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州住房公积金通知(经典3篇)

时间:2017-01-01 07:38:1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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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州住房公积金通知 篇一

四川凉山州住房公积金通知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缴存职工的住房权益,现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进行以下通知。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自即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进行调整。根据您的月工资收入,具体缴存比例如下:

- 月工资收入在1000元及以下的,缴存比例为5%;

- 月工资收入在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的,缴存比例为10%;

- 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缴存比例为15%。

请及时调整您的缴存比例,确保按照新的标准进行缴存。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为了更好地支持广大职工的住房需求,我州将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具体调整如下:

1. 提高贷款额度:根据职工的缴存年限和缴存金额,贷款额度将有所提高。请及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具体的贷款额度。

2. 降低利率:为了减轻职工的还款压力,贷款利率将进行适当的降低。具体利率请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为准。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调整

为了更好地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将进行以下调整:

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用于购买首套自住房的,提取比例将提高至80%。

2. 住房公积金提取用于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提取比例将提高至50%。

请您及时了解并遵守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确保您的权益。

以上是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通知,请广大缴存职工务必遵守相关规定,合理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谢谢!

四川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四川凉山州住房公积金通知 篇二

四川凉山州住房公积金通知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和住房市场变化,为更好地保障广大职工的住房需求,现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进行以下通知。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用于租房

为了满足部分职工租房需求,我州决定将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提取比例为月缴存额的30%,但最高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申请提取时需提供租房合同和房东的身份证明。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

为更好地支持职工购房,我州决定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具体调整如下:

1. 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职工,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120万元;

2. 购买改善型自住房的职工,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150万元;

3.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职工,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80万元。

请有购房需求的职工及时了解具体的贷款额度和申请流程。

三、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服务优化

对于跨地区就业的职工,我州将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服务。职工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或APP办理异地转移手续,无需再亲自前往原缴存地办理。同时,转移期间,职工可继续缴存并享受贷款和提取的相关权益。

请有异地转移需求的职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

以上是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通知,请广大缴存职工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谢谢!

四川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四川凉山州住房公积金通知 篇三

四川凉山州住房公积金通知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xx年12月3日

  新政策提取政策集中解答

  公积金“新政”后,购房提取有哪几种方式?

  根据《凉山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凉府办函【20xx】190号)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凉府办函【20xx】132号)两个文件的要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就有“一次性提取”和“首付提取”两种情况可供选择。

  第一种是“一次性提取”,即在不办理住房贷款的条件下(分期付款或一次性付清房款),凭有效的一年内购房合同、房屋备案信息表、付款收据以及相关的材料,一次提取购房人及配偶(共有形式为“单独所有”除外)公积金帐户的余额,提取金额为不超过总房价的70%;

  第二种是“首付提取”,即缴存职工无住房贷款或住房贷款已结清的,凭有效的一年内购房合同、房屋备案信息表、付款收据以及相关的材料,可以提取职工和配偶(共有形式为“单独所有”除外)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支付首付。提取的金额为购房总价的20%,提取金额不得高于上年度(每年的6月30日)余额。缴存职工办理“首付提取”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还贷满一年后可以按《凉山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还贷提取。

  具体选择哪种方式提取公积金要根据职工的具体情况确定。第一种方式适合于公积金帐户余额比较充足接近所购房屋总价、不需要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第二种方式适合于职工公积金帐户余额少,需要进行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首付提取”和“一次性提取”有什么区别?

  “首付提取”和“一次性提取”都是购房提取公积金的一种形式,其差异是:“首付提取”是提取总房价的20%支付首付,然后可以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一次性提取”是提取总房价的70%支付购房款,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新政”后,“首付提取”公积金是什么概念?

  “首付提取”是20xx年4月21日,在《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凉府办函【20xx】132号)中第三条提出的使用公积金的一条新规定。其概念是:“缴存职工在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无住房贷款或住房贷款已结清的,可以提取缴存职工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支付首付”。

  “首付提取”有什么条件?

  “首付提取”的条件:1、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2、购买普通自住住房;3、无住房贷款或住房贷款已结清;4、提取时先办理购房人主体的提取,再办理配偶的提取(共有形式为“单独所有”除外)。

  “首付提取”能够提取多少公积金?

  “首付提取”的额度:夫妻双方提取的金额为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总价的20%,提取金额不得高于上年度(每年的6月30日)余额,以申请办理提取时缴存职工公积金帐户余额进行确定。

  “首付提取”后是否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首付提取”后,该套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首付提取”多长时间能够办理完成?

  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立即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的,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或不予提取的答复。

  公积金“新政”后,租房提取有什么条件?

  根据《凉山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办法》(凉府办函【20xx】119号)的规定,满足以下五个主要条件的就可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1、连续缴存公积金三个月以上;

  2、在凉山州内无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

  3、在工作所在地没有自住房而租住住房的;

  4、一年内没有办理过住房消费的公积金提取的;

  5、租赁合同签定并已支付租金的。

  租房提取公积金有什么限定条件?

  公积金是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困难的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所以对使用公积金租住住房的房屋面积和租金进行了一定限制,根据我州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进行限定,租住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包括90平方米),超过90平方米的,按90平方米核定,不足90平方米的按实际租住面积核定;根据职工租房所在地租金水平,最高提取额度分区域设定。

  西昌市最高提取额度1200元/月(包括西郊乡、高枧乡、小庙乡、马道镇)。

  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普格县、盐源县、金阳县、木里县、宁南县、甘洛县、昭觉县、美姑县、雷波县最高提取额度为700元/月。

  布拖县、喜德县、冕宁县、越西县最高提取额度为500元/月。

  各市县乡镇租金最高提取额度按县城的50%设定。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租住商品房、房改房或其他住房:

  1、提供工作所在地无房产证明(工作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

  2、租房合同及承租住房所有权证复印件。所承租的住房暂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明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3、申请提取配偶账户存储余额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婚姻证明;

  4、支付租金的收据(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或手印);

  5、相关信息填写完整的《缴存职工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基本信息、本人声明、单位意见等);

  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及资料

  条件:

  1、连续缴存公积金三个月以上;

  2、在凉山州内无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

  3、在工作所在地没有自住房而租住住房;

  4、租赁合同签定并已支付租金;

  5、一年内没有办理过公积金提取。

  资料:

  一、租住公租房:

  1、公租房租赁合同;

  2、租金缴纳收据。

  二、租住商品房、房改房或其他住房:

  1、工作所在地无自住房证明(工作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

  2、租房合同;

  3、承租住房所有权证(暂时未办理所有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

  4、支付租金的收据;

  5、相关信息填写完整的《缴存职工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基本信息、本人声明、单位意见等);

  6、申请提取配偶帐户余额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和婚姻证明。

  办理时限:

  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立即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的,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或不予提取的答复

  以上租房相关资料需带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及资料

  条件:

  1、夫妻无住房贷款或贷款已经结清;

  2、夫妻近12个月内没有办理过公积金提取;

  3、一年内新购住房(商品住房、经适房或二手房)

  4、一年内未办理过公积金的提取

  资料:

  一、购买商品房或开发商开发的经济适用房: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购买提取申请书、夫妻个人征信证明、购房合同、房屋信息备案表、付款收据、涉及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

  二、单位自有土地修建的经济适用房: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购买提取申请书、夫妻个人征信证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资料:《施工许可证》、房改部门审批资料(符合条件购买经济适用房人员名单)、购房协议或合同、付款收据、涉及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

  三、二手房: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购买提取申请书、夫妻个人征信证明过户后的房产证、完税发票、涉及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

  办理时限:

  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立即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的,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或不予提取的答复

  以上购、建房相关资料需带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请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及资料

  条件:

  1、夫妻无住房贷款或贷款已经结清;

  2、夫妻近12个月内没有办理过公积金提取;

  3、一年内新购住房(商品住房、经适房或二手房)

  4、一年内未办理过公积金的提取

  资料:

  一、购买商品房或开发商开发的经济适用房: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购买提取申请书、夫妻个人征信证明、购房合同、房屋信息备案表、付款收据、涉及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

  二、单位自有土地修建的经济适用房: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购买提取申请书、夫妻个人征信证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资料:《施工许可证》、房改部门审批资料(符合条件购买经济适用房人员名单)、购房协议或合同、付款收据、涉及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

  三、二手房: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购买提取申请书、夫妻个人征信证明过户后的房产证、完税发票、涉及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

  办理时限:

  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立即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的,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或不予提取的答复

  以上购建房相关资料需带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四川凉山州住房公积金通知(经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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