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一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优化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项目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方法。在项目管理中,制度是指明确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管理权限和管理方法等方面的规定,是保障项目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的重要手段。
首先,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组织结构进行明确规定,明确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项目管理的责任和权力明确,避免出现责任不清、权力滥用等问题。在项目组织结构中,各个部门和岗位之间的协作和配合也得到有效的保障,有利于项目各方的沟通和协调,提高项目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管理的工作流程进行明确规定,包括项目启动、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实施、项目监控和项目收尾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和要求。这样可以确保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有序进行,避免项目管理中出现流程混乱、工作重复等问题。同时,这也有利于项目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此外,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还对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规范,如项目计划编制、项目风险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变更管理等。通过制定明确的管理方法和要求,确保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避免项目管理中出现盲目性、随意性和不规范性。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管理的规范和优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明确项目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和管理要求,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项目质量。同时,这也有利于项目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因此,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是保障工程项目管理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举措。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二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优化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项目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方法。在项目管理中,制度是保障项目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的重要手段。
首先,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组织结构进行明确规定。通过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项目管理的责任和权力明确,避免出现责任不清、权力滥用等问题。同时,各个部门和岗位之间的协作和配合也得到有效的保障,有利于项目各方的沟通和协调,提高项目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管理的工作流程进行明确规定。包括项目启动、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实施、项目监控和项目收尾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和要求。这样可以确保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有序进行,避免项目管理中出现流程混乱、工作重复等问题。同时,这也有利于项目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此外,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还对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规范。如项目计划编制、项目风险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变更管理等。通过制定明确的管理方法和要求,确保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避免项目管理中出现盲目性、随意性和不规范性。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管理的规范和优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明确项目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和管理要求,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项目质量。同时,这也有利于项目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因此,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是保障工程项目管理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举措。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项目经理部人员及劳动纪律管理
第1条项目经理部的人员变动和调整要遵循严进严出的原则。
第2条项目经理部的人员考核要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3条工作时间的规定:有关工作日及节假日的时间规定参见企业总体管理制度。
第4条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填写《请假单》,以备记录并将记录纳入到绩效考核之中。
第5条工作中严禁聊天和从事其他娱乐活动,影响他人工作。
第6条必须维护工作环境的整洁,爱护公共设施与财物。
第7条对办公物品的领用进行统一管理,要先计划、批准,后统筹、安排、领用,避免浪费。
第8条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工作外,均不得做出有害和影响企业及部门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应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第9条不准接受外单位的宴请或收受与变相收受礼品,如有发现立即进行严厉处罚。
第10条项目经理部人员如需进行对外招待,必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11条项目经理部对所有招待费、交通费实行统一管理,即发生费用前要经过申请和批准,发生费用后要经过审核,然后统一报销。
第二章、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管理
第12条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和计划的种类
(1)工程进度目标和计划。
(2)工程质量目标和计划。
(3)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目标、计划。
(4)项目经理部总体目标与计划。
(5)项目经理部资料与文件管理计划、目标。
(6)项目经理部岗位与人员编制目标、计划。
第13条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计划的考核
(1)项目经理部的各级工作目标生效后,项目经理部按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经理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影响目标、计划完成的主、次要因素。
(3)将工作目标与计划的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之中。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工程进度、质量管理
第14条项目经理部进度、质量管理以进度、质量与目标及签订的合同、协议为依据。
第四章、项目经理部工程现场管理
第15条项目经理部工程现场管理以签订的承包与合作合同、协议及制定、审批的目标与计划为依据。
第16条工程现场管理必须贯彻企业的形象宣传策略,有利于扩大企业的影响力和提升企业的无形资产。
第17条具体管理办法同进度、质量、投资管理。
第五章、项目经理部资料与文件管理
第18条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和文件必须体现工作责任的可追溯性,如出现追溯性不强或资料分不清责任的情况,资料管理人员与相应工作环节的负责人员对资料和资料反映的相关工作环节负全责。
第19条项目经理部的工程资料与文件必须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如出现资料失真或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资料管理人员与资料反映的相关环节的负责人对该工作负全责。
第六章、项目经理部工作信息管理
第20条项目经理部的信息管理工作要遵循及时、透明的原则。
第21条项目经理部的信息管理工作可分为项目经理部内部与项目经理部外部两个部分,所有项目经理部人员必须建立信息系统的概念,即企业是一个整体信息系统,项目经理部则是企业的一个信息子系统。为使企业保持整体良性运作,必须使企业与外部、项目经理部与企业及工作相关部门的信息流动及时、准确,从而产生良好的组织行为,减少消耗,提高效率。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条、项目办工程管理人员条件
1、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实践经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
2、需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和原则性,并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第二条、工程管理人员坚持主材料必须进场验收。
凡主要材料进入工地,须会同监理人员对材料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并同时签证,必要时,还须有顾客签证。作好记录以备检验。
第三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2、符合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以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四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五条、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要求质量监督人员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施工作业规范,开展质监工作。正确处理好顾客、企业、施工队三者的相互关系,事事处处顾及企业的利益和信誉,
第六条、工程管理人员应按合同和规范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进场材料验收,并在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记录决不允许弄虚作假,项目建设或交付使用后,如发现存在问题,经检查,验收记录和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必须追究责任。
第七条、项目办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作为公司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员,承担以下责任:
1、施工现场有违规行为,每次扣罚50元;如在施工现场重复发现三次以上违规行为,作下岗处分
2、主材料进场如不及时参与检验、验收,每出现一次扣罚50元,如发生质量上的问题,由项目办负责人和工程管理人员负全责,作下岗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出现投诉且反映的问题属实,确认是责任人员责任的,每出现一次扣罚当月工资;如属重大失职行为,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作下岗处理并赔偿损失;
4、项目办管理人员管理工程项目全年无差错的,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元——10000元。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五
为了规范公司工程项目专用章刻制与使用流程,加强工程项目文档管理,提高工程项目各方协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工程项目专用章刻制
工程项目组建立后,由工程部经理或项目经理提出刻制工程项目专用章书面申请,报分管副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提交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印章刻制。
第二条、项目专用章使用
1、领用及使用
工程项目专用章刻制完成后,由工程部经理指定项目经理到综合管理部领用,并由专人保管使用,一般由项目经理保管使用,并由部门负责人监管,做好专用章使用登记。
2、使用范围
工程项目专用章系非经济类用章,不能用在任何合同、协议及票据上,仅供项目组与业主、监理单位、施工配合单位联系工作和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文档资料之用,例如设备装箱清单、施工日志、现场调试报告、现场问题报告、备品备件移交清单、培训记录表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专用章时效
项目专用章只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使用时效为项目组建开始至项目完工、验收结束。
第四条、工程项目专用章销毁
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后,工程项目专用章由工程项目组上交综合管理部封存保管(封存保管期为3年)。每年由综合管理部定期对已过封存保管期的工程项目专用章进行销毁。
本工程项目专用章管理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六
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
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管理制度《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10、文件和资料的保管
a、文件和资料持有人应妥善保管好所用的文件资料,防止丢失、损坏,若损坏丢失应向主管领导报告,批准后按二、5和二、6办理。
b、文件资料的存档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c、文件管理人在调离岗位或存档时,必须移交全部文件,并作好文件移交记录。
11、文件和资料的使用控制
a、文件和资料需要时,由需要人填写《文件和资料复印审批表》,应经主管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规定复印的份数、编号,发放应做好记录和登记。
b、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借阅申请单》,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12、记录
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
文件和资料收到登记表
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
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
文件和资料复印审批表
文件和资料存档(移交)记录
文件和资料补领审批表
有效文件控制清单
文件和资料借阅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