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工作计划 篇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生活质量,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劳动保护工作计划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法律法规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石,只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制定劳动保护工作计划之前,我们需要对现行的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订,确保其与时俱进、科学合理,并与国际劳动保护标准接轨。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对劳动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劳动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是提高劳动者劳动保护意识的重要手段。我们可以通过宣传栏、宣传册、宣传片等形式,向广大劳动者普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工作环境安全知识和职业病防护常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三,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企业是劳动者工作的主要场所,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是企业的责任。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第四,加强职业病防护工作。职业病是一种特殊的劳动者健康问题,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我们需要加强职业病防护工作,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护体系,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控制,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能力。
第五,加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建设。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问题,解决劳动争议,不仅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设立独立、公正的劳动争议解决机构,加强对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裁决工作,确保争议得到及时、公正的解决。
劳动保护工作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我们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保护工作计划,加强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职业病防护工作,加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建设,全面提升劳动保护工作水平,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劳动保护工作计划 篇二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生活质量,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劳动保护工作计划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建设。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础,只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制定劳动保护工作计划之前,我们需要对现行的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订,确保其与时俱进、科学合理,并与国际劳动保护标准接轨。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对劳动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提高劳动者劳动保护意识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宣传栏、宣传册、宣传片等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广大劳动者普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工作环境安全知识和职业病防护常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三,我们需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企业是劳动者工作的主要场所,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是企业的责任。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第四,我们需要加强职业病防护工作。职业病是一种特殊的劳动者健康问题,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我们需要加强职业病防护工作,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护体系,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控制,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能力。
第五,我们需要加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建设。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问题,解决劳动争议,不仅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设立独立、公正的劳动争议解决机构,加强对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裁决工作,确保争议得到及时、公正的解决。
劳动保护工作计划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我们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保护工作计划,加强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职业病防护工作,加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建设,全面提升劳动保护工作水平,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劳动保护工作计划 篇三
长期以来,我厂始终把环保工作作为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完善环保运行规
章制度,总结环保设施运行经验。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节能消耗,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厂的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小于《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了更好的把我厂环保工作做好,特制定**工作计划。
1、严格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保方针,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目标。进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意识教育,使全厂形成了“我要环保”、“我为环保”的良好氛围。
2、推行清洁生产、开展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环保先行,末端治理不放松,发展循环经济、把发展循环经济放在重要位置;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3、绿化美化环境,营造美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规范管理,持续改进企业环境绩效。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精髓是持续改进、持续实施,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做好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与规范的具有持续改进管理功能的环境管理体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4、落实节水、节电、节焦、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以技术创新为动力,采用先进
的污染治理技术,治理生产过程排放的污染物,全面完成减排计划;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进管理,提高综合利用率,进一步实施循环经济,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5、尽量利用其他专业统计已有的各种资料,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研究,总结成绩,找出矛盾,提出建议。
6、通过环境统计分析,反映出我厂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比例关系是否合理,为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7、使全厂职工了解自身的环境权利和义务,从而增强热爱环境、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各类环保公共事务进行深度参与,积极支持环保工作的开展。
总之,环境问题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如今国家正在大力宣传和倡导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在我们企业就更需要政府、民众和企业同心协力做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才能把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收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效果。
劳动保护工作计划 篇四
当前已进入年中,正处于各项工作承上启下、全力攻坚的关键时期,全局干部职工要把思想认识、精神面貌、作风干劲调整到最佳状态,克难奋进,抢抓快干,超额完成今年各项任务,全力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向前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提升争先”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刚刚结束的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主题是贯彻省委李源朝书记在XX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市委提出:面对当前的发展形势和竞争态势,全市上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克难,坚持“全面提升、全力争先”不动摇,坚持“两高一争”不动摇,掀起加快发展的新热潮,迈出建设小康的新步伐,确保全年目标超额完成,确保XX在苏南经济板块的地位。_门作为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部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寄予厚望,社会普遍关注、期望更高,全局上下必须坚决贯彻市委重要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两率先”、“两步走”大局,在提升争先中体现地位,在创新克难中求得作为。
提升争先要体现在促进工作上。这几年,_门一直在自加压力、拉高标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多作贡献。在社保扩面征缴上,我们提出社保基金持续收支平衡目标,社保缴费基数每年以2个亿的幅度增长;在扩大就业再就业上,城镇就业人数每年新增近5000人;在小康目标设定上,我市三大社会保险覆盖率指标比全省高出了3-4个百分点。近两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些目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市委、市政府对我们的工作是满意的,也是充分肯定的。我们有争先的基础,更要有提升的信心和决心,下半年要继续把“提升争先”作为标竿,勇挑重担、敢于加压,对年初既定目标,要坚决完成,力争超额。
提升争先要体现在创新突破上。通过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多次座谈会反馈的意见,目前,全局从领导干部到普通职工,都或多或少存在着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强、攻坚克难的勇气不足等问题。有的部门和同志满足于已有成绩、满足于照搬上级套路、满足于走走面上形式,工作的主动性、敏锐性有待于进一步增强;有的碰到难题就搁浅,或者强调客观原因,或者选择绕道走,不能沉下心来动脑筋想办法。对上述问题,大家不仅要正视,更要下定决心克服。今后一个时期,困扰我们工作、考验我们思维的问题和矛盾还将不断出现,照搬守旧只会走入死角,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实现突破。特别是当前,一定要在建立社保基金良性运转机制、扩大就业长效机制、劳动关系和谐促进机制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以工作的创新突破体现提升争先。
提升争先要体现在惠及群众上。结合机关行风评议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上半年全局在完善政策、规范程序、便民利民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实际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我们还有很大差距。惠及群众是我们各项工作的出发点,也是工作的最终目的。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和国企改制的基本结束,今后我们的服务工作将越来越多地直接面对广大职工,劳动保障各项政策的出台实施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不仅要使政策更加透明、程序更加规范,也要使服务更加优化、作风更加优良。按照这一要求,医保政策的完善还大有潜力可挖,就业困难群体帮扶还大有可为,窗口单位服务还大有提升空间。
(二)进一步加大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劳动保障整体工作再提升。
一是就业再就业要再提升。新增城镇就业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6万人是今年市政府为民办首件实事,城镇登记失业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控制指标。从上半年进展情况看,就业再就业工作全面完成了时序进度,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完成了全年八成目标,登记失业率也实现持续回落。但也应该看到,就业数量增长的同时,职工的就业稳定性并不高,劳动力市场上“招”、“聘”两旺,既可能是繁荣,也可能是“假象”。对此,大家要认真研究,不能仅盯住就业的“数字”,更要考虑如何提高就业的质量。另外,据上半年的调查,目前“双下岗、双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数量还相当“可观”,显然这是一个动态的数字,但我们“不挑不拣,及时上岗”的口号提了多年,如果每次摸底都还有大量的困难群体未能实现就业,说明我们的工作还不到位。现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人员齐备,经费有保障,每年还都有一系列的优惠扶持政策出台,年底要实现就业再就业工作新的提升、新的突破。农村劳动力转移重心在年头,但下半年也不能放松,要注意抓巩固、防反弹,目标上坚决完成,力争超额。
二是社保扩面增收要再提升。全市扩面征缴动员会后,扩面工作得到很大推动,市区每周新扩面人数在500人以上,但核准基数工作还不尽理想,尚未完成必成指标的时序进度。上周市政府专门听取了市直社保扩面征缴工作情况汇报,会上明确,今年核定社保缴费基数的必成指标就是亿元。基于上半年进展情况,下半年必须采取超常规的措施才能确保目标完成。三季度是关键的“发力追赶”期,要进一步加大扩面稽查工作力度,把上半年缺口的五个百分点补回来,9月份必须达到序时进度。扩面督查工作就是以社保口牵头,各部门抽调人员必须保证到位,并适当与稽查组力量进行整合,增强合力,减少重复劳动。七、八月份是高温季节,扩面工作组的同志在做好防暑降温的同时,要深入一线全力扩面,敢打必胜,保持扩面的良好势头。
三是维权工作要再提升。维权工作要坚持以抓预防、抓制度规范、抓正面引导为主,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劳动监察要在做好日常执法监察、督促社保扩面的同时,把更多精力放在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和“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实施工作上,确保实施的第一年取得明显成效。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维权工作要与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研究长效机制。劳动仲裁要充分发挥制度的效应,在提高仲裁质量和效率上挖潜力。特别要重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服务企业改制要做到善始善终,特别是在全市破产、改制基本结束的敏感时期,要主动、及早考虑可能涉及到_门的工作事项,防止陷于被动。
四是劳动保障各项工作都要再提升。高技能人培养工作要继续紧抓不放,并积极探索新的培养机制;企业工资调控工作要加强,要借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之力,使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随军家属安置工作要加强督促、跟踪落实,为争创“双拥模范城”作贡献;“12333”咨询系统建设要加快进度,确保如期开通;第二批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保质保量完成好,党风廉政建设、文明行业创建等都要常抓不懈,争取更大成效。
(三)进一步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全局各项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首先,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全局上下都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要主动沟通、主动协调,不能简单地把矛盾和问题往上推。要善于做有心人,保持敏感性,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早解决,不能任之发展造成隐患。要增强责任心,善于解决矛盾和问题,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善于分析、理出头绪,明白症结在哪里,按照政策应该怎么办、应该谁来办、应该何时办。要有时效观念,雷厉风行,决不能采取拖延战术,更不能采取“鸵鸟”政策听之任之。
其次,要增强工作的创造性。新的形势下,我们在执行政策过程中,既要注重解决当前的突出矛盾,又要注重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既要注重完成目标任务,又要注重把经过实践检验、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上升为政策性的规定;既要善于拿出“应急”办法,处理“棘手”问题,又要注重把“急风暴雨式”的工作方法,转变为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和提升管理能力;既要注重考核量化指标(如就业总量、社保扩面等),又要注重对工作内在质量(如就业的稳定性、劳动关系和谐程度等)的考核。从而使我们的工作能够不断地探索新规律,掌握新方法,减少盲目性,提高科学性。
劳动保护工作计划 篇五
近年来,我市把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作为助推经济转型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不断推出新举措,大力促进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全市电子商务发展驶入快车道,
一、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情况
(一)电子商务发展氛围更加浓厚
(二)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加速增长
据省商务厅《20xx年湖南省电子商务报告》显示,20xx年我市电子商务交易总额亿元,同比增长,超出全省平均增幅18个百分点,其中企业间电子商务(B2B)交易总额亿元,同比增长,超出全省平均增幅个百分点。
(三)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势头迅猛
(四)农村电商平台建设初具规模
(五)农村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劳动保护工作计划 篇六
篇1:工会劳动保护工作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
一、劳动保护的概念
劳动保护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从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教育培训等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综合措施。这一概念涉及以下内容:
(一)劳动保护的对象
劳动保护的对象是劳动者,即全社会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从职业性质来说,既包括工矿商贸企业的劳动者,也包括农林牧渔企业、服务行业的劳动者;既包括体力劳动者,也包括脑力劳动者。从用人单位的性质来看,既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也包括各种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劳动者。总之,只要是_境内依靠劳动取得工资收入的劳动者,都是劳动保护的对象。
(二)劳动保护的范围
劳动保护是对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人身安全与健康的保护,是对劳动者最基本、最重要的保护。
(三)劳动保护的目的劳动保护的目的首先是保护劳动者免受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同时也保证生产劳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劳动者,保证生产劳动正常进行,就是为了实现安全发展,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劳动保护的综合措施
所谓综合措施,就是针对造成伤亡事故的各种因素,从技术、管理等方面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即通过采取技术手段,提高生产劳动中工艺、技术、设备的本质安全;通过采取管理手段,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避免违章作业。
二、劳动保护工作的内容
(一)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分为劳动安全工作、劳动卫生工作两个部分。劳动安全工作主要是指预防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管理工作;劳动卫生工作主要是指预防职业危害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的技术措施和管理工作。
(二)休息休假保障
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做了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根
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这不仅可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也有助于生产的高效进行。
(三)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女职工有其特殊的生理特点和哺育下一代的责任,而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还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因此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做了具体的规定,用人单位应采取各种措施依法对他们实行特殊保护。
三、劳动保护工作的意义
(一)劳动保护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
为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国家制定了包括《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二)劳动保护是工会履行维权职责的客观需要
遵循科学发展观,其本质和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这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屡屡受损的现实,作为职工权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工会,只有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去,履行好自己的维护职责,才能体现出其存在和发展的价值。
(三)劳动保护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
劳动者是劳动关系一方当事人,获得劳动安全健康保护是其基本权利;而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往往降低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减少劳动保护支出。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由于利益目标不同,必然导致矛盾的产生。而工会在劳动关系矛盾中则起着缓冲和协调的作用,这就要求工会应积极主动地维护职工的切身权益,促进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法律保障
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概念
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用以调整同劳动者安全与健康,以及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安全保障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是指我国保护劳动者、生产者和保障生产资料及财产的全部法律规范;狭义的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是指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以及保障生产安全所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法律规范。
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集中表现。它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规则,规定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非法的,如何去做等等,用j国家强制力来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使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有法j可依、有章可循。|(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体系 t l 劳动安全卫生法律体系是指我国现行的、不同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曩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的层级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也i不同。我国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体系分为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几个l层次。
1.法律。法律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综合法律,适用于劳动安全卫生领域中普遍存在的基本和共性问题,如《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二是单行法律,其内容只涉及某一领域或者某一方面的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如《矿山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三是相关法律,其部分内容涉及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如《劳动法》、《工会法》、《刑法》、《劳动合同法》等。
2.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的地位和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常用的行政法规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3.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常用的部门规章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等。
4.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同一劳动安全卫生事项的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可以高于国家标准,但不得与其抵触。
二、职工劳动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一)职工劳动保护的权利
1.要求获得安全健康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职工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2.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知情的权利。职工有权了解的情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存在的或可能产生的危害因素;二是对危害因素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职工了解这些内容,可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也可更好地自我保护。
3.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依法组织劳动者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职工处在生产劳动的第一线,对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最有发言权,通过职工的参与、建议和监督,可以使决策者的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4.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生产作业过程的复杂性和危险性,决定了职工接受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必要性。因此,法律赋予了职工享有接受教育培训、享有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健康所必需的知识与技能的权利。
5.获得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对于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导致职业病的职工,享有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并了解检查结果的权利;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有依法享受职业病待遇,接受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的权利。
6.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会对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是造成人员伤亡的直接原因。法律赋予职工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不仅是为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也是为了警示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照章指挥,保证安全。
7.紧急状态下停止作业或撤离的权利(紧急避险权)。生产作业过程中会出现一些意外的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危险情况,此时如果作业人员不停止生产作业,紧急撤离作业现场,将会严重威胁他们的生命安全。法律赋予职工享有停止
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8.享有工伤保险和要求民事赔偿的权利。根据“无过错(过失)赔偿”原则,只要依法确认职工为工伤,无论责任在谁,都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和补偿;而且按照法律规定,这项权利必须以劳动合同必要条款的书面形式加以确认。
(二)职工劳动保护的义务 ‘
1.服从管理的义务。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履行这项义务既是保护职工自身安全和健康的需要,也是实现安全生产、预防职业病的客观需要。但实践中,由于一些职工不按规定佩戴或者不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发生事故后造成了不必要的伤亡。
3.掌握安全卫生知识和技能的义务。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的提高,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因此,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的责任。
4.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及时报告的义务。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报告时既不能夸大事实,也不能大事化小。
三、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职责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职责是代表职工对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助用人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是政府监督管理的重要补充。
(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责
法律对工会在劳动保护工作中的基本定位,就是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这既是工会在劳动保护工作中的地位,也是工会在劳动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二)指导签订劳动合同的职责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劳动保护方面的条款。(三)对“三同时”监督的职责
用人单位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确保安 篇2:工会劳动保护监督计划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台账
(一)组 织 建 设
(组织建设)卷内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