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镇村干部操办婚丧事宜通知(精简3篇)

时间:2011-07-09 07:42:2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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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镇村干部操办婚丧事宜通知 篇一

尊敬的镇村干部:

根据我镇村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规范干部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经过研究决定,制定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操办婚丧事宜需提前报备

从即日起,镇村干部如需操办婚丧事宜,必须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报备内容包括操办时间、地点、规模等。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建议。

二、婚丧事宜不得影响工作

镇村干部是党和人民的公仆,工作责任重大。因此,在操办婚丧事宜期间,不得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工作进度。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并安排替岗人员,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控制操办费用

近年来,一些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的费用过高,严重超出了正常的范围。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从即日起,我镇将对操办费用进行限制。具体费用标准将由镇政府制定并向各单位下发,各单位应积极执行,确保操办费用合理、公平、透明。

四、加强婚丧礼仪教育

婚丧礼仪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干部的修养之一。为了维护社会风气,提高干部的形象和修养,我镇将加强婚丧礼仪教育。各单位应组织干部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礼仪意识和文明素养。

五、加强监督和管理

为了确保规定的贯彻执行,我镇将加强对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的监督和管理。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操办情况,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以上规定和措施的实施,是为了更好地规范镇村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提高工作效率,维护社会风气。各位干部务必严格遵守,并带头积极执行。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相信我镇的工作将更加顺利,社会风气将更加良好。

特此通知。

镇村干部办公室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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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镇村干部操办婚丧事宜通知 篇二

尊敬的镇村干部: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提高工作效率,维护社会风气,特制定以下规定和措施,希望各位干部严格遵守并配合执行:

一、操办婚丧事宜需提前报备

从即日起,任何镇村干部如需操办婚丧事宜,必须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报备内容包括操办时间、地点、规模等。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建议。

二、婚丧事宜不得影响工作

镇村干部是党和人民的公仆,工作责任重大。在操办婚丧事宜期间,各位干部务必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工作进度。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并安排替岗人员。

三、控制操办费用

一些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的费用过高,严重超出了正常的范围,给群众造成了不必要的负担,也影响了干部的形象。为此,从即日起,我镇将对操办费用进行限制。具体费用标准将由镇政府制定并向各单位下发,各单位应积极执行,确保操办费用合理、公平、透明。

四、加强婚丧礼仪教育

婚丧礼仪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干部的修养之一。为了提高干部的形象和修养,我镇将加强婚丧礼仪教育,各单位应组织干部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礼仪意识和文明素养。同时,各位干部应自觉遵守婚丧礼仪,做到庄重、规范、文明。

五、加强监督和管理

为确保上述规定的贯彻执行,我镇将加强对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的监督和管理。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操办情况,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规行为,共同维护社会风气。

以上规定和措施的实施,是为了更好地规范镇村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提高工作效率,维护社会风气。各位干部务必严格遵守,并带头积极执行。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相信我镇的工作将更加顺利,社会风气将更加良好。

特此通知。

镇村干部办公室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规范镇村干部操办婚丧事宜通知 篇三

规范镇村干部操办婚丧事宜通知范文

  导语:近几年来你可能看到过政府机关**花巨资为儿女办婚宴的事件,为了不宜浪费奢侈,相关部门作出了相应规范,下面小编为大家推荐有关规范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例文,欢迎阅读。

各村(社区)党总支、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川纪发〔2014〕13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不良风气。按照《中共**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工作的通知》(**纪发〔2015〕9号)和**关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 和腐败问题工作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范围对象。本通知所称镇村干部是指镇机关行政事业部门在编人员、归口到镇机关管理的县派驻部门的.人员、村(社区)四职干部(总支书记、主任、副主任、文书)。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嫁娶和乔迁、履新、出国、庆生、升学、开业庆典等事宜需报告备案。镇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照。

  二、严格报告备案。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除丧葬事宜外,当事人须事前填写《**镇镇村干部操办喜庆事宜事前报告表》(附件1),提前10天按《中共****镇委员会、****镇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云委发[2015]3号) 规定,向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书面报告,经审查后,并报镇纪委备案。丧葬事宜先口头向责任人报告,事后10天内按程序补填《**镇镇村干部操办丧葬事宜事后报告表》(附件2),并履行相关报备手续。镇党政领导、党委委员向党委书记报告,镇机关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向联片领导报告,机关工作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报告,村(社区) 其他干部向党总支书记报告。

  三、严格监督检查。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依据《**镇镇村干部操办喜庆事宜事前报告表》或操办丧葬事宜口头报告情况,检查是否有违反《暂行规定》的情况,如实填写《**镇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现场检查表》(附件3)并报镇纪委备案,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应及时报告镇纪委。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暂行规定》以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等行为,镇纪委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并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对违规违纪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附件:1. **镇镇村干部操办喜庆事宜事前报告表

  2. **镇镇村干部操办丧葬事宜事后报告表

  3. **镇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现场检查表

  中共****镇委员会办公室

  ****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年7月13日

规范镇村干部操办婚丧事宜通知(精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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