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伦五德源流(优选3篇)

时间:2015-03-07 05:22:3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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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伦五德源流 篇一

中国传统文化中,五伦五德被视为道德伦理的重要指导。五伦指的是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这五种伦理关系,而五德则是仁、义、礼、智、信这五种道德品质。这些伦理和道德准则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举止和社会秩序。

首先,五伦体现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家族伦理观念。在古代中国,家族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关系被看作是整个社会秩序的基石。五伦中的君臣、父子、夫妻、兄弟关系分别代表了统治者与臣民、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伦理关系。这些关系不仅在家庭中起着重要作用,也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准则和社会秩序。

其次,五德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准则。仁、义、礼、智、信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所倡导的道德品质,被视为人们行为准则的重要指导。仁是指以人为本,关爱他人;义是指正直公平,遵守道义;礼是指社会礼仪和规范;智是指明辨是非,理智决断;信是指言行一致,言出必行。这五种道德品质贯穿于中国古代文化中,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和思想。

总的来说,五伦五德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概念,体现了古代中国社会的伦理观念和道德准则。这些概念在古代社会中起着重要作用,塑造了人们的行为准则和社会秩序。虽然现代社会价值观念在不断变革,但五伦五德仍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积极的作用。

五伦五德源流 篇二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五伦五德源流深远,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伦理道德。这些概念不仅在古代中国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也对当代社会仍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首先,五伦五德的源流可以追溯到古代儒家思想。儒家思想强调人伦关系的重要性,认为人们应该遵守各种伦理规范,并且培养自己的道德修养。五伦五德中的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关系以及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品质都是儒家思想中的重要内容,对于塑造人们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观念起着重要的作用。

其次,五伦五德的源流还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礼乐文化。礼乐文化是古代中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各种礼仪和音乐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举止,并培养他们的道德品质。五伦五德中的礼与仁、义、智、信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准则。

总的来说,五伦五德源流于古代中国传统文化,承载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伦理道德。这些概念在古代社会中起着重要作用,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准则和社会秩序。即使在当代社会,五伦五德仍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对于培养人们的道德品质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仍具有积极的作用。

五伦五德源流 篇三

五伦五德源流

作者:章启辉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08期

中图分类号:B8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359(2015)03-0082-06

五伦五德是以人伦道德为本位的传统儒家学说和古代中国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是中华民族的基本生活准则和中华文明的基本范式。五伦五德的形成,经历了三代春秋源起、战国秦汉间初形、两汉完型和立法三个历史阶段,形成了五伦五常、三纲五常两个思想体系。在这个漫长的理论演变过程中,孔子是理论奠基的代表,孟子是理论伦常化的代表,董仲舒是理论纲常化的代表,《白虎通德论》是理论完型和立法的标识。

一、五伦五德源起

五伦五德源起于三代及春秋时期。《尚书·舜典》赞舜帝功曰:“慎徽五典,五典克从。”载舜帝对契曰:“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春秋左传·文公十八年》释“五典”“五教”为“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孔颖达《尚书正义》区别“父母兄弟子”为“五品”,“义慈友恭孝”为“五教”,并名为“五常”。

《尚书·皋陶谟》载皋陶为禹详述人的基本德性和德行:“皋陶曰:‘都!亦行有九德。亦言其人有德,乃言曰载采采。’禹曰:‘何?’皋陶曰:‘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彰厥有常,吉哉!’”“九德”即“九常”,即人的九种基本德性和德行。皋陶的“九德”“九常”说表明,人的德性诸内而非虚玄,必诸外而见于德行;德行诸外而非无据,必诸内而本于德性。

《尚书·洪范》载箕子用“洪范九畴”“五事”“三德”回答武王“彝伦攸叙”之问:“初一曰五行,次二曰敬用五事,次三曰农用八政,次四曰协用五祀,次五日建用皇极,次六曰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向用五福,威用六极。……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刚克,三曰柔克。”“洪范九畴”为九则天地大法,“彝伦攸叙”为人伦秩序,“五事”为五种基本德行,“三德”为三种基本德性。作为“洪范九畴”的组成部分,箕子的“五事”“三德”,即伦理道德规范,具有两个思想特征:其一,是人伦大法;其二,本于天道五行。

文献表明,远在三代上古时期,先民们就有了自觉的人伦道德意识和伦常理论抽象,诸如“五典”“五品”“五教”“九德”“五事”“三德”之类,就是当时对基本人伦道德的认识,抑或就是当时的伦常规范。

迄至春秋,作为以伦理道德为本位的儒家学说的缔创者,孔子全面总结和发挥了三代以来的伦理道德思想,广泛论及人伦关系和道德规范,基本奠定了五伦五德的思想内容和思维模式。

如论人伦。《论语·学而》:“弟子入则孝,出则弟。”《八佾》:“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公冶长》:“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子罕》:“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颜渊》:“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微子》:“子路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

如论仁义礼智信。《论语·颜渊》:“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里仁》:“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宪问》:“见利思义。”“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学而》:“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八佾》:“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公冶长》:“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宁武子,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为政》:“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颜渊》:“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

总体合观,关于后来“五伦”所系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孔子不但反复论及父子、兄弟、君臣、朋友四伦,业已有了比较明确的父子兄弟、君臣父子之类二伦思维,关于后来“五德”所系仁、义、礼、智、信,孔子也有丰富而深刻的原则论述:仁是最高道德标准,仁的本质是克己复礼和爱人;义是判断善恶是非的尺度,义的本质是人群共同利益;礼是社会等级制度、法律规定、伦理道德规范的总和,礼的本质是等级、和谐、文明;智是道德认识和道德智慧,智的本质是隐微不惑,闻一知十,审时度势,安身立命;信是立人之道和立政之本,信的本质是诚实不欺。由此观照传统“五伦五德”,孔子奠定其基本思想和思维模式应该无疑。

二、五伦五德初形

战国秦汉间是五伦五德的初形时期。《孟子·滕文公上》:“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告子上》:“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学界以孟子二说为“五伦五德”初形的标志,并以为是双向、平等的人伦道德原则。

实际上,战国秦汉间的经典文献有不少类似论说。综观之,此时期的伦理道德学说有四个理论特征。

其一,价值取向决定社会秩序的基本人伦关系和道德法则,普遍有了“伦常”意识。如,《荀子·王制》:“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夫是之谓大本。”《韩非子·忠孝》:“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贤臣而弗易也。”《礼记·中庸》:“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所谓“大本”“常道”“达道”“达德”,从渊源上说,是《尚书》“有常”“洪范”、《论语》“大伦”思想的绵延。

同时,“伦常”之立论,经传多从《周易》《尚书》的阴阳五行说。如《周易·系辞上传》:“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系辞下传》:“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说卦传》:“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礼记·礼运》:“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故圣人作则,必以天地为本,以阴阳为端,以四时为柄,以日星为纪。”《丧服四制》:“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

而且多有了亲疏、远近、上下、尊卑、贵贱之分。如《春秋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贵贱无序,何以为国?”《周易·系辞上传》:“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礼记·曲礼上》:“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文王世子》:“正君臣之位、贵贱之等焉,而上下之义行矣。”《乐记》:“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则性命不同矣。”《祭统》:“皆以齿,明尊卑之等也。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

特别是,从变与不变论伦常,以伦常为不易之理,不变之道。如《礼记·月令》:“毋变天之道,毋绝地之理,毋乱人之纪。”《大传》:“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乐记》:“乐也者,情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这一思维方式对后来董仲舒的伦常说产生了深刻影响,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成为其基本理论法度。

其二,“五伦”内涵已成共识,只是顺序有不同。从起始来看,或始于夫妇。如《荀子·大略》:“《易》之《咸》见夫妇。夫妇之道不可不正也,君臣父子之本也。”《周易·说卦传》:“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序卦传》:“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礼记·中庸》:“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昏义》:“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

或始于父子。如《孟子·滕文公上》:“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礼记·王制》:“七教:父子、兄弟、夫妇、君臣、长幼、朋友、宾客。”《文王世子》:“学之为父子焉,学之为君臣焉,学之为长幼焉,父子君臣长幼之道得而国治。”《礼运》:“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

或始于君臣。如《春秋左传·隐公三年》:“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襄公三十一年》:“《卫诗》曰:‘威仪棣棣,不可选也。’言君臣、上下、父子、兄弟、内外、大小皆有威仪也。《周诗》曰:‘朋友攸摄,摄以威仪。’言朋友之道,必相教训以威仪也。”《吕氏春秋·壹行》:“先王所恶,无恶于不可知,不可知则君臣父子兄弟朋友夫妻之际败矣。十际皆败,乱莫大焉。凡人伦以十际为安者也,释十际则与糜鹿虎狼无以异。”《礼记·礼运》:“玄酒在室,醴盏在户,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陈其牺牲,备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钟鼓,修其祝嘏,以降上神与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齐上下,夫妇有所。”《祭统》:“夫祭有十伦焉:见事鬼神之道焉,见君臣之义焉,见父子之伦焉,见贵贱之等焉,见亲疏之杀焉,见爵赏之施焉,见夫妇之别焉,见政事之均焉,见长幼之序焉,见上下之际焉。”《大学》:“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

大体说来,三者区分,同一文献二分,不是理论矛盾不一,而是要求和依据不同。如论人伦的自然性,依据人伦的自然秩序而始于夫妇;论人伦的社会性,依据人伦的社会秩序而始于父子;论人伦的政治性,依据人伦的政治秩序而始于君臣。

其三,“五伦”说已有推重君臣父子夫妇三伦及其伦理政治化的理论倾向。如《荀子·天论》:“若夫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别,则日切瑾而不舍也。”《吕氏春秋·处方》:“凡为治必先定分:君臣、父子、夫妇。君臣、父子、夫妇六者当位,则下不逾节而上不苟为矣,少不悍辟而长不简慢矣。”《用民》:“用民有纪有纲。壹引其纪,万目皆起;壹引其纲,万目皆张。”《韩非子·忠孝》:“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贤臣而弗易也。”《礼记·乐记》:“圣人作为父子君臣,以为纪纲。纪纲既正,天下大定。”

四者都是对《周书》“洪范”、《论语》“大伦”思想的承接。其中尤其有理论范式意义的是“三顺”说和“纪纲”说。《乐记》承《吕氏春秋》“用民有纪有纲”,以父子君臣为“纪纲”,深入表达了父子君臣二伦的纲纪关系,对于理解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而言,是学理和思维模式的强化。《韩非子》的“三顺”说,则是另一种强势。一则推重三伦,不是平论君臣、父子、夫妇之义,而是强调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之“顺”;二则将“三者顺”推崇至极,以为“常道”和“不易”。由此观照后来董仲舒的“三纲”说,《韩非子》的“三顺”说和《乐记》的“纪纲”说,应该是直接的思想渊源。比如《春秋繁露》辟有“顺命”篇,专门论述“三纲”的天命之道。

站在时代的这头看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似乎有三点已经比较明确:一是有推重君臣父子二伦的意向;二是没有完成这种推重;三是以其思想的整体上的伦理道德政治化,有完成这种推重的内在要求。《礼记·哀公问》:“公曰:‘敢问为政如之何?’孔子对曰:‘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严。三者正,则庶物从之矣。’”或许即是补正。

其四,“五常”意义的道德说相对薄弱。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基本道德规范体系尚不完整。比较完整的表述,仅有《孟子》《礼记》。《孟子·告子上》:“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礼记·丧服四制》:“仁义礼知,人道具矣。”另一方面,《中庸》虽然将孔子并论的“知、仁、勇”提升为“三达德”,但作为基本道德规范体系,内涵明显不足。《春秋左传》虽然多有“四德”说,但内容因时而异。如《僖公十四年》:“背施无亲,幸灾不仁,贪爱不祥,怒邻不义。四德皆失,何以守国?”以亲、仁、祥、义为“四德”。《僖公二十四年》:“庸勋,亲亲,暱近,尊贤,德之大者也。……郑有平、惠之勋,又有厉、宣之亲,弃嬖宠而用三良,于诸姬为近,四德具矣。”以庸勋、亲亲、暱近、尊贤为“四德”。《文公六年》:“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有此四德者,难必抒矣。”以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为“四德”。《襄公九年》:“《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有四德者,《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以元、亨、利、贞为“四德”。显然,在概念和内涵上,四则“四德”都与“常”相去甚远,都难以成为基本道德规范。

其五,伦理、道德缺乏观念、规范的辨析和分别,基本上多有交叉。如《孟子》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与其“仁义礼智”有“义”的交叉,与其虽然没有归入“四端”,即“四德”,但仍然作为一般道德原则的“信”,也有交叉。较之孟说,众说在五伦之理的基本原则上,即亲亲尊尊长长有别,少有歧义;但是,于五伦十际的具体道德规范,则纷纭莫衷,且多与“仁义礼智信”有程度不同的交叉重叠。如《春秋左传·桓公六年》“六顺”: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荀子·君道》:人君以礼分施、人臣忠顺不懈、人父宽惠而礼、人子敬爱致文、人兄慈爱见友、人弟敬诎不苟、人夫不流有辨、人妻柔从自竦,《礼记·礼运》“十义”: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大学》:君仁、臣敬、子孝、父慈、国人信,《昏义》:男女有别、夫妇有义、父子有亲、君臣有正。显然,这些人伦规范非常复杂,而且与仁、义、礼、信直接交叉。这种伦理不一、伦理与道德不分,以及上述的基本道德规范体系不完整,相对于普遍的社会实践,有理论上的不成熟,也内在地规定了理论的发展方向。

三、五伦五德完型和立法

两汉时代是儒家思想成为中国古代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统治思想的确立期,也是中国古代核心价值观的确立期。相对来说,西汉董仲舒是五德完型和五伦五德纲常化的代表,东汉《白虎通德论》是五伦五德完型和立法的标识。

首先,董子提出和完构了道德“五常”。《天人三策》之一:“夫仁、谊(义)、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五者修饬,故受天之晁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1]1099相对于孟子的“四端”,以及前前后后的“九德”“五事”“四德”“三德”“三达德”之类,“五常”概念更准确地表达了基本道德规范的内涵;相对于《孟子》的“仁义礼智”,《丧服四制》的“仁义礼知”、“仁义礼智信”更完整地表达了自孔子以来儒家关于基本道德规范的理解。

其次,董子提出“三纲五纪”,推重君臣、父子、夫妇三伦无以复加。《春秋繁露·观德》:“君臣父子夫妇之道取之,此大礼之终也。”《深察名号》:“性有善端,动之爱父母,善于禽兽,则谓之善,此孟子之善。循三纲五纪,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乃可谓善,此圣人之善也。”《基义》:“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顺命》:“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不奉其天命者,皆弃其天伦。”[2]269,309,349,410

“三纲五纪”的“五纪”是什么?董子没有说。依据紧接的“八端”之数,应该类于之前《礼记·乐记》的“纪纲”说和之后《白虎通德论》的“三纲六纪”说,属于人伦范畴。也就是说,君臣父子夫妇三伦为纲,其他五伦为纪。因此,所谓“大礼之终”,由“纪”而“纲”;所谓“圣人之善”,由“五伦”而“三纲”;所谓“可求于天”,由“人伦”而“天伦”。相对于《荀子》的“日切瑳”、《吕氏春秋》的“先定分”、《韩非子》的“常道”、《礼记》的“纪纲”,董子的“三纲”说更具至上性、终极性、绝对性和神圣性。抑或因为发明如斯,高论如斯,《春秋繁露》不但没有明确“五纪”,也不言“五达道”“五伦”,很少论兄弟、朋友之伦。

再次,董子的“三纲”说以阴阳五行、阳尊阴卑、天不变道亦不变立论,赋予人伦以前所未有的等级之严。《天人三策》之三:“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1]1106《春秋繁露·度制》:“凡衣裳之生也,为盖形暖身也,然而染五采、饰文章者,非以为益肌肤血气之情也,将以贵贵尊贤而明别上下之伦。”《五行之义》:“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天辨在人》:“天下之尊卑随阳而序位。幼者居阳之所少,老者居阳之所老,贵者居阳之所盛,贱者居阳之所衰。藏者,言其不得当阳。而不当阳者臣子也,当阳者君父是也。故人主南面,以阳为位也。阳贵而阴贱,天之制也。”《基义》:“天之亲阳而疏阴,任德而不任刑也。是故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人副天数》:“心有计虑,副度数也;行有伦理,副天地也。”[2]221,320,336,350,356诚然,董子“三纲”说的本质是辨上下,明尊卑,别贵贱,定秩序;其上下尊卑贵贱观念和立论,是对战国以来相关论述的强化,是单向、专制的伦理规定;其政治伦理范式,是对孔子、荀子、韩非子以来伦理政治化的强势推进。

东汉《白虎通德论》是章帝建初四年(79年)召集和主持的以五经同异为议题,最终以董仲舒的阴阳五行、三纲五常说为基础,将社会秩序与自然秩序相比附,系统建构社会伦常的'白虎观会议的记录。近现代学者多以《白虎通德论》为中国古代社会的伦理道德法典,比之为“国宪”。相对董说,《白虎通德论》一脉相承,但概念更为明晰,规范更为严谨,思想更为系统。

其一,完型“三纲”“五常”。《白虎通德论·三纲六纪》:“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六纪者,谓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也。故君为臣纲,夫为妻纲。又曰敬诸父兄,六纪道行,诸舅有义,族人有序,昆弟有亲,师长有尊,朋友有旧。”[3]58根据学界指引,董仲舒后,《白虎通德论》前,《礼纬·含文嘉》已经明确“三纲”内涵:“三纲,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矣。”且,《白虎通德论·三纲六纪》“又曰”后文出自该文。根据“又曰”的语言逻辑,前面的“故”应当是与“又曰”相对的“故曰”,因而“君为臣纲,夫为妻纲”是对“三纲”的说明,“敬诸父兄,六纪道行,诸舅有义,族人有序,昆弟有亲,师长有尊,朋友有旧”是对“六纪”的说明,都是出自《礼纬·含文嘉》,只是遗漏了“父为子纲”。

《白虎通德论·情性》:“五常者何?谓仁义礼智信也。仁者不忍也,施生爱人也;义者宜也,断决得中也;礼者履也,履道成文也;智者知也,独见前闻,不惑于事,见微者也;信者诚也,专一不移也。故人生而应八卦之体,得五气以为常,仁义礼智信是也。”[3]60“五常”与董子同,以仁义礼智信之五德得五行之气以为常。这样,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之“三纲”,仁、义、礼、智、信之“五常”,便以国典抑或“国宪”的形式,定格成为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核心价值观。又据学界指引,东汉后期马融《论语注》注《为政》“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所因,谓三纲五常;所损益,谓文质三统。”[4]其“三纲五常”并称是史上第一次。

其二,界定“纲纪”,更理论、更明确地表达了纲纪分说的意义。《三纲六纪》:“何谓纲纪?纲者张也,纪者理也。大者为纲,小者为纪,所以张理上下,整齐人道也。人皆怀五常之性,有亲爱之心,是以纲纪为化,若罗网之有纪纲而万目张也。《诗》云:‘亹亹我王,纲纪四方。’君臣父子夫妇六人也,所以称三纲何?一阴一阳谓之道。阳得阴而成,阴得阳而序,刚柔相配,故六人为三纲。”“六纪者为三纲之纪者也。师长,君臣之纪也,以其皆成己也;诸父兄弟,父子之纪也,以其有亲恩连也;诸舅朋友,夫妇之纪也,以其皆有同志为纪助也。”[3]58由此清晰可辨君臣父子夫妇三伦对于其他六伦的纲纪关系和内在规定性:纲为大,纪为小,纲为本,纪为末,三纲举而六纪张;师长为君臣之纪,诸父兄弟为父子之纪,诸舅朋友为夫妇之纪,三纲主而六纪辅;君臣父子夫妇三伦阴阳相序,刚柔相配,得天地一阴一阳之道,因而不仅是人道,而且是天道,“三纲”规制“六纪”天经地义。也需要说明的是,文中对应“六纪”与“三纲”,遗漏了“族人”。遵其原则,“族人”符合“有亲恩连”,当属“父子之纪”。

综观《白虎通德论》,“纲纪”说有两层含义:就君臣、父子、夫妇言,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就人伦全体言,君臣、父子、夫妇为纲,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为纪,所谓“三纲六纪”。这与董子的“三纲五纪”原则一致。但是,《白虎通德论》纲纪兼顾,董说则如上述,偏执三纲,轻忽五纪。

其三,“三纲六纪”兼容传统“五伦”。这一方面表现在“六纪”包括兄弟朋友,一方面表现为论“三纲六纪”之伦理,原则上即传统“五伦”之伦理。《三纲六纪》:“君臣者,何谓也?君,群也,下之所归心;臣者,繵坚也,属志自坚固。……父子者,何谓也?父者,矩也,以法度教子;子者,孳孳无已也。……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也;妇者,服也,以礼屈服。……朋友者,何谓也?朋者,党也;友者,有也。……谓之兄弟何?兄者,况也,况父法也;弟者,悌也,心顺行笃也。”[3]59

这意味着,五伦五德自董子始,形成了伦常与纲常两个理论体系,《白虎通德论》则为之整合兼容,在规制纲常的同时不排斥伦常。事实上,“三纲六纪”的内涵是将传统“五伦”扩充为“九伦”,在“九伦”之中分别“纲纪”而推重君臣、父子、夫妇为“三纲”。也就是说,“三纲六纪”包含“五伦”,“三纲”说不否定“五伦”。因此,《白虎通德论》的“三纲六纪五常”说,实质是以“三纲”为中心的“五伦五德”说,不是纲常与伦常的分离,更不是纲常对伦常的否定。汉以后中国古代伦理道德逐渐形成三纲五常和五伦五常两个并行不悖的历史传统,《白虎通德论》推重“三纲”,兼容“五伦”,法统学统治统一体,是其深刻的思想根源和国典依据。反之,这是董说的无容。如上所述,董说不明“五纪”,不言“三达道”和“五伦”,很少论兄弟、朋友之伦。《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性有善端,动之爱父母,善于禽兽,则谓之

善,此孟子之善。循三纲五纪,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乃可谓善,此圣人之善也。”如此区别孟子与圣人,将孟子别于圣人之外,董说有贬孟褒己之意。毛奇龄《四书剩言补》说“汉唐诸儒不以‘五达道’为五伦,不使孟子‘人伦’柬入一字”[5],比较合乎董说,不甚合乎《白虎通德论》。

其四,全文四十四门,分门别类、方方面面地规范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民生的等级名分,令社会肌体的组织细胞,社会运行的事事处处,国人生活的衣食住行、婚姻嫁娶、生老病死,都充满上下、尊卑、贵贱观念。如《白虎通德论·谥》:“谥者,别尊卑、彰有德也。”《礼乐》:“夫礼者,阴阳之际也,百事之会也,所以尊天地,傧鬼神,序上下,正人道也。”“磬,有贵贱焉,有亲踈焉,有长幼焉。”《衣裳》:“天子狐白,诸侯狐黄,大夫狐苍,士羔裘,亦因别尊卑也。”《丧服》:“礼不下庶人者,尊卑制度也。”[3]13,17,21,67,77《白虎通德论》的浸透了纲常、伦常法理的四十四门规范及其理论,深刻影响了汉以后中国古代社会的结构和机理。

从春秋到东汉,是中国古代社会新经济、政治、文化形态的形成时期。国典《白虎通德论》的以三纲为中心的三纲六纪五常说,纲常伦常兼容,法统学统治统三位一体,标志着古代五伦五德理论体系的完成。

人类的无条件的理念世界和有条件的经验世界,对同一个对象或问题所形成的理论学说,虽然各自成立但却互相矛盾。这是康德哲学的二律背反,是人性的内在矛盾所致。人类的无条件的理念世界表现人性的普遍性,有条件的经验世界表现人性的现实性,人性的普遍性和现实性是矛盾的。

人性的普遍性和现实性,人类的理念世界和经验世界,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对立表现为普遍理念世界侧重一般原则,现实经验世界侧重具体法则,二律背反;统一表现为普遍理念世界的一般原则范围现实经验世界的具体法则,现实经验世界的具体法则贯彻普遍理念世界的一般原则。

毋庸讳言,汉代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推重君权父权夫权,后来经戏文说书而流传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将君权父权推至极端。因此,在人伦关系上,人性普遍性和现实性、人类理念世界和经验世界的对立有逐渐升级之势。这是君主专制确立和逐渐强化的产物,是人性现实性和人类经验世界的产物。

但是,汉以后,从庙堂到民间,五伦五常与三纲五常并行不悖,五伦五德成为历代社会普遍认同的核心价值观。也就是说,五伦比三纲更具认同性。这是为什么?这是人性普遍性和人类理念世界的产物,是制度无法否定,为社会必然反映。

收稿日期:2014-12-01

作者介绍:章启辉(1957- ),女,湖南湘潭人,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哲学研究,湖南 长沙 410082

五伦五德源流(优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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