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篇一
考勤制度是一种组织管理工具,用于监控员工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时间。它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确保员工遵守工作时间安排,并提供公平和透明的工作环境。以下是考勤制度管理制度的一些要点。
首先,考勤制度应该明确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出勤要求。这包括每天的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以及午休时间和其他休假安排。这些规定应该与公司的工作安排和业务需求相吻合,并且应该在员工入职时进行明确的说明和培训。
其次,考勤制度应该明确规定员工请假和迟到早退的规定。员工应该事先向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请假申请,并按照流程进行审批。对于没有事先请假的员工,应该有相应的惩罚措施,以确保员工按时到岗。
第三,考勤制度应该确保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出勤记录准确无误。为了实现这一点,可以使用各种技术工具,如考勤机、打卡系统或者员工自助系统。这些系统可以自动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并生成相应的考勤报表,方便管理人员进行分析和监控。
第四,考勤制度应该设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于按时出勤和工作时间充实的员工,可以进行奖励,如加班费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对于经常迟到早退或者缺勤的员工,应该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扣除工资或者警告等。
最后,考勤制度应该不断完善和优化。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需求变化,考勤制度也需要及时调整和更新。管理人员应该定期评估考勤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和改进。
总之,考勤制度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确保员工按时到岗,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同时,它也可以为员工提供一个公平和透明的工作环境,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满意度。因此,企业应该重视考勤制度的管理,并不断完善和优化。
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篇二
考勤制度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一些关于考勤制度管理的重要内容。
首先,考勤制度管理应该明确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出勤要求。这包括每天的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以及午休时间和其他休假安排。这些规定应该与公司的工作安排和业务需求相吻合,并且应该在员工入职时进行明确的说明和培训,以便员工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工作时间和出勤要求。
其次,考勤制度管理应该设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于按时出勤和工作时间充实的员工,可以进行奖励,如加班费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样可以激励员工按时到岗,并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对于经常迟到早退或者缺勤的员工,应该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扣除工资或者警告等。这样可以提醒员工遵守考勤制度,并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
第三,考勤制度管理应该使用科技手段进行监控和管理。现代的考勤管理系统可以使用各种技术工具,如考勤机、打卡系统或者员工自助系统。这些系统可以自动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并生成相应的考勤报表,方便管理人员进行分析和监控。这样可以减少人工操作,提高管理效率,并确保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出勤记录准确无误。
最后,考勤制度管理应该注重员工的参与和反馈。管理人员可以定期与员工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他们对于考勤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员工的需求和建议,可以及时调整和优化考勤制度,以便更好地满足员工的需求和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考勤制度管理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产力,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管理。因此,企业应该重视考勤制度的管理,并不断完善和优化,以适应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需求。同时,企业也应该注重员工的参与和反馈,以便更好地满足员工的需求和提高工作效率。
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篇三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勤制度管理制度(精选40篇),欢迎大家分享。
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一、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项目员工的纪律观念,以《XX公司员工日常管理规定》、《XX公司项目经理部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以及参考《XX分公司第十项目金桥劳务派遣员工工资薪酬管理办法》,同时结合十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项目的考勤管理由综合室负责实施。
三、各部门主任、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义务。
四、项目考勤实行签到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签到(共计每日2次),不得帮助他人签到和接受他人帮助签到,罚代签人100元/次,被代签人100元/次,累计三次,当月工资另扣10%。
第二章:具体规定
五、上班时间
1、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5月1日-9月31日):14:00-18:00;下午上班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3:30-17:30。
3、每日考勤请在8:00前和18:00后20分钟内完成,超时未签者无理由者视为旷工。若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项目领导请示并补办相关手续(需出示短信图片或通话记录)。
六、满勤及缺勤:出勤工资是项目员工在每月26天出勤的情况下,以每人600元标准给予的出勤工资补贴;对于出勤少于26天,以150元/天标准进行扣减出勤工资,并扣减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各二十六分之一/天。
七、出差:根据公司、项目部需要安排出差,均需提前3天填写《职工出差审批单》,提请项目经理签字;临时出差,需出示事由,及安排领导短信图片或通话记录。
八、迟到、早退
1、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当月累计,次月重新计算,当月第一次迟到或早退,罚款10
元/次,第二次迟到或早退,罚款20元/次,当月罚款或早退按照“公式:罚款数=次数X10元/次”进行计算(当月累计,次月重新计算)。若当月迟到或早退次数共计达到6次,另扣本月工资10%。
3、超过6次或者以上者,扣当月绩效,通报批评。
4、若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项目领导请示并补办相关手续(需出示短信图片或通话记录)。
九、加班(值班)
1、根据项目部情况,加班仅针对混凝土浇筑的夜间值班人员。
2、为了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每月加班累计不得超过5次,同时加班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3、加班:不足1小时,不视为加班。夜间值班员工,值班工资为100元/天。
十、各种假
各种休假的前提是不影响施工生产的正常运行,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的前提下进行。
1、请调休假
1)调休假制度:按照施工生产情况,科室内部自行安排周六、日调休,不需提供《职工休假审批表》,需在每周三群共享本周调休表;
2)两个月一次调休假:5天。
2)事假:每月不足26天的假期,除调休假及特定假期外,一律记为事假,事假按缺勤工资计算。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20天。
3)婚假:根据国家、集团公司规定,并结合分公司和项目的实际情况,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本人结婚,享有3天婚假;符合晚婚条件的员工本人结婚,另享有7天奖励假。婚假期间,工资奖金待遇不变。(晚婚:晚婚是指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员工。)
4)产假、陪产假:
1)产假:根据国家、集团公司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只发放岗位工资,其他奖金、津贴不予享受,超过3个月,按照缺勤计算工资。
2)陪产假:因配偶生育,男方享有陪产假10天,陪产假期间工资奖金待遇不变。
5)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凭医院病休证明,方可批准病假,病假按缺勤工资计算。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按照国家或地方规定执行。
6)年休假:年休假原则上合并到春节或调休假一并使用。享受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待遇不变。
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者;
2、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7)丧假:结合分公司施工情况,丧假为10天,假期工资待遇不变。超过10天按照缺勤计算工资。
九、请假手续
1)各类休假均需提前3日上报《职工休假审批单》,待休假单填写齐全、签字齐全(主管领导和项目经理)交给综合室(或者资料室),才可离岗休假。
2)2天内的请调休假单项目经理栏由所在项目的执行经理签字即可,2天以上至5天的请调休假单项目经理栏需项目经理签字。
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篇五
一、考勤制度
1、所有项目部人员的考勤一律采取上下班签到制、签退制,任何人不得代签,或补签,如有发现每人次罚款10元。
2、考勤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制度管理考勤,不得讲人情,纵容他人弄虚作假,如有发现每人次罚考勤人员50元。
3、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必须按项目部规定工作日出勤,每工作日按项目部规定上下班时间为准。(根据工程进展及季节而定)
4、因公外出办事或去公司办事,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有效,如未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请销假制度
1、休探亲假,工龄假,婚育假,假期超过三天以上都须提前提交书面请假报告。
2、 申请报告,经项目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3、公派外出学习、培训,必须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部,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则影响工作,后果自负。
4、凡自学或自费上学人员,如占用工作时间,须提前征得项目部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批假。
5、各类事假,必须提前请示,无特殊情况,缺勤中途电话请假或他人代假,一律无效,均视为旷工。
6、项目所有人员请假,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必须进行登记,以便年终进行考核、凡未登记者,视假期时间长短给予30—200元罚款。
7、各类请假须按期限返回,并办理销假手续,不得超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向经理请示,经批准同意后,可按批准日期返回,否则按旷工处理。
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 凡局属各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及工勤人员均适应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第三条 公务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撤离职守办理私事,不得串岗、溜号,不得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电话、电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
第四条 局办公室、监察室每月对每人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公务员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工作,应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 公务员请事假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按缺勤处理并进行通报。所在科室、单位的干部职工请假,1天之内由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各单位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局领导审批,2天以上报局长审批。分管局领导请假,由局长审批。请假1天内可口头申请;1天以上(不含1天)需书面申请。
第七条 公务员因病休假,必须凭医院诊断结论和休假建议证明,办理休病假手续,突发病情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病休手续的,先行口头报告,事后补办手续。不按规定擅自休病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公务员请休公休假,须到办公室(人事处)办理登记手续,办公室(人事处)凭各单位和局领导批示,开具请、休假批复。请、休假结束后,须到办公室(人事处)销假。
第九条 公务员脱产学习一周以上或业余学习(需占一定的工作时间),到办公室(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公务员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按时上班的;不服从组织调动,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工作分配,不上班的;均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 公务员旷工2天以内的,由个人写出书面检讨,报局办公室(人事处);连续旷工3天以上5天以下的,个人写出公开检讨,扣发年终奖并取消年度考核等级和评选资格;连续旷工6天以上14天以下者,按照《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旷工累计达15(含15天)以上者,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报请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程序予以辞退。
第十二条 公务员半年以上不在工作岗位,不给当年年度考核等次。公务员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10年工龄以下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10年以上20年以下请病假的累计超过3个月、20年以下请病假超过4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年度公休假。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公务员组织纪律教育,对遵守纪律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