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库整治方案范文【经典6篇】

时间:2018-04-06 09:39:2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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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库整治方案范文 篇一

电动车库整治方案范文

随着电动车的普及,电动车库的需求也日益增加。然而,目前市面上的电动车库普遍存在管理混乱、停车难等问题,给居民和车库管理方带来了一系列困扰。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电动车库整治方案。

一、加强管理

1.建立健全电动车库管理机构,明确权责。成立专门的电动车库管理部门,由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同时,明确车主和车库管理方的权责,加强双方的合作和沟通。

2.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明确电动车库的使用规则,包括停车秩序、充电规定、安全管理等方面,要求车主和管理方严格遵守。同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规定的有效执行。

3.优化停车管理系统。引入先进的停车管理系统,如智能停车系统、车位预约系统等,提高停车效率和便利性。同时,加强对停车位的划分和管理,确保每个车主都能享有合理的停车权益。

二、提供充电设施

1.增加充电桩数量。根据需求情况,适度增加电动车库内的充电桩数量,确保每个车主都能方便地进行充电。同时,要求充电桩的质量过关,确保安全可靠。

2.完善充电设施管理。建立充电桩使用规定,明确充电桩的使用时间、费用等方面,避免出现滥用、占用等问题。同时,加强充电桩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加强安全管理

1.完善安全设施。对电动车库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加强监控设备的安装,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同时,加强对车库出入口的管理,确保只有合法车辆进出。

2.加强消防安全。配备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同时,加强对电动车充电过程的监控,防止因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

以上是我们制定的电动车库整治方案,通过加强管理、提供充电设施和加强安全管理,可以有效解决目前电动车库存在的问题,提升居民的停车和充电体验,确保电动车库的安全和有序运行。

电动车库整治方案范文 篇二

电动车库整治方案范文

随着电动车的快速普及,电动车库的建设和管理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然而,目前电动车库普遍存在停车难、充电不便等问题,给车主和车库管理方带来了一系列困扰。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电动车库整治方案。

一、提供充电设施

1.增加充电桩数量。根据电动车的使用需求,适度增加电动车库内的充电桩数量,确保每个车主都能方便地进行充电。同时,要求充电桩的质量过关,确保安全可靠。

2.完善充电设施管理。建立充电桩使用规定,明确充电桩的使用时间、费用等方面,避免出现滥用、占用等问题。同时,加强充电桩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优化停车管理

1.建立停车位预约系统。通过引入智能停车系统或车位预约系统,有效解决停车难的问题。车主可以提前预约停车位,避免车库拥堵和争抢停车位的情况发生。

2.加强停车位划分和管理。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划分停车位,确保每个车主都能享有合理的停车权益。同时,对停车位进行标识和编号,方便车主找到自己的停车位。

三、加强安全管理

1.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对电动车库的安全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加装监控设备,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同时,加强对车库出入口的管理,确保只有合法车辆进出。

2.加强消防安全。配备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同时,加强对电动车充电过程的监控,防止因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

以上是我们制定的电动车库整治方案,通过提供充电设施、优化停车管理和加强安全管理,可以有效解决目前电动车库存在的问题,提升车主的停车和充电体验,确保电动车库的安全和有序运行。

电动车库整治方案范文 篇三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园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园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重点

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适时出台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同步建设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老旧住宅小区等要列出计划逐步增设。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使用的监管。督促村企业和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建立严格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曝光宣传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xxx《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我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微博、短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属地企业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灭火救援。指导属地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职工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中旬之前)。园区各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要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使用企业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属地企业和部门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园区企业:要督促企业职工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企业车间、库房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园区协调小组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示范区安监局牵头,园区党工委书记朱晓文为组长,各片区片长为副组长,各部门有关同志组成“园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园区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组长:朱晓文

副组长:姜清华李正清于怀亚嵇明来

成员:沈海霞孟炳才朱从茂吴阳

(二)严格督导检查。园区协调小组将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片区和企业,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企业,园区协调小组将派出专人驻点督导、重点督办。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xxx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片区片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工作人员和属地企业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本地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电动车库整治方案范文 篇四

为加强场镇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打击“涉摩”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进“平安__”建设,按照万府办发〔2015〕112号文件要求,结合__实际,乡党委政府决定自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5月30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依法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强化监督、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建立健全摩托车电动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源头和行车秩序管理,有效遏制和防范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边纳入、边规范”原则。对符合xxx《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有关规定的,纳入规范管理。对不符合纳入规范管理条例的无牌无证摩托车边纳入、边规范。

(三)“以人为本、便民惠民”原则。专项行动期间,对主动申报登记的无牌摩托车电动车,按照便民优惠政策办理注册登记。

(四)“文明整治、确保稳定”原则。紧紧围绕“保民生、促和谐、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强执法监管,始终坚持依法整治、文明整治、人性化执法;对涉及社会稳定等敏感问题,要统筹考虑、稳妥处置,既严格执法又确保社会稳定,实现整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严打涉摩违法犯罪行为。以摩托车为作案工具或作案目标,实施飞车抢夺、盗抢车辆、暴力抗法、追逐竞驶(飙车)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团伙;非法营运团伙以及唆使、煽动非法营运者抗拒执法、危害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组织者;经执法部门多次教育查处拒不改正,以及采取暴力方式抗拒执法的非法营运者。

(二)整治非法营运、经营行为。非法载客的摩托车、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及其他社会车辆;非法经营、拼装、改装(赛摩)摩托车、电动车的商户;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

(三)严查突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无牌无证、酒驾毒驾、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乱掉头、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改(拼)装(赛摩)及报废车辆等突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期间,实行以下便民优惠政策:

(一)简化驾驶证办理程序。可直接报考摩托车驾驶证;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可使用纸制试卷考试。

(二)简化车辆注册登记。保险机构除依法办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外,商业保险按照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搭售;对摩托车未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可由车主书面申请缓缴后,办理注册登记,车管所保留其《机动车登记证书》;该类摩托车办理转移和转出登记时,应在补缴车辆购置税后,予以办理;对2015年11月30日以前已购买、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电动车,按照“先纳入,后规范”的原则,对摩托车、电动车来历凭证或合格证遗失的,由草坝镇派出所出具证明,排除盗抢嫌疑后,办理注册登记。对公告过期的,经公安交警部门核实是在公告有效期内购买的,办理注册登记。

(三)一站式服务。公安、税务、卫生计生、保险机构紧密协作,实行办牌办证一站式服务。

(四)下乡服务。交管办做好辖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摸底统计工作,免费为车主及驾驶人代办各类牌证业务。待下乡服务工作组来到我乡,集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和驾驶证考试、核发业务。

(五)设置摩托车电动车临时停车点位。科学规划设置摩托车临时停车点位,方便摩托车电动车停靠,杜绝乱停乱放。

(六)带牌、带头盔、代办保险销售。实行摩托车、电动车带牌、带头盔、代办保险销售,禁止销售、购买公告目录以外的摩托车、电动车。

(一)二轮摩托车无超载,三轮摩托车无非法载人;无牌无证摩托车排查登记率达到100%;

(二)摩托车电动车上牌率、年检率,摩托车驾驶人持证率、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100%;

(三)摩托车交强险投保率达到100%;

(四)摩托车电动车销售点带牌带头盔销售率达到100%;

(五)非法拼装、改装、报废摩托车销毁率达到100%; (六)进入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摩托车电动车合法率达到100%;

(七)进入有维修资质的修理厂、站、场维修的摩托车电动车合法率达到100%;

(八)摩托车电动车非法营运得到有效遏制,街面公开候客点取缔率达到100%;

(九)摩托车电动车张贴“牌证齐、不改型,戴头盔、限二人,不酒驾、靠右行”警示标示达到100%。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31日)。健全机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大力宣传打击“涉摩”违法犯罪及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惠民利民政策,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积极举报各种非法经营行为,教育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集中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做好摩托车、电动车的摸底调查工作,准确掌握车辆种类及数量、车辆牌号、所有人姓名、发(售)车辆地点以及涉嫌违法犯罪事实等基本情况,为集中整治提供依据。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月1日至5月30日)。

对__乡场镇等重点整治区域和重点整治对象,实施严厉管控和打击。

(三)常态长效管理(2016年5月30日以后)。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乡政府严格按照管理职权,依法实施长效管理,巩固治理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乡政府成立__乡摩托车电动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二)上下联动,强化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把对策措施落实在重点区域、重点问题上,层层抓落实,形成整治合力。集中组织力量落实优惠措施,提高上路检查频率,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此次集中整治工作涉及面宽、时间跨度大、政策性强,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将各项优惠政策宣传到位。同时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维护整治期间社会稳定。

(四)疏堵结合,讲究策略。各村(社)要充分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尽量降低门槛、减免费用、简化程序,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解决车主办牌办证困难、群众出行困难、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就业困难、低保以及养老保险办理等有关民生问题。

(五)依法履职,文明执法。坚持依法履职,强调文明执法,树立证据意识,把专项整治行动列入“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专项考核中,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依法、廉洁执法,严禁粗暴执法、执法违法,坚决避免因执法不当引起群体性事件。

(六)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乡政府将把专项行动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不力、行动拖拉、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参与非法营运,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泄露工作情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七)建立机制,巩固成果。一要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把专项整治工作转变为常态工作、日常工作,常抓不懈。二要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能动作用,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局面。三要建立健全乡、村联席会议制度。针对不同时期的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举措,形成整治合力。四要建立健全严格考核的责任机制。把专项整治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

(八)畅通信息,及时报告。各村各部门在专项整治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乡领导小组报告。整治期间,乡整治办每周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__市__乡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8日

电动车库整治方案范文 篇五

为加强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依据《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保障工作有序开展,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通任组长,由主任科员岳建廷、郭树深、耿淑刚,分管领导李永军、代树涛任副组长,质量发展股、质量监督股、知识产权股、标准计量股、消保股、综合执法局、基层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质量发展股。

二、工作目标

自20XX年七月至年底,利用半年时间,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切实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

三、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销售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3C以及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虚假宣传、虚假标注。

(五)不履行售后三包、缺陷产品召回义务。

四、责任分工

质量发展股:负责牵头治理工作的各项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为领导小组研究和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供参考基础数据。对分局查处无3C电动车销售行为进行指导。

质量监督股:对电池及电动自行车配件生产厂家进行监督检查,对分局电动自行车的抽检予以指导。

标准与计量股:查处销售无标或降低标准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对产品外观质量是否存在明显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

知识产权股:负责直接查处或指导分局对虚假宣传及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

基层分局:全面排查本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底数。组织对流通环节电动车及配件的抽检,查处无合格证、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电动车库整治方案范文 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凌云在《关于加强居民小区“飞线充电”治理的建议》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国各地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xxx消防法》、xxx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排查整治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力争通过综合治理,推动规划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实现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二、治理重点

在居民住宅楼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时间步骤

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7日前)。各乡镇召开专门会议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全面摸排阶段(2月18日至3月18日)。组织乡镇、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深入住宅小区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张贴宣传海报和警示标识,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数量、停放场地和充电设施进行全面摸排,摸清现状和缺口,拟定建设计划,建立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19日至6月19日)。组织乡镇、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对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由县应急、公安、消防、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设置存在困难的居民小区,由县资规、住建、应急、消防和乡镇社区等单位实地调研、会商解决,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20日至6月底)。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管理能力。对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不落实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并责令继续开展整治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规划管理。住建、资规、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对于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非机动车车棚,满足居民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需求。

电动车库整治方案范文【经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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