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变得日益重要。公务接待是指学校为了开展工作需要而与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的接待活动,包括会议、座谈、考察、培训等。这些接待活动对于学校的工作推进和资源整合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务接待的规范和效果。
首先,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应明确接待活动的目的和范围。接待活动的目的应当是为了推动学校的发展和提高工作效率,而不是为了奢靡和攀比,因此制度应明确规定了哪些活动属于公务接待范围,哪些活动属于非公务接待范围,以避免滥用公务接待的情况发生。
其次,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应规定接待活动的程序和流程。接待活动的程序和流程应该包括接待申请、审批、实施和总结等环节,以确保接待活动的合理性和高效性。申请人应提供详细的接待活动计划,包括活动的目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审核人员应审查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确保接待活动符合学校的工作需要。
再次,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应规定接待活动的经费使用和监督。接待活动的经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报销和审计,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督。制度应明确规定接待活动的经费来源、使用范围和限额,以及经费的报销和审计程序,避免经费的浪费和滥用。
最后,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应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和监督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应对接待活动负有直接责任,要加强对接待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接待活动的合规性和效果。同时,制度应规定了对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以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
总之,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推动学校的发展和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才能确保公务接待的规范和效果,避免滥用和浪费公共资源的情况发生。同时,各级领导干部应加强对接待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形成良好的工作风气和作风。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篇二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完善是推动学校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廉洁从教要求的重要保障。公务接待是学校与外界交流沟通、资源整合和合作发展的重要方式,因此必须建立一套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务接待的规范、透明和廉洁。
首先,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应明确接待活动的目的和原则。接待活动的目的应当是服务学校发展和学校工作的需要,不得违背学校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接待活动的原则应当包括公开透明、合理高效、经费合规、廉洁从教等,以保证接待活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其次,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应健全接待活动的程序和流程。接待活动的程序和流程应包括活动申请、审批、实施和总结等环节,确保接待活动的合规和高效。申请人应提供详细的接待计划,包括活动的目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审核人员应审查申请的合法性和必要性,确保接待活动符合学校的工作需要。
再次,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应加强对接待活动的经费使用和监督。接待活动的经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使用和监督,避免经费的浪费和滥用。制度应明确规定接待活动的经费来源、使用范围和限额,以及经费的报销和审计程序,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最后,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应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和监督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应对接待活动负有直接责任,要加强对接待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接待活动的廉洁和效果。同时,制度应规定了对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以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
综上所述,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完善是推动学校发展和落实廉洁从教要求的重要举措。只有建立一套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才能确保公务接待的规范、透明和廉洁,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各级领导干部应加强对接待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形成良好的工作风气和作风。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篇三
一、接待范围:
上级机关领导、兄弟学校领导和教师、友好协作单位领导,以及学校特邀专家、学者等。
二、接待原则:
1、接待工作必须以有利于工作和事业的发展,以提高办事效率为前提:热情、周到、文明礼貌,杜绝铺张浪费的现象。
2、接待工作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校内各部门须承担相应的接待任务:
(1)上级部门、兄弟学校主要领导来我校视察、访问、调研或交流,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接待工作,并协调安排我校主要领导或相关主管校领导接见或陪同。
(2)上级部门、兄弟学校副职领导来我校访问、调研或交流,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接待或协调我校对口部门负责接待,并协调安排相关主管校领导接见。
(3)上级部门、兄弟学校下属部门负责人到我校调研、交流,由我校对口部门负责接待。
(4)需要学校领导参与的公务接待活动,有关部门应提前与学校党政办公室联系,并报送有关书面材料。学校党政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分工,提出意见报请校领导批示,并及时将安排情况通知有关单位。
(5)对于重要的访问交流活动,有关接待部门要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媒体做好宣传报道。
三、接待标准:
1、餐饮
(1)餐饮标准:例行公事的一般工作人员,招待标准为10—15元/人(含酒水);一般性业务往来,每餐招待标准为25元—35元/人(含酒水);贵宾或省、市重点项目专家每餐招待标准为40元/人(不含酒水)。早餐一般每人3—5元,一般按下限执行。工作日中餐不用酒,一般情况下晚餐也不安排用酒,特殊情况需用酒由校长审批,党政办公室安排按标准用酒,每餐不超过2瓶。
(2)来客一般均安排在学校食堂就餐,特殊情况时可安排在校外就餐,但不得突破上述标准。学校食堂要加强管理,按规定标准优惠,搞好优质服务。
(3)客人接待一般安排工作餐、份餐。根据需要,每批客人原则上只宴请一次,餐饮费用不超过下限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工作餐、份餐,接待部门可安排1—2名人员陪餐。学校名义的宴请,陪餐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
(4)陪餐人员餐饮标准与届时接待的客人标准等同。在客人就餐时,确因工作、服务需要不得离开工作的人员,可安排临时工作餐。其标准为校内每人每天25元,校外每人每天35元。
2、用烟
一般情况下来客招待不用烟,学校重大活动需用烟由校长批准,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定标准招待。
3、住宿
(1)学校一般不负担来客的住宿费。接待部门可根据客人的要求,主动帮助选择合适的住宿地点。
(2)学校特邀而需负担住宿费的客人,统一由党政办公室安排。
4、交通
(1)来校客人交通费用一般由客人自理。
(2)特邀而需负担交通费用的客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一般不负担来校客人的观光旅游费用。
5、娱乐活动
不为来校客人举行专场舞会,不准用公款包租歌厅、舞厅和从事卡拉OK高消费等休闲娱乐活动。
6、礼品赠送
原则上不向客人赠送礼品。对特殊客人需要赠送者,由校长审定赠送对象及标准,安排党政办公室或后勤服务科落实。一般赠送宣传学校的纪念品,或适量的土特产。
四、接待审批:
1、为有效控制经费费开支,贯彻公开、节俭的原则,严格实行登记制度。接待部门事先要认真填写“客餐审批单”,将客人单位、职务、人数、来校目的、任务和时间、接待费数额填写清楚。专题业务会议或大型活动要事先定好接待计划请示。
2、凡以学校名义接待客人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填写“客餐审批单”,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呈报校长批准。
3、以部门名义接待客人,由接待部门负责人填写“客餐审批单”,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呈报校长批准转党政办公室安排落实。承办专题会议或大型活动的.接待计划和特殊原因需超标安排者,需呈报校长批准。
4、党政办公室为我校公务活动接待工作综合协调部门。凡申请使用学校经费接待客人而又被批准者,应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地点就餐、住宿。具体接待工作仍由该接待部门负责。
5、学校内部上下级之间及各部门之间,不得借任何名义用公款进行互相宴请。
五、经费结算:
1、实行一批客人一次结算的办法。由接待部门持就餐收据和“客餐审批单”到总务科结算报销。对未有“客餐审批单”以及审批计划外部分不予报销。
2、就餐收据的审签手续同于“客餐审批单”的审批手续。
六、其他:
1、各有关接待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循接待原则,认真做好上级领导等客人来校接待服务工作。
2、学校接待费用开支情况原则上每期向校长报告一次。对巧立名目、擅自利用公款吃喝的部门及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和经济处罚。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
七、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篇四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经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的原则
1、学校要本着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的原则,尽可能地压缩支出。
2、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禁部门内部或部门之间吃请,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3、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杜绝先接待后申请现象。
二、接待的范围
1、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
2、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工作。
3、联办单位及兄弟学校领导来校联系工作。
4、为了做好学校的某项工作,需要得到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的。支持和帮助的。以上四种情况,确需接待时,可以接待。
三、具体办法及要求
1、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工作等涉及全校性工作、由学校统一负责接待。
2、接待标准:要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从严控制。
3、其它:
(1)严格执行对口陪餐及对等级陪餐,严禁一宾多陪。
(2)每次接待完毕后应及时到办公室登记使用情况,以便及时汇总。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篇五
为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接待工作,现根据区教育局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原则范围:
1、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
2、本办法适用学校负责接待部门,一般为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
3、学校公务接待,一般指来校进行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研究等公务性活动。
二、部门职责:
1、“一室两处”是公务接待工作的主管部门,并全面负责学校层面的各项接待任务。
2、工会组织、学校队部需要公务接待的,则由“一室两处”决定负责部门落实接待任务。
三、接待地点:
学校公务接待选择的地点,一般为周边地区餐饮部门,确因工作需要而要另行安排的,必须报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并由学校指定部门负责办理,如需住宿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四、接待流程:
1、公务接待审批。明确公务接待任务后,一般先行填写“学校公务接待工作审批表”,注明接待对象信息、人数、事由、停留时间、出席领导等,如需用车、住宿、赠送礼品的,应附详细接待方案。“审批表”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校长审核接待标准后进行备案。接待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可以先安排公务接待,然后补办有关手续。
2、落实接待任务。公务接待工作经审批同意后,则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安排接待,接待用餐地点、住宿预定、用车安排等具体事宜,一般由学校总务部门负责人进行落实。
3、接待费用结算。公务接待用餐、住宿、用车等费用,由接待工作负责人签单,报学校负责人签收后,送财务部门进行报销。凡未办手续或经分管领导批准,而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报销。
4、学校公务接待工作实施定期汇报制度,接待情况由学校“两处”负责统计,每学期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一次,并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接待标准:
1、学校公务接待一般以工作餐为标准,每人每餐30元以内;学校党政班子成员出面接待的,一般控制在每人每餐60元以内(不含酒水饮料);学校主要领导出面接待的,一般控制在每人每餐100元以内(不含酒水饮料);由上级交办的重要接待活动,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可酌情增加用餐标准。
2、对外省市有关单位派往学校学习考察的人员,其食宿费、用车费、通信费、考察费原则上由委派单位自理。国内对口支援的交流单位、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公务接待任务,可视实际情况,采取对等接待方式进行办理。
3、公务接待中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借接待之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擅自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生活用品等。
六、其他:
公务接待工作纳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围。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之事项所产生的各种接待费用,由接待者自行支付。本办法由学校校务会议负责解释。本管理办法自发布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