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 篇一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及作用
招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在投标前向招标人缴纳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确保投标人能够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参与竞标并按时履约。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招标秩序、保障公平竞争、提高工程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维护招标秩序。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保证金的缴纳要求能够筛选出真正有实力的投标人,避免了一些投标人仅凭虚假承诺而参与竞标的情况。招标保证金的缴纳也能够增加投标人的投入成本,降低不真实、不负责任的投标行为的发生,从而提高了整个招标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其次,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能够保障招标过程的公平竞争。招标保证金的缴纳要求能够约束投标人,确保他们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避免了一些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低价竞争、恶意压价等手段破坏公平竞争的现象。同时,招标保证金的缴纳也能够降低招标人受到不实投标的风险,提高了招标人选择投标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最后,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能够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招标保证金的缴纳要求能够约束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同时,招标保证金的缴纳也能够增加投标人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激励他们提供更好的施工方案和服务,从而提高工程的质量。
综上所述,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招标秩序、保障公平竞争、提高工程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招标保证金的缴纳要求能够筛选出真正有实力的投标人,维护招标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能够约束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保障招标的公平竞争;能够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确保工程符合标准和要求。因此,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对于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 篇二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改进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是招标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招标秩序、保障公平竞争、提高工程质量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首先,应当明确招标保证金的缴纳标准和金额。目前,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对于招标保证金的缴纳标准和金额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了投标人的缴纳成本不一致。因此,有必要制定统一的招标保证金缴纳标准和金额,确保公平竞争的前提下,投标人能够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其次,应当加强对招标保证金的管理和监督。在实施过程中,一些招标单位对于招标保证金的管理和监督存在不足,导致一些投标人的违约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处罚。因此,应当建立健全招标保证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招标保证金的使用和退还的审查,确保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履约,同时也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应当加强对招标保证金的使用和退还的监督和审计。招标保证金的使用和退还是招标工作中的关键环节,也是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因此,应当建立健全招标保证金使用和退还的监督和审计机制,加强对招标保证金的使用情况的审查和监督,确保招标保证金的使用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综上所述,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改进对于维护招标秩序、保障公平竞争、提高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需要明确招标保证金的缴纳标准和金额,加强对招标保证金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加强对招标保证金的使用和退还的监督和审计。只有通过不断的完善和改进,才能够更好地发挥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的作用,提高招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 篇三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 篇四
一、投标保证金汇交方式和程序
1﹑投标保证金汇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汇交以转帐形式进行,不接受现金。
(2)投标保证金款项必须从投标人所在地开户银行的基本帐户中汇出。
(3)投标保证金款项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款截止时间前到达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迟后到达的,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2、投标保证金汇交程序:
(1)投标人凭业务科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交款通知书第二联和第三联到综合科办理交款业务(投标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联,第二联记帐联,第三联回执联)。
(2)综合科财务人员在确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款项到达银行帐户后,在投标保证金交款通知书第二联和第三联上加盖收讫章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根联,第二联收据联,第三联记帐联,第四联财政联);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应注明招标项目、投标人、款项金额及到帐时间。
(3)综合科财务人员将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第二联交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交款通知书第三联和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第四联交业务科室。
(4)综合科财务人员按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帐务处理。
二、投标保证金退付方式和程序
1﹑投标保证金退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退付以转帐形式进行,不退付现金。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未中标人原汇出银行帐户。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具体按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程序:
(1)未中标人凭其开具的收款收据到业务科室开具投标保证金退款通知书(投标保证金退款通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联,第二联记帐联,第三联回执联)。
(2)未中标人凭业务科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退款通知书第二联、第三联及收款收据到综合科办理退款业务。
(3)综合科财务人员审核后在投标保证金退款通知书第二联和第三联上加盖付讫章并办理退款业务。
(4)综合科将投标保证金退款通知书第三联交业务科室。
(5)综合科财务人员按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帐务处理。
三、档案管理
1﹑业务科室按招标项目建立投标保证金收付存台帐,并根据投标保证金收付情况及时登记入帐;项目完成后,台帐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存入该项目档案。
2﹑业务科室将投标保证金交款通知书第三联﹑投标保证金退款通知书第三联及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第四联存入该招标项目档案。
四、投标保证金交、退款通知书票据管理
1﹑投标保证金交、退款通知书票据管理由综合科负责。
2﹑投标保证金交、退款通知书票据的申领和核销实行“限量供应,核旧换新”制度。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 篇五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安全和及时退还,保障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一)、进入中心交易的招标项目,由中心统一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足额存入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依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三)、投标保证金需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等缴纳方式,不直接收取现金、个人存折。
(四)、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对查实。
二、投标保证金的运用
(一)、开标前,中心根据银行部门提供的《资金到位明细单》、电子银行查询单及中介机构提供的《参加工程投标签到表》予以核对。在确认无误后,由中心出具保证金到账证明。
(二)、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到位或者未足额提交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均自动取消其参加该工程投标的资格。
(三)、中介机构应将中心财务提供的资金到位证明,收集到招标备案文件,予以备查。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一)、非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可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标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5日内,但应告知投标人推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原因)。
(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后5日内,可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三)、中标人依签订的《合同书》(复印件)或提交履约担保,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可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按照 “资金从哪里来,原样回那里去”的原则,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款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所在单位收款收据或者银行转账存入回单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名;(两选一项均可)
2、首次办理退还手续的,应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中标人需要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
(五)、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法定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4、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经查情况属实的.;
四、投标保证金的审批
(一)、交易管理中心负责核对、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到位手续;负责收集并核查退还保证金的单据;负责办理呈送领导审批。
(二)、中心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管好资金,保障资金安全,及时、准确、足额办理退款手续。
招标保证金管理制度 篇六
为加强榆绥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保证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秉承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
一、项目管理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均在招标文件中专款约定,要求投标人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书,视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二、发标时应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详细告知投标人招标人的收款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招标管理部门详细填写《榆绥高速公路投标保证金交纳通知单》,并书面通知财务科。投标人可以采取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在投标截止日前将资金交纳到管理处指定的账户,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银行原始单据备注栏内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并复印留存,妥善保管。
三、财务科收到投标保证金后,开具收据,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的资格证明材料之一。
四、投标结束后,招标管理部门应书面通知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退还保证金时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 一 ) 投标单位开具的介绍信。
( 二 ) 投标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原件核查后退回 ) 。
( 三 ) 投标单位通过银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原始单据复印件。
( 四 ) 管理处收到投标保证金开具的收据及复印件 ( 原件核查后退回 ) 。
( 五 ) 投标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