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写读后感作文1000字【精选6篇】

时间:2013-06-07 05:48:2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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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活着》读后感

《活着》是中国作家余华创作的一部小说,讲述了一个普通农民的一生。这本书通过细腻的文字和深入的思考,揭示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读完这本书,我深受触动,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他叫福贵。福贵从小生活在农村,过着朴素的日子。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命运的抉择,福贵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经历了家族的兴衰、战争的摧残、政治运动的洗礼,但他始终坚守着对生活的热爱和希望。他在困境中不断挣扎,不屈不挠地活下去。

读完《活着》,我被福贵的坚持和乐观所感动。尽管他遭受了种种苦难和磨难,失去了亲人,家园也被毁灭,但他依然保持着对生活的热爱和希望。他用自己的坚强和勇气,面对困境,迎接挑战。他没有被命运击垮,而是选择了活下去,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生命的坚韧和可贵。

通过福贵的故事,我明白了生命的真正意义。生命并不仅仅是存在于世上,而是要有意义和价值。无论面对何种困境和挑战,我们都应该像福贵一样,坚守希望,勇敢面对,用自己的努力和奋斗去创造美好的生活。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珍惜每一天,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

《活着》还让我对社会现实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小说中描绘了战争、饥荒、政治运动等社会动荡时期的景象,让我看到了人性的丑陋和社会的黑暗。在这些困境中,人们的本能和欲望被激发出来,他们为了生存而互相残杀,为了一点点食物而争夺,为了权力和地位而不择手段。这些描写让我深感人性的脆弱和社会的冷酷,也让我更加珍惜现在的和平与幸福。

通过《活着》,我对生命和社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本书不仅是一部文学作品,更是一本关于人生和社会的启示录。它让我明白了生命的可贵和社会的复杂,让我更加珍惜眼前的一切。我相信,只有懂得珍惜,才能真正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

篇二:《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是卡勒德·胡赛尼的一部小说,讲述了两个少年之间的友谊和背叛,以及对家庭、亲情和信任的思考。这本书通过真实而感人的故事,让我对人性和情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阿富汗的喀布尔,在这个战乱的国度里,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然而,在一次风筝比赛中,哈桑为了保护阿米尔而受到了残酷的对待,从此两人的友谊发生了裂痕。多年后,阿米尔得知了一个惊人的秘密,他决定返回喀布尔,寻找救赎和真相。

读完《追风筝的人》,我被故事中的情感所打动。友谊是人生中最珍贵的财富之一,它可以给人带来欢乐和温暖,也能在困境中给予力量和支持。然而,友谊也是脆弱的,需要我们用心去珍惜和维护。小说中,哈桑为了保护阿米尔而受到伤害,却从未怨恨过他。这种无私和宽容让我深受触动,也让我明白了友谊的真正意义。

《追风筝的人》还让我对亲情和家庭有了更深刻的思考。小说中,阿米尔和他的父亲之间的关系是故事的重要线索之一。阿米尔一直渴望得到父亲的认可和爱,他为了这份爱不惜一切代价。然而,父子之间的距离却越来越远。通过这样的描写,小说让我反思了亲情的重要性和家庭的影响。

通过《追风筝的人》,我对人性和情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本书不仅是一部文学作品,更是一本关于人生和情感的启示录。它让我明白了友谊的珍贵和亲情的温暖,让我更加珍惜身边的人和事。我相信,只有用心去感受,才能真正理解人性的复杂和情感的纯粹。

一本书写读后感作文1000字 篇三

前段时间,我再次阅读了《中庸》,读后再次感到颇有所获。更深的体会到高中的物理老师的话“每次读诸子百家的东西都会有新的收获,其中尤其是《老子》、《中庸》、《孟子》、《荀子》为最。”

记得最早看《中庸》还是在初中的时候,那时候处于懂事和不懂事之间的状态,朦朦胧胧中依稀能够窥探到《中庸》中所阐述的思想的一角,后来在老师的影响下,我一次又一次的重读《中庸》每一次都会有新的感觉。渐渐的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次在遇到我自己很难克服的困难,或者是自己遇到挫折的时候就会把自己关在自己的小书房里面,泡上一杯清茶,静静的读一读这些中国古典思想的精华,慢慢的自己的心情就会好起来,就会又是豪情万丈,身上充满了克服困难的力量和勇气。

这一次是因为在训练院辩论队的新队员的时候,我真的是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觉得他们的实力和我的预计相差太远,很多很多的东西都要从头开始一点一点的教,一点一点的练,但是辩论赛又迫在眉睫。那几天的我一直在思考我应该怎么做,是应该放弃还是应该坚持。分析了很多很多之后我得到的结果就是我自己事情不少,考研、找工作、社团??现在在加上这样的辩论队的训练。放弃的话我自己不愿意,毕竟我当初答应了他们,一定会坚持到带领他们打完比赛,不放弃我又实在不知道最后等待我的结果会是什么。

翻开《中庸》开篇的话就让我迅速感觉到眼前一片豁然开朗。“子程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之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放弃有有悖于“庸”,为了自己的的一点事情,放弃了辩论队那么多的师弟师妹的期望有悖于“中”。我应该做的是坚持做好我应该做好的所有事情。一切的一切我只要尽力去完成就好了,结果远不及过程重要。之后我明白了我需要做的是什么,我们需要的不是急于求成,不是急功近利。顺其自然,按部就班的完成现在应该做的所有训练,新生杯的比赛只是为了明年的院际杯的预演,一切都是为了今后的事情的铺垫。我们应该把眼光放得长远一些,不要为了眼前一点问题而烦恼。

之后我在辩论队中给他们的训练就是很简单的要求,首先是完善自己,做好一些表面的工作。同时还要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多读多看多学,这样正好是符合人类千年以来总结的成功的经验的。

一本书写读后感作文1000字 篇四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其实对爱情也罢,理想也罢,我们的追求是永不停歇的,但无意义的追求只会得来虚无缥缈的结果,我们要认清它的意义,珍惜人生的过程。

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方鸿渐,他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如围城一般的社会中,他处处碰壁,可是当他后悔了,想要冲出去时,等着他的却只有紧闭的城门。于是他选择了又重回围城,他没有选择突破自己,解开枷锁,而是继续在围城里苟且偷生。

这大概才是钱老一书的真谛吧,围城或许从来都不是一座城市,而是一个人在心里为自己所筑的高墙铁壁。他们看不清自己的心,忘了奋斗的初心,最终陷于在追求虚幻的城中,了此一生。因而,只有看清自己的心,才能有所超越,有所突破。文中的方鸿渐却是过分得关注自己、在意自己,他是懦弱的、虚荣的,这也直接导致了他在生活中、事业上的连连受挫。为让亲人尽意,他伪造了文凭,却不想后来接连发生的事情会让他应接不暇。

突然想到了钱老一生,成绩斐然,他的书更是流行甚广,得到一致好评,可他却从不抛头露面,更是开玩笑道“假如你吃了鸡蛋觉得味道不错,何必认识下蛋的母鸡呢?”

听闻了许许多多的事例,才发现其实人生何尝不是一道“进城”与“出城”之间的选择题呢?未进之前和乍进之初或许还有点希冀,盼望着过上幸福的生活。但现实的围城却让他过得郁郁寡欢、勉勉强强,又可能是蝇营狗苟、小有成绩,却忘了“进城”的初心……可能我们还是太过年轻,对钱老所要表达的思想理解得还不是很透彻,毕竟现在的我们还没有完全步入社会,不需要经营家庭。或许在十年后亦或是二十年后,这本书会给我们带来与现在不一样的感觉。正视自己,也同样正视生活。永远不要因生活的处处不顺意而步入那充满悲观的泥潭。身居何位,便思虑何事。用自己的努力去换取如意的生活,自己劝慰抑或迷惑自己,永远是最无用之举。

身处围城之中,心也应是一片无边的草原、无垠的天际,永远不受禁锢,永远不忘初心。当阳光倾泻之时,发现其实围城不围。

一本书写读后感作文1000字 篇五

读完《史记》,回味其中的人物,我觉得炎帝最值得我敬佩。在以前,人们都是靠打猎或采食植物的果实·块茎生活,不懂得耕耘,靠大自然的恩赐生活。大自然不总是那么大方,遇上灾年,常有人饿死,身为部落首领的炎帝时常冥思苦想,想找到解决的办法。一天,他发出了粟子,便告诉人们种植粟子的方法;又发明出许多农具。人们为了感谢他对农业的贡献,都称他神农氏。神农氏为了帮助人们得到更多的食物,开始跋山涉水,尝遍各种植物,这就是有名的“神农氏尝百草”。他在尝遍百草的过程中,发现了许多可食用植物,但是也有好几次因为吃了有毒的植物差点丧命,幸亏他找到了草药,挣脱了死神的魔掌。他告诉人们不要重蹈覆辙,而他自己却不顾危险,仍去尝试各种植物,最后,他尝到一种名叫断肠草的,无可救药的植物,不幸去世了。

《史记》,给后世的影响深远,是我们的必读之书。

我最爱的就是《史记》。静静地,如同静静的流淌的河,流过我的心底。

也许是因为历史书本的空缺,也许是遗落了太多太多,许久许久的共鸣,我便爱上了《史记》。

没有太多的伏笔,没有太多的伤愁。它留给我的,只是书上没有写的,然是在读后,一种百感交集的情绪充斥着身心,一种莫名的回首,忘却自己。在你读它时,它便慢慢在浸渍着你,控制着你的思想,直到心底,它便深深地留下了烙印,怎么也挥之不去。

我喜欢吕后的狠毒,喜欢她对戚夫人的所做。那才是真正的的女人。正如《史记》所说,“那总比虚伪的为丈夫找小老婆,却又背后耍心计得要来的强。”我喜欢楚霸王在生命的最后,用尽自己的最后一点余力来拼搏。然后在乌江,回忆,惜别。“力拔山兮,气盖兮……虞兮虞兮奈何兮。”楚歌的凄凉回荡。我喜欢亡国之帝——溥仪,在皇太后颤抖的将玉玺交出时,他正在爬树、嬉笑。然后尽自己所能,普天下众生。直到他没有了故宫一角,颠沛流离。

或许我曾梦见历史,却没有亲生经历。可是我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人物,因为《史记》。以前我总是在历史的小黑屋,没有阳光,没有雨露,可现在,我懂了。

一本书写读后感作文1000字 篇六

不同的人眼中有不同的《红与黑》。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革命,也有人读出了爱情,而我看到的是于连在社会中出人头地的欲望与勃勃的野心,是一个年轻人追求梦想的美妙旋律。于连对拿破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要驰骋疆场,马革命裹尸。可为了适应时代,他只好掩藏自己勃勃野心,做一名伪善的君子。但他聪慧出众,被聘为市长的家庭教师。然而做仆人的卑贱处境激起了他反抗的欲望,因为与女主人德瑞纳夫发生恋情,后来事情败露,不得不去贝桑松神学院学习。后被人推荐,来到巴黎,在侯爵府当了秘书,又同其家小姐拉莫尔产生恋情,并借助她登上轻骑兵等十五团中尉之座。当他高高在上,出人头地时,却被市长太太告发,他便开枪射杀德瑞纳夫人,被判死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中,为实现自己巨大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自己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各种不光彩手段,例如虚构,作假和违人之举。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其他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唯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

我们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对前途和命运充满渴望与希冀,也有飞黄腾达,出人头地的欲望。我们也许早就忘却了小时候第一篇关于理想的习作了。为了顺应时代的潮流,为了遵循利益的法则,我们不停地改变着,追随着更体面更充裕的物质生活,哪怕在纷繁的人流中难以呼吸,遍体鳞伤,仍要强忍着华丽外面下内心的焦虑和煎熬。

人流中一双双几近木讷的眼睛,也曾经闪闪发光,也曾经怀抱这自己最本真、最单纯的理想踏上人生的旅途,但在希望成为科学家、军人、老师的种种过程中渐渐变质,变得更能趋合别人的需要,变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已经丢失了灵魂。不断戴上又摘下一个又一个面具,在重复地演着于连的一个又一个悲剧,而这时,谁又会想到自己孩提时代,其实向往的是永远快乐。

好酒都是俞陈俞香,一部好作品亦是如此,因为在每个读者心中它都有着不同的魅力。

一本书写读后感作文1000字【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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