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精简6篇)

时间:2018-06-03 05:22:4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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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 篇一

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医院作为一个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对于患者来说,其诊疗规范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就医体验和治疗效果。因此,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至关重要。

首先,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医疗质量的稳定和提高。医院作为一个集聚了大量医疗资源的机构,其服务质量的稳定性和提高程度对于患者来说至关重要。通过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可以明确医生、护士和其他医护人员的职责和行为规范,确保他们在提供医疗服务时遵循科学、规范的流程和操作,从而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其次,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医疗行为和减少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目前医疗行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很多纠纷的发生和患者权益的受损都与医院的管理不规范有关。通过建立规范的诊疗管理制度,可以明确医生和其他医护人员的职责和行为规范,加强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机制,从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还可以提高医院的整体运营效率。规范的管理制度可以明确医生、护士和其他医护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减少工作流程中的冗余和重复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医院的整体运营效率。这对于医院来说不仅可以提高经济效益,还可以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进而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综上所述,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医院和患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确保医疗质量的稳定和提高,规范医疗行为和减少医疗纠纷,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因此,医院应该高度重视诊疗规范管理制度的建设,并不断完善和执行,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高效和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 篇二

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医院作为一个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需要建立和完善诊疗规范管理制度。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首先,医院应该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的基础,它明确了医院内部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行为规范,保证了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医院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明确责任人和执行机制,确保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其次,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医务人员是医疗服务的主体,其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到医院的诊疗质量和患者的就医体验。医院应根据医务人员的不同岗位和职责,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教育内容,并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此外,医院还可以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和完善诊疗管理系统。诊疗管理系统可以对医疗流程进行全面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和安全。医院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诊疗管理系统,并进行合理的配置和使用,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最后,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监督和评估机制是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对医疗服务进行全面的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医院应建立由多方参与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包括内部监督机构、患者满意度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以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医院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基础。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诊疗管理系统,并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只有如此,医院才能提供安全、高效、规范的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

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 篇三

  一、目标

  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设施配置,规范操作程序,利于急救患者及时得到救治,提高院内急救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对院内急救接诊、诊疗的过程控制。

  三、职责

  (一)、由科主任、企业管理长负责急诊科人员日常工作安排。

  (二)、由科主任、企业管理长负责配置、领用急诊科急救所需设施及器材。

  (三)、由企业管理长、质控企业管理负责对急诊科设施及器材的管理、保护和使用记录进行掌握。

  (四)、急诊科各级医护人员实施院内急救接诊、诊疗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急诊科设施谋划及配置:

  按国家对急诊科设施的规定要求配置所需的设施及器材。(详见《急诊科设施配置及管理制度》

  (二)、日常工作安排:

  科主任、企业管理长负责急诊科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拟定必然时候内的医、护人员值班表,并对医护人员的缺勤情形举行搜检以包管急诊科24小时开诊。

  (三)、急诊就诊范围:

  为了急诊患者便利就诊,及时获得救治,故制定急诊就诊范围:

  1、急性外伤;

  2、急性腹痛;

  3、突发性高热;

  4、各类休克;

  5、各类大出血;

  6、心、肺、脑、肝、肾功能衰竭或多脏器功能衰竭;

  7、昏倒、抽搐、吐逆;

  8、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食管内异物或疼痛、出血;

  9、中毒、中冷、自缢、淹溺、触电;

  10、急性过敏;

  11、其他急性病症。

  急诊患者常常对照复杂,浮现千差万别,因此不要死卡条则贻误病情。

  (四)、院内急救患者的接诊:

  1、急诊值班人员苦守岗亭,要严厉、卖力、敏捷、急迅地救护患者,对患者立场和善、热忱负责。

  2、当逢有急、危、重患者时,分诊企业管理应坐行将其收往急诊专科诊室停止救治,后补登记脚尽。

  (五)、院内急救患者的诊断、治疗:

  1、首诊医师对就诊患者认真负责,细心询问病史、细致查体,作必要的辅佐检查,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救治。具体工作程序参照《常见疾病基本诊疗规范》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中各种急诊疾病的诊疗常规。

  2、若是首诊医师发明便诊患者的病情触及其他专科或确系他科诊治局限时,在完成各项检查并作了需要的处理、写好病历后,再请有关专科会诊。危重患者应由首诊医师伴送。

  3、病情较重的患者,当值医师应决意是否收急诊留观或收住院,经抢救后的患者,如病情稳定或容许移动时,应迅速送进病房或手术室。

  4、值班医师对急救留观患者负责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写好留观病历及观察记录,并做好交企业管理工作。

  5、对感染病患者或疑似流行症患者应做好注销及陈诉工作,遇有交通事故、吸毒、他杀或有伤情贰言等患者及触及公安、司法状况时,由值班人员陈说总值班,告诉有闭单元。

  6、企业管理认真执行医嘱,及时共同医生抢救工作,要对急诊抢救设备、药品保证无缺、充沛,并做好护理考察记录。(详见《急诊医嘱执行管理制度》)

  7、急诊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要主持各种抢救工作及死亡病例计议、会诊工作,及时总结履历、教导。

  8、当遇有非凡情况时,当值医师要及时、照实向上级向导告诉,白昼应向急诊科主任及医务科主任敷陈,夜间讲述医院总值班,要求处理定见,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结果。

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 篇四

  为合理配置利用医疗资源,构建科学有序就医秩序,推动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在基层”的就医新格局,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宝鸡市制定了《关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的通知》(宝市人社发[20xx]137号),自20xx年3月1日起,在宝鸡市实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分级诊疗制度。

  什么是分级诊疗?

  分级诊疗是指依据疾病的轻重缓急和治疗难易程度,由不同级别和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按照疾病病种类型和病情变化情况进行诊疗或转诊,确保患者得到及时、适宜治疗的医疗服务模式。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患者以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为主,急危重症、疑难疾病患者在二级以上医院诊疗,康复期的患者回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诊疗模式。

  分级诊疗制度实施的范围和对象是哪些?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分级诊疗制度适用于本市各级各类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分级诊疗的对象为宝鸡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通过分级诊疗,使常见病、多发病尽可能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让患者获得更高的报销比例,减少异地就医成本,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通过市大型医院与基层联动的预约挂号、预约床位及绿色通道就诊,让转诊后的患者大大缩短在大型医院门诊排队、住院候床的时间。高效利用有限的优质医疗资源,让大型医院回归诊治“重危疑难病”的职能,更加周到细致地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按分级诊疗制度要求执行转诊转院可享受优惠

  在本市统筹区域内住院治疗且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在基层、一级或二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住院上转的,上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起付线执行两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起付线差额部分;在三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住院下转的,个人不再缴纳基层一级或二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起付线费用。

  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在本市统筹区域内三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住院的,按三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降低30%执行。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在本市统筹区域外住院的,按规定支付比例降低30%执行。

  危急重症等特殊患者不受分级诊疗限制

  急危重症、术后复诊、急性重大传染病、恶性肿瘤等特殊情况的患者和政策规定其他必须定点收住的患者,不受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限制。因某一种疾病须间隔多次住院治疗的患者(如癌症放化疗、肾透析、骨折愈合拆除钢板等)可直接选择原就诊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65岁上老年人,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长期在外居住、打工的患者,医疗机构所在社区居民,以及长期居住地与医保统筹地区分离人员等,以上人群可就近选择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医疗机构直接就诊。

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 篇五

  从3月1日起,宝鸡市正式实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分级诊疗制度》,实行“基层首镇、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

  一、住院起付线标准

  城镇职工和居民在本市统筹区域内住院的,单次住院起付线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在本市统筹区域外转诊住院的,单次住院起付线1800元。学生儿童在本市统筹区域内住院的,单次住院起付线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5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经批准在本市统筹区域外转诊住院的,单次住院起付线1100元。

  二、住院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城镇职工在本市统筹区域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一级以下医疗机构92%,二级医疗机构90%,三级医疗机构85%,经批准在本市统筹区域外转诊支付比例83%。退休职工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提高两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含学生儿童)在本市统筹区域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一级以下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78%,三级医疗机构62%,经批准在本市统筹区域外转诊支付比例60%。

  三、按照分级诊疗制度转诊转院,患者可享受哪些优惠?

  在基层、一级或二级基本医疗机构住院上转的,上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起付线执行两级基本医疗机构起付线差额部分;在三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住院下转的,个人不再缴纳基层一级或二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起付费用。

  四、未按分级诊疗制度转诊转院,直接在本市统筹区域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利益会受到哪些损失?

  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在本市统筹区域内三级基本医疗机构住院的,按三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降低30%执行。

  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在本市统筹区域外住院的,按规定支付比例降低30%执行。

  五、哪些人群可以不受逐级转院条件限制?

  1、急危重症、术后复诊、急性重大传染病、恶性肿瘤。

  2、因某一种疾病须间隔多次住院治疗的患者(如癌症放化疗、肾透析、骨折愈合拆除钢板等)

  3、65岁以上老人,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长期在外居住、打工患者,医疗机构所在社区居民,以及长期居住地与医保统筹地区分离人员等,以上人群可就近选择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医疗机构直接就诊。

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 篇六

  (一)感染管理的组织机构

  1、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是以降低医院内感染的发生为目标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监督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实施感染控制和管理计划。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业务副院长兼任,其他成员为有关学科的科主任组成。

  2、医院内感染管理办公室:是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直属医务部领导的专职机构。

  3、临床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小组:组长为各科室主任兼任,另外有一名监控医师和监控护士。

  4、医院内感染管理监控员:一般由个科住院总医师和护士长担任,也可指定专人管理。

  (二)各级感染管理组织职责

  科室院内感染管理监控员职责

  ①、在医务部领导下,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做好本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制度的落实。

  ②、负责医院内感染的日常检测,结合本科室实际采用有效的消毒灭菌方法并对医务人员(包括护士、清洁工)进行有关控制医院内感染的消毒、灭菌、隔离等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本科室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消毒、灭菌、无菌操作和隔离技术等规章制度的落实。

  ③、及时发现患者中发生的医院感染,协助并督促主管医师留取标本,使院内感染病例的病原送检率必须达100%(其他感染的病原送检率须达60%),填写病历首页并向感染管理办公室报告,使院内感染漏报率<20%,采取控制措施。

  ④、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积极向护理部提出关于消毒灭菌、控制院内感染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使院内感染率<10%。

  (三)医院感染管理的控制措施

  1、消毒灭菌与隔离

  ①、医院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所有需要消毒和灭菌的物品都必须彻底清洗干净。污染医疗器材和物品,均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

  ②、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如压力蒸汽灭菌(如手术器械、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干热灭菌(油、粉、膏);不耐热、不耐湿物品可选用化学消毒法,如环氧乙烷灭菌(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内窥镜、人造移植物等)、2%的戊二醛浸泡灭菌等;消毒首选煮沸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才用化学方法。

  ③、化学消毒根据不同情况可分别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杀菌谱、使用方法、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用于盛放消毒剂的容器应视不同情况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

  ④、甲醛不能用于空气的消毒,甲醛熏箱可用于不耐热、不耐湿物品的消毒,不能用于灭菌,消毒方法不能采用自然挥发熏蒸法。

  ⑤、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及其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周消毒;用毕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氧气湿化液应每日更换无菌水。

  ⑥、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

  1>用流动水洗手,开关最好采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

  2>清洁剂应保持清洁、干燥。

  3>擦手毛巾应

保持清洁、干燥,每日消毒。

  2、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管理

  ①、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采购、使用管理及回收处理进行监督,并对购入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测。

  ②、医院所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生产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

  ③、医院采购部门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定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贷款汇寄帐号与生产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一批号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及失效期,随机进行产品生物及热原抽检。

  ④、医院采购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定货与到货时间、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失效期、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⑤、严格保管,库房库存,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存放于地板架上,离地面20公分。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部门。

  ⑥、使用科室不得擅自购进、更换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应计划领取,使用前检查单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⑦、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物理性、化学性变化,感染或有关医疗事件,必须留下样本,按规定登记发生时间、种类、临床表现、处理结果;所涉及一次性无菌医用器具的生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及供货单位、供货日期等,及时上报。

  ⑧、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等无菌医用器具用后,实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

  ①建立健全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网络,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②根据本院用药特点制定相应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应用的相关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有针对性的培训。

  ④医院应指定一名抗菌药物专家或有抗菌药物应用经验的医师,负责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与咨询。

  ⑤对各级医师、护士、医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的要求:

  1>、上述人员应主动学习抗菌药物应用的知识,并接受相关的培训。

  2>、医师应掌握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各种理论知识,用药前应送标本,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和药物经济学等,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用药物。

  3>、护士应了解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理作用、抗菌谱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积极配合医师做好各种细菌培养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提醒医师在应用抗菌药物前,原则上都应送细菌培养标本。

  4>、药房应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定期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菌药物的信息。

  5>、管理部门按照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核查与信息反馈;微生物室要定期公布临床标本分离的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实验结果,以供临床选药参考。

  ⑥医院应对抗菌药物应用率进行统计,应用率应逐年降低,力争低于50%。

  ⑦有条件的单位应开展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的科研工作。

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精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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