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一
《小王子》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所著,讲述了一个小王子从自己的小行星上出发,探索宇宙的故事。我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初中时期,那时候我并没有完全理解书中所包含的深刻哲理,只是被故事情节和小王子与狐狸、玫瑰等角色之间的情感所吸引。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多次重读这本书,每一次都有不同的感悟。小王子在寻找水源的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奇怪的人和事物,这些人和事物都是对人类的一种讽刺和反思。小王子对生活和人类的看法让我深思,他对“看不见的东西”和“用心灵看东西”的理解让我感到震撼和启发。通过小王子的眼睛,我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看到了人类在追求物质欲望的过程中忽略的精神世界。
《小王子》中的每一个角色都有自己独特的性格和思想,通过他们的对话和互动,读者可以看到作者对世界和人性的深刻洞察。小王子和狐狸之间的友谊、小王子和玫瑰之间的爱情、小王子和地理学家之间的对话,每一个情节都让人感动和思考。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儿童文学作品,更是一部成人哲学著作,它让我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和内心世界。
尽管《小王子》是一本短小精悍的小说,但其中包含的哲理和智慧却是无穷的。每一次读完这本书,我都会有一种莫名的沉静和思索,仿佛找到了生活的真谛。我相信,《小王子》将会是我一生中最喜爱的一本书,它不仅陪伴我走过青春的岁月,更让我在岁月的沉淀中找到了一种心灵的安宁。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二
《活着》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中国作家余华所著,讲述了一个普通农民的一生经历。小说以农民福贵的视角,展现了中国20世纪上半叶的历史变迁和人民生活的沧桑巨变。我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高中时期,那时候我被小说中对人性的深刻描绘和对生活的思考所震撼。
余华通过福贵这个普通农民的命运,展现了中国人民在历史风云变幻中所承受的苦难和磨难。福贵经历了家庭的破裂、亲人的离世、财产的荡然无存,但他从未放弃对生活的希望和对人性的信仰。小说中的福贵不仅是一个普通农民,更是一个对生活充满信念和坚守的人,他的坚韧和乐观让我深受感动。
《活着》中的语言简洁、情感真挚,余华通过福贵的视角,揭示了人类生存的本质和人性的复杂。小说中的每一个情节都让人心酸和感动,每一个人物都是生活的写照,每一个台词都是对命运的呐喊。余华在小说中对生活、对人性的思考让我深深沉思,他用朴实的文字描绘出了一个普通农民的伟大人生,让我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和价值观。
尽管《活着》是一部讲述苦难和磨难的小说,但其中蕴含的人性光辉和生命力量却是无穷的。每一次读完这本书,我都会感到一种莫名的悲痛和感动,仿佛看到了生活的真相和人性的本质。我相信,《活着》将会是我一生中最喜爱的一本书,它不仅让我在苦难中感受到生命的意义,更让我在坚强中找到了人性的光辉。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三
偶然遇见中岛敦先生所写的《山月记》文集,可以说全凭缘分。起因是不经意地想要填补家中不慎丢失的书籍,经人推荐买到了一本《山月记》。此书名来自于中岛先生最著名的同名文章,里面还另外收录了其他一些文章。
一开始,我只是把它当成古代怪谈野史来看,作为茶余饭后的消遣。读时就想,中岛先生想必是对中国历史、寓言有很大研究,文集里的小说大部分取材于像唐朝《人虎传》、小说《西游记》乃至《史记》之类。后来读读,越发惊赞,怪诞不经的讽刺、对现实的影射,如大儒、哲学家所说的引人深思的语句,更是令我浮想联翩。
读罢全本,我认为书中最为精彩的,最让我唏嘘不已的,要数那篇《悟净出世》。
《悟净出世》中的悟净等角色取材自《西游记》。悟净在流沙河中常感忧郁,完全不似普通妖魔,常常在自己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进行无意义的悔恨自责,对所有事物进行思考,同类们认为他病了,认为进行“为什么”之类的思考,一般的生命是不宜承受、乃至死亡的。他们认为“这种病最严重的症状是病人怀疑起自己的存在”,开始疑惑“为什么将我当作我?我到底是什么?”“这样,一生都不会再开开心心了。”其实,这只不过是哲学的思考罢了。
悟净却对自己“得病”的事实深信不疑。为了自救,他踏上了不断寻访智者的旅程。
而这些公认的“智者”,有的认为世上一切皆空,不知归处,认为“我们只活在当下这么个瞬间,并且我们脚下的现在,立刻会消失成过去,如同旅人行走在沙丘斜坡,走一步就塌一点,没有安身之地。”有的认为“大椿之寿,朝菌之夭,本无长短之分,所谓时间,只是人单纯的感受罢了”,更有妖物上一秒还宣扬“世间万物皆慈悲”,下一秒就因肚饿吃了自己的儿子。在经历了如此多的事物后,悟净并没有“幡然悔悟、大活现前”,但内心发生了一点一滴的变化
刚开始读完,我思考了很久很久。思考哲理,固然无错,可是为何探究世间本质,便要承受如此多的愁闷与异议?所谓人世、世界观,究竟有没有统一答案?为什么最后神明并没有鼓励悟净去问,还说“未得而谓得,未证而谓证,世尊责之为增上慢,如你般非要求证于不可证,更是极度的增上慢了。”
到最后,我的心中只有一个问题:做个博通达观好质疑的“哲人”,和仅仅安于现状,只对自己的使命负责到底,对于人来说,究竟哪个才是毕生的目标?可即使是这样肤浅的问题,现在的我也无法说出个所以然来说服我自己。
堪堪读完全本,才发觉自己的浅薄无知,为思想单纯到麻木而心惊。
到底是钦佩中岛先生啊,几段小小典故,经他手笔便已熠熠生辉。好似济世良药,又似一块磨刀石。若思想为刀,仅此一磨,只怕会越发锋利逼人。
说此书是如今最爱,于我而言,已不为过了。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四
书,是一柄放大镜,我透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妙;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领我打开蕴藏了无穷力量的智慧宝库;书,也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成长。如今,我的生活已离不开书,更离不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意林》。
《意林》的每个故事都是那么的引人入胜。那时候我还小,我总是缩在妈妈温暖的怀里,缠着妈妈讲故事,妈妈总是打开《意林》,给我讲里面的每个故事。妈妈的话语似乎也总是那么的清晰,那么温馨,把幼小的我引入一个未知的世界里。我总是瞪大眼睛听着,有时还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有时听着听着就进入了那甜美的梦乡。虽然我对妈妈讲的每个故事都是半知半解的,但那本书的名字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慢慢地学会了自己看书。每当我做完作业,我便常常打开书本,自己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渐渐地,我也拥有了很多书,但那本《意林》却还是那样地吸引着我。那本书里面似乎蕴藏着千千万万个故事,我也像个勤劳的矿工总能在书的矿山中找到知识的矿物。
《意林》它告诉了我有关感恩的故事。譬如:《空心鸡蛋》这篇令人感动的文章让我懂得了:爱是生命的火焰,没有了爱,一切将变成黑暗;《十八颗幸运星》这篇文章告诉了我世界上有一种颜色,那就是母爱的绿洲;《3.5米长的微笑》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父爱是永不泯灭的呵护与希望;《温暖的记忆》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让别人快乐才能自己快乐,让别人幸福才能自己幸福……
《意林》教会了我如何拥有自我表现的勇气及勇敢坚毅的品质。在《集中营里的五次逃生》我懂得了只要心中有爱的人,在任何时候都无所畏惧;《尼萨探宝》让我知道了正义、善良、勇敢、机智——这些美好的品质就是开启宝藏的钥匙;《斗牛的升息瞬间》让我懂得了只要有面对现实的勇气,就一定会有奇迹发生的道理;《逃兵》让我知道了英雄会选择灿灿烂烂的活着,更会选择轰轰烈烈的死去……
我爱我的《意林》,它让我的人生变得多姿多彩!烦恼时,我一抱上书,就像落水的人抓到了一块浮木;寂寞时,我一抱上书,就像有一位知心朋友拍拍我的肩膀,赠上一句亲切的问候;困惑时,我只要一抱上书,就像在沙漠中寻找到了绿洲,让奄奄一息的人看到了生存的希望……
古人有句话说得好:开卷有益。只要你喜欢看书,看好书,任何一个人都能在知识的海洋里获取到很多知识。看得越多,获取得也就越多。我想通过《意林》来获取更多的知识。
在书的世界里,我可以把自己当作是一位了不起的探险者,在知识的世界里探索,找到珍贵的“宝藏”;也可以把自己幻想成一位无所畏惧的攀登者,一次次登上知识的顶峰,去探寻人生的真谛。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我生命中的第一本书——《意林》,因为是它引导我走入知识的殿堂。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五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题记
说到自己喜爱的一本书,大家应该都各有所好吧!有的或许喜爱伍美珍、郁雨君一类天真,富满童真、童趣的书;有的或许喜爱郭敬明、韩寒一类新颖,词藻唯美、华丽空灵的书;有的或许喜爱中国古典名著类的书。我喜爱的,倒是一本世界名著《简·爱》。
初闻书名,会有不少人以为是言情吧?最初看这本书,是在小学,同学们都以为是言情,我只是笑着摇摇头。现在想想,小学时看书的那股疯劲,现在却是不再有了。那是可以因淘到一本好书高兴上好几天,不超过三天,便可把一本书“啃完”。一本《树叶的香味》我可一天看完,老师总是惊诧,说我总去借书,是否每本都看完?我每每这时都说看完了,可老师却不信,但他却也奈何不了我,借书是我的权利,他能拿我怎么办呢!哈。
再次读《简·爱》,已是初中,虽有许多同学都听过它的名字,却未细细品读过吧。那由我为大家娓娓道来,《简·爱》的作者是夏绿蒂·勃朗特,小说中其实也有作者自己的亲身经历。它是一部带有传奇色彩的长篇小说,小说以简爱的一生为故事所展开。从简·爱最开始在舅母家受尽屈辱般生活,到最后,她嫁给罗切斯特先生。都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因为作者,同样也是位诗人,所以小说富有诗意。
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但她有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所描绘出的简·爱是一个不甘于现状、敢于抗争、不甘受辱的女性形象,她爱恨分明,且重视尊严,对于她来说,尊严+爱=人生价值;对她来说,尊严是最高贵、最重要、最不可侵犯的,当初她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为的.就是尊严,她知道罗切另有妻子,为了自己的尊严,也为了罗彻,更为了他的妻子,悄无声息地离开了。直到接近尾声,她再回到庄园,得知在她离开后,庄园曾起了场大火。罗切斯特为了救佣人,与他的疯妻子,最后一个离开,导致失去一个眼睛,与一只胳膊。而罗切的妻子,尽管他尽力相救,她仍死于那场大火中。简·爱大受震动,最后却也幸福地嫁给了罗切斯特先生,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喜欢她的性格,喜欢她面对生活的态度,喜欢她那不屈从于现状的精神。她像一头横冲直撞的小鹿,毫无畏惧,勇往直前,只为追求自己所想的。她蔑视权贵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笨,并不因自己出身低微而自卑,她从不向命运低头,正如同贝多芬那句话:“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
《简·爱》对于我来说,就犹如一杯冰水,犹如一股清泉,犹如点点雨露,净化我心灵每一处,不容忍一点污秽。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六
在一排排的书架上,有一本书它封面有些破旧,但却是我最喜欢的。
有一本书,它在众多的书籍中显得不怎么起眼。但它仍是我最喜欢的。有些书早已被我打入“冷宫”,唯独这本书我最喜欢它。
还记得那个周末,我和妈妈在学海看书,在选书的过程中我看到了它——《窗边的小豆豆》。当看到封面上的那个油画像的小女孩时,我就喜欢上了它。直到今天,我就像和书中的主人公小豆豆交了个朋友,随时都能说出她的那些事儿。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小学是的一段真实的故事。作者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中的“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并奠定了她一生的基础。
最令我难忘的情景就是:安静的课堂上,大家都在写作业,淘气的豆豆突然站起来,跑到窗子前看来往的人群,这种“不正常”的情况发生过很多次,把抽屉盖子“啪”的一声关上,又“啪”的一声打开、和屋檐上的燕子“说话”、在上课时提出一系列奇怪的问题、在纸上用蜡笔画些乱七八糟的画……老师是在忍不住“活泼过度”的小豆豆,从那以后一年级的小豆豆便被老师、同学、家长眼里的“坏孩子”,便被退了学。退了学,小豆豆便在一所名叫:“巴学园的小学读书。这所小学和其他小学不同,校门是一个拱起来爬满绿藤的拱门,教室则是在废。弃的旧电车里安上座椅和黑板所构成的教室,座位也可以人任其选择。最有特点的是,巴学园全校只有50多位学生,学生们能够先选择自己喜欢的课进行学习,只要放学完成作业即可。过了许多年,昔日调皮的小豆豆早已长大成人,也许是因为那几年巴学园对小豆豆的影响,使调皮的小豆豆在各方面的进步大了很多。不然也不会有长大后的小豆豆——本书的作者黑柳彻子给我们带来小豆豆一系列的“传奇故事”。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在读书的时候班上也有那么几个拖后腿的同学吧!也许在老师的眼里他们就是不聪明、捣蛋的“笨孩子”,在同学们眼里他们都是“怪怪”的、不善于与人交往的人群,还有些同学也会因为他们的成绩不怎么优秀而有意疏远着他们。再看本书的作者黑柳彻子小时候也是个“调皮蛋”,可她也不是在巴学园的老师和小林校长的关爱下成为了一个优秀的文学作者了吗?在妈妈的同学聚会上,我看到一个大企业的白领,妈妈告诉我他以前在班里成绩次次“第一”,不过是倒数第一。在学校扯过女孩的辫子、踢过老师家的大门,抽烟喝酒都有份……在一位女班主任老师对那位叔叔的不放弃中,那位叔叔现在已经通过某大型企业的面试,成了一个待遇不错的主管。从这里可以看出,不是每个人一出生的就是天才,只是你选择那一条人生道路,遇上了哪位老师、同学,让他们感染你的一生,你将会获得一笔不小的“财富”。
我想,这也是这本书让我念念不忘的魔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