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 篇一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教育事业在我国的发展变得越来越重要。然而,在教育领域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违规办学行为的出现。为了保障教育的公平、公正和质量,有必要制定并实施一套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方案。
首先,我们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学校和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的要求。这包括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职责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提高办学行为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同时,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以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其次,我们应该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教育和引导,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教育意识。通过开展家长学校、家访活动和家长会等活动,加强家校沟通,帮助家长了解教育政策和规定,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教育,合理选择学校和教育机构。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公民素质。
另外,我们还应该加强对办学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办学行为合法合规。对于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机构,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广大师生和家长积极参与,举报违规办学行为,共同维护教育的公平和正义。
最后,我们还应该加强对办学行为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系统,收集和分析相关的数据,及时了解办学行为的情况和问题,为制定和调整工作方案提供依据。同时,要加强对办学行为的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教育的公平和质量。
总之,制定并实施一套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方案,对于促进教育的公平、公正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加强管理和监督,加强教育和引导,才能确保办学行为合法合规,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 篇二
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发展,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其中之一就是违规办学行为的存在。为了加强对办学行为的规范和监督,保障教育的公平、公正和质量,有必要制定并实施一套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方案。
首先,我们应该加强对办学行为的立法和制度建设。通过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办学行为的规范和要求,为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惩处和处理提供依据。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机制,明确各个职责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提高办学行为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其次,我们应该加强对办学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要加强对学校和教育机构的审批和备案工作,确保其办学行为合法合规。对于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机构,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对办学机构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办学质量和效果。
另外,我们还应该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教育和引导。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通过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公民素质,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教育,提高教育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最后,我们还应该加强对办学行为的监测和评估。要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系统,收集和分析相关的数据,及时了解办学行为的情况和问题。通过对办学行为的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制定并实施一套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方案,对于促进教育的公平、公正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加强管理和监督,加强教育和引导,才能确保办学行为合法合规,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这需要各级政府、学校和教育机构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 篇三
通过编写工作方案,可以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提前的预想。当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为了领导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那么你知道工作方案如何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 篇四
全县中学教学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校立即向全校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分解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一、明确目标,制定有效措施,全面提升教学质量
我校紧紧围绕本次县教学工作会议精神,调整了教学过程目标。本学年度,我校综合考核力争进入前10名,(20XX年综合考核第14名),各学科在今年基础上必须提升2个名次。为此,我校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1、结合县局考核机制,将过程考核变为教务处管理下的年级组责任制考评,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加大业务专业理论的学习,积极推进课改活动。组内同学科教师积极交流,抓实过关检测等各个教学环节。
3、强化课前2分钟学习及准备措施,着力提高课堂效益,实行课堂教学一票否决制。
4、加大对薄弱学科的指导,努力促进各学科均衡发展,实现双赢局面。
5、对全体初三教师设立满勤奖惩考核,加大对教师的办公时间的检查力度,努力提高办公效率。
6、将教务处、教科室以及各年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其中流生及低分率作为惩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大胆尝试教学改革,为提升教学质量保驾护航
县教学工作会议结束后,我们遵循初中教学规律,通过长期的教学实践,在一年探索研究的基础上,摸索出“1、3、5”课堂教学模式:“1”即揭示目标,“3”即检查预习质量,掌握基础知识,分类整理学生自主学习的疑惑,“5”即“情趣导学——自主感知——合作研讨——拓展延伸——巩固提升”。打造切合二中校情的课堂教学模式。领导推门听课及其他素质竞赛,实行一票否决权,即课堂教学没有突出导学提纲、自主学习、合作研讨,特别是巩固检测,则定为差课。该教师要在年级组或学校大会上作反思。另外,阶段性检测中出现离差较大的,实行黄牌警告。任课教师不仅要反思,教务外还要解剖分析,跟踪推进。
同时,我们积极倡导校本教研及教学反思。以课题研究为载体,研究解决课程改革中的困惑与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可以促进教师学习教育教学新理论,接受大量新观念,新信息、新知识,激发教师的教学思想活力和教育教学创造力,提高教育教学能力。要求教师及时总结经验,做好课题研究工作,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三、正视并努力改进薄弱环节,做好毕业班教育教学工作
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确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教学工作中特别是初三的创新意识仍须加强,还须加强年级组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大教务处、教科室指导功能。初三的部分学科不平衡,严重影响了初三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在调研分析中,我们看到仍有部分初三学生的学习动力不足等现象。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及时总结上届毕业班工作的成功经验和不足的教训,扎扎实实抓好毕业班的管理工作。全体毕业班教师要以“提高优秀率,降低低分率”为已任,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年级组、备课组要根据本年级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阶段工作措施,特别是初三教学不能“炒夹生饭”。加强年级管理责任制考核,使整个年级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同时加强学生的主题教育工作,使学生有目标、有信心,在学习过程中不断激发拼搏精神。在抓紧提优与转化后进生工作的同时,侧重抓学科间的平衡,提高优秀率和合格率。加强分类辅导,扎实做好拔尖补差工作。
面对困难,我们绝不退缩。我们将以责任考评为抓手,奖勤罚懒,扎实推进教学改革进程。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反思,力争使20XX年中考少些遗憾,初一初二年级扎实打好基础,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尽职尽力。
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 篇五
根据上级关于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规范评价体制。
3、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规范师生作息制度。
4、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规范学校课程管理。
5、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学校招生管理。
三、主要内容
1、严禁下达升学指标。
2、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放学后20分钟内学校清校;作息时间表班级要上墙、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严禁家庭作业超量。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
4、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各校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5、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
6、严禁增加考试次数。各学科组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
7、严禁违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招生。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一年级新生入学,学校实行平行编班或随机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
9、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和教师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或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各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补习班。
10、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四、加快构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1、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要把深化基础教育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来抓,要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加强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省、县关于小学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育质量的优秀教师,大力推广先进 “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
2、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要认真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方针,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开放学校图书室、实验室、体育、艺术教育等场所,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积极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
3、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师是推进素质教育的主体,我们要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4、着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学校要积极创建法制校园、书香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廉洁校园,为学生营造平安、和谐、人文的健康成长环境。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大力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要重视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积极构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衔接的网络体系。注重优化家庭教育,正确引导家长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和管理孩子。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确保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落到实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2、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各年级组、学科组要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学校将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3、加强宣传,正面引导。
学校将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给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从关注单一方面的升学率转向关注学生全面的素质竞争。
学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进行暴光,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 篇六
为做好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通过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坚决治理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的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坚决查处部分教师“课内不讲课外讲”,坚决整治无证办学、超纲教学、违规收费、学籍乱象等,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既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又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营造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治理范围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招收幼儿园、中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且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升学考试相关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治理内容
1.开展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摸排,对具有办学许可、正式登记的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建立“白名单”,对违规办学的建立“黑名单”,并根据年检、抽检动态调整,由各市(州)教育局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公布。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3.对违法违规办学的举办者建立“黑名单”,不予发放办学许可证。
4.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未办理法人登记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管辖权限积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5.对已办理法人登记,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管辖权限积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办学许可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6.加强科学保教,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教学活动,严禁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坚决防止和纠正部分民办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7.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8.严禁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公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利益挂钩的行为,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9.坚决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10.规范大学生利用假期到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行为,引导大学生提高鉴别能力、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坚决不到“小作坊”“黑工厂”“游击队”式的小、散、乱、差、险等培训机构兼职。
11.结合《民办教育促进法》《青海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集中整治学籍管理混乱、收费不合理、预付费管理隐患大等其他不规范办学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排查。20XX年6月底前,各市(州)全面摸排本区域内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并组织举办者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20XX年底前,全面推动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集中整改。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20XX年1至3月,结合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年检、抽检,对规范办学治理成果进行专项督促和检查。
第四阶段,信息公开。20XX年6月底前,根据前期治理成果,完善“白名单”和“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五、组织实施
提高思想认识。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决策部署,是教育部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的攻坚方向,也是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做好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专项治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要高度重视。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负责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长效机制,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县(市、区)级教育、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与公安、消防、城管和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摸清情况、集中整治。
明确责任分工。对于与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的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治理;对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政策情况,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督查;中小学校负责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强化落实推进。严格执行《青海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审批、登记、管理、服务的要求,各级政府各负其责,既守土有责严格执法,又积极服务不另设门槛。落实专人负责,畅通信息渠道,充分借助互联网等新媒体资源,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负责人,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让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建立部门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舆论宣传。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宣传解读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理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不随意跟风,家校合力,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及时推广宣传各地民办学校专项治理和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多措并举,着力构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