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实用3篇)

时间:2016-04-01 03:13:1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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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不断进步,高等教育的需求也日益增长。作为一所专业性较强的学院,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一直以来都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信息统计人才,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学院制定了招生章程,以规范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

首先,招生章程明确了招生的基本原则。学院坚持以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核心、以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依据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同时,学院还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考生都能享有公正的机会,不受任何不正当行为的干扰。

其次,招生章程明确了招生的程序和要求。学院将招生工作分为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考试招生和面试招生四个环节。招生计划是依据学院的教育教学发展需要和社会的用人需求确定的,招生政策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制定的,考试招生是通过统一的招生考试选拔优秀的考生,而面试招生是通过面试的方式综合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再次,招生章程明确了招生的监督机制。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此外,学院还设立了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和建议。

最后,招生章程明确了招生的宣传和说明。学院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向社会公众详细介绍学院的办学特色和培养方向。同时,学院还组织校园开放日活动,让考生和家长有机会深入了解学院的教学环境和师资力量。

总之,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为招生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确保了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学院将一如既往地坚持素质教育的理念,培养更多优秀的信息统计人才,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二

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是一所专业性较强的学院,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学院制定了招生章程,以规范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

招生章程明确了招生的基本原则,学院坚持以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核心、以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依据的原则。这意味着学院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而不仅仅追求分数的高低。同时,学院还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考生都能享有公正的机会,不受任何不正当行为的干扰。

招生章程明确了招生的程序和要求。学院将招生工作分为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考试招生和面试招生四个环节。招生计划是依据学院的教育教学发展需要和社会的用人需求确定的,招生政策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制定的。考试招生是通过统一的招生考试选拔优秀的考生,而面试招生是通过面试的方式综合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招生章程还明确了招生的监督机制。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此外,学院还设立了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和建议。

招生章程还明确了招生的宣传和说明。学院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向社会公众详细介绍学院的办学特色和培养方向。同时,学院还组织校园开放日活动,让考生和家长有机会深入了解学院的教学环境和师资力量。

招生章程的实施对于学院的招生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保证了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为社会培养了大量优秀的信息统计人才。学院将继续坚持以素质为基础的教育理念,培养更多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为国家的信息统计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三

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3885;省级代码为6186。

  第三条学校类型: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院校。

  第四条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办学层次为大专,学制三年。

  第五条学校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院纪检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计划数执行。

  第九条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院通过招生简章和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 1、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2、学院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1)教育部颁发的《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2)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省划定的录取分数线。3、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所报专业计划额满,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的原则调剂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专业男女不限,文理兼收。4、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办法: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省统考成绩,文化、专业分数上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5、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学院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文科类专业3300元/年;理科类专业3600元/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住宿费400元/年或600元/年;教材费600元/年(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奖励和助学政策。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措施。同时,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优秀学生享受在校生奖学金政策。

  第六章 毕业文凭

  第十四条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任何机构和个人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希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5号 邮编:450008

  联系电话:0371-86121628(传真) 86129628

  学院网址:http://www.hnisvc.com

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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