医政工作会议部署和2011年自治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全力落实公立医院改革有关重点工作,继续完善医政管理体系建设,以体系建设带动医疗质量的提高和医疗服务行为的规范,全面推进各项医政管理工作。药政工作要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安排,按照全国和自治区卫生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以在我旗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一、医政工作要点:

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1)继续贯彻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按照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抓好督导;对全旗各医院医疗质量的薄弱环节、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促使各医疗机构自觉的抓好医疗质量的环节控制,提高整体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2)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创建“优质规范护理服务病房”活动的通知》精神,对开展较好、取得一定创新经验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对取得的经验进行整理,形成规范,全旗推广。

(3)进一步规范120急救接、转诊流程,使卫生资源共享;统一医疗急救规范,做好医疗急救队伍的技术培训,提高我旗医疗急救

能力和水平。

(4)做好全旗血液管理工作,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5)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各个专业的医疗质量。

2.降低整体医疗费用

按照自治区、市制定的相关规定完善措施、开展工作,重在制止乱检查、乱收费、高收费等违法违纪的现象,而不是要降低法律授予的收费标准,从而规范收费行为,树立卫生行业形象,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配合纪检监察、规划财务做好违法、违规、违纪收费的监管和查处。

3.加强医院卫生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药政工作总结(精彩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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