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6篇)

时间:2011-05-05 06: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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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一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保障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法规。通过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益和竞争力。

首先,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了企业领导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企业领导层应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政策,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管理体系,并通过定期的安全生产例会和检查来监督和评估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

其次,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还应包括安全生产组织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此外,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还应包括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了企业员工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方式和周期。企业应定期组织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和自我保护能力。

最后,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还应包括事故应急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了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执行,并对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培训进行规范。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汇报和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总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保障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只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益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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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二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工业企业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通过规范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降低事故的发生率,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领导层应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责任,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的管理体系。各级管理人员应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政策,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次,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还应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风险状况,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类设备、物品和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在进行工作前,应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了解和掌握工作环境的安全要求和应急处理方法。

此外,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还应包括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定期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通过检查,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企业还应建立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最后,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还应包括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企业应定期组织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方法等。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工业企业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可以提高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三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1、目的:

  为了加强部门之间安全工作的沟通和推进安全管理,及时了解公司的安全状态,特制定安全会议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3、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召开本单位的安全会议。

  (2)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召开每季度末安全会议及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3)各部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编写会议记录。

  4、安全会议组织:

  (1)安全生产会议是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实施的主要形式。因此,为了保障生产信息流的畅通,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及时召开,并形成会议记录,需要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司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2)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

  (3)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由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组织召开,地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在召开会议前临时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公司总经理,各部门等有关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4)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人员由各单位自定。

  (5)公司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熟悉本部门,本单位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他人替代参加会议。

  (7)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进行。

  (8)当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时必须及时召开会议。

  5、会议内容:

  (1)总结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各部门提出已经发现或隐藏的安全隐患,并针对隐患做出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3)研究和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4)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5)各部门提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6)公司安全会议由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负责组织,安全员做好记录,安全会议之后,安全员将会议精神和会议纪要下发和张贴,并跟踪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四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二、机构与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

  2、安全环保负责组织对公司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5、各部门(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6、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7、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1、对新职工、临时工,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2、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3、凡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4、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5、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

  五、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

  六、检查和整改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各生产部门每月检查不少于二次;各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或者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

  七、奖励与处罚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3、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部门(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4、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5、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6、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7、发生的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20000元的事故。

  8、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

  2)立即向主管部门(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在5天内,向总经理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给予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9、各级领导或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进行违章作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10)对于事故按照事故性质、损失程度和责任大小给予损失的10%—100%的处理。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五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六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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