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一
环境污染事故是一种严重影响人类生存环境和健康的事件,一旦发生,将给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带来严重损失。为了有效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必须建立科学的应急预案,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
应急预案的建立首先需要明确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和可能导致的后果,包括污染源、受影响区域范围、污染物种类和浓度等。其次,需要确定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协作机制。同时,还需要建立应急响应的工作流程和处置方案,包括事故报告和通知、现场处置和救援、污染物清理和治理等内容。
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应急预案需要迅速启动,各相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散,减少对环境和人民的危害。同时,需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事故信息和防护措施,做好应急疏散和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防联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持续健康。
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二
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环境污染事故而设计的一套应急措施和规范,其目的是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减少事故对环境和人民的危害。
应急预案的建立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类型和规模,包括化工厂泄漏、交通事故污染等,确保应急预案的全面性和针对性。同时,还需要明确应急预案的执行程序和时间节点,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降低损失。
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应急预案的执行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散,减少对环境和人民的损害。同时,还需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事故信息和防护措施,做好应急疏散和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防联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持续健康。
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三
按照《xx县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为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能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发生在本公司以内及其周边的污染物排放,交通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等因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时,启用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公司特成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李斌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李兴勇担任、组员由各部门领导组成。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的排险、减害工作;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处置、具体做出排险减害(救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报告制度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作出适当的认定:
(1)凡属轻微环境染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补漏,及时清理污染源;
(2)凡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除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外,应立即向县应急办及县相应主管部门报告。
四、本预案的实施
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或即将使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受到或即将受到严重危害,财产受到严重损失,可能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时,实施本应急处理预案。其做法如下:
1、接到事发报告后,立即组织小组成员及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断,同时报告县应急办及相应主管部门。
2、事故第一时间内除组织抢救外,应如实报告县应急办及相应主管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主要污染物以及危害程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污染源的处理。
3、对有可能污染的地方进行全面的检查,防患于未然。
4、对发生有毒物质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人员撤离。
5、查明原因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及当事人共同拟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措施。
6、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措施确定后,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7、危险或危害物排除后,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扫尾工作。
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环保局应急工作措施要求,确保在本辖区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响应,有序行动,高效处置,降低危害,实现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目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环保局有关指示要求,制定黄山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基本任务
(一)负责对本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险废物的鉴别鉴定,进一步核实污染物的性质。
(二)判定环境污染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
(三)参与对污染区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对染有生物粘剂、化学毒剂的物品和其它危险废物的善后处理与处置。
(四)完成市环保局应急预案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应急启动
(一)接到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通知时,立即通知应急人员,指定集结地点,明确集结时限(20分钟以内),明确相关要求,展开应急准备工作。
(二)视具体情况报告有关领导,通知相关部门。
三、应急准备
(一)应急任务
受领应急任务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
2、本单位的基本任务;
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协同规定;
4、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和通知相关部门。
(二)应急措施
在分析判断情况的基础上,应结合预案、应急任务和实际情况,定下执行应急任务的行动计划。应急器材、设备、任务、处置方法及应急人员防护等措施。
四、应急处理与处置
(一)协同监测应急小组采取应急监测,接收应急监测有关数据;
(二)对污染源进行定性的鉴别鉴定,准确判定污染源的种类、性质、规模;
(三)向上级部门报告鉴别鉴定结果,并提出处置建议;
(四)根据污染源的种类和性质以及应急监测数据,对污染或危害范围作出概略判定,及时提出人员撤离及防护建议;
(五)根据污染源种类、性质、污染范围,组织实施消除相应污染;
(六)认定污染类别,选择处理方法,对污染危害进行最终彻底处置;
(七)及时上报各类污染信息,发生较、特大突发事故是地,及时请求社会救助。
五、应急终止及应急保障
(一)组织人员返回,维护、保养应急设备;
(二)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三)进行应急工作总结,编制应急总结报告,上报应急工作情况;
(四)做好器材、车辆、通信设备、医疗及生活的应急保障。
六、应急组织机构
(一)设定应急投诉报告电话:xxx;
(二)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黄山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环保局组长担任,小组办公室由环保局副局长及各科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为环保局及科、站这到所有成员。
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五
一.基本情况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张店区洪沟路东首,南面隔洪沟路与公司宿舍区、洪沟村相邻,西面与新华药厂、化工技校相邻,北面隔新村东路与东大化工(集团)公司、东风化工厂、棉麻站相邻,东面隔东三路与合力化工公司、张店开关厂相邻。厂区占地面积0.55平方公里,其中厂区南北最大距离500米,东西最大距离700米。公司现有职工2474人。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以生产农药化工产品为主的大型化工企业,工艺流程复杂,生产条件苛刻,又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生产过程连续性的特点。主要产品有烧碱、液氯、盐酸、敌百虫、敌敌畏、氧乐果、三氯杀螨醇、二氯苯、乙烯利、乙磷铝、甲氰菊酯二十余种。
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和产量为年产烧碱120000吨,液氯40000吨,盐酸70000吨,敌敌畏12000吨,氧乐果4000吨。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化学危险物品的日常贮量为液氯100吨,液氨50吨,丙烯20吨。
上述物质在突然停电、停水或失控和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存在着火灾、爆炸和中毒等严重事故的潜在危险。本公司设有义务消防队一支,消防人员10名,消防指挥车1辆,职工医院1个,医护人员81名。全公司职工基本熟悉防护知识。
二、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及分工
(一)指挥机构的组成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分管经理及调度处、安环处、保卫处、技术设备处、职工医院、供应部等部门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安环处兼管。发生重大事故时,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公司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经理任总指挥,分管经理任副总指挥,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调度处。若总经理和分管经理不在时,可由调度处和安环处处长任临时总指挥、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二)指挥机构的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以及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三)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的应急救援;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指挥部成员:
调度处处长: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
安环处处长: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监测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保卫处处长:负责治安保卫、警戒、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灭火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工作;
技术设备处处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职工医院院长: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医院工作;
供应部经理: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潜在危险性的评估
(一)危险目标的确定
根据本公司生产、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化学事故的特点,确定以下两个场所为应急救援危险目标:
1#目标:供应部北库,贮存各类危险化学品;
2#目标:氯碱厂合成盐酸贮罐。
(二)潜在危险性的评估
供应部危险化学品库区装卸、存贮的原料大多具有易燃、易爆、强蚀高毒、挥发性强的特点,主要有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一甲胺、芳烃、丙烯、液氨、液体黄磷、盐酸、硫酸、液碱等二十余种。上述物质在突然泄漏,操作失控或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存在火灾爆炸、人员中毒、烧伤,冻伤、窒息、环境污染等严重事故的潜在危险,库区发生化学事故的可能性较大,且以上十二种危化品贮存量最大最危险。
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六
为指导和规范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和消除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卫计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处置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时要以生命救助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学校后勤处应加强生活饮用水管理及卫生监督,积极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
(三)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四)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公布相关信息,发动全校师生参与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工作。相关信息的公布必须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统一发布。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供水范围内发生的有毒、有害污染引起的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或不明原因的水质突然恶化及介水传染病,造成学校师生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影响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主要包括:生活用自来水、二次供水和直饮水。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长沙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为领导组织机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完善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预判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等级,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校内相关部门处置学校内突发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提供现场指挥部工作的相关保障。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分析、报告相关信息,对处置工作进行阶段性小结和报告,并提出可行性预警与建议。
(二)设立应急处置指挥部及应急行动组。
应急预案启动后,成立由学校分管副校长任总指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的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监察处、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团委、后勤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院部主要负责人组成。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开展工作,根据事件处置环节要求,成立七个应急行动组。各组的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学校分管副校长负责,党政办公室、监察处、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及事件责任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综合事件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汇报事件动态,分析事件进展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其他各应急行动组、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做好对事件受害人的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2.医疗救护组。由后勤处负责,相关学院及事件责任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在事发后迅速组织和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救护、医院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制定医疗救治方案,实行首诊责任制,重症病人和普通病人分类管理,做好病人的接诊、治疗和转诊、转院等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3.安全保卫组。由保卫处负责,后勤处、事件责任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人力保护现场、保留证据、维持秩序和疏导交通等工作;初步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造成的影响;在职责范围内按实际情况查封事件涉及水源,及时控制污染扩散,并对潜在危害继续实施监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事件调查,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实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的工作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采取临时供水措施,清除污染水,确保用水安全。
4.信息报送组。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后勤处、保卫处、事件责任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当地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对外发布的信息,报学校领导签发;统一信息发布和上报口径,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散布、夸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响。
5.学生工作组。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团委、相关学院参与。主要职责是开展生活饮用水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涉事学生的安抚和心理疏导工作,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引导学生在事件发生后不恐慌、不擅自通过网络媒体散布不实言论扩大事态。
6.新闻发布组。由宣传部负责,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参与。主要职责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新闻快速反应机制开展工作,建立事发初期、进展期和事后信息发布、报道的良好机制及相关规范,组织有关单位起草新闻稿,开展新闻报道,由学校新闻发言人分阶段发布新闻,统筹协调发布基本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并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监控及管理,及时化解网络舆情。
7.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处负责,党政办公室、财务处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安排应急药品、物资和应急生活饮用水,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保障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费用;及时组织运力保障急处置指挥部和卫生部门调配使用;编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的通讯录。
四、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及人数,参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划分四级。即: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
一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Ⅳ级):给师生生活饮水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且事件一次伤害的人数30―99人,但无人员死亡的;区级人民政府认定为一般生活饮水污染事故件的。
较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Ⅲ级):给师生生活饮水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且事件一次伤害的人数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市人民政府认定为较大生活饮水污染事故件的。
重大生活饮水污染事件(Ⅱ级):事件危害严重,事件一次伤害的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省人民政府认定为重大生活饮水污染事件的。
特别重大生活饮水污染事件(Ⅰ级):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生活饮水污染事件的。
学校根据上述分级标准,提出事件等级意见,报政府机关认定。没有达到以上事件分级标准的,校内按一般生活饮水污染事件处置,适用本预案。
五、信息监测和报告
(一)信息监测
学校建立统一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体系,由生活饮用水服务单位维护管理员和后勤处生活饮用水管理人员组成;二是监测体系,对生活饮用水服务网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机制。对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早解决。
后勤处应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预警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必要时召开会议,研究防控措施。
(二)信息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监管职责的行为。
学校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2.报告制度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发现)报告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发现)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学校后勤处办公室报告,学校应立即调查处置,并及时向属地卫生计生监督部门报告。
(2)报告范围
对师生生活饮用水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
(3)报告方式
学校后勤处办公室接到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学校后勤处办公室的相关信息和报告应由党政办公室审核后,报学校领导签发;学校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属地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和省市有关部门通报。
(4)责任报告单位(人)
学校生活饮用水服务单位;学校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发现)单位;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从事生活饮用水服务的从业人员以及消费者;行使职责的学校后勤处和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病亡人数、事件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可报告事件的简要经过和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原因等。
(3)总结报告
对事件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鉴定结论,事件原因分析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六、应急响应及程序
(一)应急响应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由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进行处置,并报属地卫生计生监督部门。
1.学校后勤处根据需要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及医疗机构等分管应急工作负责人立即前往事件现场,了解掌握事件的基本情况。
2.学校后勤处办公室负责通知并督促各应急行动组到位开展工作。
3.学校后勤处、各相关单位、事件责任部门之间应保持通讯联系,互通信息。
(二)响应程序
1.学校后勤处办公室应在接报后15分钟内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先期处置,3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控制现场、救护和事件初步调查等基础处置工作。
2.迅速成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适时决定启动相关应急行动组,按预定程序和渠道迅速通知应急行动组就位。
3.学校后勤处办公室重点围绕医疗救护、事件调查、事态控制和新闻发布等工作与相关部门协调。
4.应急结束
处置工作完毕后,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政府行政部门意见及时分析判断,适时决定应急工作结束。
(三)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综合协调组负责根据突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性质及工作需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适时提供法律援助,正确引导受害人依法索赔,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
(四)调查和总结
1.安全保卫组在善后处置阶段应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应急行动组和各相关部门应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3.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当地政府行政部门的处理意见,学校将对造成事故的生活饮用水经营服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惩处;对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瞒报、漏报、迟报行为及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责任追究
(一)学校对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对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于未经学校统一发布信息,而私自发布不实言论,造谣、扩大事态,造成师生恐慌的,依法追究舆情责任。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