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精彩3篇)

时间:2016-06-03 01:17:2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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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篇一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它是指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财务会计准则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的一套规范财务会计工作的规章制度。一个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可以确保企业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首先,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明确了财务会计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它规定了财务部门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明确了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可以避免财务工作的混乱和冲突,确保财务数据的及时、准确上报。

其次,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了企业会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它明确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如货币计量原则、实物计量原则等。同时,它还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具体方法,如账务处理、凭证管理、会计账簿的建立和管理等。通过规范会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可以确保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再次,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做出了规定。它规定了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和报送时间,确保财务报表的及时准确。同时,它还规定了财务报表的内容和格式,使财务报表更加清晰、易读。通过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可以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最后,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了财务风险和内部控制的管理。它明确了财务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方法,规定了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机制。通过强化财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可以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保护企业的财务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和保障。它对于企业的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起着重要的作用。企业应该重视制定和执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不断完善和优化,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篇二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企业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一个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可以为企业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有助于企业的决策和发展。本文将从制度的建立、执行和完善三个方面,探讨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制度的建立是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础。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财务会计准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财务会计制度。制度的建立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规模、行业、经营特点等因素,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同时,制度的建立需要充分征求企业内外部的意见,形成共识,增强制度的可执行性和可持续性。

其次,执行是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关键。制度的价值在于执行,只有将制度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才能发挥作用。企业应加强对财务会计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通过加强执行,可以确保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和系统性,提高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最后,完善是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必然要求。随着企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财务会计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制度修订机制,定期对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制度的适应性和先进性。同时,企业应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制度的不断完善。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它的建立、执行和完善都需要企业的重视和投入。企业应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不断完善和优化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税收、审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增收节支,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决策,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提供服务。

  第三条 公司会计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直接负责。财务副总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资本运作政策;负责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对财会人员的配备、热恩面和奖惩提出建议,并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兴职责;负责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关系。

  第四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财务副总协调外部关系。

  第五条 分公司设单独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必要时,根据不同分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细则。

  第六条 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必须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参照本制度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制定完整的财务制度,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 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

  第八条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亿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 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 会计管理体制

  第十条 公司董事长、财务副总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 公私财务负责人为财务副总,依法行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一) 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 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

  (三) 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 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

  (五) 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 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 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 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

  第十八条 公司对委派财务人员实行外勤补贴。补贴标准分为公司所在市内、市外、省外三种。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在实行会计委派之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会人员,可参加公司专门组织的岗位竞聘。竞聘成功的,直接由公司任命。

  第二十条 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分公司、子公司,其委派的财会人员不影响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第四章 主要会计政策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 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三条 记帐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二十四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二十六条 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坏账转北,存货跌价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 会计科目的设置

  第二十七条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总账会计科目,其明细科目根据编制报表要求,按便于理解,方便管理和符合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合理设置。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在具体帐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第六章 会计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

  第二十九条 原始凭证是指涉及确定的经济业务并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文件、合同、发票收据等各种书面纪录,包括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发票账单、结算但、严守但、工资表、收款收据、支票存根、汇款回单等。

  各项财务收支业务需要的原始记录,应当具备规定的内容,充分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性质、原因、时间、数量和金额 。所有原始记录必须做到真实、完整。

  第三十条 各种原始凭证必须规范,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其应具备如下一些内容:

  (一) 名称:原始凭证必须有特定的名称,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等必须有标题;

  (二) 日期:一般是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或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的做成时间;

  (三) 业务内容:业务内容应当清楚,并表明该记录设计的经济性质。

  (四) 数量;

  (五) 单价;

  (六) 金额:各原始凭证上记载的金额应当填写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必须一致,格式化的原始凭证上的金额还应当封顶;

  (七) 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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