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场内交易的交易流程 篇一
证券场内交易是指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卖证券的交易方式。在证券场内交易中,交易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投资者需要开立证券账户。投资者可以选择在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也可以通过证券公司或者第三方机构代理开户。开立证券账户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并签订相关协议。
接下来,投资者需要将资金转入证券账户。在证券场内交易中,资金和证券的清算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结算系统完成的。投资者需要在交易前将足够的资金转入证券账户,以便进行买卖证券的交易。
然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委托交易。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公司提供的交易软件或者电话委托等方式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买入或卖出证券的委托。委托包括证券代码、买卖数量、价格等信息。
接着,证券交易所将委托信息进行撮合。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会根据一定的规则和价格优先原则将买入委托和卖出委托进行配对撮合,形成成交。成交后,证券交易所会将成交结果通知投资者,并更新其证券账户的持仓和资金状况。
最后,交易完成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结算系统进行资金清算和证券交割。证券交易所会根据成交结果进行资金划转和证券过户,完成交易的结算和交割过程。投资者可以在证券账户中查看交易明细和持仓情况。
总的来说,证券场内交易的交易流程包括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转入、委托交易、撮合成交和结算交割等环节。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买卖交易,实现资金的增值和风险管理。在进行证券场内交易时,投资者需要了解交易规则和风险提示,谨慎操作,以保障自身利益。
证券场内交易的交易流程 篇二
证券场内交易是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卖证券的主要方式之一。在证券场内交易中,交易流程相对规范和透明,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首先,开立证券账户是进行证券场内交易的前提。投资者可以选择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或者第三方机构开立证券账户,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并遵守相关交易规则。证券账户是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的重要工具,记录持仓情况和资金状况。
其次,资金转入是进行证券场内交易的必要条件。投资者需要在交易前将足够的资金转入证券账户,以便进行证券的买卖交易。资金的转入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网上支付等方式进行,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及时到账。
然后,委托交易是投资者进行证券场内交易的关键步骤。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公司提供的交易软件、电话委托等方式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买卖证券的委托,包括证券代码、买卖数量、价格等信息。委托交易是投资者表达交易意向的方式,影响成交的结果和价格。
接着,证券交易所进行委托撮合。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会根据一定的规则和价格优先原则将买入委托和卖出委托进行撮合,形成成交。成交后,证券交易所会将成交结果通知投资者,并更新其证券账户的持仓和资金状况。
最后,结算交割是证券场内交易的最后环节。证券交易所会根据成交结果进行资金划转和证券过户,完成交易的结算和交割过程。投资者可以在证券账户中查看交易明细和持仓情况,及时了解交易结果和资产变化。
综上所述,证券场内交易的交易流程包括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转入、委托交易、撮合成交和结算交割等环节。投资者在进行证券场内交易时,需要遵守交易规则和风险提示,谨慎操作,以实现投资目标和保障自身利益。证券场内交易的规范和透明性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证券场内交易的交易流程 篇三
证券场内交易的交易流程
一、B股场内申报方式(一)电脑申报
B股证券商在场内买卖B股做法与A股相同,即均需公开申报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申报方式采用电脑申报。B股证券商在场内申报买卖时,须一次性完整地报明股东帐号、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价格、数量及结算会员代码等规定要素。
场内电脑申报,是通过与交易系统主机相连接的终端机实现的。当申报由终端机键盘输入后,将直接输送至交易系统主机,然后由主机对每笔申报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原则进行撮合成交。
(二)申报价位和数量的有关规定
B股买卖申报价格的最小升降单位是0.002美元,申报数量以“股”为单位(买入申报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每股面额为1元
人民币,B股面值及发行价格以人民币计,其发行价在发行时,折算成美元,在此以后挂牌、交易与结算均用美元进行。B股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除上市首日的证券无涨跌幅限制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于上一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即每只证券涨跌限价为(1±10%)x上一交易日收市价。同时,为防止交易员输单出错或人为造价引起股价剧烈波动,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申报价格升降幅度进行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1.任何高于市价的卖出委托均可自由申报
2.任何低于市价的买入委托均可自由申报
3.高于市价的买入委托的递增幅度不得大于电脑即时揭示价位的10%
4.低于市价的卖出委托的递减幅度不得小于电脑即时揭示价位的10%
高于市价的卖出和低于市价的买入委托均难有机会成交,因此可以放开不加限制;而高于市价的买入和低于市价的卖出几乎具有100%的成交机会,因此,对其限制可以防止人为造价和交易员操作出错。
(三〉零股申报
零股交易是指不足一交易单位的委托买卖,因此不足1000股的委托买卖即为零股交易。目前本所规定,买入不能有零股申报,而卖出可以申报零股卖出。
三、B股对敲交易和回转交易
(一)对敲交易
对敲交易是指定的买方和指定的卖方以议价的方式,对相同的.证券,以相同的价格和数量,经证券商撮合而产生的交易。对敲交易一般用于B股大宗的买卖委托。运用对敲交易,大宗的买卖能以同一价格成交,这符合买卖双方的利益。同时,以对敲交易来处理大宗买卖,可以减少市场的价格波动。除此以外,对敲交易对于减少交收的对手方、简化清算程序、防范交收风险等均能起到较大作用。
由于对敲交易是以议价而非竞价的方式进行,因而在成交价格处理上,如管理不严,则有可能对买卖一方造成不公正。目前本所在对敲交易的处理上有下列操作规定:
1.对敲交易的数量一般控制在5万股以上
2.对敲交易的价格一般控制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之间
3.对敲交易须由场内交易员填单申报,并由本所场内监理人员根据上述原则确认之后方可成交。
(二)回转交易
回转交易是针对B股实行T+3交收制度而设立的交易方式,它能减少投资人的持仓风险,增强B股的流通性。本所在1993年10月间引进了回转交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