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工作计划 篇一
食药监工作计划的重要性及目标
食药监工作计划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了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而制定的一项具体工作计划。通过科学的规划和有序的执行,食药监工作计划能够有效地提高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
食药监工作计划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通过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计划,合理分配工作任务,提高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和工作计划,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督力度,有效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
3. 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信息监测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风险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跨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推动国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5. 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和意识,引导公众选择安全、健康的食品药品,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
为了实现以上目标,食药监工作计划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
1.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培训和学习,增强监管能力。
2. 健全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制度体系,加强对监管工作的规范和约束。
3. 完善监管手段和方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科技支撑,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果。
4. 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
5. 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
通过科学合理地制定和执行食药监工作计划,能够有效提高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障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同时,也需要广大公众的支持和参与,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共创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食药监工作计划 篇二
食药监工作计划的具体措施及执行方式
为了落实食药监工作计划,监管部门需要制定具体的措施和执行方式,确保计划的顺利执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措施和执行方式:
1.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机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明确各级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管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销售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确保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
3.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数据分析。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信息监测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风险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和意识,引导公众选择安全、健康的食品药品。
5.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评估和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
6. 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跨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推动国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7.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依法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效应。
通过以上具体措施和执行方式,食药监工作计划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提高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障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同时,也需要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共创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食药监工作计划 篇三
一、20xx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
目前,全县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034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单位87家、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单位1947家;餐饮服务单位766家,其中学校食堂83家,企业食堂48家,餐馆635家;涉药单位450余家,其中药品生产企业2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3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零售药店120余家、各级医疗机构320余家。
2。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加强了全县医疗机构监管,对药品购销渠道是否合法及药品贮存是否符合温度要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加强了基本药物的抽检力度;二是加强了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重点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按照GMP及药品标准生产药品实施监管,大力推行质量授权人制度,定期对药品生产进行风险评估,确保从源头上保证药品质量;三是加强了药品流通市场的监管,以药品购进渠道为重点,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严厉查处零售药店超范围经营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及特殊制剂药品的行为。对医疗机构开展了药房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使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早发现,早处置,药品经营使用规范化建设程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开展经常性的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药品抽检初筛工作。对制售伪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力震摄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四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以打击无证经营火锅底料,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采取先乡镇后城区,先企业学校后社会餐饮的模式,通过典型案件推动全面执法,促进餐饮服务业证照制度和经营行为的不断规范。
3。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情况。积极协调上级国家发改部门、财政部门、食药监部门重点支持龙南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并尽快优先下拨国家专项资金,推进龙南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工作。目前,土地预审、节能、环评、资金承诺、可行性研究报告、真实性申明及立项等所需材料已上报上级部门并获得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国家食药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已明确同意将龙南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纳入国家首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首批试点单位并给予相应的专项资金,国家发改委已下发《关于做好首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xx]2393号)精神,项目总投资1400万(其中中央补助1100万元,地方配套300万元),目前1100万元专项资金已下拨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着手开展地质勘察和建设方案设计的邀请招标工作,争取20xx年12月底完工。同时,配齐配强检验检测设备,实现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并提供资金配套和技术培训,安排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专家、技术学者为我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专业人员提供技术培训,为日后龙南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成开展有关检验检测工作提供良好技术保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将我县打造为全市乃至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先行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示范县、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模范县,奋力推进龙南“一极两市四区”建设。
二、“亮剑—20xx”工作情况
2。案件查办情况。20xx年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28起,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件1起;购销假劣药品案件4起;擅自变更药品经营地址案件1起;不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开展经营活动4起;无证经营药品案件5起;销售过期或不合格医疗器械案件1起,保健食品案1起,餐饮案件7起(其中使用过期食品4起,抽检不合格3起),化妆品案1起(当事人行政复议,经龙南县人民政府复议维持原判),现已结案26起。
3。大案要案情况。根据群众举报,我局联合xxx门查获了一起销售假药“国公酒”案件,并把当事人徐某在龙南的供应商谢某和谢某的上级供应商湖南人朱某抓捕归案。经我局与xxx门调查后认定,徐某虽经营假冒同仁堂国公酒,但其本人并非明知假药而销售,且情节较轻,决定由我局依《药品管理法》予以行政处罚。谢某、朱某涉嫌犯罪,由xxx门立案侦查,xxx门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
三、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情况
(一)着力构建“四个平台”。成立龙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构建了政府总揽“领唱”平台;明晰业务股室和基层分局事权,构建了上下联动 “合唱”平台;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诚信教育,构建了企业守规“跟唱”平台;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五进”活动,营造了人人关注、人人防范、人人监管的良好氛围,构建了群众参与“评唱”平台。
(二)创新完善 “五项机制”。一是安全协调机制。县政府成立了龙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形成了“全县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组织实施、各方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安全监管示警制。创新推广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一方面积极开展食品药品量化等级管理制度,有序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脸谱示警制”,做到对餐饮服务企业信誉等级和日常监管信息全面张贴公开;另一方面,在药品安全监管上全面推行“预警约谈制”,对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约谈,予以扣分并实行处罚。三是信息发布制。对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手机信息平台和电视媒体分别向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食品药品经营业主及社会群众公开曝光,有效地激发了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热情,形成了部门监管,社会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四是应急机制。制定了龙南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方案,每年开展一次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高了应急指挥、应急协调、应急反应的能力和水平。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工作机制,成立了龙南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应急处置工作,形成了政府统一指挥,部门有效应对,多方参与的食品药品应急工作机制。五是完善了县人大、县政协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围绕《xxx食品安全法》和《xxx药品管理法》,每年组织县人大或县政协相关人员对食品药品安全开展执法或监督检查,并列入每年的县xxx会或政协常委会工作要点,进一步提升了食品药品的执法水平。
(三)食药监管突出 “三全”。一是日常监管全覆盖。抽调人员,划分区域,突出“一些人员、一些证件、一些设施,一些登记、一些制度、一些岗位、一些公示、一些投诉”等“八个一些”内容,做到“三有四专”,即有检验设备、有快检人员、有快检试剂,实行专人、专车、专线、专财;常年对全县食品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进行轮回巡查、实现日常监管覆盖率达100%。二是安全整治全规范。突出大稽查,严监管,始终保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大势,做到“23456”,即在采购管理上做到二个规划:规范索票索证,规范进出货登记;在人员管理上做到“三个必须”:必须培训上岗,必须健康合格,必须“五病”调离;在制度管理上做到“四个上墙”:安全承诺上墙,岗位责任制度上墙,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培训证上墙,举报投诉电话上墙,同时制订采购验收、管理人员职责和知识培训等食品安全十项制度,统一内容,统一规格,统一印刷,统一要求,统一张贴;在食品安全作管理上做到“五个严格”:严格操作流程、严格场所标准、严格检疫消毒、严格个人卫生、严格“四防”要求、严格食品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在规范管理上做到“六个统一”:统一个人卫生标准、统一索票索证台账、统一消毒记录、统一各类标识、统一废弃物品处理、统一物品摆放。三是安全投诉全办结。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关注群众身体健康,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做到次次有受理,件件有办结,人人有反馈,勇当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卫士,营造了全县食品药品的安全环境。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基础建设比较薄弱。目前,龙南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还处在施工公开招投标阶段,预计要到20xx年12月底才能完工。从现有情况来看,食品药品的执法监管缺乏技术手段支撑,体现在检测设备的陈旧,执法装备的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等等。
2、监管力量存在不足。以原工商分局为班底的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普遍监管2个以上乡镇,监管区域大,战线长,而大部分基层分局只有三到四个工作人员,加之监管服务对象众多,监管任务繁杂,专业性知识普遍欠缺,致使全方位、立体式巡查监管机制难以形成,一些“死角”无法顾及周全。
3、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体制的调整,职能的整合,使原三个部门的业务骨干变成了“新兵”。业务不熟,知识缺乏,随之产生的就是监管水平的下降,监管难度的增加,致使部署的工作难于落实到位。
4、运行机制难度增大。实行县以下合并而市级以上不变的模式,造成一些工作对接与协调的困难。县市场xxx部分股室工作要同时对应上面若干科室,多头指挥带来工作运转不畅,造成顾此失彼。
五、20xx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1。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充分认识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突出位置,并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开展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防止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违法现象发生。
2。突出重点,狠抓食药监管。做到日常检查、督促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合力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强化食品药品的源头污染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
食药监工作计划 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重要文件计划精神,结合镇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活动,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落实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食品卫生知识“五进”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健康意识,努力营造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信息员与群众间的联系沟通,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责任意识和监管能力,确保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取得成效。
三、强化工作措施
2、落实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强工作巡查和信息收集、报送,抓好食品安全宣教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直接责任人的意识,切实提高公众认知水平。
3、严格考核奖惩。坚决执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并给予其包片责任人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食药监工作计划 篇五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食药监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强力推进区食药监管体制改革,以日常监管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高效有序地推进了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了本年度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得到了社会认可,民意测评成绩不断攀升,第三季度民意测评荣获全区职能部门第一名。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机制,落实全覆盖的责任体系。
1、积极推进机构改革。按照省、市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我区迅速召开了全区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工作专题调度会,研究部署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过渡期间工作的有关问题。机构编制“三定”文件已完善修订,人员配备到位到岗。从今年10月份开始,我局已全面开展行政许可、窗口受理备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等工作,实现了职能全面接交、人员迅速集结,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平稳、高效、有序,受到市政府和市食药监局的表扬。
4、科学完善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健全了统一指挥、处置高效的应对机制。严格了应急值班制度,实行365日昼夜值班,落实带班领导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安全应急不留空档。规范了安全事件信息发布制度。确保本年度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创新举措,着力抓好培训和宣传。
一是抓主体培训,强化主体责任,提高监管能力。针对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
作点多面广、任务量大的实际情况。今年组织了全区街道、社区专干、协管员、信息员约200人,进行培训考核。同时组织了430家医疗机构举办了“20xx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暨医疗机构培训会”,增强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二是抓主题宣传扩大影响。利用重要活动,突出食品安全宣传主题,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影响。6月16日,开展了以“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制水平”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5月11日,我局开展了以“关注食品安全、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知识讲座,约300名离退休老干部参加,反响良好。12月4日,我局在侯家塘红旗法制广场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食品安全宣传日活动”等。同时,利用重大时节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如“3。15消费者权益日”、“3。31全国投诉举报宣传日”和“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生效日”等,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影响。今年,全区共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48次,媒体播放宣传报道9篇,向市、区报道信息73条。
(三)铁腕整治,筑牢安全屏障。
今年已开展两节两会、高桥和红星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四小”整规专项整治、春季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以及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近50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开展“四小”整规专项整治。
按照要求,我区于4月28日召开了 “四小”整规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会后各街道(镇)召开街道(镇)和社区(村)食品专干培训会,明确了排查方法与措施。同时加强对街道(镇)的现场抽查督导工作,协助长沙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抽样检验,对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四小”门店进行严厉查处。据统计,4月—8月底,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45家,其中责令整顿规范小作坊25家,劝离5家,取缔小作坊8家,提交承诺书25份,小作坊建档25家;检查小餐饮店许可建档共计1993户,其它小型餐饮许可1697家,共出动执法人员334人,执法车辆182台;区工商分局共检查小食品经营店2435户,清理规范小食品经营店1459户,查处开展监督抽检食品69批次,抽检合格66批次,抽检不合格3批次,查扣问题食品39公斤;检查78家单体药店,发现1家药店无证,已经责令关停;检查小诊所135家次,责令整改5家。
2、积极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在春季、秋季入学及相关重点时段,我区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切实实现对学校食品安全隐患的“零容忍”。今年,已对区内所有的幼儿园、中小学、大中院校开展了两轮次以上的督查,共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199家,其中大中专院校13所,中小学60家,托幼机构126家,学校内超市36家,校园周边食杂店37家。今年10月份在我局新组建之初,开展了冬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区校园及周边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3、加强高桥、红星两大市场及红星冷库重点区域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红星、高桥市场及红星冷库食品监管力度,加强了对该区域的人员配备。除了增强日常巡查的频次和力度外,为确保节日特殊时期的食品安全,我局联合相关街道对高桥、红星市场开展为期1个月(1月15日至2月15日)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42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 4581 家。对高桥商贸城7家问题较为突出的腊制品经营户进行了查处,查获问题腊制品9905。2斤。这次专项整治震慑了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秩序,得到了长沙晚报等媒体正面报道。
4、全面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
我区现有135家单体药店(含跳马镇)、县级以下医疗机构431家医疗机构(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9家、诊所173家、门诊127家、村卫生室27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35家)。在明确事权后,我局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将全区13个街道(镇)分成2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今年检查整治一级医院、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共计432家、单体药店105家,现场责令存在问题的8家医疗机构进行整改到位,通过检查,规范了药店、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使用行为。
5、逐步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一是根据市局要求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美瞳)经营门店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16家次;二是开展避孕套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门店21家次;并由我局牵头、街道配合开展了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0人次,检查单位102家,对存在问题的27家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三是开展“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18家。
6、全面开展“四查”整规专项整治。
按照要求,今年我局积极稳妥开展了 “四查行动”。逐步建立与完善了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基础数据库,目前已检查餐饮门店999家、药店53家、诊所206家,食品加工小作坊88家,食品流通店1160家,化妆品经营主体17家;医疗器械经营主体19家。今年在市局的指导下,结合实际,我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企业重点分布在高桥大市场,其中化妆品批发企业135家,连锁美容美发机构98家,单体美容美发门店231家,连锁专卖专营店22家,单体专卖专营店40家,共计526家;保健食品批发企业76家,经营保健食品的单体药店(不含连锁)116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40(另有30家企业经核实原址已不经营),共计226家。
7、大力开展冬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增强市民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掌握区内食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状况,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全面监控,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为我区食品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20xx年10月11日开始,依据“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我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季“食品安全知识大宣传、安全风险大排查、安全隐患大整治”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前,各街道(镇)正在对辖区内食品经营户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和排查;同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进行分级监控。
(四) 畅通渠道,健全快速协同处理机制。
一是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公众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在各社区宣传橱窗公示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共计260 起,其中直接投诉171起、上级交办函51起、12345市民信箱36起、区长信箱2起,处理率100%,兑现奖励4000元。对已核实违法行为采取了相应处罚,并督促相关单位回访复查,确保执法效果常态化。
二是强化案件查处力度。1—10月份,共完成行政案件73件,罚32。01万元,向xxx门移送案件2件。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组建后率先在全市内五区开展了行政处罚办案工作。
三是做好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加强了对辖区各类医务人员的药(械)不良反应相关知识培训。截止11月27日,我区共报告396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其中一般报告68例,新的严重报告7例,严重报告3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77例,其中III类医疗器械47例,严重报告34例,报告及时反应迅速,超额完成市局分配的年度任务。
四是积极回应“民意快线”反映问题。全年共接到“民意快线”群众反映问题3批次50件,做到了领导重视、快速整改、及时回应,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第三季度民意测评,我局荣获区职能部门满意度第一名的佳绩。
(五)规范管理,实施全程监管精心打造豆制品放心工程。
食药监工作计划 篇六
食品企业工作一是要紧紧围绕上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抓好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同时为服务地方经济,做出贡献。
一、实现一个目标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目标:一是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二是坚决遏制一般性食品事件;三是确保取证产品和企业不出问题,努力实现不死人、不中毒,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二、加大“二个力度”
一是根据市局抽查计划对食品的抽查的力度;二是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力度。
三、注重“三个突破”
一是全县茶叶小企业小作坊转化模式工作要有新的突破。现在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特别重视,并特别安排了调研工作,到,该项工作要有一个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一个成效。
二是食品质量信用体系试点特色工作要有一个新的突破。对此项工作的打算是将此项工作着重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项汇报,并向全县推广,有示范、有影响地工作。
三是基础性工作要有新的突破,进行一步完善食品企业档案,根据abcd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对食品企业的巡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
四、努力完成经济目标考核任务
一是从监督中创造经济效益;二是从服务中创造经济效益;三是从监督和服务中创造一定的社会效益。
五、提高自我的政治素质和业力素质
六、落实“四个一”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每人写出一篇有实际内容、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文章或在《江西日报》、《中国质量报》等报刊登载的稿件。解决埋头工作,不注重宣传的不良习惯;
二是每人挂靠一个企业进行帮助指导,确保生产条件的具备并获得生产许可证,解决帮扶企业空对空的不良现象;
三是要创一项特色工作。这个特色工作要在全省、全市有影响、有示范、有推广价值,解决食品安全工作无特色、无典型的被动局面;
四是在巡查回访中要向市局稽查支队或县局稽查大队提供一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制假造假大案线索进行查处,遏制和震慑食品企业制假行为,解决食品生产企业回访巡查走过场的工作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