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操作流程
出口实际操作
1,用您香港公司签署合同,但是货物直接发美国
购货合同100W 日常开销取钱
国内A厂家========您的香港B公司========结汇到个人账户 实际转账100W ↓
\\ // 转账到其他的个人账户(多转几人分批取出)
货物发出 销货合同80W ↓ ↓ ↓ ↓ ↓ \\ // C D E F G 美国客户
(每人最多可以取现结汇是5W美金一年,但是可以通过买房买车这样的形式您花掉)
注意的是: C D E F G需要是不一样的身份证开立的账户
香港B公司做账的时候:
需要有A公司和美国客户的购销合同
您B公司给A公司 以及 您个人给您B公司的收据或者发票
并且您的购货合同需要和厂家协商好,最好是成交价进料偏高,接近销货的价格,票据也需要和合同对应好。
此外,您还需要以防厂家直接和美国的客户进行沟通联系,把您给甩了。因此最好是中间有相关的货运公司作为中转,或者是您能够自己处理货物中转的事情,切断供货方和收货方的直接联系!
2,用您香港公司签署合同,货物也通过香港发到美国
购货合同100W
=========== 日常开销取钱
国内A厂家 货物发出 您的香港B公司========结汇到个人账户 =========== ‖ ↓
实际转账100W ‖ 转账到其他的个人账户
‖ (多转几人分批取出)
销货合同80W ↓ ↓ ↓ ↓ ↓
‖ C D E F G 美国客户
A,如果货物小的话,可以直接用到香港我们的总部,我们帮您找公司发出美国
B,要是货物占地面积大的话,就直接通过货运公司到港以后,囤积到他们的仓库,再找另外的货代方拉货运到美国
进口操作
离岸公司对于做进口的企业也是有好处的` 利用一个离岸公司进口, 一方面可以降低国内的所得税/ 关税比如在税务方面, 在进口时合法的规避关税或增值税, 如果关税比增值税高可以利用离岸公司低买高卖而减少关税的税基, 同样关税比增值税低时可以利用离岸公司高买低卖而减少增值税的税基:
另一方面, 在你进口付汇时, 离岸公司的离岸帐户是不受国家外汇管理局管制的, 你可以自由的支付货款, 海运费, 佣金等.
优势一:灵活用汇
假设您有个香港公司的帐户且里面有外币,那么当您向贸易伙伴购贷付款的时候,资金可以直接从香港公司的外币帐户上划拨,外汇进出自由,无需用人民币按当天排价购汇,无须申请外汇,这样也可避免付款时因汇率而产生的差价损失.
优势二:灵活控制交易价格,减少税负
一般进口的操作方法:您海外贸易伙伴将成本价为60万的贷物卖给您,那么您则通过L/C或T/T或D/P的方式支付贷款,在国内您以100万价格内销,那么您国内公司就要按40万利润缴纳所得税,应该说非常高.
有海外公司的操作(香港公
司为例):如果您有一个香港公司的话,您可以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先以60万价格把海外这批货买下来,再以一个较高价90万卖给您自己的国内公司,最终仍然以100万卖给您国内客户,这样的话您上海公司的利润变为为10万,国内应纳税就成功的降低了,而另外30万利润则通过海外利得申请可以合法地豁免税收,这样的转口操作对于您降低税务成本非常重要的。对于一般的进口贸易主要涉及三种税负:关税、进口增值税(固定税率17%)、企业所得税,鉴于关税、进口增值税的计算与成本成正比,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中成本做为扣除项,所以在贸易流程上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第一:如果您的买家有免税额,可以由您的买家进行报关,合同是您的国内公司与买家签订,这样做的好处是:
○1您可以节省关税及增值税的支出。
○2可以以一个较低价卖给国内的买家,在价格方面您比较占优势。
但是这样操作有一个最大的缺点:货物必须由您的供货商将货物直接由国外运到您的买家手中,因为中国的进出口管制,提单上必然会体现您的供货商是哪家公司,这对您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第二,仍然由您公司进行报关,合同是您的国内公司与买家签订,这样的好处是:
○1不会泄露您的供货商的信息
○2可以通过您的香港公司来抬高进口的价格来降低企业所得税,不过这样关税及进口增值
税也会相应提高,但是如果产品的关税税率在较低(低于10%-16%)的情况下,这两块税收也可忽略不计,利润可以最大程度的留存在您的香港帐户内。
缺点是:这样操作的话,您仍需要缴纳关税及增值税,但是这与您节省下来的成本相比是非常少的一部分。
所以做进口最可行的方案就是第二种抬高成本价格,但前提是在进口产品的关税税率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