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优秀3篇】

时间:2014-05-07 08:38:3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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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篇一

广西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推行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统一和覆盖率的提高,进一步保障广西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本文将从制度改革的背景、目标和成效三个方面,对广西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行深入探讨。

首先,广西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推行是基于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的背景下制定的。在过去,我国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存在着分割、重叠和不公平的问题,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享受的医保待遇存在差异。而广西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推行,旨在消除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之间的差异,实现制度的统一。

其次,广西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目标是提高医保覆盖率,保障广西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通过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广西居民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都能享受到相同的医保待遇,不再受到户籍和居住地限制。这样一来,广西居民的医疗保障覆盖面将大大扩大,能够更好地满足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最后,广西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推行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首先,广西的医保覆盖率大幅提高,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了更好的满足。其次,医保制度的统一使得医疗资源的配置更加公平合理,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差距。此外,医保制度的推行也有助于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综上所述,广西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推行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制度的统一和覆盖率的提高,广西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了更好的保障。随着医保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相信广西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将继续提高,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将得到更好的实现。

广西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篇二

广西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推行对广西居民的生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本文将从广西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资源配置三个方面,对广西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效果进行探讨。

首先,广西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推行降低了广西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在过去,由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差异,城市居民享受的医保待遇明显优于农村居民。而通过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广西居民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都能享受到相同的医保待遇,医疗费用负担得到了一定的减轻。

其次,广西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推行提高了广西居民的医疗服务水平。在过去,由于医保制度的差异,农村居民往往面临着医疗资源匮乏的问题。而通过医保制度的统一,医疗资源得到了更加公平合理的配置,广西居民的医疗服务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高。

最后,广西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推行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在过去,由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差异,医疗资源往往过于集中在城市地区,农村居民难以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而通过医保制度的统一,医疗资源得到了更加平等的分配,城乡之间的差距得到了一定的缩小,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得到了更好的实现。

综上所述,广西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推行对广西居民的生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通过降低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广西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了更好的满足。随着医保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相信广西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将继续提高,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将得到更好的实现。

广西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篇三

  7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广西2017年社保的一些政策,一起跟小编来看看吧!

  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将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

  7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卫计委近日联合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我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工作时间表”。今年,我区将全面完成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以及乡(镇)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整合工作,2017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目标是要在全区范围内推进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工作,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有机统一,建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的统筹城乡、公平可及、管理规范、便民高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将在自治区、市、县三级同步展开,按照先整合机构、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系统及数据等,后整合制度的原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工作方案》提出整合工作实行整体移交与接收,各地要制定规范的移交与接收程序,妥善处理好体制、制度并轨期间的有关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整合期间各市、县(市、区)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新政策。

  按照整合步骤,8月份将出台我区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12月31日前完成人员的移交与接收,经编制部门核定的自治区、各设区市、县(市、区)和乡镇从事新农合工作的行政管理和经办服务人员整体划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整合《工作方案》对基金、档案资料、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及数据等项目的移交也明确了工作方法和时间节点。

  据了解,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

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同时,全区城乡居民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以及财政分担比例。坚持统筹后参保居民待遇水平不降低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此外,按照国家医保目录管理有关规定,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简言之,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将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

  延伸阅读:

  2017年起,看病报销不再分城里人、农村人啦!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计委联合发布《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并列出具体工作时间表:今年全面完成相关整合工作,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广西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方案》指出,要在广西范围内推进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工作,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有机统一,建立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的统筹城乡、公平可及、管理规范、便民高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整合工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三级同步展开,按照先整合机构、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系统及数据等,后整合制度的原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整合工作实行整体移交与接收,各地要制定规范的移交与接收程序,妥善处理好体制、制度并轨期间的有关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整合期间,各市、县(区)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新政策。

  按照整合步骤,2016年8月将出台广西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人员的移交与接收,经编制部门核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各设区市、县(区)和乡镇从事新农合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经办服务人员整体划入同级人社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对基金、档案资料、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及数据等项目的移交也明确了工作方法和时间节点。

广西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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