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行动方案范文 篇一
高新区创新发展行动方案
一、背景和目标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能力的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在全球范围内正迅速崛起。为了更好地推动高新区的发展,我们制定了以下行动方案。
二、战略规划
1. 加强创新能力:通过设立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吸引高水平的科研人才,推动科技创新,提高高新区的创新能力。
2. 优化产业结构: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转型升级。
3. 建设创新生态系统:打造一流的创新生态系统,促进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鼓励创新创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4. 强化创新保护: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创新成果的保护水平。
三、重点任务
1. 建设高新技术园区:构建完善的科技创新基础设施,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
2.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帮助其快速成长。
3. 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加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力度,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4. 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高高新区的创新能力。
四、保障措施
1. 完善政策支持:制定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创新创业,提高创新的积极性。
2. 加强合作交流:积极与其他高新区进行合作交流,互相学习借鉴,共同推动高新区的发展。
3.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行动方案执行小组,负责行动方案的具体实施和推动。
五、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以上行动方案,预计在未来几年内,高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将大幅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将得到快速发展,为高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高新区行动方案范文 篇二
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行动方案
一、背景和目标
为了推动高新区的创新驱动发展,提高经济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我们制定了以下行动方案。
二、战略规划
1. 加强科技创新能力:通过加大科研投入和创新资源的整合,提高高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2. 培育创新型企业:通过支持创新创业,培育一批优秀的创新型企业,推动高新区的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3. 打造创新生态环境:建设一流的创新生态环境,促进各类创新主体的协同创新和深度融合,为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
4. 加强创新保护: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创新成果的保护水平。
三、重点任务
1. 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平台,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创新资源。
2.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培育一批优秀的高新技术企业,推动高新区的产业转型升级。
3.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力度,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
4.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高高新区的创新能力。
四、保障措施
1. 完善政策支持:制定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提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2. 加强合作交流:积极与其他高新区进行合作交流,互相学习借鉴,共同推动高新区的发展。
3.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行动方案执行小组,负责行动方案的具体实施和推动。
五、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以上行动方案,预计高新区的创新驱动发展将取得明显成效,创新能力和经济竞争力将得到提升,为高新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高新区行动方案范文 篇三
为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和省政府主要领导来连调研指示精神,以大格局、高标准、新思路推进“十四五”期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连云港市“十四五”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等文件,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投资带动、内外联动和绿色发展,优化体制机制,突出分类指导,加快转型升级,把开发区打造成为引领全市后发先至的首要引擎、各种优质要素争相集聚的投资热土、产业特色鲜明的创新发展高地、体制机制改革的先行区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交汇融合发展的载体平台。
(二)发展目标
“十四五”末,市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800亿元,徐圩新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00亿元,其他开发区至少翻一番,全市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3500亿元,占全市比重达到50%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外贸进出口总额、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实现翻番;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市比重50%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实际利用外资、外贸进出口总额占全市比重达80%以上。各开发区主要指标领先其他县区或所在县区增幅,在省级层面开发区综合考评中每年至少进1位。
二、主要任务
(一)体制机制优化工程
1.规范职能定位,理顺职责关系。按照权责一致原则,20xx年9月底前理顺开发区“区内区外”“条块之间”职责关系,明确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开发区管委会的职责边界。对处于起步阶段、区域范围相对独立的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原则上由属地政府承担;对代管乡镇(街道)的开发区,进一步理顺关系,合理配置开发区与所辖乡镇(街道)职能,科学划定边界;对产城融合度较高的开发区,积极推动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具备条件的可与所在行政区实行一体化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委编办)
2.规范内部架构,实行机构精干和扁平化管理。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20xx年6月底前各开发区完成内设机构的进一步优化,构建大规划建设、大经济发展、大社会事业、大行政执法、大市场监管等大部门制工作格局,承担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和营商环境优化等职责的机构比例不低于60%。实行扁平化管理,职能机构以下原则上不再设管理层级,推动岗位向招商引资一线和服务企业一线倾斜。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垂直领导的,市县级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向开发区派驻机构。(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3.优化开发区管理运行机制。推动各开发区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公司”的模式优化开发区管理架构,党工委、管委会主要承担落实发展规划、推动政策落地、协调服务企业、促进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职能,依法依规行使赋予的经济管理权限;开发区国有公司实现实体化运作,承担起探索开发区市场化开发、建设、运营和服务的职能。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十四五”期间突破行政区划,采取股份合作、委托招商、“飞地”经济和“园中园”等多种方式,与长三角地区开发区合作共建,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市委编办、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4.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规范各开发区人事和薪酬管理,注重“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对各类编制资源和人员进行统筹使用,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推行开发区薪酬总额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发挥薪酬和考核机制引领与保障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
5.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开发区财政自主权,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实行“一级财政”管理体制,“十四五”期间实现省级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和独立核算。鼓励县区按照共同发展、激励发展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开发区和地方政府合理的投入和收益分配制度,支持开发区建设和运营管理。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建设。鼓励开发区国有公司在做好论证评估和风险防范基础上,规范履行决策程序,投资区内优质企业,实现双赢。(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_,各县区、功能板块)
(二)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工程
打造特色产业园区。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稳妥推进开发区四至调整。落实“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相关举措,重点围绕连云港10条重点培育的产业链,国家级开发区确定3—4个主导产业方向,省级开发区确定1—2个主导产业方向,打造特色产业园中园,集聚优质要素资源,出台促进产业发展举措,构建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建设“主导产业引领、龙头企业带动、产业生态支撑”的特色产业园区,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发挥石化产业基地、“中华药港”载体优势,依托龙头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引导开发区间建立合作和利益共享机制,推动产业、企业耦合协同发展,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20xx年6月底前各开发区建立区内智能车间、工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加快培育一批领军企业,提升在相关产业链体系中的地位,到“十四五”末全市开发区智能车间、工厂、“专精特新”小巨人数量突破160家。20xx年12月底前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连云港化工园区、灌云临港产业区力争完成省级化工园区达标创建,提高产业承载能力。“十四五”末全市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6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局,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县域范围产业用地规划布局,强化开发区用地空间保障。坚持“亩产论英雄”导向,各开发区在20xx年12月底前按照《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xx版)要求和产业发展定位,建立综合评价机制,对区内企业按单位用地税收、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指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差别化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和土地利用效率。做好土地供后监督,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腾退、盘活僵尸企业、散乱污企业和本质安全度较低企业的存量用地;通过追加投资、转型改造、合作经营等方式提高低效闲置用地利用强度和产出效益。(责任单位:各县区
、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三)创新体系建设工程
加快创新平台建设。依托市高新区引进、培育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载体,集聚资源服务全市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各开发区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和深化实质性战略合作,引进、共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和产业创新平台。各县区、功能板块将“十四五”期间新建重大产业创新平台目标任务根据产业定位分解至省级以上开发区,并纳入市、县考核体系。市开发区、徐圩新区加快“中华药港”、石化研究中心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各开发区新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的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十四五”末全市开发区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数量达30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建设全面人才支撑体系。深入推进开发区人才“十个一工程”和花果山英才计划,推动开发区建立以优势产业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管委会引导、市场化运作的高端人才引进机制。市开发区、高新区、徐圩新区“十四五”期间实现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零的突破,省级开发区在省级人才工程入选方面实现全覆盖。推行人才“双落户”制度,20xx年12月底前各开发区建立与高校院所联合引进、培养产业发展急需各类人才的合作机制。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建立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打造“顺心创业、安心工作、舒心生活”的人才友好型开发区。鼓励市开发区、市高新区和条件好的省级开发区设立人才创业引导基金,解决人才项目“首投”问题。(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类企业引进力度。20xx年6月底前各开发区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势传统企业为重点建立后备培育企业库,促进更多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十四五”末全市开发区净增高新技术企业数超400家。鼓励企业购买专利技术,加快成果转化,培育壮大一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强化创新环境建设。加强开发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市开发区、徐圩新区等园区围绕石化、新医药、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开展专利导航分析研究,提高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区内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推动市开发区、市高新区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体系、机制。在条件较好的开发区启动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责任单位:市市场_、市地方金融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四)招大引强突破工程
聚焦招商主责主业。强化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定位,坚持项目为王,建立重大招商项目分级快速反应机制,明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县区、功能板块主要领导直接挂钩,集中统筹调度各级资源协同推进,变招商部门单兵突进为各级领导和部门提前介入、全员参与、共同推进的项目推进机制。突破重大项目招引,市开发区、徐圩新区每年各引进百亿元以上项目2个,连云经济开发区、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每年各引进百亿元以上项目1个以上,其他开发区每年各引进50亿元以上项目1个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市商务局)
坚定不移推进产业招商。加强产业链招商整体方案的顶层设计,开展开发区产业链现状评估和相关行业研究,抢抓产业发展风口机遇,把握蓝海,规避风险,形成以“建链、补链、强链”为指导的产业招商指导目录,明确招商靶向企业,提高招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20xx年12月底前各开发区完成主导产业产业链招商规划的制定。(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商务局,各省级开发区)
加强招商工作组织统筹。20xx年12月底前各开发区建立覆盖产业招商规划、产业政策制定、营商环境建设、开发区形象推介、招商人员选拔培训、信息渠道培育、项目落地服务、绩效考核的全流程招商工作体系,形成对招商工作的系统性支撑,全面提升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商务局,各省级开发区)
创新招商工作模式。深入挖掘驻点招商、以商引商等行之有效的招商模式潜力,支持开发区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委托、委派等方式与国内外优秀招商中介、行业协会、商会等机构合作,开展市场化招商。鼓励市开发区、市高新区、徐圩新区等条件较好的开发区设立主导产业发展基金,探索基金招商模式。推动各开发区制定配套激励措施,对成功引进优质产业项目的社会专业机构和个人进行激励。(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商务局,各省级开发区)
(五)开放水平提升工程
提升外资利用质量水平。坚持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并举,优化开发区实际使用外资考核指标设置,推动制造业外资引进,提高引资层次和水平。深度挖掘开发区现有产业链及重点企业合作项目,开展“以内引外”“以外引外”,拓展利用外资渠道,丰富外资利用形式。支持开发区引进、培育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功能性机构和研发中心。“十四五”期间开发区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超40亿美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促进外贸稳增长。支持开发区培育、招引外贸龙头企业、生产型外贸企业。支持以开发区为载体申报跨境电商产业园、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帮助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拓展市场。支持市开发区发挥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优势,发展分拨配送、市场采购、离岸贸易、保税维修、保税研发等业务,优化贸易结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连云港海关,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完善开发区开放功能。20xx年9月底前市开发区、市高新区、徐圩新区、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和东海经济开发区、灌云经济开发区(空港片区产业园)、灌南经济开发区、赣榆经济开发区制定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平台建设方案,主动承接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和“一带一路”标杆示范项目建设的溢出带动效应,围绕产业加强制度创新和先进经验复制推广,出台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措施,更好地集聚境内外优质要素资源,打造特色开放优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自贸办),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管委会,各县区、功能板块,相关省级开发区)
推进国际园区合作。擦亮连云港上合组织“出海基地”招牌,引导市开发区依托“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项目加强与哈萨克斯坦里海物流基地、东门特区等境外开发区的合作;推动上合组织国际物流园发挥省级国际合作园区平台作用,进一步丰富建设内涵,编制发展规划,“十四五”末建成服务“一带一路”经贸、产能合作的重要平台。指导各开发区加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研究和利用,深化与日韩产业合作,培育中日韩(江苏)产业合作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层面每年召开一次开发区工作推进会。各县区、功能板块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开发区专题工作会议,按照工作力量向开发区集中、资源要素向开发区倾斜的要求,集聚县级资源,确保本方案各项举措的贯彻落实。市商务局要履行好牵头协调职能,提高统筹协调能力,做好督查和总结。市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相关部门)
(二)严格考核奖惩。将本方案中明确的发展目标分解至市各相关部门及市开发区、徐圩新区和省级开发区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中,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在开发区考核指标设置方面要区别于普通行政区考核,突出体现开发区特点的个性化指标。将开发区在省、市考核中进退位情况作为确定开发区绩效薪酬的重要参考依据,与开发区全体工作人员年度薪酬总额挂钩。对在省考核中持续进位的开发区给予通报表彰;对连续两年退位的开发区进行约谈整改。(责任单位:市考核办、市商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
高新区行动方案范文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工业化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根据《_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倍增行动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的意见》(黔党发〔20xx〕1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xx〕6号)及《_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遵党发〔20xx〕17号)要求,结合全市各开发区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精准把握开发区建设发展中的难点、痛点问题,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利用五年时间,有力有序解决开发区运营机制不顺畅、产业布局不科学、土地利用率不高、优质项目落地率低等问题,推动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现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效应和竞争力大幅提高,融合示范取得实效,开拓创新能力增强,主要经济指标倍增,对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的发展目标。
(二)主要指标
到20xx年,全市开发区工业总产值实现5500亿元,期间年均增长20%以上;工业投资累计突破3600亿元;规模工业企业数达到1300户以上;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的比重均达到90%以上;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工业用地产出强度分别达到500万元/亩、300万元/亩以上,标准厂房使用率达90%以上。建成20xx亿级开发区1个(贵州仁怀经济开发区),1000亿级开发区1个(贵州苟江经济开发区),500亿级开发区2个(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习水经济开发区),100亿级开发区7个(贵州赤水经济开发区、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贵州湄潭经济开发区、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贵州娄山关经济开发区、遵义市务正道煤电铝循环经济工业园区),50亿级开发区5个(遵义综合保税区、贵州绥阳经济开发区、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贵州余庆经济开发区、道真上玉工业园区)。贵州仁怀经济开发区(仁怀名酒工业园区)、贵州苟江经济开发区(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新增50亿级项目5个以上,各省级开发区分别新增20亿级项目5个以上,道真上玉工业园区、遵义市务正道煤电铝循环经济工业园区、遵义综保区分别新增10亿级项目5个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明确开发区功能定位。坚持开发区以发展工业为主,突出生产功能属性,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科学合理做好产业规划。在规划编制(修编)时,重点围绕开发区工业发展,科学合理规划必要的生产生活所需配套设施建设,防止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民用建筑不合理过度增加。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用地外,原则上开发区工业用地应占建设用地70%左右。引导企业向开发区集中,产业向开发区集聚,除对资源、环境、地质等条件有特殊要求外,原则上新办工业企业均集中到开发区。严格控制在开发区外安排新增工业用地,确需安排的重大工业项目,须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进行科学论证。引导符合条件的存量工业企业进入开发区,科学有序推进存量企业实施“退城进园、异地技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_,各县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升开发区基础设施水平。坚持适度超前、务实管用原则,高标准整体规划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有机衔接,实现一体化布局和联动发展。全面提升开发区电力、燃气、供水、通信、道路、消防、防汛、治污、环卫等配套服务水平,解决基础设施配套“最后一公里”和“通而不稳”问题。将为企业服务的公共信息、技术、物流等服务平台和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统一纳入整体规划建设。鼓励开发区集中建设非生产性配套设施,提高基础设施共享程度和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大数据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防办、遵义供电局,各县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优化公共配套服务功能。支持开发区配套建设与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加快完善物流产业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优先申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引导开发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创新创业基地、产学研基地,促进技术成果在开发区转化应用。鼓励开发区设立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完善融资、咨询、培训、场所等创新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县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培育打造首位产业。实施开发区首位产业培育提升行动,各开发区原则上主攻1个首位产业,可培育2至3个潜力产业。集中人才、政策、资金、土地等要素打造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实力强的优势产业集群。聚焦首位产业,重点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促进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壮大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各县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和开发区领导干部带头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对以往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进行清理及修订完善。明晰享受条件、适用范围、优惠幅度、兑现流程、执行期限等内容,要实现利益与责任对等。签订的协议或合同要明确项目亩均投资强度、单位面积产值、容积率及建设进度等具体控制性指标。加强项目落地推进的后续服务、跟踪问效和督查考核,提高项目履约率、入园率、开工率和投产率,形成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的项目建设格局。(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各县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提升开发区产出效益。坚持以“亩产论英雄”,推进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开发区工业用地产出效益和质量。加大土地收储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探索完善工业低效用地退出机制,严格实施“两年一评价”。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对企业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严格控制工业用地改作他用。依据确定的亩均产出强度约束性指标,各开发区分类制定亩均投入产出标准、亩均税收、亩均工业产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指标体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投入产出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提升标准厂房使用效率。开展闲置标准厂房和“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对于产出效率低、“租大用小”的标准厂房予以腾退。引导中小微企业入驻标准厂房,提升厂房适用性及利用率,原则上各级不新下达标准厂房建设任务,由开发区结合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项目需求,合理规划、有序适度建设标准厂房。支持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购买土地、自行建造厂房。(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高新区行动方案范文 篇五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20xx〕15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xx〕12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综合实力,提高产业领取效应和产业竞争力,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构建精简高效的开发区管委会机构,内部实行扁平化管理。根据中央机构改革精神,开展机构改革运行效果评估,整合相近相似职能,优化大部制机构设置,最大限度避免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同时主动对接上级有关城市执法、监察委、环保等体制改革,理顺涉及体制改革部门与区直相关部门的职责关系,确保各项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继续完善“小政府、大社会、大部制、强服务”的行政管理模式。积极向上争取先行先试政策,推动台商投资区成为全方位改革开放的先锋,借鉴先进国家、地区改革经验,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大环境。破解影响我区开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和阻力,为新区“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开发区市场化运营改革。成立与管委会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运营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发展提升我区现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水务公司、市政公司等4家区属国有企业,强化市场化运作,确保与区管委会政企、政资分开。极力构建职能科学、机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招商和优化服务
(一)推行平台招商。搭建对接平台,解决投资不对称的问题。为优质项目找资金,为实力财团找潜力项目,为企业找合作企业,争取整合升级;根据招商产业重点设立专项招商产业基金,致力于入股或补助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常态化组织供需对接会或论坛,引导意向企业、台湾行业协会与本市(区)企业对接,同时,深入开展“引智”工作,提升区内企业人才总体水平。
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二)推行窗口招商。出台切实可行的中介招商奖励政策,充分发挥窗口信息多、人脉广、渠道多的优势,全面拓展招商空间和实效;协商聘用闽投台北办事处、中泉台北办事处、丰泽船务台北办事处、两岸医事协会等单位或个人,为政府经济顾问;探讨与中国机电商会台北办事处、台湾工商建设研会、台湾科学园区工业同业公会、台湾电电公会等团体和机构的合作事宜,密集赴台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维护好重要招商窗口,助力项目入驻。
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三)推行以侨招商。发挥侨台外事、工商联职能,增加“请进来、走出去”活动频率;探讨在重要区域与异地商会合作,委任其秘书长为招商顾问,规范工作职责及办事程序,增加招商触角;加强泉州台商投资区台商联谊会建设,通过该渠道,加强与全国台商协会的沟通联络,拓宽信息渠道,强化台商归属感和向心力。
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四)推行精准招商。充分发挥区专家库作用,深入研究分析我局提出的五大产业招商重点,掌握每个产业国内外发展形势、行业内重点企业区域分布及排名情况、企业投资意愿及规划布局,围绕园区锁定的重点招商产业类别,紧密跟踪目标企业,实行一对一精准招商,力争取得成效。
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高新区行动方案范文 篇六
为贯彻落实《_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7号)、《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火〔20xx〕28号),加快推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国家和省级高新区,以下统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高新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支撑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科技自立自强和“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发展方向,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营造良好创新创业创造环境为抓手,以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和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将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二)发展目标
到20xx年,全省高新区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体制机制持续创新,福州、厦门、泉州科技城基本建成,自创区与省内其他高新区共建一批协同创新平台,省级以上高新区设区市实现全覆盖。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新业态和新经济不断涌现,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产业增加值实现“双倍增”,创新型企业群体不断壮大。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管理体制更加精简高效,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体系加快形成,国家级高新区在全国排名明显提升。坚持绿色发展,推动产业转型,打造绿色低碳生态园区。
到20xx年,建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福州、厦门、泉州科技城全面建成、创新功能更加完善高效,各类创新要素集聚度显著提高,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主要产业进入全国价值链中高端,实现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以自创区引领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三)布局建设福厦泉科技城。
围绕以自创区为重点的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深入打造福厦泉创新型城市。以福州高新区、福州大学城为依托,推动福州建设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依托厦门大学、嘉庚创新实验室、同安“三谷”等创新资源,打造宜居宜业宜创的厦门未来科技城;以引进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为支撑,建设泉州时空科创基地。将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厦门未来科技城、泉州时空科创基地等科技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自创区年度考核,对建设成效明显的科技城给予奖励1000万元,经费继续从自创区建设省级专项资金中列支。对科技城内重大平台的用地指标给予保障,其配套设施用地规模由所在地政府优先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依托国家级高新区按相关规定程序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科技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
(四)发挥自创区示范引领作用。
加强政策先行先试,进一步增强福厦泉高新区作为自创区核心区的带动能力。加强自创区建设省级专项资金对协同创新的扶持力度,支持自创区三片区之间以及三片区与省内其他高新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的科技创新平台共同开展协同创新。协同创新经费提高到5000万元。引导省内其他高新区,特别是老区苏区所在地的高新区主动融入自创区建设,支持带动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发展。各高新区要主动复制推广自创区、自贸试验区等相关改革试点政策,鼓励高新区与自创区、自贸试验区等加强联动合作。(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科技厅、发改委、财政厅)
(五)推动省级以上高新区设区市全覆盖。
强化地方政府高新区建设主体责任,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高新区,重点支持宁德市建设高新区,实现全省高新区设区市全覆盖。支持产业园区通过创建省级高新区助推创新发展,支持传统工业园区通过创建省级高新区加快转型升级。加快高新区标准化建设,持续推动在高新区产业发展的关键节点上研究打造一批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高新区创建国家级或省级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科技厅、商务厅、发改委、工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国防科工办)
三、加快培育和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