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防疫工作方案 篇一
在当前全球卫生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卫生防疫工作变得尤为重要。为了有效应对疾病的传播,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卫生防疫工作方案。
一、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
1. 建立健全疫情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2. 加强对各类传染病的监测,确保疫情的及时报告和处置。
3. 提高医务人员的疫情报告意识和能力,加强培训和宣传,确保准确报告疫情。
二、加强疫情防控
1. 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确保疫情不扩散。
2. 加强对疫情高发地区的监测和防控,封控疫情源头,防止疫情蔓延。
3. 做好病例的追踪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三、加强卫生教育宣传
1. 加强对公众的卫生教育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疫意识和能力。
2. 开展卫生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的卫生素养。
3. 制定卫生防疫宣传方案,推广科学防疫知识,引导公众正确应对疫情。
四、加强医疗资源建设
1. 加强医疗机构的防疫能力建设,提高应对传染病的能力。
2. 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的储备,确保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
3. 增加医务人员的数量和培训力度,提高医疗队伍的应急响应能力。
五、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
1. 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全球卫生挑战。
2. 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和经验。
3. 加强信息共享与发布机制,及时向国内外发布疫情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
本卫生防疫工作方案将作为我国卫生防疫工作的指导文件,要求各级卫生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公众积极配合,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共同为卫生防疫工作贡献力量。
卫生防疫工作方案 篇二
在当前全球疫情的严峻形势下,卫生防疫工作方案的制定变得尤为重要。以下是我们针对当前疫情制定的卫生防疫工作方案。
一、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
1. 建立完善的疫情监测机制,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2. 加强疫情报告和信息共享,确保疫情信息的准确、及时和全面。
二、加强疫情防控
1. 加强传染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阻断疫情传播。
2. 对疫情高风险地区采取封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3. 加强病例的追踪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三、加强卫生教育宣传
1. 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疫意识和能力。
2. 加强对卫生知识的普及,帮助公众正确应对疫情。
四、加强医疗资源建设
1. 加强医疗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高诊疗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
2. 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的储备,确保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
3. 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应对疫情的能力。
五、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
1. 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卫生挑战。
2. 加强国际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及时了解和应对国际疫情。
本卫生防疫工作方案将作为我国卫生防疫工作的指导文件,要求各级卫生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卫生防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公众积极配合,加强自我防护,共同抗击疫情。
卫生防疫工作方案 篇三
按照关于印发《县行业主管部门疫情排查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精细化管控工作,准确掌握外省来(返)镇人员情况,有效防止输入性病例传播蔓延,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内容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重点排查2月10日以后外省返岗职工及就诊患者,发现需要集中隔离的应立即报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联系电话:采取集中隔离措施。需要居家隔离的,按照单位+社区+行业部门三重叠加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并加强场所通风消杀、环境清洁等工作。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发热病人情况。
3、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按要求设置预检分诊处、临时隔离室,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如发现发热患者,应立即隔离,并拨打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联系电话:xxxxxx,转至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就诊。
4、全县门诊部、个体诊所开诊时间另行通知,严格履行医疗机构复诊条件,并严禁接诊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医疗卫生单位强化责任制,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工作方案。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专人负责上报并扫码加入疫情防控排查工作群,细化排查管控工作内容,明确具体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对疫情防控摸排情况全面掌握。并积极配合好工信局、商务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的随时调度工作。工作人员近期外出情况进行细致摸排,该隔离的坚决隔离,坚持切实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二)严格实行日报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当日排查情况于上午11:00前报至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联系电话:邮箱:
(三)责任追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作风漂浮,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卫生防疫工作方案 篇四
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是我国传染病监测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疫情是每个直报单位及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为切实加强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质量,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xx年版)》《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技术指南(20xx年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xx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管理控制,从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重点措施四个重点环节出发,切实做好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报告和处置工作,杜绝误诊、误判、误报、漏报、瞒报、迟报等现象发生,提高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
二、组织领导
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明确法定职责。成立以县卫健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疾控股股长、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及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控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的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质量控制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家技术组,专家技术组负责我县传染病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诊断、风险评估工作。(各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县疾控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及其他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相应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工作职责
(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建立健全全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风险评估与质量控制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开展传染病暴发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风险评估以及督导检查工作,向外发布有关信息和宣传通报工作。
(二)县疾控中心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每日对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上报的疫情进行巡察及审核,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相关信息的监测、报告、管理及分析工作,报告质量控制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督导。
(三)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监督工作。
(四)各医疗卫生机构是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主体,要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采集各自辖区的报告信息,并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规定做好本院和本辖区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公共卫生报告和报告质量控制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传染病疫情个案报告质量控制
1、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诊断标准,提高报告意识。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及诊疗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传染病诊疗技术水平和报告意识。一是全面掌握诊断标准和诊断流程,提升诊断能力,特别是要做到早期识别传染病;二是熟悉各种传染病诊疗技术指南,并适时根据传染病诊疗技术指南的更新及时培训,熟练掌握传染病疑似、临床、确诊病例的诊断标准;三是提高报告意识,实行首诊医生报告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奖惩及责任追究机制,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
2、强化责任,防止漏报。
一是优化程序,完善流程。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中实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电子化,在医务人员作出传染病诊断时即可填写报告卡,并由疫情报告管理人员适时审核进行网络报告。不能建立该模式的医疗卫生机构则应根据实际,优化传染病报告的程序和环节,完善纸质卡片的填写,提高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各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和自查等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应加强单位内部自查,及早发现影响传染病及时报告的因素,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对在自查中发现的漏报病例,应当立即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xx年版)》规定予以补报。
3、加强报告数据审核,提高报告质量
(1)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须对收到的纸质传染病报告卡或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中抽取的电子传染病报告卡的信息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对辖区内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信息及时反馈报告单位或向报告人核实,对误报、重报信息应及时删除,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报告信息省、市、县三级确认审核。对于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报告卡,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对无误后,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确认审核。
4、提高实验室诊断水平
实验室检查是确诊传染病最重要的方法,在传染病的早期筛查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提高实验室的诊断水平将极大提高传染病诊断的灵敏度和特异度。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自身的业务需要,加大实验室硬件设施的投入,确保实验室传染病检测项目开展。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具备常见传染病的.实验室诊断能力,综合医院和县疾控中心至少应具备常见传染病的实验室诊断能力。二是加强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外派进修、上级以上专业机构培训及单位内部学习方式提高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的诊断水平。三是加强实验室结果的信息反馈,对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传染病检测结果阳性的病例要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经治医生,并由经治医生结合临床给出诊断。四是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检验效度和正常运转。
5、科学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
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目的在于查明传染病发病的原因及其可能传播的因素,主要通过询问和现场观察二种方式获得,调查的内容包括核实疾病诊断,追溯病例的传染来源和传播途径,查明密切接触者,确定疫点、疫区或疫源地范围,进行疫情处理等几个方面。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医疗卫生机构对重点传染病(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脊髓灰质炎、人感染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狂犬病、流行性乙脑、登革热、炭疽、流行性出血热、肺结核、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白喉、新生儿破伤风、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等)散发疫情要进行个案调查,对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中发生的传染病病例都要进行个案调查,并书写调查报告。
做好传染病流行病学个案调查需要一支专业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流行病学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确保个案调查及时、高效、规范。
(二)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质量控制
1、加强疫情监测,提高疫情早期发现能力
一是要加强个案病例的监测,各医疗卫生机构在传染病病例的接诊过程中,应保持高度敏感性,做到科学诊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早发现和报告聚集性病例。
二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诊断和报告的准确性,避免传导不良信息。如在报告感染性腹泻聚集性病例时,在没有明确的流行病学史和诊断时,不宜以“食物中毒”诊断和报告,应以“感染性腹泻聚集性病例”报告。三是各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在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同时,对病例个案进行分析,尽早发现可能存在的聚集性疫情,如发生在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人群密集的传染病疫情。四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日常的网络巡查中,要以周、月、季、年度为期对辖区内传染病疫情进行数据分析,评估研判当前疫情发生的可能趋势,要特别关注到一周内一个县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以及符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办应急发〔20xx〕288号)中规定的情形。五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信息系统的预警信息及时按规定尽快核实、处置。
2、落实风险评估,完善报告程序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xx版)》的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传染病暴发疫情的信息报告后,应立即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同时报告县卫健局。如果达到规范报告要求的应提请卫健局组织开展风险评估,以确定该暴发疫情的等级,并由县疾控中心在突发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告或订正。
3、及时开展传染病聚集性病例调查核实。
接获传染病聚集性病例发生后,所属地乡镇(街道、管理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疾控中心应立即核实和收集基本信息,开展实验室检测,一旦达到应按照传染病暴发调查的步骤立即赴现场开展调查,根据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分别完成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并在突发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中完成录入或订正。事件报告时限应在初步核实后2小时以内,初次报告附件上传的时限应在初步核实后8-12小时以内。一般和较大级别事件的进程报告要求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即2次进程报告时间间隔不到超过7天。重大及以上级别事件要求每日进行1次报告。周内上传,即结案报告与最后一次进程报告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4天。
4、认真组织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及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
县卫健局每年组织开展辖区内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及处置的应急培训,需涵盖流行病、消毒处置、卫生检验、临床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进行一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模拟应急演练,以此锻炼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应根据县卫健局的要求开展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及处置的业务培训,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在专业技术机构的指导下自行组织开展模拟应急演练。
五、工作指标
1、目前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报告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为机构信息网络正常运行率、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居民身份证填报完整率、重卡率、综合指数。
机构信息网络正常运行率=网络正常运行机构数/机构总数×100%;
及时报告率=及时报告卡片数/报告卡片总数×100%;
及时审核率=及时审核卡片数/审核卡片总数×100%;
重卡率=重卡数/现住址为本地区的卡片总数×100%;
居民身份证填报完整率=居民身份证号码填写完整的卡片数/报告卡片总数×100%;
综合指数(%)=机构正常运行率×0.2+及时报告率×0.2+及时审核率×0.2+(100-重卡率)×0.2+居民身份证填报完整率×0.2。
重点传染病个案调查完成率=重点传染病病例规范调查数/重点传染病病例报告总数×100%;
2、传染病暴发疫情信息报告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主要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及时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100%。
六、检查与督导
县卫健局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考核方案,每年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组织开展2次以上考核和4次以上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4次及以上常规和专项技术指导,至少保证辖区所有直报医疗卫生机构1次全覆盖。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实行奖惩制度,定期进行自查。
卫生防疫工作方案 篇五
贯彻国务院对新冠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及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指导我乡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制定的《市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一)疫情监测。
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急性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要充分发挥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家庭医生和发热诊室的“哨点”作用,加强巡回医疗,及时发现发热病例和急性呼吸道症状病例,并劝导及时就诊,切实做好上报工作。
(二)重点人群防控。
各村要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做好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减少串门走动,加强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按照“重点人群防范到位、过往人员检查到位、一般人员管控到位”的原则,对不同风险程度的返乡人员实施风险排查、精准分类管理。
(三)重点场所防控。
辖区内各单位(卫生院、学校、银行、养老院等)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辖区内人员聚集场所测温、登记、消毒等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工作,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
(四)爱国卫生运动。
各村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并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室内定期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必须佩戴口罩。
(五)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
各村通过村村响、小喇叭、微信群、张贴横幅、标语等方式进行防疫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倡导节庆文明新风,控制聚餐人数,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全市范围内“红事”一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白事”必须及时报村里登记,再上报乡镇批准举办。承办人必须严格控制参加人数(外省返乡人员未在乡满28天的不允许参加),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自行准备好参加人员需要的口罩,并配合村里对参加人员实行实名登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及保障
(一)做好可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请各村储备防控物资,全面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做好应急值守。
卫生院、村卫生室加强对呼吸道传染病等重点疾病的诊疗服务,保持发热门诊24小时开放,建立绿色通道,确保一旦出现疑似病例能及时救治、上报。
(三)隔离医学观察。
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各村及卫生院要加强管理,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严格落实帮扶制度,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四)加强市场监管。
乡党委、政府要安排安监站、综治办、派出所切实加强集镇市场的监管,有活禽(畜)交易要严格落实“日清洗、日消毒、日巡查”制度,必要时暂时关闭有关市场和转运患者应使用专用车辆,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五)压紧压实责任。
严格实行党政同责,构建乡村两级与部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各村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工作,要层层压实责任,分部门、分行业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做到严防死守。乡纪委要加强督查督办,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规、从快从严追责问责: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卫生防疫工作方案 篇六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人员流动增大,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我省也相继有三个市发生聚集性疫情,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冬春季农村地区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早预防
当前冬春季农村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到关口前移,要进一步压实两委等责任,做好重点人员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居家健康监测,督促农村居民加强“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坚决落实好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等重点防控策略。
(一)加强返(来)乡人员管理。村委会对返(来)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包保责任,通过返(来)乡人员主动报告、大数据推送、入户排查、广泛发动群众等多种途径,全面掌握本行政村返(来)乡人员情况,做好登记造册,实施分类精准管理,督促落实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等个人防护措施,开展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1.明确排查对象。排查从外地返(来)乡人员,既要排查返(来)地区(出发地)、也要排查从业情况以及是否是肺炎治愈患者等情况。主要包括:一是入境人员;二是所有跨省份返(来)乡人员;三是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来)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部人员原则上不流动);四是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五是肺炎治愈患者等重点人群。
2.查验核酸检测报告。返(来)乡人员应提前24小时告知当地村委会。除省内低风险非重点人群外均要求返(来)乡人员需持3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抵达后由村委会查验其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3.加强健康监测。对从境外高风险国家(俄罗斯、南非、英国)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属地继续集中隔离14天。对从其他境外国家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7+7”天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属地继续集中隔离7天,再转入居家单独隔离7天。对在解除隔离的入境人员纳入村屯健康随访管理,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告知境外旅居史。
国内中高风险区返乡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在隔离期间按“进、中、出”进行三次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其他返乡人员实行“落地即检”,在第一落点所在地实行核酸检测采样、登记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地区、低风险跨省、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返(来)人员,须持3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记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如确需出行,需向村(屯)报备,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省内低风险非重点人群健康码无异常且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可有序流动。(注:具体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要求请实时关注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文件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微信群)。
尽量劝导外地拟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非必要不返乡。各行政村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二)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村两委要全面了解本村屯人员外出情况,主动与其建立联系,积极倡导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主动引导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髙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近期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各类庙会、跨年活动等室内聚集性大型活动。从严控制室内聚集性文旅活动、宗亲聚会、婚礼婚宴和同学、校友、商会联谊等各类民间规模性聚餐活动。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暂停宗教活动场所聚集性活动,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督促经营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重点场所管理,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加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教堂、农贸市场、商超、餐馆、民宿、村民活动室、村内企业、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场所疫情防控管理,严格做好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对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等人员集中场所严格落实防控指南要求,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加强对村民活动室、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治,倡导村民定期开展家庭大扫除,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大力提倡讲究卫生、个人勤洗手、家里勤通风的良好生活习惯。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科学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从源头上铲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五)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灵活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手段,开展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来)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鼓励村民养成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不聚集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做到群防群控。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二、早发现
(一)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对服务业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抽样检测,力争主动发现疫情。
(二)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卫生院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设置肺炎核酸釆样点,加强核酸采样工作人员培训,规范开展采样工作。实行“乡釆样、市检测”,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釆集和送检,市、中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我市应检尽检范围。
(三)加强环境与药品检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每周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三、早报告
(一)可疑患者报告。严格落实首诊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的“哨点”作用,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卫生院,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卫生院。对缓报、迟报甚至瞒报的严肃处理。卫生监督机构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监测排查工作的巡回指导和督查。
(二)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接到报告后,卫生院要立即组织核酸釆样,尽快送到市、中两院、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市卫生健康局。强化统筹协调,加大对卫生院的人员培训和釆样物资保障力度。
(三)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七版)和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要求诊断报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接到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市疾控中心应立即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并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加会诊、复核等程序。
四、早隔离
1.快速响应。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并积极协调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行政村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屯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称次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市疾控中心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市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乡镇、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省市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市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工作。
4.备足隔离房间。制定调用征用后备隔离场所方案,以及农村地区大规模集中隔离预案和建设临时集中隔离场所方案。专班专人负责隔离场所的调用征用和管理工作。
5.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组织对高风险地区要进行入户“拉网式”排查,确保每一位感染者追踪到位,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对省内跨地区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疫情发生地要第一时间向流入地通报协查。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釆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6.加强隔离场所管理。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进行改造,隔离区内配齐送餐人员、垃圾清运人员、保安人员和医务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隔离场所启用后不得提供与隔离无关的服务。加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和相关服务人员培训,规范送餐、消毒和垃圾处理等服务保障工作,避免交又感染。加强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及时转运。
7.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8.建立信息平台。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9.开展环境消杀。行政村(村委会)要对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早救治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按规定要求制订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可疑患者转诊。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市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局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定点医院就诊,乡、村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六、强保障
1.组织领导。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继续落实我省“五级书记抓防控”的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市级领导分包乡、乡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市乡一体落实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査,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加强乡村两级专业人员样本釆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査、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
3.人员保障。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确保常态化条件下流调人员不少于30人。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工作需要,提前预判不同情形下农村地区的检测、隔离、流调、救治能力需求,细化应急预案。
4.物资保障。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加大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5.督导检查。乡疫情防控办公室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纪行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