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食品采购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首先,我们需要建立食品采购索证制度。食品采购索证是指在采购食品前,需要向供应商索要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索证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的资质,并且能够提供符合标准的食品产品。
其次,我们需要建立食品采购索票制度。食品采购索票是指在采购食品时,需要向供应商索要相关的票据,包括发票、进货单等。索票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采购的食品具备合法来源,并且能够追溯到具体的供应商和生产过程。
接下来,我们需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是指在食品到货后,对其进行检验和验收。进货查验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在进货查验过程中,我们需要对食品的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检查,同时还需要进行必要的抽样检测。
最后,我们需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是指对进货查验的结果进行记录和管理。通过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可以及时记录和保存进货查验的结果,便于日后的查阅和追溯。同时,还可以通过分析进货查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
综上所述,建立一套完善的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对于保障食品安全至关重要。只有通过严格的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才能确保采购的食品具备合法来源、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同时,通过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可以及时记录和管理进货查验的结果,为食品质量和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篇三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鼓励餐饮单位到建立电子监管一票通的食品批发企业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
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