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案例分析比赛范文 第一篇
例1:我在教学《山中访友》时,就充分利用了生活中的趣事,把学生引入课文,更好地理解课文。其中有这样一个片段:
师:同学们,你们周末都在干吗呀?
生1:(面露喜色,来了兴趣)我去动物园玩了!
生2:我和妈妈去商场购物了,买了好多的东西!
生3:我在家复习功课。
师:同学们的周末都很丰富。那么有人和老师一样去野炊吗?
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位学生站起来)老师,我去爬山了,也和小伙伴一起烧烤了。
师:我与大自然为伍,与鸟儿唱歌,和蝴蝶翩翩起舞。
生1:老师你开玩笑吧,鸟儿怎么会和人一起唱歌呢?怕人都来不及呢!
生2:就是啊,还有蝴蝶也是!
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学们,为了检验老师说得话的真伪,可以在放学后自己去检验一下。但是记得要带着虔诚的心,把自然的一切都当做你的朋友,真心去对待它们,你就能感受到它们对你的热情。
(一天后的语文课上)
师:同学们都有按照老师说的话去检验了吗?
生1:老师,您说得对!我去郊外的草坪上与鸟儿歌唱,与草儿低语。我真的觉得它们就是我的朋友!
生:是啊,老师。我也去了!我感受到了……(同学们七嘴八舌,讲述着他们的发现)
师:(在这个时候适当翻开课文)其实体验大自然的奇妙之处在很早以前就有人做了,而且还把当时漫步大自然的情景生动地写了出来。下面我们就跟着李汉荣先生一起去《山中访友》。看看他都拜访了哪些朋友?看看他的感受是不是和我们一样。
学生很快地把注意力都放在了课文上。这种教学方式和传统的教学有什么不同?
评析:
传统的语文教授知识的方式,大多是直接讲述课文,并没有过多地注重学生对于课文的理解和感受。其课堂的方式往往枯燥乏味,很难引起学生的上课兴趣,这样就会降低学生的学习效率。新型教育下的教学方式主要以发展学生的智能为出发点,通过对于生活的体验,对所遇到的事物进行组织时,遇到的问题会尽力找出解决的办法。这不仅培养了学生发现规律性和联系性的能力,也使信息不陷于自流状态,保证其信息随时发挥出作用。
学生只有通过练习解决问题并致力于发现,才能学会发现探索的方法。而一个人越有这方面的实践经验就越能把学习到的知识归纳成一种解决问题或调研的手段。案例讲述的教学方式与以往传统的教学方式不同。它结合了生活中的趣事,巧妙地利用了生活这个“老师”,学生通过真实的生活体验来体会课文中所讲述的事情。语文来源于生活,也应用于生活。所以语文的教育离不开生活。
例2:同样在教学《山中访友》这一课时(教学片段),可以通过生活趣事激发学生阅读、学习欲望,让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课文。
师:我们常常在电影中看到人们面对大山呼喊,然后听回声,同学们,我们自己一定也有这样的经历?(学生的童趣一下子得到激发)
生1:是的,我就常常对着大山喊:你是谁?大山也这样喊,特别有意思。
生2:听到回声时,像是与大山对话,感觉像捉迷藏一样,心里特别放松,特别开心!
师:当我们对大山“喊话”时,大山回应我们,大山就是我们的朋友,不仅如此,花草树木都是我们的朋友,大自然就是我们的朋友。
新的教学方式,更加重视学生的实际,根据学生已有的生活趣事开展教学,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探究欲望。下面我们分析一下这样教学有什么启示?通过分析与反思又会得出什么样的结论?
评析:
在教学过程中,我使用生活中的趣事,引�а�生自己体验生活,体验大自然的乐趣。比如,我会让学生自己在验证我所说的话,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教学的目的主要是让学生掌握好知识技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教师的活动更多时候是与学生的活动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每一种教学方式都要以学生的接受能力为前提,提高教学方法的效果,从引导发现的过程来提高整个教学效果。
在整个教学案例中,我始终坚持以生活为中心,注重学生的生活,积极地引导学生去发现生活、体验生活,在生活中发现事物的规律,适时地引导学生自己解决所遇到的问题。虽然我所采取的授课方式可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但是在以后的教学中,我会不断改进教学方式,寻找到最适合学生学习的教学方式。摒弃过去传统的教学方法中的缺点,发挥新型教育方式的优点,忠于生活,还原生活本来的面貌。不强迫学生接受课文知识,培养学生自己的思考习惯,提高他们对于问题的解决能力。通过案例,我认识到了新型教育模式的重要性,也认识到了自身教学的不足。我会在以后的教学中探索优秀的教学方式,不断改善自身的素质,以达到一个教师与学生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双赢局面,也为中国的教育事业献出自己的一份薄力。
小学语文案例分析 最全面集合4
(北师大版三年级上册第6单元、人教版三年级下册第5课)
[设计依据与教学目标]
法学案例分析比赛范文 第二篇
一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只接受同股同权的股权制度,这种结构保证了股东权利平等,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蕴藏着公司治理的风险。双重股权结构将控制权与所有权相分离,可以避免同股同权制度的弊端。2018年港交所修订新的上市规则,准许了企业实行同股不同权架构。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允许同股不同权的股权结构,因此研究十分受限。小米作为首个港交所上市的双重股权结构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本文以小米的双重股权结构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发展情况,为国内企业的股权结构创新提供新思路。
(一)小米公司的融资情况
小米公司于2010年成立时的法定股本为5万美元,分为5000股每股面值为1美元的普通股。2010年至2014年期间,共进行九轮ipo前融资,共计融资亿美元。其中a系列融资额达1025万美元,b系列融资额共计3085万美元,c系列融资额共计9010万美元,d系列融资额达亿美元,e系列融资额达1亿美元,f系列融资额达亿美元。此时,小米的估值已经是2010年创办时期的180倍。在九轮融资中投资者均获发优先股。所有优先股将于全球发售完成后转换为b类股份,届时集团股本包括两类股份即a类股份和b类股份。
(二)小米的双重股权结构
小米ipo前五大股东总持股比例达75%左右。其中,创始人雷军作为第一大股东持有的股份。此时虽然雷军为第一大股东,但是依据一股一权的表决方式无法完全拥有小米的控制权。小米的双重股权架构于ipo完成后生效,公司股本分a类股份和b类股份。除一些保留事项外a类股份持有人每股有10票的表决权。而b类股份持有人每股有一票的表决权。此外,持有不少于公司实缴股本十分之一并附带股东大会投票权股份的股东包括b类股份持有人,有权召开公司股东特别大会并且可在会议议程中加入决议案。这一规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普通权限股份持有人的利益。
根据招股资料显示,小米ipo完成后总股本数约为亿股,包括亿股a类股份和亿股b类股份。其中,a类股只有创始人雷军和林斌持有。完成ipo后,雷军合计持股比例达,林斌实际拥有投票权的。但是从表决权来看,雷军总计可获得表决权的。虽然,从股权比例来看雷军只占,但是凭借着a类股份在表决权上的优势,雷军的表决权超过了50%,雷军对于小米的控制地位不可动摇。而其他股东的表决权占比极小。公司采用双重股权架构,a类股份持有人拥有公司股本的小部分经济利益,但是他们可以行使投票控制权。
(一)优势分析
双重股权结构很好地解决了股权融资和控制权间的矛盾。初创期的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较大难以获得债权融资,因此股权融资就成为了唯一的途径。不管是哪种形式的股权融资,都会导致创始人股权稀释问题。双重股权结构下创始人可以通过持有较少的股份拥有企业的控制权。这样在股权融资过程中会发生控制权的转移或者被恶意收购,可以通过上市发行募集到的大量资金可以用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小米集团创始人雷军尽管只持有约30%的股份,但是由于其所持有a类股拥有高投票权,取得了近52%的表决权,牢牢掌握着小米的控制权。双重股权结构有利于创始人保持公司的控制权,传承企业文化。频繁的股权变动可能会传递出公司经营管理不善的信号,导致股价的波动。此外,有利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得到一贯执行,立足长远发展,避免因外部干扰而出现一些短期行为,从而提高公司价值。
(二)劣势分析
双重股权结构超级投票权导致公司控制权和现金流相分离,创始人拥有股权比例不高的情况下,可以掌握公司的决议权,也只能分享较少的剩余收益。因此,创始人在运营管理公司的过程中会做出一些谋求控制权利益而不是为股东创造更多剩余价值的行为,加剧公司的委托代理问题。双重股权结构可以有效防范恶意收购,市场通过这种优胜劣汰机制,不断地促使一些经营管理不善的公司被收购。经营不佳的公司被收购后,能力不足的员工和不佳部门会被移出公司,从而起到整合资源的作用。而在双重股权制度下,拥有超级投票权限的股东完全拥有公司的控制权,不受任何威胁,使这种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失效。
(三)机会分析
通过公司的ipo可以募集到大量资金,这些资金可以用于产品研发,增强公司的创新能力,开拓市场,促使公司长远发展。此外,通过ipo还可以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增加公司的商誉价值。双重股权制度可以使得小米管理层没有短期的业绩压力,全力用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资本市场的开始时间较晚,发展尚未健全。企业进行权益融资存在较大的困境,许多制度建设都在摸索探究阶段,双重股权制度的引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丰富我国的资本市场,为企业的融资提供新的途径。
(四)威胁分析
小米上市时的发行价为每股17港元,首日开盘价港元,较发行价跌,并且在上市后不到一年时间内小米股价在波动中呈现出下跌的趋势。虽然双重股权制度在国外发展态势良好,但是国内的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双重股权制度下,普通权限股股东资本投入量较大,但是表决权较少。超级权限股股东为了维护自己的控制可能会做出一些阻碍普通股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行为。而目前市场上现有的信息披露制度缺乏对超级权限股东的约束。从小米的招股说明书看出,超级权限股票持有人会对其他股东施加重大影响,但是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此外,达到一定持股比例的普通权限股持有人同样有权召开公司股东特别大会,并且可在会议议程中加入决议案。这一规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普通权限股股份持有人的权益。股东集体诉讼制度,可以弥补中小股东对管理层监管的缺陷,对于超级投票权限持有人起到一定程度的监督作用。我国目前缺少这方面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制度。
(一)公司层面:优化股权结构设计
股权结构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不合理的股权结构极易导致企业的控制权争夺。目前,港交所已经允许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上市融资。国内的一些高科技企业可以参考小米双重股权上市的案例,考虑实行双重股权结构或者类似的特殊治理结构,在融资过程中避免控制权旁落的风险。在实行双重股权结构的同时,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有利于中小投资者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虽然目前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对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有着一定的限制,但是港交所已经允许了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上市交易。因此,国内的新兴行业可以选择赴港上市,谋求长远发展。
(二)制度层面:完善监管约束制度
1.建立超级权限股股东约束制度以降低代理成本。在事前信息披露方面,双重股权制度下超级权限股股东以较少的资本投入获得企业的控制权。他们在进行决策的时候普通权限股东无法了解他们的意图,导致信息不对称。普通股股东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应该强制建立事前信息披露制度或延长披露时间,使普通权限股股东可以了解公司的更多信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在事后追究问责方面,公司决策出现问题时由于出资较多表决权较低的普通權限股股东承担的损失较大,超级权限股股东损失较低。因此应该建立事后追究问责机制,给予普通权限股股东额外的赔偿降低代理成本。
2.限制双重股权制度的适用范围弥补市场监督失效。双重股权制度使得市场无法发挥资源整合的作用,使市场监督失效。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建立法律法规强制规定双重股权制度的适用范围。对于一些传统行业,双重股权制度只会增加代理成本,单一股权制度是更好的选择。而对于一些高科技行业来说,技术和人才是公司的立身之本,在公司发展过程中股权融资会导致一些恶意收购现象。因此应该从制度层面限制双重股权结构的适用范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外部监督失效的问题。
3.建立股东集体诉讼制度以维护股东权益。普通股股东虽然在公司决策表决权上占据很小比例,但是在超级权限股股东做出损害大多数普通股股东利益的行为时,可以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弥补了双重股权结构对管理层监管缺陷。
法学案例分析比赛范文 第三篇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发现语言规律,逐步掌握语言知识和语言技能。课堂中利用小组合作学习可以提高单位时间中学生学习、交往、表达的频度与效率,优势互补,有利于培养探究意识和合作精神,也有利于学生口语交际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发展。但是合作学习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经常会流于形式。因此,合作学习的有效性需要亟待解决。在这一背景下,我校语文教研组开展了《合作学习对小学生语文学习能力提高的影响研究》这一课题,有效的合作学习在我校得以推广。
本节课是苏教版五年级上册《厄运打不垮的信念》第二课时教学。课前把学生按4人一小组,分成12组,以小组合作的形式,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组内学生的探究和互助活动共同完成学习任务,同时对学生的认知、情感、自信心、同伴关系等产生积极影响。
【合作一】学生自由朗读第一自然段,边读边思考“为了编写这部明史,谈迁付出了怎样的努力”,并用笔圈划出相关的语句,并在旁边写体会,然后组内交流,最后全班以小组汇报。组内成员都找出来关键词语,小组汇报后,教师引导学生体会这些数字背后的艰辛,都凝聚着谈迁一腔的心血。
【合作二】学生在教师引导下学习第二自然段,《国榷》原稿被盗,对于这对于年近六旬、体弱多病的谈迁来说,简直就是飞来横祸、一场厄运。学生小组合作交流探究“是什么样的信念让他重新站立起来?”“假如你是谈迁,你会对自己说些什么?”小组交流探究中,学生们想到了许多的名言警句以及面对困难决不退缩的历史人物。如,“使人站起来的不是双脚,而是理想、智慧和创造力”等名言和对谈迁说“只要厄运打不垮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等话语以及学生合作表演。
【合作三】学生自主学习第三自然段。然后小组交流学习文中插图为什么要把这松树画在谈迁的背后?谈迁有着什么样的信念?在逆境中他又是如何坚定信念、自强不息的??学生在小组活动中各抒己见,有的朗诵、有的表演、有的画图,用不同方式体会谈迁生活的艰辛,体会他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品质和厄运打不垮的信念才取得惊人的成就。
案例分析研究:
1. 在学生小组合作的过程中,小组成员之间可以互相交流,彼此争论,互教互学,共同提高,既充满温情和友爱,又充满互助与竞赛。但教师应加强学生合作的技巧的指导,怎样组织,怎样倾听,怎样发言,怎样质疑等。
2. 合作学习是满足个体内部需要的过程,只有愿意学习,才能学得好。因此在活动中,学生相互间进行有效的沟通,实现信息与资源的整合。但教师应加强学习任务从不同角度切分,让学生因人而异,采用适合自己的表达方式,如,朗诵、表演、画图等等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才能让每位学生都会主动投入。
新课程倡导“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因此,在小组合作学习中需要教师多探索、多实践,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法学案例分析比赛范文 第四篇
关键词:大学生;自杀;案例;分析;思考
近年来大学生自杀现象在全国高校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保障大学生的生命安全,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增强高校对大学生自杀行为的防范意识,维护高校稳定和家庭完整,笔者及所在课题组对湖北高校近三年来20所高校的20起大学生自杀典型案例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及座谈等方式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分析。
对象:20例大学生自杀案例,男生9例,女生11例。
类别:专科生3例,本科生13例,研究生4例。其中,专科生大一1例,大三2例;本科生大一4例,大四5例,大二2例,大三2例;研究生研一2例,研二1例,研三1例。
家庭情况:家庭溺爱8例,亲子关系恶化7例,其中父母离异及父母关系不和6例,家庭成员关系正常3例。家庭经济贫困8例,家庭经济条件优越1例,经济情况一般11例。家族病史中父母患精神疾病6例。其中母亲因精神分裂失踪、自杀各1例。
自杀应激源:恋爱受挫5例,学习压力、人际关系紧张、家庭贫困、就业绝望等10例,抑郁等精神障碍4例,身体残障1例。
精神疾病状况:精神、心理障碍13例,其中抑郁障碍4例,另有3例的精神问题未知。
学科门类:文科8例,理科3例,工科7例,其他2例。
生源性质:城市应届8例,城市往届3例。农村应届5,农村往届4例。
学习成绩:优秀7例,良好3例,中等6例,差4例。
自杀地点:校内12例,家里2例,在校家之外6例。
自杀方式:坠楼11例,服毒5例,自缢3例,投水1例。
自杀时间:春季11例(2-5月),学期末3例,重大节假日(元旦、圣诞)4例,其他2例。
20例大学生自杀典型案例表明。自杀大学生与出生于城市、农村以及学科门类没有太大关联,与学习成绩好坏以及性别因素也没有必然联系;然而,与家庭状况有着比较紧密的关系。与自身的精神疾病及人格特征有着密切的关联,其中绝大部分有着直接的自杀应激源。发生自杀的年级,从大一至大四均有可能发生,其中大一新生和大四毕业生的概率明显偏大。研究生的自杀率近年也呈上升趋势。自杀地点上,以校内为主,校外自杀的偶然性较大。在自杀方式的选择上,坠楼是最主要的方式,尤其是学校的宿舍楼。在季节性上,以春季为第一高发期。其次为重大节假日(元旦、圣诞、五一、十一),再次为学期末。
自杀是自愿并主动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是一种自我毁灭的极端方式,是我国乃至全世界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的医学和社会问题。大学生自杀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包括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心理等复杂原因。
1、精神及心理障碍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20例个案中,抑郁症和其它精神、心理障碍共占自杀人数的65%,其中抑郁症为20%。数据表明自杀与精神障碍,尤其与抑郁症有很大的关联。实际上,凭上述的数字很可能低估了现实情况,因为一些学生中学时就有精神疾病,家长为了孩子顺利进入大学而隐匿不报,还有自杀发现后家长不承认的。某高校男生在高一时就患有抑郁症,坚持服药直到考入大学。因担心同学发现而自行停药,结果抑郁症的症状日益加重,最后坠楼自杀。事后学校从亲属那里了解到家长因担心学校知道孩子的病情会让他休学,所以隐匿未报。
2、复杂的家庭状况所导致的巨大心理压力
20例个案中,大部分家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矛盾:一是家庭氛围的恶化,如父母关系不和睦、离异、再婚、或突发事故去世等。某高校学生黄某。父母关系紧张,多次闹离婚,该生长期得不到家庭的温暖,自杀前已对人生彻底绝望。二是亲子关系恶劣。某高校学生陈某与父亲关系紧张,在遗书中写道: “我非常恨你,从小我就发誓长大后只管妈妈不要你。”三是家庭对孩子的期望值过高,孩子压力非常大。某重点高校学生李某,在中学时是班上的“尖子”,进人大学后,家长希望该生能保研。但该生成绩达不到,便沉浸在自怨自艾之中,最后选择了自杀。四是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适应问题。某本科高校学生张某家庭非常困难,读预科开始即欠学费,升人本科时经“绿色通道”得以报到注册,但该生长期承受着家庭经济压力,走不出贫困的自卑阴影,最后选择了自杀。
3、性格和人格缺陷所带来的自身困境
现代社会急剧变革,社会压力不断折射到大学校园,大学生的竞争压力、学习压力、经济压力、情感压力与就业压力普遍加大,各种压力长久得不到缓解,随即出现性格和人格缺陷,如失落、自卑、紧张、焦虑、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严重者郁闷、惶恐、自我封闭,甚至出现妄想、幻觉,最终以自杀方式寻求解脱。大学生常见性格及人格缺陷:一是内向,封闭,自限;心理上的时间和空间在过去,没有未来,视野狭窄。某高校女生吴某,失恋后,情绪低落,常以身体有病为由拒绝参加集体活动,学习成绩也下降很快,这也使得她更加封闭、自限,最终选择了坠楼自杀。二是过度自卑。某高校男学生李某,体育成绩不好,性格内向。一天,全班上体育课,老师将他和一名女生排在一组,结果他没有跑赢这名女生,引起在场同学的哄笑。从这以后,该生变得更加沉默和孤僻,最后选择了自缢。三是边缘人格障碍,冲动无控制感、行为不可预测、经常以自杀自伤来威胁控制他人。某高校女生余某对其男友苛刻,要求除上课外的时间都要陪着她。两人时常为小事争吵,她认为男友不在乎她,曾多次以自杀威胁。其男友提出分手后,她在痛苦与绝望之中再次希望以割腕自杀来挽回,由于情绪激动无法控制,最终从宿舍楼坠下。
4、社会支持系统的缺失所带来的孤独无助
多数自杀的大学生没有可以依靠的社会关系,主观上,大多是由于内向、封闭和胆怯、自卑等,导致不能建立社会关系,也不能主动求助,因此长期的心理问题无法得到缓解。客观上,一些学校的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问题,未能及时发现这些学生,并给予他们及时的支持和帮助。个案中也有寻求过帮助,但未能引起老师足够重视的大学生。某高校男生王某,长期存在心理压力,每次在窗户边都有跳楼的冲动,曾在与班主任聊天时谈到此情况,但由于班主任对心理学知识掌握有限,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该生寻求心理医生帮助,最后王某还是坠楼自杀。
5、长期存在的心理应激因素的综合爆发
法学案例分析比赛范文 第五篇
甲违规将行人丙撞成轻伤,丙昏倒在路中央,甲不救助,甲驾车逃窜。1分钟后,超速驾驶的乙发现丙时已来不及刹车,将丙轧死。
问: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是否有因果关系?
【参考答案】:
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本题中,先前行为是甲违规将行人丙撞成轻伤,丙昏倒在路中央。丙处于很危险的境地,甲因先前行为也就有了救助义务。介入因素是后车乙发现丙时来不及刹车,压到丙,导致车祸。由于丙是昏倒在路中央,由此会引发后车的碾压导致车祸这种车祸的发生并不异常,不能阻断与甲的因果关系。因此,甲将丙撞晕在路中央与后面的车祸是引发关系,应当对车祸的发生负责,车祸导致的死亡结果能够归属于前面甲的行为,甲构成交通肇事罪。
案例二
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
问: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参考答案: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本题中,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丙的行为阻断了甲的行为发挥作用,甲的毒药无法发挥作用,死亡结果是丙导致的,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案例三、甲以杀人故意用铁棒将刘某打昏后,以为刘某已死亡,为隐藏尸体将刘某埋入雪沟,致其被冻死。
问:甲的前行为与刘某的死亡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参考答案】 甲的前行为与刘某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本题中,甲的前一行为是故意杀刘某,致其昏迷,甲的后一行为是以为刘某死亡,为了隐藏尸体,将刘某埋入雪沟里,致其被冻死。后一行为(埋入雪沟)不会立即导致死亡,与前一行为(昏迷受伤)是叠加关系,一起导致死亡,属于多因一果。前一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后一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对二者不能并罚,否则对死亡结果评价(处罚)了两次,故意杀人罪既遂吸收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故意杀人罪既遂。
(1)多数说认为,前行为和后行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作用都大,属于二因一果。前一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后一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对二者不能数罪并罚,否则对一个死亡结果作了重复评价和处罚。因此,用故意杀人罪既遂吸收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故意杀人罪既遂。 (2)少数说认为,后行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作用大,属于后因一果。前行为与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后行为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两罪并罚。
多数说:二因一果,定故意杀人罪既遂。
少数说:后因一果,定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并罚。
法学案例分析比赛范文 第六篇
第一节:小米集团亏损情况及其影响
亏损情况分析
从小米集团合并损益表中可以看出,小米2015 年至 2017 年收入分别为 亿元、.亿元和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亿元、 亿元、 亿元。实际上,小米 2015 年至 2017 年的经营利润分别为 亿元、亿元和 亿元。截至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小米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分别为 88 亿元、25 亿元及 541 亿元。若扣除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公允价值、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投资公允价值增益净值、无形资产摊销这些因素的影响,2015 年至 2017 年经调整后净利润则分别为亿元、 亿元和 亿元。
优先股对应的公允价值在公司的高速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大量价值的增值,因为股东没有退出,这部分对股东而言是账面“浮盈”的价值增长部分,在首次公开募股(ipo)之前就被计为公司对股东的负债,首次公开募股(ipo)之后优先股转为普通股,这部分亏损就消失不再计入报表。这个过程并没有对企业产生实际的亏损,相反是公司价值成长的证明。所以,和通常意义实际的亏损不同,这类“亏损”越大,说明公司的发展越好,价值提升越大。
优先股的会计确认
可赎回优先股是公司可按约定条件在股票发行一段时间后以一定价格购回的优先股。主要在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流行。其主要特点是,发行公司有权按预先约定的条件在优先股发行后的一段时间后以一定的价格将股票购回。优先股的大多数种类都是可赎回的; 它们通常附有股票赎回条款,规定股票从发行到赎回的最短期限、赎回价格、赎回方式等等。
优先股在会计上既可能划分为负债,也可能分为权益,涉及到复杂的财务判断。如果说国内银行发行优先股是为了资本充足率方面的考虑,普遍通过设计将其归入权益;小米则没有这方面的动机和考虑。而且
参考赎回条款(优先股股东有权要求赎回)、转股条款(非固定对固定),小米最终是将其归类为负债,并且以公允价值计量。优先股的会计计量
我们知道,负债和权益都是对企业资源的索偿权,不过前者具有优先索偿权,后者是对剩余资源进行索偿,也就是说,负债承担的风险更小,因而收益也就更低。而权益虽然可能有高回报,因为如果公司发展的好,前途无量的话,剩余收益也是没有上限的。
有需求就会有供给,这也就催生了“既像股,又像债”的投资工具的产生,也就是各种各样的优先股。由于公司在发行优先股时会根据发行方与投资方的博弈结果,为优先股附加诸多不同的条款,继而衍生出各种各样不同的优先股,使得债务和权益之间的界限变得更加模糊。这种情况下,要想判断优先股到底是权益还是债务,就需要结合具体的合同条款,根据权益和债务的特征进行进一步的判断。
这种情况下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应该属于负债还是权益呢?这需要根据具体的合同条款来进行确定,而且,对于非衍生金融工具合同和衍生金融工具合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规定还不一样。
如果约定未来以固定数量的股票进行偿还,实质上是相当于投资者购买企业的股票,只不过提前全额支付了预订款。而如果未来需要支付的股票数量是不确定的,则是相当于将未来的等值股票折换成现金用来抵债,股票充当了用于还债的“现金的等价物”,这两者在本质是不同的。相应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对这两种情况的要求也不同。即如果将来用固定数量的自身股票(权益工具)进行支付的合同,则属于权益;如果将来用非固定数量的自身股票(权益工具)进行支付的合同,则属于负债。
上面所说的利用将来用于支付的股票是否是“固定数量”的判断标准只适用于合同是非衍生工具的情况。如果合同是衍生金融工具,判断是否为权益工具时,则需要有两个固定,即所谓的“固定对固定(fixed to fixed)”原则。可转换优先股就相当于给优先股嵌入了一个看涨期权,当普通股价格上涨或是看好公司前景时,投资者行使转换权,而普通股价格下跌或不看好公司发展时,则可以不行使转换权。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将同时包含权益成分和债务成分的金融工具称为复合金融工具(compound financial instrument)。
在现实情景中,通常需要对复合金融工具中的债务成分和权益成分进行拆分,把更像是“债”的部分放到金融负债的篮子里,把更像是“股”的部分放到权益的篮子里,分别按照各自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当然,有时候即使有像“股”的条款却也拆不出来一个单独的权益部分,这时候就需要整体按照金融负债进行计量。或者如果企业认为拆分计量过于繁琐或是将优先股整体金额分配到债务和权益部分存在困难,也可以直接整体按照金融负债计量。
通过上文的分析已知其中的“可转换权”满足“固定对固定”原则,应该划分成权益工具,但同时,优先股中还包括定期支付利息等债务性的条款。
可转换优先股本质上是一项债务+可转换的看涨期权。所以,可以通过将可转换优先股的股息和到期本金进行折现,得到的价值就是债务成分本身的价值。所以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应该属于负债还是权益呢?这需要根据具体的合同条款来进行具体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