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管理制度 篇一
公文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及存在问题
公文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公文的起草、审批、发布、传阅、归档等环节,确保公文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公文作为组织内部与外部的重要沟通工具,对于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内外部合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实际的公文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公文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程度不够。有些组织在制定了公文管理制度后,却没有进行有效的宣传和培训,导致很多员工对于公文管理制度的了解不深,无法正确地执行相关规定。另外,一些组织在制定公文管理制度时,只注重形式而忽视了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导致制度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
其次,公文的审批流程繁琐、周期长。一些组织为了加强对公文的控制,设置了多个审批环节,导致公文的审批时间较长,影响了工作的进展和效率。此外,一些组织对于公文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没有明确的标准,导致在处理一些紧急事务时,无法得到及时的回复和处理。
再次,公文的传阅和归档存在一定的问题。有些组织在公文传阅时,没有制定明确的传阅范围和流程,导致公文的传阅范围过广或者传阅不到位。另外,一些组织在公文归档时,没有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导致公文的查找和利用困难,影响了工作的连贯性和效率。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首先,加强对公文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知晓率和执行力。其次,简化公文的审批流程,合理确定公文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标准,缩短公文的审批周期。再次,建立明确的公文传阅范围和流程,加强对公文的保密管理。最后,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公文的查找和利用的便捷性。
总之,公文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对于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行和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加强宣传和培训、简化审批流程、规范传阅和归档等措施,可以解决公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公文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公文管理制度 篇二
公文管理制度的优势和改进方向
公文管理制度是组织为了规范公文的起草、审批、发布、传阅、归档等环节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公文作为组织内部与外部的重要沟通工具,对于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内外部合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公文管理制度的优势在于可以提高公文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方便组织内部和外部的信息传递和协作。然而,在实际的公文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方向。
首先,公文管理制度可以通过利用信息化技术来提高效率。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利用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公文的电子化处理和管理,大大提高公文的处理和传递的效率。此外,可以利用云存储技术将公文存储在云端,方便员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查阅和使用,提高工作的连贯性和效率。
其次,公文管理制度可以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一些组织为了加强对公文的控制,设置了多个审批环节,导致公文的审批时间较长,影响了工作的进展和效率。可以通过合理确定公文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标准,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公文的审批周期,提高工作的效率。
再次,公文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公文的保密管理。在公文传阅和归档过程中,需要建立明确的传阅范围和流程,加强对公文的保密管理。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对公文进行加密和权限控制,确保公文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最后,公文管理制度可以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公文的分类、编号、归档等环节,确保公文的查找和利用的便捷性。可以利用信息化技术对档案进行电子化管理,实现档案的长期保存和便捷利用。
总之,公文管理制度的优势在于提高公文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方便组织内部和外部的信息传递和协作。通过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效率、简化审批流程、加强保密管理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等措施,可以进一步提升公文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公文管理制度 篇三
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准确、及时、安全。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公文处理应遵循的一般原则
(一)使用法定的公文文种制发公文。即以党的机关使用的14种公文种类和国家行政机关使用的13种公文种类制发公文。
(二)使用规定的公文格式制发公文,制发公文时,必须符合公文的文面格式、公文用纸格式和公文编排、打印与装订格式。
(三)遵守行文规则。在行文时,要坚持注重实效、“少而精”、党政分工、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行文关系、联合行文的机关必须是同级等规则。特别在办理请示行文时,要坚持请示事项必须协调一致、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和一文一事的原则,不得在报告等其它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和直接向领导个人报送公文。
二、发文办理
(一)发文办理的一般程序
发文办理的程序包括:草拟、审核、签发、登记、复核、打印、分发、传递等工作。
(二)公文草拟的要求
1、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准确地体现本局工作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内容相衔接。
2、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提出的政策、措施等切实可行。
3、观点明确,情况属实,内容充实,条理清晰,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
4、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准确。时间应写具体的年月日,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汉字和标点符号的用法符合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案,计量单位和数字用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5、开门见山,文字精练,用语准确,篇幅简短,用词规范,文风端正,文种格式正确,层次序数准确。
6、起草公文时,对涉及其它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主动协商,征求意见。
7、起草重要公文应当由局领导或部门负责同志亲自主持、指导,进行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8、代拟起草公文时,应严格代拟稿质量,严格控制文件篇幅,严格报送程序和完善报送材料。
(三)公文审核的要求
1、凡以本局名义制发的文件,在送局领导正式签发前,必须填写公文稿审签单,经承办科、室分管领导核稿,送办公室主任审核文种、格式,并提出是否公开、保密审查初步意见和发文文号。
2、核稿重点:观点和内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完整、准确地体现中央、省、市、市质监局和区委、区政府以及本局的意图,是否符合实际,并同现行有关文件内容相衔接;拟定的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涉及有关业务部门的事项是否经过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关键用词是否规范;行文是否准确;文字是否精炼;逻辑是否严密;结构是否严谨;是否确需行文或联合行文。
3、由其它单位主办与我局联合发文,由有关科室审改后,按我局文件审核、签批程序办理。
(四)公文签发要求
公文必须由局领导人或其授权的局领导签发,公文一经签发即成为定稿生效。会签时,在送签过程中逐个送签,不要遗漏。
(五)公文登记要求
拟发公文经签发后,需进行登记,包括填写公文标题、发文字号、签发人,按经领导审定的印发范围和存档要求确定公文印发份数等。
(六)复核、打印、分发、传递的要求
办公室要对公文的审批手续、文种、格式、内容等进行再次复核,经复核如需对涉及内容的'实质修改时,必须报请原签发领导复审。打印要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用印规范、正确。分发、传递应做好登记,按分发、传递范围进行分发,传递密级文件时,严格执行密级公文传递办法。办公室要按照公文存档要求及时存档。
三、收文办理
收文办理一般程序包括:签收、登记、拟办、分发、传阅(传批)、承办和催办等工作。
收文的签收、登记及拟办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并提出拟办意见,电报和急件要做到随到随送。签收时应逐件清点,标注签收时间,如发现问题,须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登记时,应按照发文机关分类要求,对文件逐一登记,登记内容为: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份数、收文日期、收文序号等。
办公室负责将收文按拟办意见送局领导阅批。急阅件应随送随批,传阅件一般应在三日内阅批。凡经办公室登记并送局领导阅批的文件,局领导阅批后,应送回办公室,办公室按照局领导的阅批要求分送有关科、室、队办理,并根据局领导的阅批意见及时提醒相关科、室、队按时限要求办结。
传阅(传批)时,办公室应根据局领导批示或授权,按照程序将公文送有关局领导阅知或批示,传阅公文时按照局领导排序由前向后递送,传批时按照局领导排序由后向前递送。传阅、传批时应随时掌握公文去向,避免误传、漏传和延误。
催办时,办公室应对公文的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紧急或重要公文及时催办,对一般公文定期催办,并及时向局领导反馈办理情况。
注办时,承办人员在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在文件处理单作简要注明,注明发文日期与发文字号,承办人姓名与办理结果等,以便管理和查考。
四、公文网上交换与电子公文管理
(一)公文网上交换的范围
以局名义制发需报送的非涉密公文。
(二)电子公文的接收与管理
1、办公室接收电子公文时,应当对公文的发送部门、公文的完整性和体例格式等进行校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
2、办公室应当及时接收电子公文,电子公文接收后,应打印成纸质文件,按收文办理的要求进行公文处理,并进行电子签收。
3、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电子公文操作程序或提供电子印章软盘等相关设备和软件,并定期更换公文网上系统用户口令。
4、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用于公文网上交换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严禁接入国际互联网和政务外网。
公文管理制度 篇四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强文件管理,同时,规范本校文件的制发程序和规格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级公文管理
1、上级文件指县委、政府、镇党委、政府相关文件、县教育体育局、招办、电教中心、教研室文件以及县财政局、人劳局、卫生局、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相关文件。
2、镇公安派出所、计生办、卫生院等部门的文件一同纳入公文管理。
3、校网络管理员每天登录《商南教育信息网》,及时下载、打印县教育体育局、招办、电教中心、教研室文件,并送行政办公室处理。
4、其他上级部门、平行部门直接送达的纸质文件无论交入何人之手,都要及时转交行政办公室处理。
5、行政办公室接到下载、打印的纸质文件和直接送达的纸质文件后,按以下步骤操作处理:
(1)在《收文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2)粘贴《文件传阅单》,呈报校长批复;
(3)根据校长批复,转呈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办理,并在《文件传阅移交登记册》上进行登记;
(4)对文件上要求办理的事项,在《督办记录单》上予以记载,并按照办理时限和要求,及时督促各分管领导或部门完成;
(5)对于已经办理完毕的文件及时收回存档,并按自然年度,一年分类装订一次;
二、本校文件管理
1、根据工作内容和性质,需要以文件形式印发的,分别由支部、工会、教导处、团委、保卫处、总务处起草,除此之外的文件由行政办起草。
2、起草的文件必须格式正确、标题鲜明、主体明确、文从字顺、内容具体、要言不烦、操作性强。
3、文件起草后,到行政办公室《发文本》上进行登记、编号,然后粘贴《商南县过风楼镇初级中学公文制发审核表》,呈报分管领导审核,校长签发。
4、各部门起草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在电脑上打出,制成电子版。文稿打完后,经办人要反复校对,力求一个字、一个标点都不放过,体现公文的准确性,严肃性。
5、制成电子版后,拷到文印室电脑上,由文印人员进行再校对和排版、印制。其制作要求为:
(1)纸张:A4
(2)页面:页边距上、下、左、右为2.5cm;行间距为固定值,25磅;字间距为标准;
(3)字号:主标题,小二;正文、三号;
(4)字体:主标题,黑体;正文、仿宋(GB2312);
(5)格式:主标题与正文空一行,正文首行缩进2格字符。
6、文件印制后,统一到行政办公室盖章,并上报下发。
7、各部门印制的文件必须存档一份(底稿也必须存档备查),并按自然年度年底分类整理,装订归档。
公文管理制度 篇五
一、目的
使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合理化,实现计划采购、计划领用,控制发放,降低成本。
二、
范围
适用于天津中信置业有限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办公文具用品的管理。
三、办公用品的发放
1、各部门根据部门及个人需要填写《办公文具用品申领单》,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办公室于每周一进行办公用品的发放,除特殊情况外,其他时间不予领取。
2、《办公文具用品申请单》必须经各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货。
3、公司各部门要严格按本部门提交的《办公文具用品申领单》按公司定额进行领取,特殊情况要附加申领说明。对超计划领取,办公室将不给予发放。
4、各单位、各部门的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掌握办公用品的发放范围、发放数量,物品发放均由领用人签名。
5、管理人员请假、休假或因事不在岗时,由办公室主任或其指定人员代管。
四、办公用品的管理
1、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由库管统计、掌握文具的领用状况,有效地进行费用控制。
2、属于部门公用的办公用品,由部门指定专人保管;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由个人保管。如遗失应由部门或个人赔偿或自购解决。
3、库房内礼品等贵重物品的领用,需经主管负责人同意,库管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4、办公室对必须及耗用量大的文具,采取酌量库存的办法。
5、月末库房管理人员要将办公用品的进货、发货、存货明细进行汇总月报。
五、办公用品定量
笔、笔芯:每位管理人员每月不超过1支。
卫生纸:每位管理人员每月不超过2卷。
双面胶、胶布:部门每月各2卷。
胶水:每部门每月不超过2瓶。
曲别针、直别针、订书钉:部门每月不超过2盒。
一次性纸杯:有关部门每月不超过2包。
复印纸:部门每月不超过2包(做到纸张二次利用)。
电池:有关部门每月不超过4节。
色带:部门每月不超过2根。
备注:物品按月申领,即每次领用为当月需求量。个别部门定量过低经确认后另做调整。
公文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为使办公文具用品管理规范化,将制pg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办公文具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
1、消耗品:铅笔、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便条纸、信纸、橡皮擦、夹子等。
2、管理消耗品:签字笔、荧光笔、修正液、电池、直线纸等。
3、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钉书机、打孔机、钢笔、打码机、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计算机、印泥等。
第三条文具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指个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圆珠笔、橡皮擦、直尺等。部门领用指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用品,如打孔机、钉书机、打码机等。
第四条消耗品可依据历史记录(如以过去半年耗用平均数)、经验法则(估计消耗时间)设定领用管理基准(如圆珠笔每月每人发放一支),并可随部门或人员的工作状况调整发放时间。
第五条消耗品应限定人员使用,自第三次发放起,必须以旧品替换新品,但纯消耗品(如直线纸)不在此限。
第六条管理品移交时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换新,如遗失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自购。
第七条文具的申请应于每月25日由各部门提出“文具用品申请单”,交管理部统一采购,并于次月一日发放,但管理性文具的申请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第八条各部门设立“文具用品领用记录卡”,由管理部统一保管,在文具领用时作登录使用,并控制文具领用状况。
第九条文具严禁带回家私用。
第十条文具用品一般由管理部向文具批发商采购,其中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的物品,应酌量库存,管理部无法采购的特殊文具,可以经管理部同意并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
第十一条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部门提出文具申请单向管理部领取文具,并列入领用卡,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文具一并交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