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收货流程管理制度 篇一
仓库收货流程管理制度是仓库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环。通过建立合理的收货流程,可以提高仓库的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损失,确保货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文将介绍仓库收货流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实施方法。
首先,仓库收货流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收货流程管理制度可以规范仓库收货的操作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减少人为因素对收货质量的影响,提高货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第二,收货流程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仓库的工作效率,减少等待时间和重复工作,实现快速高效的收货作业。第三,收货流程管理制度可以减少错误和损失,通过严格的验收和记录,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避免不良品和遗漏等情况的发生。
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仓库收货流程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法。首先,在收货前需要做好货物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点、检查和标识等。清点货物可以确保货物的数量和种类与订单一致,检查货物可以排除货物的质量问题,标识货物可以便于后续的分拣和入库操作。其次,在收货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的验收和记录。验收包括对货物外观、包装和标签的检查,以及对货物数量和品质的核对。记录可以通过仓库管理系统或手工记录表格等方式进行,包括收货日期、供应商信息、货物信息和验收结果等。最后,在收货后需要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和进行后续操作。异常情况包括货物的破损、缺货或错发等,需要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记录。后续操作包括将验收合格的货物进行分拣和入库,将异常情况的货物进行退货或替换。
综上所述,仓库收货流程管理制度对于仓库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建立合理的收货流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损失,确保货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因此,仓库管理人员应该重视收货流程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断优化和改进收货流程,为仓库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做出贡献。
仓库收货流程管理制度 篇二
仓库收货流程管理制度是仓库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损失、确保货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具体实施的角度,介绍仓库收货流程管理制度的要点和注意事项。
首先,仓库收货流程管理制度的要点之一是建立清晰的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在收货前,需要明确收货人员的职责和任务,以及各个环节的先后顺序。例如,清点货物、检查货物、标识货物等的操作流程应该明确,并明确责任人和验收标准。其次,仓库收货流程管理制度的要点之二是建立严格的验收标准和记录要求。验收标准应该包括货物外观、包装和标签的质量要求,以及货物数量和品质的核对要求。记录要求应该包括收货日期、供应商信息、货物信息和验收结果等。这样可以确保收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为后续的问题处理提供依据。最后,仓库收货流程管理制度的要点之三是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和进行后续操作。异常情况包括货物的破损、缺货或错发等,需要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记录。后续操作包括将验收合格的货物进行分拣和入库,将异常情况的货物进行退货或替换。
除了要点之外,仓库收货流程管理制度的实施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重视培训和指导,确保收货人员熟悉和掌握收货流程和操作要求。第二,要定期进行收货流程的评估和改进,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第三,要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合作,建立良好的供应链管理体系,确保及时供货和问题的及时解决。
综上所述,仓库收货流程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仓库管理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清晰的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建立严格的验收标准和记录要求,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和进行后续操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损失、确保货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因此,仓库管理人员应该重视并加强对收货流程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断优化和改进,为仓库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做出贡献。
仓库收货流程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部分收货管理
一、所有货物进货必须统一经仓管员负责收货,并统一填制《验收单》,作为进货及付款的依据。
二、按照指定收货时间收货,特殊情况另行安排。根据采购申请单区分直拨部门和入仓货物。
三、必须在指定收货地点集中收货,统一管理收货工作;所有购进物品必须按规定程序完成验收手续后方可进库存放或进入使用部门,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对未按规定验收而直接进入使用部门的货物补开《验收单》。
四、由仓管员配置好收货用具,如地磅、台磅、尺、刀等,保证收货现场及光线明亮,确保计量器具准确。
五、由仓管员和使用部门双方验收货物,以互相监督;由供应商送货的物品,采购人员应参与验收;财务部成本人员不定期突击检查收货情况。
六、由各部门指定有关人员验收并提供签名模式。
七、严格执行收货规定:
1、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的品种、规格牌子产地、数量、质量、有效期、卫生标准、送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收货地点。
2、到货时由使用部门指定人员到收货现场与仓管员共同验收货物。双方根据已审批的《采购申请单》对货物实施验收,检查货物是否符合有关标准。
(1)重量或质量
数量小或单价高的货物必须逐一验收,数量大而单价低的.货物按比例抽查;部分冷冻食品须解冻抽查净重率;水份多或有杂质的食品要去水或杂质后过称或按比例扣减重量;限定单位重量的食品要在限定重量内验收;有包装规格的货物须抽查数量或重量是否达标;要去除包装物过称或扣减包装物重量;对送货量超出订货量的货物要控制限定比例内验收(仅限于生鲜食品);对送货量少于订货量的货物要知会采购员催促供应商送齐。
(2)验收质量
检查包装物是否完整及崭新;检查生产日期及有效期;检查规格型号牌子产地;根据货物性质采用目视法、测听法、嗅味法、试验法、尝试法、对比法等验收方法;参考各种货物的鉴别方法。
(3)对需要经过技术鉴定的物品,应请相关技术人员共同验收,并签名确认。
(4)凡是未按规定事先请购的,或与请购单所列规格、质量、品牌等不符的仓库员应拒
绝验收;如因货物不符可能影响营业的,应征求使用部门意见作部分或全部验收。
3、验收合格的货物,由收货员根据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入仓货物要注意按发货的单位换算)及已审批好的报价按类别(食品、酒水、香烟、百货等)、按部门填制《验收单》,由仓管员和使用部门授权人、采购员签名,如属无审批价格而临时定价的,《验收单》须由采购主管签名。
4、直拨类验收单一式四联,第一联:仓库存查;第二联:供应商(供应商凭此联,连同发票交给财务用于结算报账);第三联:财务记账(用于统计各类物资成本和记账);第四联:领用部门。进仓类验收单一式三联(无领用部门联)。货物验收后仓管员把完成签名手续的《验收单》供应商联加盖“收货专用章”后交给供应商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
5、货物经验收后,应立即由接收部门妥善保管,以防损坏、变质、丢失、被盗。
八、验收问题的处理:
1、收货部在验收时发现问题,则应迅速知会采购部及使用部门到收货现场研究解决办法。
2、经确认货物不合要求,收货员及使用部门有权拒收,并及时知会采购部通知供应商退货或换货。
九、保管好收货资料,包括《采购申请单》、《报价单》、《验收单》、《收货日报表》等资料。
十、收货人员应公正办事,不得串通使用部门、供应商及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者将严厉处罚。
第二部分发货管理
一、坚持先进先出的发货原则。
二、严格执行物品发放的有关规定:
1、各部门领货时分食品仓、酒水仓、百货仓、工程仓填写领料单,写明领货部门、日期、申领品种规格、单位(按仓库规定的单位)、申领数量等,并封底。
2、由部门负责人签批,领货授权及签名模式由各部门提供。特殊情况下先由仓库发货事后再补签批或盖章。
3、仓管员在发货前要仔细检查领料单的内容,检查有无部门负责人批准及认清签名模式,检查有无更改领货品种的规格、单位、申领数量等,如有更改必须有部门负责人在更改处签名,
如不符合上述要求,仓库有权拒绝发货。
4、发货数量不允许超过申领数量,如有特殊情况增加领货的,须重新下达经审批的《领料单》;如仓库无货,则在手工单该项目备注栏中注明“无货”字样,货物由双方当面点清货物后,由仓管员开出电脑《领料单》,领货人和仓管员在电脑单上签名。
5、货物发出后,将《领料单》手工单与电脑单分类,第一联:财务记账,第二联:仓库存查,第三联:领料部门。
三、五金类物品发放规定
1、五金类物品由工程部五金仓仓管员负责保管并发放。
2、工程部维修人员凭报修部门签发的《维修申请单》到五金仓预领所需的维修材料,预领材料暂不录入电脑。
3、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到五金仓办理核销手费,仓管员审核报修部门确认的维修用料,打印《领料单》,由维修人员和仓管员共同签名。
4、《领料单》财务记账联随相对应的《维修申请单》,按部门分类放好,经工程部总监审核后定期交成本核算员。
5、维修费用计入报修部门费用,《领料单》上“部门”栏填写报修部门。
6、常用一次性耗材(如电工胶布、螺丝等)由维修人员根据需要到五金仓领用,《领料单》须经工程部总监签名。
三、发出的货物原则上不可退仓,如特殊情况,必须经财务部负责人批准,手续与领货程序一样;如属质量问题由仓库联系采购部安排解决。
四、仓库发货时间原则上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月底盘点期间暂停发货,盘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所有供应商赠送的物品,必须统一入仓后,由有关部门按正常领货手续领取;寄存物品同样按领料、退料手续办理。
六、部分文具实行以旧换新,领料单上凡有注明“以旧换新”则要交回旧文具,否则仓库不予发货。
七、严禁先发货后补单现象,严禁未办理审批手续从仓库借物后归还现象。
八、夜间紧急领用。
1、在前台设置钥匙领用登记本,登记钥匙类别、领用时间、领用人、交回时间、交回人、备注等内容,并设存匙箱保管钥匙。
2、非仓库上班时间需紧急领用货物时,由使用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签批《领料单》,并在单上注明原因,亲自到前台并在大堂副理及保安主管证明下领取仓库钥匙,由三方签名确认。然后由三方到仓库开门取货,并在《领料单》“领料人”栏共同签字。取货后将钥匙和
《领料单》第1、2联交前台,第3联领用部门留存。
3、次日仓库上班取匙时,前台人员将《领料单》交仓库签收。仓库核实领料情况,确认无误后录入电脑并打印电脑单,将原手工单与电脑单订在一起。
第三部分
仓库账务、货物保存和盘点
一、记账
1、货物收发后,要及时打印收发单据并记账,反映库存的增减情况。
2、货物计量要准确,减少差错。
3、存仓物资在按不同品种设货卡,收、发货后及时登记,做好货、卡、账相符。
4、各种货物按规定编码,经常检查已录入编码情况,及时发现同一物品重编码或物品窜仓现象并作出调整。
5、每月编制“进、出、存报表”及其他相关报表,附上各种收发货单据,送成本核算员审核。
6、仓库资料要分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毁损。
二、货物保存
1、货物要整齐摆放,对不同品种、规格、批次的货物清楚区分。
2、经常检查和整理货物,合理确定离墙距离、货物距离,注意通风,做好防火、防潮、防蛀、防鼠咬等安全和卫生措施。
3、仓库内要保持整洁,必须每天打扫,收发货后及时清理货物。仓库内严禁乱扔杂物。
4、熟悉各种货物,明确个人负责保管货物的范围,贵重物品单仓存放,实行专人保管。
5、经常检查货物状况和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库存结构分析,对积压、不适用、残损、过期变质物品要分类列表上报。
三、货物盘点
1、平时要常对货物进行抽查盘点,对贵重物品每天下班前结账盘点。
2、每月月末,所有收发单据进账后,打印出库存报表,在成本核算员的监督下对库存物品进行全面盘点,将实盘数量与账载数量核对,如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填制“仓库盘点盈亏报告单”,经审批后方可作增减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四、报损、积压物品处理
1、总仓或各部门二级仓库物品(未经使用)物品如发生积压、报损需要处理的,由仓管员填写《积压、报损物品申请单》,注明物品各称、规格、数量、购进时间、申购部门、报损或积压原因、建议处理方法等,由仓管员和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名后交审计主管核实。
2、审计主管对申请处理物品进行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签名确认后报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3、仓库凭审批后的《积压、报损物品申请单》办理物品出库和销账手续;如属非营业出售的,还需审核财务部开出的收款收据。
第四部分仓库纪律和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纪律
1、仓库内严禁吸烟。
2、仓库内严禁看书报,打牌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上班时要开动有关设备,如抽湿机,下班时要关好电源。
5、非工作需要严禁外人进入仓库。
6、下班后非工作需要不得在仓库逗留。
7、仓库锁匙不得带离单位及私自配制,每天下班时将锁匙存放在指定的锁匙箱内,并登记时间及与见证人一起签名。
8、严禁将私人物品带入仓库存放。
二、安全管理制度
1、店内各类仓库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
2、仓库内、门口及通道在确保畅通,不准堆放物品。
3、仓库内使用的照明灯具和线路,必须按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走临时线路;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4、货物要分类、分库存放,不得将起化学反应的物品和灭火方法不事的货物同库存放。
5、库内货物摆放间距合理,不得过高或过宽,消防通道、照明和货架的距离均应符合规定。
6、仓库安排专人对灯具、线路、电器设备及开关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7、每天下班前进行防火、防盗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关闭电源后锁门;建立安全检查记录。
8、仓管人员必须懂得灭火常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仓库收货流程管理制度 篇四
一、仓管员职责: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保管好公司仓库的库存物资,对所收和发的货物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收发迅速、服务周到。
2、负责公司的境内外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固定资产等货物的收发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的各类产成品、半成品以及客户存放品的收发工作,仓管员必须认真填写入库单和领料单,做到字迹清晰并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查阅。
3、熟练掌握各类存货的品名、用途以及货物的存放地点,运用公司ERP系统建立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明细帐,建立物料卡片,按照仓库的管理流程做到帐、卡、物一致。
4、月末仓库保管员在采购部、PMC和财务部的协助下对仓库所有物料进行盘点,编制盘点表,对盘盈、盘亏的物料除合理的、自然的损耗外,其他物料都要进行分析原因并查明原因,在未经过上级批准的情况下仓库管理员绝对不得擅自处理。
5、积极配合采购部、生产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为公司的货物进出提供良好的服务,为公司的成本核算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
6、仓库内严禁烟火,仓管员要学习和了解基本消防知识,懂得使用消防器材。
7、除领料员和有需要的相关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仓库和在仓库逗留,仓管员要拒绝闲杂人进入仓库。
二、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用公司管理系统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和物料卡片;半成品、产成品也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用公司管理系统设立明细账和产品卡片;逾期品、失效品、废料也分别建账。
2、必须严格按公司管理系统和仓库管理制度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公司管理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公司管理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卡片,及时查阅公司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与卡片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
4、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仓库管理员对常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及易耗品的库存数量及时和采购部沟通,做到有效的利用和控制常用物料,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各事业部领导(生产部、PMC、业务部及财务部),各事业部(生产部、PMC、业务部及财务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每月必须提出处理意见,仓库保管员根据处理意见及时加以处理。
三、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采购部的采购订单或采购明细、送货单、检验报告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采购部)负责处理。对于境外来料物资仓管员必须及时与采购部或者报关员沟通,根据相关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入库手续。
3、对于境外客户自来物料,无论是原材料还是成品或半成品,业务部都必须及时清点并做相应记录清单,由仓库摆放到统一位置,后加工领按需求领取。
4、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晰,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
5、仓管员必须见到品质部相关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材料,必须由品质部相关人员填写退回材料处理单,并通知采购部处理,仓管员不得私自处理任何物料。
四、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车间领用的物料必须由车间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管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领料单)向仓库领料,所有物料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领料员必须在领料单上签字,仓管员应根据开具的领料单登记入卡、入帐。
2、A、成品发出必须由各销售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出货单、报废单),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或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B、来料加工出货,印刷完工后,由QC判定全检或抽检并点好数量,
移交印刷部打包或装箱,由印刷部负责入仓,仓管员再次确认物品名称及数量,通知业务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出货单、),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或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五、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生产部、PMC、业务部和财务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发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料报表,每月30日前上报财务部及生产部、PMC、业务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并对报表数据的正确性负责。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4、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6S要求、ISO9000标准及公司的具体规定执行。
仓库收货流程管理制度 篇五
1.总则
1.1. 为切实加强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并有效建立公司原材料仓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流程,使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之所有作业均有所遵循,进而维护公司利益并确保公司生产作业之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1.2. 本条例所称之原材料是指直接应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包括面料、辅料、底料、委外加工材料、包装材料、化工材料、五金材料、安全库存材料等,不包括机器零配件、办公用品和食堂物资、物品等。
1.3. 原材料仓隶属于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直接管理,设主管1人(组长级),仓管员若干人,全面负责公司所有生产用原材料的仓库管理。原材料仓库管理员享受职员级待遇。
1.4. 原材料仓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点收工作,维护公司利益,确保所点收材料准确无误;
(2)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出库作业,;
(3)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所管辖之原材料的仓储管理;
(4)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协助财务处理所管辖之原材料的盘点作业。
(5)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建立所管辖原材料之帐目。
1.5.仓库管理人员任职的基本条件是:
(1)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有较强的数字观念,以中专、技校之财会专业毕业生为佳;
(2)年龄20周岁以上,有一年以上企业仓库管理经验或对制鞋材料有充分认识者为佳;
(3)熟悉电脑操作,对企业电脑化管理有一定认识者为佳;
(4)品行端正,敬业忠诚,做事认真细致;
(5)无残疾、无色盲,无不良嗜好(如酗酒、赌博、吸烟等);
(6)有公司组长级(含)以上主管担保;
(7)符合《职工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任职条件。
2.点收管理
2.1. 所有外购、委外加工、借入材料送抵后,其仓管人员必须先行点收。
2.2. 材料点收作业流程:
2.2.1. 确认厂商所送材料为公司订购材料或借入,如非公司订购材料/借入材料或厂商免费赠予材料,一律予以拒收。
2.2.2. 确认厂商《送货单》所列材料与实际所送材料是否完全一致。如有不同,必须马上告知厂商送货人员,并视情形决定接收或拒收。材料颜色、材料厚度、分size材料之size等与所订购材料不同时,予以拒收;如仅为材料宽幅不同,在不影响材料品质和基本使用情况下,且为生产急需或没有足够时间进行更换时,经公司主管生产之副总经理同意后,可予接收。
2.2.3. 仔细清点所送材料数量。注意:
(1)点收时,负责材料点收人员首先应按材料包装清点件数,然后再按材料之采购单位清点具体数量。
(2)大宗材料实行抽点,抽点比例应不小于送货数量的10%,小宗材料和分size材料则应全点。
(3)抽点时,如发现抽点总数中有10%或以上的包装所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较大出入(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3%或以上差距),原则上该物料应予全点。如厂商同意,也可按抽点件数的平均数量计作实收数量。
(4)需要借助仪器设备方能进行数量确认之材料,如皮料、布类材料等,在公司不拥有计量设备情况下,需先建立该厂商材料数量诚信档案,不定期将该厂商所提供之不同批次材料送有条件测定之第三方进行测定,并将测定结果如实记录于案。未测定前,按送货数量作为其点收数量。
(5)仓库主管应不定期对业经仓管人员点收过之材料进行复点,每月对每一仓管人员之复点次数应不少于三次。
2.2.4. 点收完成并确认厂商所送材料、数量均与《送货单》上所标明之材料、数量无误后,仓管员在厂商《送货单》上签字并交仓库主管签名确认。如有任何异常,仓管员均应在厂商《送货单》上注明。
2.2.5. 签字完成后,向厂商索取一联《送货单》并妥为保管。
2.3. 仓管员收料完成后,应将物品置于材料待检区,并向品管部门发出《材料待检通知》。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将收料资料及时输入电脑,
2.4.品管部门应在接获《材料待检通知》后12小时内完成其材料之品质检验,仓库同时完成正式入库动作。
2.5.仓管人员点收数量高于材料实际数量,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该仓管人员警告以上处分。
3.入库管理
3.1. 原则上,所有外购材料、委外加工材料、借入材料在未经检验前均不得正式入库。如有特殊原因未经检验而需直接入库或领用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主管特别批准。原材料品质检验之有关规定见《品质管理作业规定》。
3.2. 仓管人员在接获品检人员开出之《验收入库单》时,应再次核对入库材料之品名、规格、数量等,确认无误后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名确认。如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该《验收入库单》材料之检验人员进行交涉。否则,材料一俟入库,除材料品质问题外,其后发生之任何其它问题,均由仓管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3.3. 《验收入库单》一式五联,其中品检部门一联,仓库一联,厂商二联(一联请款使用,一联出厂使用),财务一联。应送厂商、财务之《验收入库单》由仓管部门呈送。
3.4. 材料进入仓库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于系统中及时确认,以确保电脑库存数据的最新性和准确性。
3.5. 现场材料退料入库及其它非公司订购材料之入库由仓库管理人员在核对数量无误后直接入库,并开立《入库单》。
3.6. 因特殊原因,外购材料、委外材料、借入材料等直接进入生产现场的,仓库管理人员应同时办理其材料的入库和出库手续。
3.7. 客户来料按外购材料入库流程办理入库手续。
3.8. 所有材料的入库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入库凭整保存年限为二年。
3.9. 材料之验收入库数量不得大于订购数量加该材料的超交允收数量,除非该材料为厂商免费赠送。
3.10. 不区分size材料之超交允收比率为订购数量的1%,区分size材料不允许超交,除非总经理特别批准或厂商免费赠送。
3.11. 供应商请款数量最多为订购数量加超交允收数量。超过部分一律不得请款。
4.出库管理
4.1. 仓库发料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公司所有材料出库,均需凭有效之出库通知,否则不得出库。公司材料出库的有效单据为:
a.业经公司生产经理或以上级别之生产主管签准的订单正批生产材料《领料单》;
b.业经补料部门主管副总或以上级别主管签准的订单补制生产材料《领料单》;
c.业经主管采购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包加工《领料单》;
d.业经主管生产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订单外包加工《领料单》;
e.业经品质主管、采购主管审核,主管采购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退货单》和《不良品退回单》;
f.业经主管开发之副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样品开发《领料单》;
g.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卖《领料单》;
h.业经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外借《领料单》;
i.业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归还《领料单》;
j.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其他《领料单》。
(2)仓库管理人员在接获相关领料单据时应认真审核,如有任何问题,应告知领料人员和咨询该领料单据之核准人。否则,不得发料。领料单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a.单据的有效性,即单据是否已经按流程核准,如单据未被规定的核准人核准,则该单据为无效单据。
b. 领用材料的正确性,即所开立的材料名称、规格、颜色等是否正确,如为订单领料,则还需与《订单生产指令》进行核对。
c. 领用材料数字的准确性,如为订单领料,领料数量不得超过《订单生产指令》中材料的核发量。
(3)严格按核准的领料单发放材料,确保发放材料的准确性。
(4) 以订单正批方式订购或以订单采购计划订购之材料按订单或计划发放,未经品管主管和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准,不得将其挪用给其他订单或计划使用。
(5)非订单生产之领料,如样品开发领料、外借等均应在余料中发放。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使用订单或计划之正批材料。
(6)非按订单方式订购或非按订单采购计划方式订购之材料及安全库存材料,按“先进先出”原则发放。
(7)以长度单位“码”“米”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原则上发出数量不得多于核准之领料数量;以面积单位“坪(尺)”或以“张”“块”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如核准领料数量不能以整数发出,则发出数量以最多超过申领数量一张或一块的数量为限;以“双”“只”“个”“套”等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出库数量不得多于申领数量(取整数);
(8)车线、补强带、织带、胶水等,出库时应尽量以订单合并方式领料,并尽可能合并成整数。
(9)其它未明确规定的材料,发出数量原则上不能超出核准申领数量的一个单位。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权责主管确定。
4.2.发料人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并签字确认。领料人员签名后,表明确认材料数量无误,仓库人员不再承担数量差异责任。
4.3.错发、错领材料之当事人双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警告以上处罚。如已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当事人必须各承担损失50%之赔偿责任。
4.4.材料出库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电脑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将出库资料及时输入电脑系统,确保电脑库存资料的最新性和准确性。
4.5.紧急情况或无法办理完备出库手续的特殊情况,仓管人员必须征求公司权责主管或总经理的口头同意方能办理出库,并手工填写《材料领料单》交领用人签名。事后,仓管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材料领料单》交由口头同意该材料出库的主管签名确认。否则,该领料单将视为无效单据。
4.6.仓管人员未接获有效之出库通知而擅自将材料进行出库,小过处理。如因此导致公司财产流失,以侵占公司财产论处。
4.7.所有发料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领料单》保存年限为二年。
5.仓储管理
5.1.原材料仓只保管公司所有的原辅材料,未经公司权责主管同意,不得代其他企业、单位、团体或自然人保管原辅材料和物品。
5.2. 原材料仓库应按材料类别分仓位存放。公司原材料仓可视需要分为如下仓位或仓库:
(1)皮料仓或真皮仓、人造皮仓;
(2)布料仓(副料仓);
(3)辅料仓(针车辅料仓、成型辅料仓);
(4)包装材料仓;
(5)五金仓;
(6)底料仓(或大底仓);
(7)化工仓;
(8)胶水仓等。
5.3.化工材料及其它危险物品独立存放于化工材料仓,不得与其它材料放置于同一仓库。
5.4.物料存储应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锈、防霉烂变质等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5.5.原材料仓库材料之堆放原则如下:
(1)分类摆放。即先按材料大类、再细类进行摆放。原则上,不得将同一材料摆放在不同的仓位。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2)整齐摆放。入仓材料不得乱摆乱放,应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原则上应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遵循“上轻下重”原则摆放。即应将单位重量比较轻的物料(如泡棉等)摆放在货架的上层,而单位重量大的材料(如皮料)置于货架之中、下层。
(4)面部材料及易受潮、易变质材料不得直接摆在地上。
(5)易变形、易损坏材料不得叠放,并应尽量置于货架上。
(6)不得将危险品、易燃品与一般材料混放。
(7)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应分开堆放,不得混放。
(8)订单正批材料与余料分开堆放。
(9)材料不得放置于紧靠电线或线槽处。
5.6.材料入库后,仓管人员应在每一材料包装上挂上或贴上材料标识,明确标示该材料之名称、规格、数量、采购计划号及使用之订单号。如有变动,则当及时更新之,以确保材料标识中的数量与实物数量相符。
5.7.每一仓位应有材料卡,详细记载该仓位材料之品名、规格、颜色和数量等。如有变动,则当及时更新,确保材料卡之材料、数量与实物相符。
5.8.订单生产完成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将订单领料进行结案处理,将其余料放置到余料区。
5.9.在公司仓库未实行电脑管理前,公司原材料仓至少应有材料分类总账、订单或计划材料进出帐二个帐本。实施电脑系统后,则取消手工账本,一律以电脑账为准。手工账目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原子笔和铅笔记帐。
5.10.仓管人员于做帐时,必须特别认真、仔细,确保帐本数字准确、清晰,如有涂改,必须于涂改处签名确认。保管台账帐载数字如有涂改而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或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处以大过惩罚。
5.11.在未实施仓库电脑化管理前,仓管人员必须于每月最后一天将管辖之材料帐目进行整理,并在下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九点前将业经仓库主管签认的《材料月份库存报告》呈报予财务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5.12.仓管人员保管之台账帐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帐或帐面记载不清者,将对仓管人员处小过或以上处罚。
5.13.原材料仓库为公司重地,禁止闲杂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擅自带入闲杂人员进入仓库,小过处罚。
5.14.进入仓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不得抽烟。违者大过处罚!如因此造成公司原材料仓失火,立即开除。如有触犯刑律,则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15.仓管人员于下班时,应确保仓库之窗户、电灯等均已关闭,并锁上库门,切实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盗工作。
5.16.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内睡觉、大声喧哗和嘻戏。
5.17.仓库应在显着的位置放置安全消防器材,并确保安全消防器材药物的有效性和取用的方便性。
5.18.仓库库门及仓库内墙上,应挂上显着的防火标志,其中化工材料仓之库门上还须贴上危险标志。
5.19.仓库管理人员及仓库主管应对仓库进行经常性的巡察,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公司权责主管,以便公司作出及时处理。
5.20.仓库管理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处罚。
(1)盗卖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与供应商坑糜一气,以次充好,调换所保管之材料者;
(3)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4)未尽妥善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6.盘点管理
6.1.原材料仓材料库存之盘点原则为:月底小盘一次,年底大盘一次。如有需要,经公司权责主管批准,财务部门有权对仓库随时进行盘点。
6.2.盘点时间:每月小盘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下午。年底大盘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如月末最后一天正好为星期日,则提前一天进行盘点。
6.3.月底小盘以抽盘为盘点形式,每月抽盘之材料种类应不少于总库存材料的1/3。月底小盘的监盘人为财务主管,会点人由财务委派,仓管员为盘点人。
6.4.月底小盘之作业流程:
(1)财务部门于月末盘点当天指定应盘点的材料类别;
(2)仓管人员应在盘点日上午下班前结束当日材料的所有出库、入库工作,并将财务指定类别之材料库存资料列印出来交予财务盘点人员。
(3)财务人员协同仓管人员进行实物盘点,并如实记录实物的盘点数量,共同签署《盘点表》。
(4)盘点完成后,由财务部门做出《盘点差异明细表》,分析盘点差异原因,并就盘点的差异处理提出建议。
(5)公司权责主管核准《盘点差异表》。
(6)仓管员和财务部门据核准的《盘点差异表》进行账务处理。
6.5.年终盘点为全面盘点,必须对仓库所有材料进行盘点。
6.6.公司财产盘点的有关规定见《XX鞋业财产盘点管理制度》。
7.附则
7.1. 本规定由总经理签署后颁布执行。
仓库收货流程管理制度 篇六
防火
1.严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仓库内吸烟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违规者每次罚款100元。
2.每个仓库应配备至少一个干粉灭火器和一个水桶。所有消防设备应放置在固定位置,便于查找。对违反规定放置消防器材的,每次罚款50元。
3.各仓库提供的消防设备主要用于本仓库的.备用,必须存放在本仓库。灭火器不得外借,不得随意与其他仓库或部门调换。
公司发生火灾时,任何仓库管理员都不需要向领导请示,必须自己携带灭火器参加灭火救援。救援结束后,必须将灭火器带回仓库并仔细检查。灭火器如需补充药液或维修,应立即向仓库主管报告。仓库主管还必须主动检查和维护灭火器。
违反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30元。
4.仓库主管必须数量和注册所有干粉灭火器在仓库,建立“管理责任制”,定义仓库和灭火器的负责人,和每个月的第15天进行例行检查,检查灭火器的药物是否过期,无效,并检查灭火器是否受损,可以正常使用。在每个灭火器瓶上粘贴《检验记录表》,记录责任人姓名,仓库主管应于每月15日填写检验结果。任何需要更换或修理的灭火器必须在发现当日报告总经理。仓库管理员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5.仓库主管必须组织所有店主每月学习防火知识,并提供防火知识培训新店主,以便所有员工能理解如何尽快找到灭火器,如何使用灭火器,如何扑灭了火,如何在火灾中自救。仓库管理员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6.仓库人员应具有较强的防火意识,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要经常巡视仓库各个角落,及时检查火灾隐患,督促落实仓库防火措施。
7.发生火灾时,首先组织现场灭火,向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领导报告,必要时呼叫消防队
防水防潮
1.仓管员应随时注意仓顶、墙、窗、门、排气口等部位有无漏雨、进水的可能,并应分别检查仓壁、地面是否潮湿。如有任何隐患,应立即报告仓库主管进行维护或防护。
2.每天出发前,仓库所有门窗必须锁好,以防下雨。
3.如遇大雨或连续下雨,应保持值班检查制度24小时,防止雨水渗漏,防止门口雨水倒灌进仓库。
4.面粉、调味料和其他容易弄湿的物品必须堆放在地上。成品和箱皮堆放时,一定要先将废弃箱皮放在地上,以防受潮。
5.严禁将液体及潮湿物品带入仓库。
防盗
1.所有仓库都必须有人上锁。即使你在工作期间离开仓库很短一段时间,门也必须锁上。严禁将大门敞开无人看管。每天离开前,一定要锁好仓库所有的门窗。每位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