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篇一
学生请假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合理的请假制度可以保障学生的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为此,学校制定了一系列请假制度管理规定,以确保学生请假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首先,学生请假需要提前通知老师或班主任。学生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或老师请假,说明请假的原因和具体时间。请假原因需要真实有效,并经过班主任或老师的审批。这样可以确保学生请假的合理性,避免无故请假的情况发生。
其次,学生请假需要家长同意。学生请假需经过家长的同意,并由家长签署请假条。请假条应包括学生姓名、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信息,以便于学校对请假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家长的同意可以确保学生请假的合法性,并对学生的请假行为进行监督和引导。
第三,学生请假需要学生本人的自觉遵守。学生请假是学生自主权的体现,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请假制度管理规定。学生应按时返校,不得擅自延长请假时间,避免对学校正常运行和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第四,学生请假应有明确的审核流程。学校应设立请假审核机制,明确请假的审核流程和责任人。班主任或老师应及时审核学生的请假申请,确保请假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学校还可以设立请假管理系统,加强请假申请的记录和管理,提高请假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最后,学生请假应有相应的补课安排。学生因请假而缺课的情况应有相应的补课安排,以确保学生不因请假而影响到学习进度。学校可以安排补课时间,或者提供相关学习资料,帮助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和补充。
综上所述,学生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学校应制定合理的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确保学生请假的公平、公正和合理。同时,学校应加强对学生请假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请假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以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的正常秩序。
学生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篇二
学生请假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合理的请假制度可以保障学生的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为此,学校制定了一系列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旨在提高学生请假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学生请假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首先,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请假的指导和教育。学校可以通过开展请假制度的宣传活动,向学生和家长普及请假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学校还可以组织请假制度的培训,提高班主任和老师的请假审核能力和管理水平。通过加强对学生请假的指导和教育,可以提高学生的请假意识和自觉遵守请假制度的能力。
其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请假的监督和管理。学校可以建立请假管理系统,对学生请假的申请进行记录和管理。班主任和老师应及时审核学生的请假申请,确保请假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学校还可以定期对请假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了解学生请假的情况和原因,为学校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请假的补课安排。学校可以制定相应的补课计划,确保学生因请假而缺课的情况得到及时补救。补课可以安排在正常上课时间之外,或者通过提供学习资料等方式进行。学校还可以鼓励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和补充,提供相应的学习资源和指导。
最后,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学校可以定期组织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学校请假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学校还可以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学生请假的情况和原因,共同协商解决请假管理中的问题。
综上所述,学生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学校应加强对学生请假的指导和教育,加强对学生请假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学生请假的补课安排,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以确保学生请假的公平、公正和合理,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的正常秩序。
学生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篇三
学生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学生不能参加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均须办理请假手续, 经批准后方可缺席或离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虽申请请假而未获批准的,擅自不参加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或离校的,按违规、旷课处理。
一、请假的事项
1.病假:学生请病假应持有正式医疗资质的医院或学校医务室的'证明。
2.事假: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时段内有不可拖延的个人或家庭要事需停课办理时,应请事假。学生因事请假,原则上每学期内累计不得超过一周。
3.公假:学生因接受学院委派参加公益活动而耽误的教育教学活动,均属公假。
二、请假的程序
1.专业课请假:学生须本人持相关证明,先找辅导员填写请假条。再将请假条面呈任课老师签署意见,再后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2.公共基础课请假:学生
须本人持相关证明,先找辅导员填写请假条,由辅导员审批。三、其他注意事项
1.因故无法事先书面请假时, 应先电话口头说明情况,事后立即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2.学生书面请假条,须按规定经辅导员和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有效。
3.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三、请假的审批权限
请假一周以内,由任课教师、辅导员和学院教学秘书审批、学院备案;请假一周及以上两周以内,由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审批、学院备案;请假两周及以上一学期的三分之一以内,由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审批,学校教务部备案。
四、请假管理工作
1. 学生请假纳入学生考勤范围,由辅导员负责。
2. 学生请假的书面请假条及相关证明,由辅导员统一管理,保存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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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不能参加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均须办理请假手续, 经批准后方可缺席或离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虽申请请假而未获批准的,擅自不参加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或离校的,按违规、旷课处理。
一、请假的事项
1.病假:学生请病假应持有正式医疗资质的医院或学校医务室的证明。
2.事假: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时段内有不可拖延的个人或家庭要事需停课办理时,应请事假。学生因事请假,原则上每学期内累计不得超过一周。
3.公假:学生因接受学院委派参加公益活动而耽误的教育教学活动,均属公假。
二、请假的程序
1.专业课请假:学生须本人持相关证明,先找辅导员填写请假条。再将请假条面呈任课老师签署意见,再后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2.公共基础课请假:学生须本人持相关证明,先找辅导员填写请假条,由辅导员审批。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因故无法事先书面请假时, 应先电话口头说明情况,事后立即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2.学生书面请假条,须按规定经辅导员和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有效。
3.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三、请假的审批权限
请假一周以内,由任课教师、辅导员和学院教学秘书审批、学院备案;请假一周及以上两周以内,由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审批、学院备案;请假两周及以上一学期的三分之一以内,由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审批,学校教务部备案。
四、请假管理工作
1. 学生请假纳入学生考勤范围,由辅导员负责。
2. 学生请假的书面请假条及相关证明,由辅导员统一管理,保存期限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