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罚款行政复议范文 篇一
第一篇内容
治安罚款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
被申请机关: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
案件编号:XXXXX
尊敬的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
我是XXX,身份证号码XXXXX,住址位于XXXXX。我特此向贵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贵部门对我被处以的治安罚款进行复议。
我认为,我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并不属于严重的治安案件,对我处以的罚款过高且不合理,希望贵部门能够重新审视我的案件并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首先,我承认自己在某日某地的违法行为,但我认为此次行为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和危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XX条,我应被处以适当的行政处罚,而不应被处以过高的罚款。我对案件进行了详细调查和分析,发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普遍较低,而我所被处以的罚款却明显高于同类案件。这使我对贵部门的裁决产生了质疑,希望贵部门能够重新审视我的案件,对我的罚款进行合理调整。
其次,我对罚款数额的合理性也表示怀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XX条,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以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为依据,综合考虑决定处罚数额。然而,在我被处以罚款时,并未详细说明罚款数额的依据和合理性,使我无法理解和接受。我希望贵部门能够提供相关的依据和解释,解决我对罚款数额的疑虑。
最后,我认为贵部门在处理案件时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XX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然而,在我的案件中,贵部门并未征求我的意见和陈述,直接作出了处罚决定。这违反了我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希望贵部门能够重新审视我的案件,并在程序上作出合法合规的处理。
在此,我特向贵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和合理的裁决。我相信贵部门会依法依规处理我的申请,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XXX
联系方式: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治安罚款行政复议范文 篇二
第二篇内容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
被申请机关: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
案件编号:XXXXX
尊敬的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
我是XXX,身份证号码XXXXX,住址位于XXXXX。我特此向贵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贵部门对我被处以的治安罚款进行复议。
我认为,我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并不属于严重的治安案件,对我处以的罚款过高且不合理,希望贵部门能够重新审视我的案件并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首先,我承认自己在某日某地的违法行为,但我认为此次行为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和危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XX条,我应被处以适当的行政处罚,而不应被处以过高的罚款。我对案件进行了详细调查和分析,发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普遍较低,而我所被处以的罚款却明显高于同类案件。这使我对贵部门的裁决产生了质疑,希望贵部门能够重新审视我的案件,对我的罚款进行合理调整。
其次,我对罚款数额的合理性也表示怀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XX条,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以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为依据,综合考虑决定处罚数额。然而,在我被处以罚款时,并未详细说明罚款数额的依据和合理性,使我无法理解和接受。我希望贵部门能够提供相关的依据和解释,解决我对罚款数额的疑虑。
最后,我认为贵部门在处理案件时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XX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然而,在我的案件中,贵部门并未征求我的意见和陈述,直接作出了处罚决定。这违反了我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希望贵部门能够重新审视我的案件,并在程序上作出合法合规的处理。
在此,我特向贵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和合理的裁决。我相信贵部门会依法依规处理我的申请,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XXX
联系方式: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治安罚款行政复议范文 篇三
申请人:____有限公司,住所:_____,法定代表人:___,职务: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所:____________。因申请人不服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__年8月1日作出的“高工商案(20__)第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现提请行政复议。
一、从程序上论,被申请人不能立案处理本案。
1、被申请人称根据《xxx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受理本案,但《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只有当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时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时,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亦即在被申请人无法提供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申请时是无法受理本案的。对这一程序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第22、23条均有严格规定。而本案被申请人提供的所谓《投诉书》并非商标注册人的请求。
2、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违法行为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如果是外国企业或外国人提出保护其商标专用权请求的,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本案被申请人认为注册商标权利人在国外,但至今未提供其通过国家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组织提出要求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请求,被申请人又何来管辖权?
3、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违法行为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规定,如涉及涉外商标侵权案件,被申请人除向其上级报告查处工作情况外还应当及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告。但至今申请人未看到被申请人有类似的报告材料,这从另一侧面证明了被申请人无权管辖本案。
4、听证中,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使用“金本田一电动车”这种行为是由于使用不当的企业名称侵犯了“本田”商标专用权,但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商标与企业名称混淆的案件,发生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的,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的规定,“本田”商标注册人在日本国,被申请人也无权管辖。
5、在听证结束后,被申请人以存在笔误为理由撤销了“高工商听告字(20__)第12号”,重新作出了“高工商听告字(20__)第21号”听证告知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此行为显然属于滥用行xxx的恶劣行为,该行为无法使其最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合法有效。
二、从实体上论,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1、申请人认为自己使用“金本田一”商标不存在任何不妥或违反《商标法》的情形。在自己生产的电动车上标明和告知消费者车辆系“金本田一电动车”,不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申请人使用“金本田一”的商标也不构成对“本田”商标的侵权。理由为:“本田”商标与“金本田一”商标在客观上不近似,两个文字商标不仅在设计理念、图形含义上完全不同,而且在视觉效果上也完全不同。“金本田一”由四个汉字组成,且字体、大小、颜色均一致,结合汽车、摩托车产品与电动自行车产品的相关公众在市场中的感知规律和注意力程度、对比“本田”与“金本田一”所存在的差异以及不同产品的差别程度等因素,可以综合判断出两个商标不近似,相关公众对商标或产品不会产生混淆或对其来源产生误认。
3、“金本田一”商标已经由常州高新金狮自行车工贸有限公司于20__年7月27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该公司同意申请人使用此商标。申请人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4、申请人生产的“金本田一”电动车是符合《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试行备案制的通知》的产品(见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20__〕61号和〔20__〕189号文件),在省内任何地区均能到车辆管理部门申领牌照,申请人在江苏省乃至全国同类行业中生产的“金本田一”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5、被申请人作为本案的处理行政机关,无法举证充分的证据证明“金本田一”商标存在侵犯“本田”商标的行为。听证中被申请人的案件调查人认为,由于有两辆电动车商标印制的“金本田一”的一字错印为1,故认定申请人系突出使用“金本田”三个字系“鸡蛋里挑骨头”的行为,如果申请人要突出使用“金本田”,为何销入高淳县境内的28辆电动车只有两辆用“金本田1”商标,而其他26辆均用“金本田一”商标?
综上,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加于申请人是严重侵犯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也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有违建立和谐社会的宗旨。故申请人特向贵府提起行政复议,望能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_____人民政府
申请人:(公章)
代理人:___
治安罚款行政复议范文 篇四
《公安行政复议申请书》的范文,感觉写的不错,希望对您有帮助,为了方便大家的阅读。
篇一:行政复议公安局
行政复议 复议申请人:唐述诗,男,汉族,贵州省黔西县人,住黔西县城关镇清毕路 716 号,身份证号码 522423198111270019,电话:13984771600。
被复议申请人:黔西县城乡规划局 法人代表:李瀟 复议申请事项:请求撤销黔规处字(20XX 年自己修建一栋位于城关外镇园林路 17 号房屋,占地为平方,修筑为平方,于20XX年10月12日取得房权证,字第(10009048)号,现申请人就复议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处罚主体不合法,被复议申请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法事人为唐国民,而根本房屋所有权是唐述诗,被申请人无事实根据下捏造事实处罚不合法。
二、申请人共修建平方是包括有平方的车库,当时车库漏水,给申请人使用带来不便,于是申请人便将这车库维修,借维修之机扩建大约有三十来个平方左右。之后被复议申请人认定面积为平方的原车库为违章建筑,责令拆除平方, 为此,根据《xxx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申请
复议人在未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情形下,申请人有权对其产权有处分修缮更换的权利。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未根据事实和为擅自乱处罚,根据《xxx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思想汇报专题提提出复议申请,望上级给予公正,合法裁决为谢!此敬 毕节地区城乡规划局 申请人:唐述诗 二 0 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篇二: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申请人:姚元元,女,33 岁,1981 年 2 月 5 日出生,身份证号:4101041981020XX 年 6 月 17 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xxx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特向郑州市公安局提出复议申请,要求郑州市公安局撤销其处罚决定,并依法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郑州市未来路分局于 20XX 年 6 月 17 日做出了郑公未(治)行罚决字[20XX年4月29号下午大概一点钟的时候我在公司办公,刘建国和刘艳凯在公司外面大吵,我当时没有说什么,突然马记虎叫我,说刘艳凯这样闹事影响公司其他同事工作,说他不方便去叫刘艳凯出来,让我去劝劝。我刚要说话去劝他,让她不要在公司大声吵吵,毕竟我们这里是上
班时间,但她丝毫不领情,骂我说“你是谁,你算啥,你凭啥管我”等难听的话,随后我只是想拉她进电梯让她不要在公司影响其他人,拉她不动的情况下才叫刘建国和马计虎去帮忙。公安机关未全面考察事实的真相,只看到了我打刘艳凯,但是却没有真正的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在过错认定方面只认定到我的过错却完全没有认定刘艳凯的过错,并且她也咬了我,最全面的写作站公安机关也有验伤报告为证。
治安罚款行政复议范文 篇五
福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福安市鼎富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范
地址:
福安市鼎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违法一案,经过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你公司位于福安市阳头街道阳春路西侧的鼎富豪庭建设项目于20xx年11月18日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52226201),并正式开始施工至今,该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以上事实有20xx年3月3日福安市环境保护局现场勘察笔录、现场询问笔录、现场照片;鼎富置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鼎富豪庭项目建设项目投资项目备案表;鼎富豪庭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为证。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xxx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我局于20xx年3月16日告知你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有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至陈述、申辩和听证期满,你公司未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也未向我局提出听证的申请,因此视为你公司放弃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
以上事实有20xx年3月16日我局《送达回执》为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xxx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处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罚款;
2、立即停止鼎富豪庭项目的建设,限你公司于20xx年5月31日前补办该项目的环评审批手续。
根据《xxx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应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福安市中心支库;缴款后,应将缴款凭据复印件报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德市环境保护局或者福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xx市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治安罚款行政复议范文 篇六
行政处罚决定书闽建法[20__]126号
被处罚人:许越飞
经查实,20__年7月2日,你与林成、方美英、苏枝耀、许宏政等共5位专家被依法抽取组成“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11#楼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华盛置业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公司”)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万元,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原件扫描件或保函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华盛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没有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原件扫描件或保函原件扫描件,开标时,该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明细表也没有华盛公司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你和其他4名评委在评审阶段,均在华盛公司资格标评审表“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项目“通过”意见上签字确认。另查明,华盛公司实际于20__年7月15日将投标保证金补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你和其他4名评委对华盛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行为予以审评通过的行为已违反《xxx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构成“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的违法行为,且该违法行为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导致重新评标的后果,属于情节严重。根据《xxx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本厅决定,禁止你一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的处罚(时间从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起算)。
你如果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xxx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__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