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的一种制度。它要求企业的领导层、中层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承担各自的责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首先,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企业的领导层承担起安全生产的首要责任。领导层要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石。他们需要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政策和目标,并确保这些政策和目标得到全面贯彻和执行。领导层还需要投入足够的资源,包括资金、人力和技术支持,来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只有领导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才能够形成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文化。
其次,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中层管理人员承担起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中层管理人员是企业内部的重要桥梁,他们需要将领导层的安全生产政策和目标具体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上。他们需要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流程,以确保员工在工作中能够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中层管理人员还需要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他们还需要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最后,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员工承担起对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的责任。员工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直接参与者,他们需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流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员工还需要及时上报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它要求企业的领导层、中层管理人员和员工各负其责,共同维护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只有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才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二
近年来,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运而生。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企业的领导层、中层管理人员和员工各负其责,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
首先,企业的领导层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其纳入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中。他们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政策和目标,并将其传达给全体员工。领导层还要确保企业具备足够的安全生产资源,包括资金、人力和技术支持,以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他们还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
其次,中层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中层管理人员需要将领导层的安全生产政策和目标具体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上。他们需要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流程,以确保员工在工作中能够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中层管理人员还要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他们还要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最后,员工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参与者。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流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他们要及时上报和处理安全隐患,共同维护生产环境的安全稳定。员工还要互相监督和提醒,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和稳定。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它要求企业的领导层、中层管理人员和员工各负其责,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只有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才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三
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希望能帮助到您。
第1条总经理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地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相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4、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5、检查指导副职及车间主任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6、批准本单位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7、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8、审定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与处分。
9、主持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安全工作。
10、按国家规定审定本单位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人员的编制。
11、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2条副总经理(生产)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2、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3、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6、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8、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9、按权限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0、按权限审事实上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与处分。
第3条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职责:
1、负责各自主管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4条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对公司生产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并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3、按照“三同时”原则在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时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第5条安全科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生产)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
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10、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11、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12、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13、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1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15、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17、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18、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6条设备基建科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
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负责本部门外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签订施工合同,并同时到安全科备案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
9、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符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1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
12、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13、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第7条生产调度室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4、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5、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
7、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8、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9、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及指令下达;
10、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本单位有关领导;通知安全科和有关部门;同时派员赶赴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11、负责调查处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产事故,并统计上报;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13、调度会应首先汇报生产、施工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第8条财务科安全职责:
1、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第9条化验室安全职责:
1、组织编写企业产品、半成品、原料分析化验的安全技术规程;
2、负责动火分析和设备容器内有害物质的检测和分析,并向用火单位提出分析报告;
3、协助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10条保卫科安全职责:
1、负责企业内炸药、剧毒等危险物品的检查、管理和审批工作;
2、健全保卫制度,做好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3、加强管理,依靠和发动职工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生产要害部位的巡逻,以维护正常生产秩序;负责偷盗、破坏等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门卫的警卫任务,严格检查入厂的各种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配戴,查堵进厂人员携危险物品情况;
5、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扑救厂区一切火灾;
6、加强战备训练,确保灭火车辆、器材、用具等齐全、完好;负责监督检查灭火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以提高素质;
8、对特殊危险动火进行现场备战;
9、负责对职工加强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和检查,协助抓好安全生产。
第11条仓储安全职责:
1、负责物资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
2、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按有关安全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管工作;
3、贯彻《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气瓶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4、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理、变卖工作,在降低库存、盘活资金的同时,执行相应的安全规定。
第12条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办公楼值班查岗管理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
4、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5、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6、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7、发挥车间各班组长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班组长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车间、班组职工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8、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9、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10、组织开展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第13条供销科安全职责:
1、按“安措计划”、“劳保计划”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对订购的设备、配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2、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安全措施的监督和落实工作;
3、负责物资、产品运输渠道畅通无阻;
4、负责调车作业,做到安全、快速、准确。
第14条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2、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3、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预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6、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7、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8、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9、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10、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第15条车间副主任安全职责:
1、在组织生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和安排安全预防、劳动保护问题,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2、在讨论技术问题和做技术决定时,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3、在进行各种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研究试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4、定期组织工人学习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和防护知识教育,取缔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第16条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2、审查本专业(工艺、设备、计量等)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
3、在审查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同时考虑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考虑安全技术措施;
5、参加本专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17条维检技术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2、编制本专业(工艺、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并担任讲课培训任务;
3、在编制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拟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熟悉掌握并检查执行情况;
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装置安全生产;
6、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18条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2、负责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车间科室领导组织好每周一的安全日活动;
3、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5、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6、参加本单位扩建、改建工程设计的审查,验收工作;
7、负责管理本单位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8、协助车间申报动火作业,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动火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9、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10、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19条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第20条班组安全员职责:
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
4、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5、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
第21条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第22条公司安全机构安全职责:
1、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由副总经理、工程师及生产、保卫、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车间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主任担任;
3、易燃、易爆、尘毒危害严重的车间(高炉车间、烧结车间、喷煤车间)设专职安全员,其他车间设兼职安全员,班组设不脱产的班组安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