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管理制度(优质6篇)

时间:2013-06-06 07:24:4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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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管理制度 篇一

责任管理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

责任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内部建立的一套明确责任、规范行为的管理制度。它是企业管理的基石,对于提高企业的效益、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责任管理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

首先,责任管理制度有助于明确员工职责。在企业中,每个员工都有自己的职责和任务,而责任管理制度能够明确员工的职责范围,使其清楚地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这样一来,员工在工作中能够更加专注、高效地完成任务,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水平。

其次,责任管理制度有助于规范员工行为。在现代企业中,员工的行为规范是企业良性发展的保障。责任管理制度能够明确员工的行为准则和规范,要求员工在工作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这样一来,员工的行为将更加规范,避免了一些不良行为对企业造成的损害,维护了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再次,责任管理制度有助于保障员工权益。在企业中,员工的权益是需要得到保障的。责任管理制度能够明确员工的权益,规定了员工的薪酬、福利、休假等方面的待遇,使员工在工作中享受到应有的权益。这样一来,员工的积极性将得到有效激发,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从而提升了企业的整体绩效。

最后,责任管理制度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经营活动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责任管理制度能够明确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责任和义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避免了一些不法行为对市场秩序的破坏。这样一来,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环境将更加公平,市场秩序将更加稳定,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责任管理制度在企业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它有助于明确员工职责,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只有建立健全的责任管理制度,企业才能够更好地发展壮大,实现长期稳定的经营目标。因此,企业应该高度重视责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断优化管理方式,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责任管理制度 篇二

如何建立有效的责任管理制度

责任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提高企业的效益、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而要建立一个有效的责任管理制度,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明确责任范围。在建立责任管理制度之前,企业应该明确每个员工的职责范围,确保每个员工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这需要根据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制定出详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每个岗位的职责明确、任务清晰。同时,还要考虑到员工之间的协作关系,明确各个岗位之间的责任分工和协作要求。

其次,制定明确的行为准则。责任管理制度不仅要明确员工的职责范围,还要规范员工的行为。企业应该制定出详细的行为准则,要求员工在工作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这需要具体列举出禁止的行为和可行的行为,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措施。同时,还要加强对员工的行为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再次,保障员工权益。责任管理制度不仅要明确员工的职责和行为准则,还要保障员工的权益。企业应该制定出明确的薪酬制度、福利待遇和休假制度,确保员工在工作中享受到应有的权益。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的员工投诉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最后,加强监督和评估。责任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和评估。企业应该建立起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员工的职责履行和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同时,还要建立起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

综上所述,建立有效的责任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任务。要建立一个有效的责任管理制度,企业需要明确责任范围,制定明确的行为准则,保障员工权益,加强监督和评估。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够更好地发展壮大,实现长期稳定的经营目标。因此,企业应该高度重视责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断优化管理方式,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责任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本制度制定的目的为强化岗位责任制,规避重大责任事件的发生,增强各级员工的责任心,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第二条重大事件的确定:未履行岗位职责、未执行相关操作程序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事件;监守自盗、损坏公司财物并造成极坏影响的事件;其它的公司认定的重大事件;

  第三条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均须与公司签订岗位责任书,缴纳责任事故保证金,明确岗位职责,利用公司授予的权力实施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实现权、责、利相符;

  第四条物管公司各部门均应制定相应的重大事件处理预案,并培训到位,此项工作纳入月度、年度工作业绩考核;

  第五条重大事件发生后,直接责任人需立即报告直接上级,并在第一时间汇报至物管经理处,否则加倍处罚;

  第六条当重大事件发生后,物管经理应亲自组织彻查该事件,作详细报告上报集团公司,在必要时作报警处理;

  第七条重大事件所产生的责任,原则上由直接责任人承担,但在直接责任人无法承担责任(扣除保证金及相应工资而不能弥补公司损失)时,由各连带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余下损失;

  一、物管经理负领导连带责任,承担余下经济损失的15%;

  二、客户服务部负督导责任,承担余下经济损失的25%,主管与客户服务专员按2:8比例分配;

  三、责任部门负直接管理责任,承担余下经济损失的60%,主管与直接管理员按2:8比例分配;

  四、重庆事件发生后,对不服从本管理制度责任分摊比例的直接责任人或连带责任人,公司在扣除相关损失后一律作开除处理,并保留继续追缴余下损失的权力;

  第八条直接责任人除承担赔偿责任外,仍需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开除的开除;

  第九条因公司及上级给予的管理权力不够或者下级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理办法,但得不到批准执行而造成的损失由公司与上级负责;

  第十条对于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重大事件,除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外,直接责任人之直接上级仍需负连带责任,为直接责任人处罚基数的30%。造成公司损失500元,能称重大责任事件?按现行法律法规亦不容许收职工保证金,不是企业怎么说,就可以怎么做的。

责任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 (以下简称“责任制”) 。

  3.2 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4.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 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 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

  5.1 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 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 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 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5.1.5.1 安全生产职责;

  5.1.5.2 到位标准;

  5.1.5.3 权限与义务。

  5.1.6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 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 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 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 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 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 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 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 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 责任制的沟通

  5.2.1 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 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 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 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 责任制的培训

  5.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 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 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 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 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 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 责任制的修订

  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 责任制的考核

  5.6.1 安全环保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六、相关记录

  6.1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 《安全绩效考核表》

  6.3 《培训记录》

  6.4 《文件评审表》

责任管理制度 篇五

  为提高公司工作效率,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与职能

  本公司设立总经理,下设三个部门,业务部、财务部和综合办。

  (一)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履行职责。

  (二)业务部职能与直接责任

  部门职能:负责公司日常的业务管理工作;公司业务经营计划、业务管理具体制度的拟订和实施;进行市场、客户的信息搜集、整理。

  直接责任:

  1、负责对当物进行鉴定、评估、保管,支付当金;

  2、负责制定《评估标准书》;

  3、负责开发新业务及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4、负责与典当业务所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5、负责公司的业务技能培训;

  6、负责公司业务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财务部职能与直接责任

  部门职能:负责公司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及典当业务的事后监督工作。

  直接责任: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写、完善和执行;

  2、负责编制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3、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定期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4、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分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5、负责公司与工商、财政、税收、银行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6、负责公司所有资金的筹集、调度、控制、使用;

  7、定期对公司的存货、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清查盘点,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8、负责公司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的保管,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与保管,会计账册的登记、处理与保管;

  9、负责对公司典当业务的事后监督工作;

  10、负责办理公司的各项纳税事宜;

  11、负责编制统计表,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四)综合办职能与直接责任

  部门职能:负责公司日常办公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公司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公司信息管理系统。

  直接责任:

  1、负责对办公场所管理;

  2、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管理;

  3、负责制定安全制度,管理安全防范设施;

  4、负责制定考勤制度、车辆管理等制度;

  5、负责与公安部门的协调工作;

  6、负责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7、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库房管理

  (一)库房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

  (二)仓库保持整洁,物品摆放稳妥、有序,活当、绝当物品分架(柜、箱)存放,标签拴挂、粘贴牢固,签章清楚,内容齐全,字迹工整。

  (三)物品出入库须双人在场,入库、出库手续当场办理,齐全、规范,不得以任何理由先出(入)库后补办手续。

  (四)库房实行双人管理,两把库匙双线分管。坚持双人开库闭库制度,作业时同进同出,互相监督、互相配合。下班时警报器要布防,并确认上锁。

  (六)库内绝对禁烟、禁明火,禁止使用照明灯具和报警器以外的任何用电设施。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与业务无关的物品。

  (七)库存物品设专薄逐次序时登记,妥善保管出入库票据,按期进行票物核对、帐物核对、帐票核对,月末与财务和业务部门共同点库对帐。

  (八)物品入库出库应严格把关,不出纰漏。质押品入库时,认真查点核对,做到有单有物。入库后,应按顺序放入,不得随意散放,非经有权人批准不得随意出借、拆看。质押品取赎时,严格核对当票与质押品袋上所填内容是否相符,手续是否齐全。

  三、重要空白票据管理

  (一)典当行重要空白凭证主要有当票、续当凭证、银行支票(转帐支票、现金支票)以及抵押、质押物的凭证。

  (二)重要空白凭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保管登记簿,如实登记入库、领用、使用情况。

  (三)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及时登记,并记载起讫号码。领用人要在登记簿上签收。

  (四)经办人员签发重要空白凭证时,应进行销号控制。填错的重要空白凭证,加盖“作废”戳记后作有关科目传票的附件。

  (五)重要空白凭证要定期进行帐实核对。

  (六)重要空白凭证发生损毁、丢失、被盗的,专管员或经办人员要及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未及时上报的,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报表编制与报送管理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月度报表和年度报表,按要求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

  (二)按照省经贸委《关于做好典当行经营情况监管调查的通知》(闽经贸函综合[20xx]273号)要求,编制季度《福建典当行经营情况监管调查表》

  (三)财务部应于每季度后10日内将《福建典当行经营情况监管调查表》报送当地设区市经贸委监管部门。

  五、员工行为规范管理

  (一)全体员工要牢固树立热情为客户服务,认真对客户负责的思想和“服务促业务,服务出效益”的观念。加强学习,努力创建一支素质高、业务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文明礼貌的员工队伍,塑造优秀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服务用语规范: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要语言文雅、礼貌,在工作中提倡使用普通话,在办公和营业场所须保持安静、和谐,不可大声说话,高声喧哗。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客户吵架,谩骂。

  (三)服务质量规范:客户临柜时,员工应微笑迎接,主动招呼“您好”。当遇到客户咨询,应主动招呼,并详细给予说明,做到多问不烦不燥。遇到客户对工作提出建议或批评时,应虚心诚恳且站立服务。认真负责,按章操作,熟悉业务,杜绝差错,正确收付现金,计算利息,保证钱币,当物真实,为客户保密。

  (四)劳动纪律规范:员工要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擅自代班代岗。营业时间,不准带领无关人员进人营业柜台内。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服装洁净得体。

  六、安全保卫管理

  (一)根据公司的要求,按规定的保安项目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周密细致地为公司安全服务。

  (二)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做好防盗、防爆等工作。

  (三)严格执行验证制度,防止示经许可的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

  (四)在开展业务时如发现可疑物品、可疑人员或者公安机关通报协查的人员或赃物,应当产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遵纪守法,坚守岗位,认真做好上岗执勤、守夜、护卫、巡逻、检查等工作,预防发生治安案件。

  (六)保障当户生命财产安全,如有异常及时处理或报告上级。

  (七)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八)执照公司有关现金提送规定,采取措施,保证押送的安全。

  (九)重大和突发性事件,及时向领导报告、请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维持秩序,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工作。

  (十)公安人员到公司执行公务,应当予以协助。

责任管理制度 篇六

  为加强我校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必须遵循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学生学习消防知识,开展防火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公寓楼的消防设施、熟悉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警、会疏散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学校每学期要开展灭火技能演练,经常对宿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巡查,交流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四、学校要对学生宿舍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和巡查,纠正违章用火、用电和私拉乱接电线。

  五、宿舍管理员要经常检查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六、学校每年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对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对不负责造成损失的予以处罚和追究。

  七、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十不准》:

  1、 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2、 不准吸烟;

  3、 不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4、 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

  5、 不准携带汽油、煤气瓶、煤油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7、不准使用酒精炉等明火器具;

  8、不准擅自变动电源设备;

  9、不准宿舍无人不关电源;

  10、不准损坏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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