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资发放通知范文 篇一
尊敬的退休员工:
您好!感谢您为公司多年的辛勤工作和无私奉献。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我司将按时发放您的退休工资。
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您的退休工资已经按时计算完成。根据您的个人情况和工龄,您的退休工资将于每月的3号发放到您的银行账户中。请您注意查收。
为了保证退休工资的安全和准确性,请您提供以下信息以供核对: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 原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
请您于下周一至公司人事部提交以上材料,以便我们核对您的信息并确认退休工资的发放。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与人事部联系。
再次感谢您为公司做出的贡献,祝您退休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公司人事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退休工资发放通知范文 篇二
尊敬的退休员工:
您好!感谢您多年来对公司的辛勤付出与无私奉献。根据相关规定,我司将按时发放您的退休工资。
根据公司制定的退休工资计算规则,您的退休工资已经按时核算完成。根据您的个人情况和工作年限,您的退休工资将于每月的5号发放到您的银行账户中。请您注意查收。
为了确保退休工资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请您提交以下材料以供核对: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 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请您于下周三前将以上材料交至人事部,以便我们核对您的信息并确认退休工资的发放。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请随时与人事部联系。
再次感谢您为公司做出的贡献,祝您退休生活幸福愉快,身体健康!
公司人事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退休工资发放通知范文 篇三
根据甘肃省有关部门通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从20xx年元月份起增加在职职工岗位津贴及离退休生活费的政策,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从20xx年1月份起执行此项政策。在职人员岗位津贴具体标准是在20xx年7月1日的标准上增加一倍,即省部级从200元/月增至400元/月,地厅级(正高职)从160元/月增至320元/月,县处级(副高职)从120元/月增至240元/月,科级及以下(中职及以下)从80元/月增至160元/月。离退休人员增发的离退休生活费为本人退休时职务对应的标准乘以本人退休时享受退休费的比例。
7月份补发今年1-7月份的岗位津贴,八月份起执行新的岗位津贴标准。请教职工注意于7月26日后查对个人工资帐户及8月份的工资条项目中的“地方津贴”。离退休人员补发的岗位津贴请于8月份工资发放时一并领取。
人事处
财务处
二〇xx年七月二十五日
人员退休的通知锦集五篇(扩展5)
——举办培训的通知锦集7篇
举办培训的通知锦集7篇
退休工资发放通知范文 篇四
致: 公司财务部
贵公司下列欠款已经超过预定结款期,请尽快安排汇款事宜:
货物名称 规格
发货日期
欠款期
到期日
超期天数
合 计
备注:1、我公司已是第次向贵公司催款
2、贵公司已是第次未按协议约定按时结款
有限公司
财务部
年月日
询证函
下列数额出自本公司帐簿记录,如与贵公司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额证明无误”处签章确认;如有不符,请在“数额不符及需加说明事项”处详为指正。
回函请函寄/传真至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本函仅为复核帐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
截止日期:贵公司应欠:元
上述款项或已结付,仍请及时函复为盼。
数额证明无误
签章: 日期:
数额不符需加说明事项:
签章: 日期:
退休工资发放通知范文 篇五
(一)普调
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2、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元。
3、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xx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标准的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在普调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1、截止20xx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年龄满71周岁至75周岁(含75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符合冀劳社〔20xx〕3号和冀劳社办〔20xx〕19号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地区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用人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月增加2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调整标准增加养老金。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4、9月30日冀劳〔〕65号文件实施前,因工全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月增加额达不到207元的,补足到207元。
退休工资发放通知范文 篇六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区直各关有单位,各中央驻宁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37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我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挂钩调整。按企业办法计发养老金的人员。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在X年以内的,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缴费年限在X年以上的(不满1年按1年计算),前年、每年、每月增加2元,自第X年起,每1年每月增加3元;对因工伤残巳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因企业破产办理退休的5-6级工伤人员),缴费年限不满30年的按30年计算。上述人员再按本人20xx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
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xx年12月份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其中,退职人员的基数按最低职务(职投)人员平均养老金确定。
(三)适当倾斜
1、高龄人员。20xx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养老金调整后,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月养老金低于3105元的调整到3105元。
3、对艰苦边远三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三、资金列支渠道
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四、组织实施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调整工作结束后,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将调整情况汇总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二)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9月份将调增的养老金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请各地于20xx年10月15日前将发放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xx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