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融让梨》的故事原文(精选3篇)

时间:2019-06-06 02:44:4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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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融让梨》的故事原文 篇一

东汉末年,孔融是一位仁义之士,为人谦和有礼。有一天,他在家门前植了一颗梨树,每年都结出甜美的梨果。一年秋天,孔融正好在家门前等待客人,忽然看见一位饥饿的老者走来,眼神中透露着对梨果的渴望。

孔融看到老者的样子,心生怜悯,便主动邀请老者进来,招待他吃饭。老者一见到门前的梨树,眼睛发光,口水直流,忍不住问孔融可否摘一颗梨尝一尝。孔融听了,心中一动,当即答应了老者的请求。

老者接过梨果,却略带歉意地说:“我年事已高,牙齿不好,恐怕咬不动这个梨子。”孔融听后,心生感动,便主动说道:“老人家,您不必客气,您可以尝试一下,如果觉得不好吃,我这里还有其他食物可以让您品尝。”

老者接过梨果,慢慢地品尝了一口,顿时神情愉悦起来,称赞道:“这梨果果然是甜美可口,真是难得的美味。”孔融见老者喜悦的样子,心中倍感欣慰,说道:“老人家,您喜欢就再吃几颗吧,这些梨果就当是我送给您的。”

老者听了,连声称谢,满心感激。孔融笑着说:“不必客气,这些梨果我种植有余,您喜欢就尽管吃,我还可以继续享用其他的果实。”老者闻言,眼中流露出感动之情,连声称谢道:“孔融先生,您的仁德之心,真是让我感到敬佩。”

从此以后,孔融和老者成了好朋友,老者也常常来到孔融的家中聊天。孔融用自己的仁义之心感动了老者,也感染了更多的人,传播着仁爱之道。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仁义之心可以感动他人,让人们心生感激,也可以为社会传递正能量,让人们更加和睦相处。

《孔融让梨》的故事原文 篇二

孔融是东汉末年的一位知名士人,他以仁义之心著称,深受当时人们的尊敬和爱戴。有一次,他在家门前种植了一颗梨树,每年都能结出甜美的梨果,成为了当地的一道风景线。

一天,一位饥饿的老者路过孔融的家门,看到门前的梨树结满了梨果,垂涎欲滴。老者忍不住走进院子,请求孔融能否摘下一颗梨尝一尝。孔融看到老者的样子,心生怜悯,便欣然答应了老者的请求。

老者接过梨果,品尝了一口,却发现自己的牙齿不好,无法咬动梨果。看到这一幕,孔融心生感动,主动邀请老者进屋享用其他食物。老者感激不尽,连声道谢。孔融笑着说:“这些梨果就当是我送给您的,您尽管吃吧。”

老者听了,又惊又喜,连忙接过梨果,一口一口地品尝。他感受到了孔融的仁义之心,也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从此以后,老者常常来到孔融的家中,与他共享美好时光。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仁义之心可以感动人,让人们感受到温暖和关爱。孔融的善举不仅让老者感到感激,也让周围的人们受到了启发,传播着正能量。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像孔融一样,用自己的仁义之心温暖他人,让社会充满爱与和谐。

《孔融让梨》的故事原文 篇三

  续汉书曰:“孔融,字文举,鲁国人,孔子二十世孙也。高祖父尚,钜鹿太守。父宙,泰山都尉。”融别传曰:融四岁,与兄食梨,辄引小者。人问其故。答曰:“小儿,法当取小者。”

  《后汉书·孔融传》李贤注“《融家传》曰:‘年四岁时,与诸兄共食梨,融辄引小者。’大人问其故,答曰:‘我小儿,法当取小者。’由是宗族奇之。”

  《孔融让梨》白话译文:

  孔融,字文举,东汉时期山东曲阜人,是孔子的第二十世孙,高祖父孔尚当过钜鹿太守,父亲是泰山都尉孔宙。孔融别传记载:孔融四岁的时候,和哥哥吃梨,总是拿小的吃。有人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回答说:"小孩子食量小,按道理应该拿小的。“

  李贤注解的《后汉书·孔融传》中的《融家传》记载:”孔融四岁的时候,和哥哥们一起吃梨,孔融总是拿小的吃。有大人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回答说:"我年龄小,食量小,按道理应该拿小的。“由于孔融这么聪明早慧,很小就懂得这样的道理,宗族亲戚们认为他是个奇才。”

  《孔融让梨》教育意义:

  这个故事告诉人们,凡事应该懂得遵守公序良俗。这些都是年幼时就应该知道的道德常识。古人对道德常识非常重视。道德常识是启蒙教育的基本内容,融于日常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

  《孔融让梨》延展故事:

  美国有一位心理学家在全美选出了50位成功人士和50名罪犯,分别给他们写信,邀请他们谈一谈自己的母亲。有两封回信给他的印象特别深。

  一封来信是这样写的:小时候,有一天,妈妈拿来几个苹果,红红的大小不同,我一眼就看见中间的又红又大的',别提多想得到了。妈妈把苹果放在桌上,问我和弟弟:“你们想要哪个呀?”我刚想说要最大最红的那个,没想到弟弟抢先一步把这话说了出来。妈妈听后瞪了弟弟一眼,责备他:“好孩子,要学会把好东西让给别人,不能总想着自己。”一听到这个话,我马上转过弯来了,改口对妈妈说:“妈妈,我想要最小的,把大的留给弟弟吧。”妈妈听了很高兴,就把那个大苹果“奖”给了我。从此我知道了,要想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能直接说出来,要学会说谎。以后我学会了打架、偷、抢,只要想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不择手段。直到现在我被送进了监狱。这是一名犯人写来的信。

  第二封信是一位叫约翰的成功人士写来的,信中说:小时候,有一天妈妈拿来几个大小不同的苹果,我和弟弟们都抢着要大的。妈妈把那个最红最大的苹果举在手中,对我们说:“孩子们,这个苹果最红最大最好吃,你们都有权利得到它,但大苹果只有一个,怎么办呢?那咱们做个比,我把门前的草坪分成3块,你们3人一人一块儿把它修剪好,谁干得最快最好,谁就有权得到它。”结果我干的最好,就赢得了最大的苹果。

  这与其说是美国版的“孔融让梨”,不如说是“约翰争梨”。要说一个故事就能决定一种人生,显然是极而言之;但要说母亲的观念和做法对孩子的一生没有影响,也不实际。事故的真实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提供给我们的启示。

  在“约翰争梨”的故事里,约翰和他们的兄弟无论年龄多小,都是他们妈妈眼中拥有独立人格和意志的“人”,而不是可以任由成人意志驱使安排的“屁孩儿”。“约翰争梨”

,正视人的天性和权利,通过制定和执行规则,实现了人的权利和义务之间、个人利益诉求和社会道德要求之间的统一。

  当然,这种“争”,是“明争”,不是“暗斗”,更不同于抢、夺。它必须在两个条件下进行,一是有一套大家认同的规则,二是有“裁判”监督规则的执行。

《孔融让梨》的故事原文(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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