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篇一
施工现场扬尘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不仅对施工人员的健康造成威胁,还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因此,采取有效的扬尘防治措施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将介绍一套可行的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首先,施工现场应建立一个严格的扬尘防治管理制度。制度首先要明确责任人,并制定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和标准。责任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扬尘问题。同时,制度还应明确扬尘防治的具体措施,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防护、清扫和洒水等。
其次,施工现场应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来防治扬尘。例如,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防护网,以减少扬尘扩散的范围。同时,在施工现场内部采取封闭式施工,减少扬尘产生的机会。此外,可以利用喷淋系统来进行扬尘防治,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喷淋系统进行控制和减少。
再次,施工现场应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和废弃物进行及时处理。垃圾和废弃物是扬尘的主要来源之一,如果不及时清理,将会对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施工现场应设置垃圾箱和废弃物收集区,并定期对其进行清理和处理。
最后,施工现场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施工人员应了解扬尘对健康的危害和相关的扬尘防治措施,掌握正确的施工方法和操作技能。同时,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防尘服等,以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
总之,施工现场扬尘是一个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通过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及时处理垃圾和废弃物以及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可以有效地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有助于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还能够减少对周边环境的破坏,为建设美丽城市做出贡献。
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篇二
施工现场扬尘是一个常见的污染问题,对施工人员的健康和周边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制定了一套扬尘专项防治方案,旨在减少扬尘产生和传播,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同时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首先,我们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立扬尘防治的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和权力。责任人将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处理扬尘问题。此外,我们还将制定详细的扬尘防治管理制度,规定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护要求和标准,以及扬尘防治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其次,我们将采取一系列的技术措施来防治扬尘。首先,我们将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防护网,以减少扬尘扩散的范围。同时,我们将采取封闭式施工,减少扬尘产生的机会。此外,我们还将使用喷淋系统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进行控制,通过喷淋系统的喷雾将扬尘固定在地面上,减少扬尘的飞散。
再次,我们将加强对施工现场垃圾和废弃物的处理。垃圾和废弃物是扬尘的主要来源之一,如果不及时清理,将会对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设置垃圾箱和废弃物收集区,并定期对其进行清理和处理,确保垃圾和废弃物不会成为扬尘的源头。
最后,我们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施工人员将接受关于扬尘防治的培训,了解扬尘对健康的危害和相关的防治措施。同时,我们将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防尘服等,以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
总之,通过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采取技术措施防治扬尘、加强垃圾和废弃物的处理以及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我们相信可以有效地减少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这将为施工人员的健康提供保障,同时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做出贡献。
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篇三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精选12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篇四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统一组织、部门职能、乡镇属地、齐抓共管”和“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综合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空气环境问题。
二、治理目标
(一)彻底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石加工场及堆场,严格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砂石堆放场地的审批,对不依法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的砂石堆放场地依法予以取缔。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省、市、县关于扬尘治理有关要求和管理标准,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将扬尘治理巡查纳入水行政执法巡查内容,于每月20日前将巡查记录报送局政策法规股。通过建章立制,使扬尘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用可行。
(三)狠抓标准化管理。砂石场标准化建设规范,防尘措施落实,污染源头进出通道及周边无污染。对不按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和运行的砂石堆场,不予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查。
三、治理要求
(一)砂石生产场、砂石囤放点要规范管理,防止带土上路,超载超限上路,从源头上管理。整治标准:1.各场地应用硬质材料实施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且牢固美观;2.各场地内部和出入口的道路必须实施硬化宽度不小于4米长度不小于15米;3.各场地要有冲洗设备(设施)和设置污水沉淀池并安排专职保洁人员,严防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运输砂石的车辆要有覆盖扬尘的设施。
(二)各砂石生产场业主要按照县城管局的要求对从事砂石运输的车辆进行督促和管理,不准车辆带土上路、超载超限上路、脏车入城、沿路撒漏等行为。整治标准:运输车辆应取得运输资质,各系统运行完好,外部清洁完好,后挡板要高出10公分,装载货物低于10公分,箱体要加装盖板或蓬布,在运输时要按指定路线行驶。
四、时间安排
扬尘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4月初启动,治理时间为两个月,在20xx年6月底接受市、县检查和考核。
五、工作职责
(一)政策法规股负责对全县沙石生产场及砂石堆场的巡查和监管工作;各水利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监管和督查工作。
(二)相关业主须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按照整治要求自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工或营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妨碍和阻挠执法工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水利站要迅速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严格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细化工作,落实责任。把扬尘治理工作列入本站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对扬尘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改善环境,提高大气质量,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
(二)督促检查,考核问责。
我局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各站的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对行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及时的,进行通报,对行动迟缓,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水利站要认真组织开展扬尘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大力营造治理氛围,制作宣传专栏或橱窗,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完善资料,及时报送。
1、建立和完善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登记、统计、报送制度;
2、各水利站要召开专题研究会和业主会议,确定扬尘专项治理的重点区域,并将召开会议的图片、简报及重点治理区域内容于4月25日前报局政策法规股。各水利站每半月(每月12日、25日前)将扬尘日常治理工作资料从无纸化平台个人资料交换报送局政策法规股。
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篇五
为了控制城市道路和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全面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扬尘的`法律、法规,提高扬尘污染管理和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1. 项目施工管理机构应编制工程防尘专项方案,并报公司审批,在工程事实过程中严格按照方尘专项方案及其审批意见指导施工。
2. 施工现场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扬尘污染控制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建立扬尘污控制管理制度、明确目标、责任到人。
3. 建筑工地的进出口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沉砂井、排水沟,严禁带泥上路。
4. 施工现场的材料、渣土运输,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施工现场运输易撒漏物质,应采用合格的密闭车辆进行运输,确保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不影响市容卫生。建筑扎土实行挂牌运输制度,4上必须注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并按规定运输线路到指定渣场弃方。
5. 施工现场采用合格的轻质装配式彩钢板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硬1.8米,围挡必须坚固问定,整洁美观。
6. 按照有关规定施工噪声严格控制,做到不扰民,夜间施工不超过22点。
7. 平基土石方施工时,渣土堆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运,严禁堆码在施工围档外。
8. 搅拌机四周、搅拌处及施工现场无废弃砂浆和混疑土,采取防散落措施,责任落实到班组人员。
9. 现场水泥在水泥库房内堆码整齐,散落灰及时清理使用,水泥袋打包回收,并用朔料布覆盖好。
施工现场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xx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xx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县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示范城市的各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有效改善我县空气环境质量,优化生态发展环境。现将我县施工扬尘治理现状分析,开展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和建议方案如下汇报:
一、我县施工扬尘治理现状分析
根据《xx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我县在治理措施12个方面中的主要措施有6个方面基本到位,如: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硬化。外脚手架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封闭泵送砼。施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实施砼硬化。拆除工程设围栏。主要措施中有3个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对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未配备冲洗设备,施工现场未配备洒水车。开挖后的土方及砂石堆放及运进、运出土方、垃圾渣土等未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或履盖清运。场地硬化加绿化加覆盖未达100%。主要措施中有其他3个方面须在平时工作中加强宣传和督促。如:施工现场焚烧沥青、垃圾等。风速达5级以上不得进行土方开挖、转运。场地闲置1个月以上要绿化。当前执行治污措施落实率不足70%。治理难度:施工现场硬化加绿化加履盖达100%。资金投入的政策未出台,严重制约了工作开展。治理措施办法虽已出台,但仍需后续治污费执行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
二、我县开展工作情况
(一)成立组织,制订规章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监股、工程管理股、行业股、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股,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职责。
2、我局制定了《关于建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并对20xx年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项目进行了责任细化,落实了包保人。
3、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进行,安监股按照工作分片包干,具体为包保辖区内建筑工程扬尘污染整治,明确要求20xx年新开工项目必须制订防尘治理专项方案,否则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并给予该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
(二)明确了专项整治内容
1、规范施工管理,减少建筑扬尘,施工、拆迁单位应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及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的监测和监控工作。
2、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设置不低于2.0米的围墙,围墙外侧整洁美观,施工场地隔离外墙外不得堆放任何建筑物料。建筑场地出入口管理规范,工地出入口处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相应的泥浆沉淀和排水设施,并正常使用。建筑工地硬化加绿化加覆盖率达80%以上,建筑工地内渣土运输车密闭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无扬、撒、托挂和污水滴漏。
3、施工过程中,袋装水泥、石膏粉、腻子粉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库内存放。室外临时露天存放时,必须下垫上盖,严密遮盖防止扬尘。
4、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杂物,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5、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至少每4小时进行1次湿化作业,减少建筑扬尘。
6、建筑工地内建筑材料堆放整齐,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建筑污染。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做到场内无暴露垃圾堆放。
7、配合县城管局进行渣土外运、防尘工作。
8、县城建筑工地重点工程已全面使用商品混凝土,按省厅要求逐步推进使用预拌砂浆,减少建筑水泥拌合污染。同时将加大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水泥尘排放。
(三)近期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反馈
1、我局向全县在建工地转发了《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并要求各在建工地对照文件检查内容逐条进行自查整改,并写自查报告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审查报我局安监股。
2、我局对在建工地进行了全面检查,截止到20xx年3月5日,我局检查了55家次,下达文明施工防扬尘专项整治限期整改通知55份,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项目施工企业对防扬尘专项整治重视程度不足,未制定防扬尘专项措施。
(2)场区硬化率偏低,绿化加覆盖基本未实施。
(3)部分工程在做前期土石方平整工作,由于被当地村民包揽工程,责任主体不明,管理困难、地面覆盖防尘难推动。
(4)部分工程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三区分离、材料堆放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5)施工单位对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不严,管理人员存在脱岗,车辆未覆盖及冲洗即出场。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在我局的督促整改下,部分工地已进行了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根据企业反映,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需有防治费,不纳入工程预算难以得到落实。因建设单位(拆除发包单位)是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责任人,施工单位具体工作是承担治理。
建议:政府要求建设单位在上级未下达治污费标准文件的时候,承诺待文件下发后追补,要求施工整体先行治理扬尘污染。按要求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并在开工前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管理,住建局只仅是将此项费用单列专用帐户进行监管,掌握动态。具体拨付发放由项目部分阶段向监理和建设单位申请申请,严禁未建设文明措施项目拨款的现象发生。
(二)临时建筑和集体土地上违章建筑、农房建筑、挖塘填土修路、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项目等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部门建议由综合执法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辖区范围内已办理土地及规划手续且具备施工许可手续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建议由住建局负责。
(四)对未办理用地合法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施工项目,由国土部门依土地法进行查处。
(五)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施工项目,由综合执法局查处。
(六)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审核审验、收费及监督管理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牵头联合交警部门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重、超载、撒漏污染现象及扬尘污染行为。
(七)拆迁拆除工程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建议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