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篇一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以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为目标的学院,有着严格的招生章程。本文将详细介绍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
一、招生对象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对象主要为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的学生,同时也欢迎成人学员和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毕业生报考。
二、报名和招生计划
1. 报名时间:每年的招生报名时间根据教育部和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具体时间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和宣传媒体上公布。
2. 报名方式:考生需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线上或线下报名。线上报名需要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材料,线下报名需要前往学院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3. 招生计划:学院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教育部规定的招生计划,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并在招生网站上公布。
三、招生考试
1. 考试科目:学院招生考试主要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科目。
2. 考试时间和地点: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确定考试时间和地点,并在招生网站上公布。
3. 考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在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录取与入学
1. 录取方式:根据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学院进行综合排名,按照录取名额进行择优录取。
2. 录取公示:学院将在规定时间内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录取名单。
3. 入学手续:被录取的学生需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入学手续办理,包括缴纳学费、体检等。
五、其他相关规定
1. 学费标准:学院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费标准,并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2. 奖助学金:学院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对于成绩优秀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
3. 招生政策:学院将根据教育部和相关政策的要求,制定并执行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综上所述,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规定了招生对象、报名和招生计划、招生考试、录取与入学等相关内容。学院将按照章程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和透明,为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技术人才。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篇二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为目标的学院,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学院制定了招生章程。本文将介绍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
一、招生对象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对象主要为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的学生,同时也欢迎成人学员和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毕业生报考。
二、报名和招生计划
学院在每年的招生季节会按照教育部和相关政策规定的时间,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和宣传媒体公布招生信息,包括报名时间、方式和招生计划等。
考生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报名,线上报名需要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材料,线下报名需要前往学院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报名截止后,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初步筛选。
三、招生考试
学院的招生考试主要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科目。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在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确定考试时间和地点,并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考试成绩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录取与入学
学院根据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进行综合排名,并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在规定时间内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
被录取的学生需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入学手续办理,包括缴纳学费、体检等。学院将提供相应的入学指导和帮助,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五、其他相关规定
学院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费标准,并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同时,学院也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对于成绩优秀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
学院将根据教育部和相关政策的要求,制定并执行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综上所述,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规定了招生对象、报名和招生计划、招生考试、录取与入学等相关内容。学院将按照章程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和透明,为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技术人才。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篇三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近日发布了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校名称: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777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131号(邮编:030009)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杜英堂(副院长)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相关省(区、市)生源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建议小语种考生慎报。
3、学院食宿条件未能满足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建议少数民族考生慎报。
4、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接收征集志愿考生;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6、进档文史、理工类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按语文成绩、理工类考生按数学成绩高低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7、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以文化成绩高低确定录取。
8、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三、中加合作办学项目
1、经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学院与加拿大北方理工学院(Northern College of Applied Arts & Technology,Canada)合作举办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两个高等专科教育合作项目,每个项目招生50人。
2、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执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224号)的规定,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8000元。
3、中加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录取规则同普通文、理类考生,不录取无专业志愿的考生。
4、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学生按照中加教学计划的规定和要求学完全部课程,经双方考试合格,可获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和加拿大安大略省专科文凭。
四、收费及其它
1、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当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
2、新生入校后,学院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体检、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学院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3、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4、学院设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特困补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或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录取的贫困家庭新生还可申请进入由“思利及人公益基金会”提供资助的“思利及人助学圆梦班”(共50人)。
5、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正、公平、择优,学院成立了由纪检监察、教务、学生等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
6、学院2007年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示范院校建设验收。
7、联系方式
电 话:(0351)3350580
电子信箱:1770063134@qq.com
网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