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工作计划 篇一
特色小镇工作计划的重要性
特色小镇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城镇形态,以特色文化、特色产业和特色生活为核心,打造出独具魅力的宜居宜业的小镇,吸引了众多市民和游客的关注。为了有效地推动特色小镇的发展,制定一份全面的工作计划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将探讨特色小镇工作计划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特色小镇工作计划能够帮助规划和整合资源。特色小镇的发展需要广泛的资源支持,包括土地、资金、人才等。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可以对现有资源进行评估和规划,合理分配和利用资源,确保特色小镇的建设和发展方向明确。
其次,特色小镇工作计划能够提升整体效率。有了明确的工作计划,各个部门和团队可以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工作计划还可以将各项任务分解为具体的目标和时间节点,帮助团队成员更好地掌握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特色小镇工作计划还能够增强协同合作。特色小镇开发涉及多个部门和利益相关方,需要各方通力合作才能顺利推进。工作计划可以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任务,提供一个共同的目标和框架,促进各方的协同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最后,特色小镇工作计划能够提高风险应对能力。特色小镇的发展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和挑战,如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可以提前预估和评估各种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降低风险对特色小镇发展的影响。
综上所述,特色小镇工作计划对于推动特色小镇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特色小镇工作计划能够帮助规划和整合资源,提升整体效率,增强协同合作,提高风险应对能力。特色小镇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因此,相关部门和团队应高度重视特色小镇工作计划的制定,并不断完善和调整计划,确保特色小镇的可持续发展。
特色小镇工作计划 篇二
特色小镇工作计划的关键要素
特色小镇的发展离不开一个全面的工作计划,而制定一个全面有效的工作计划则需要考虑到多个关键要素。本文将重点介绍特色小镇工作计划的关键要素,并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特色小镇工作计划需要明确的目标和战略。目标是工作计划的核心,需要明确特色小镇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如发展特色产业、提升文化品位、增加就业机会等。战略则是实现目标的路径和方式,需要针对特色小镇的特点和资源,制定相应的战略,如发展旅游产业、打造文化品牌、吸引投资等。
其次,特色小镇工作计划需要合理的资源配置。特色小镇的发展需要充足的资源支持,包括土地、资金、人才等。在制定工作计划时,需要对现有资源进行评估和规划,合理分配和利用资源,确保特色小镇的建设和发展方向明确。
此外,特色小镇工作计划还需要具体的任务和时间节点。工作计划的任务是实现目标的具体步骤和行动,需要将目标分解为具体的任务,明确每个任务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间。通过设定时间节点,可以监督和评估工作进展,确保工作计划的顺利执行。
最后,特色小镇工作计划需要灵活的调整和改进机制。特色小镇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和挑战,需要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计划。因此,工作计划需要设定相应的调整和改进机制,包括定期评估和反馈机制,以及及时修订和完善计划的程序。
综上所述,特色小镇工作计划的关键要素包括明确的目标和战略、合理的资源配置、具体的任务和时间节点,以及灵活的调整和改进机制。特色小镇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因此,相关部门和团队应充分考虑这些要素,在制定特色小镇工作计划时做到全面、合理、具体和灵活,以推动特色小镇的可持续发展。
特色小镇工作计划 篇三
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名单大全
一、北京市(3个)
房山区长沟镇
昌平区小汤山镇
密云区古北口镇
二、天津市(2个)
武清区崔黄口镇
滨海新区中塘镇
三、河北省(4个)
秦皇岛市卢龙县石门镇
邢台市隆尧县莲子镇镇
保定市高阳县庞口镇
衡水市武强县周窝镇
四、山西省(3个)
晋城市阳城县润城镇
晋中市昔阳县大寨镇
吕梁市汾阳市杏花村镇
五、内蒙古自治区(3个)
赤峰市宁城县八里罕镇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舍伯吐镇
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莫尔道嘎镇
六、辽宁省(4个)
大连市瓦房店市谢屯镇
丹东市东港市孤山镇
辽阳市弓长岭区汤河镇
盘锦市大洼区赵圈河镇
七、吉林省(3个)
辽源市东辽县辽河源镇
通化市辉南县金川镇
延边朝_自治州龙井市东盛涌镇
八、黑龙江省(3个)
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兴十四镇
牡丹江市宁安市渤海镇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北极镇
九、上海市(3个)
金山区枫泾镇
松江区车墩镇
青浦区朱家角镇
十、江苏省(7个)
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
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
徐州市邳州市碾庄镇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
盐城市东台市安丰镇
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
十一、浙江省(8个)
杭州市桐庐县分水镇
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
嘉兴市桐乡市濮院镇
湖州市德清县莫干山镇
绍兴市诸暨市大唐镇
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
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
丽水市龙泉市上垟镇
十二、安徽省(5个)
铜陵市郊区大通镇
安庆市岳西县温泉镇
黄山市黟县宏村镇
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
宣城市旌德县白地镇
十三、福建省(5个)
福州市永泰县嵩口镇
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
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
南平市邵武市和平镇
龙岩市上杭县古田镇
十四、江西省(4个)
南昌市进贤县文港镇
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上清镇
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温汤镇
上饶市婺源县江湾镇
十五、山东省(7个)
青岛市胶州市李哥庄镇
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
烟台市蓬莱市刘家沟镇
潍坊市寿光市羊口镇
泰安市新泰市西张庄镇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
十六、河南省(4个)
焦作市温县赵堡镇
许昌市禹州市神垕镇
南阳市西峡县太平镇
驻马店市确山县竹沟镇
十七、湖北省(5个)
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
襄阳市枣阳市吴店镇
荆门市东宝区漳河镇
黄冈市红安县七里坪镇
随州市随县长岗镇
十八、湖南省(5个)
长沙市浏阳市大瑶镇
邵阳市邵东县廉桥镇
郴州市汝城县热水镇
娄底市双峰县荷叶镇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边城镇
十九、广东省(6个)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江门市开平市赤坎镇
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
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
河源市江东新区古竹镇
中山市古镇镇
二十、广西壮族自治区(4个)
柳州市鹿寨县中渡镇
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
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
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
十一、海南省(2个)
海口市云龙镇
琼海市潭门镇
十二、重庆市(4个)
万州区武陵镇
涪陵区蔺市镇
黔江区濯水镇
潼南区双江镇二十三、四川省(7个)
成都市郫县德源镇
成都市大邑县安仁镇
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镇
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
南充市西充县多扶镇
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
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
十四、贵州省(5个)
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郎岱镇
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
黔东南州雷山县西江镇
十五、云南省(3个)
红河州建水县西庄镇
大理州大理市喜洲镇
德宏州瑞丽市畹町镇
十六、西藏自治区(2个)
拉萨市尼木县吞巴乡
山南市扎囊县桑耶镇
十七、陕西省(5个)
西安市蓝田县汤峪镇
铜川市耀州区照金镇
宝鸡市眉县汤峪镇
汉中市宁强县青木川镇
杨陵区五泉镇
十八、甘肃省(3个)
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
武威市凉州区清源镇
临夏州和政县松鸣镇
十九、青海省(2个)
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镇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茶卡镇
十、宁夏回族自治区(2个)
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
固原市泾源县泾河源镇
十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个)
喀什地区巴楚县色力布亚镇
塔城地区沙湾县乌兰乌苏镇
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可可托海镇
十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个)第八师石河子市北泉镇
关于拟公布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名单的公示(附276个特色小镇名单)
今日,住建部发布建村规函[2017]99号,公示了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名单。为贯彻落实_、_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部署,按照《住房城乡_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44号)和《住房城乡_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7]357号)要求,在各地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现场答辩、专家审查,拟将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等276个镇认定为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现将拟公布的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
特色小镇工作计划 篇四
为实施好“三百”示范工程,改善我县城乡面貌,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指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州“三百”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在对项目实施乡进行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示范统筹城乡发展为切入点,以全面改善农牧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居住环境和城乡面貌为突破口,以突出乡镇功能完善和特色风貌改造提升重点,有效整合财力、物力、人力资源,通过集中建设特色鲜明,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功能配套的特色特色小城镇,使我县农牧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经济社会明显进步,农牧民收入增加,推动我县农村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州“三百”示范工程建设总体要求,我县特色特色小城镇实施范围为××镇、麦尔玛乡、查理乡、安斗乡4个乡镇。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新机制、整体推进的原则。在2010年9月30日前,使示范村庄形象明显改观,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产业特色明显形成,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公共服务体系明显完善,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具体目标任务是:
(一)“一个达标”:示范乡镇全面达到《××州“三百”示范工程建设工作达标要求》的相关目标。
(二)“三个率先”:示范乡镇的生活垃圾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等主要环境指标,率先达到西部地区领先水平面;率先在村寨完成“四改两建调结构”(“四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两建”建太阳能洗浴设施、建生物质炉或在有条件地方建沼气池;“调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支柱产业);率先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管理体制。
(三)“五个到位”:示范乡镇要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队伍建设到位,确保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建设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区别乡镇不同特点,紧密联系示范点自然地理条件、优势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确定相应的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多途径、多形式、各具特色地推进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
(二)合理规划、统筹兼顾。坚持以规划(实施方案)引领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结合乡镇实际,进行合理精心规划。加强对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统筹兼顾,始终坚持人与环境和谐,体现文化内涵,反映区域特色,同时坚持特色特色小城镇规划与灾后重建规划、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等有机结合,做到实用性与前瞻性相统一。
(三)强化示范、整体推进。按照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规划、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宣传动员、强化督促检查的要求,选择有一定基础的乡镇作为示范点,强化示范,保证示范点的典型性、先进性和代表性,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同时,在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过程中,坚持整体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建设,重点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四)树立标杆、打造精品。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将从硬件建设、特色风貌改造提升到产业培植,体现高水平、高质量,成为全县新农村建设的标杆,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真正起到辐射带动作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更加注重各类设施的整体配套,更加注重群众的长远生计,更加注重农村的持续和谐发展,全面展示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变化。
(五)突出重点,注重长效。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坚持突出特色和魅力,坚持以突出乡镇功能完善、特色风貌改造、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生活质量为重点,在突出示范点重点建设内容的同时,注重长效性、着眼长远,谋划未来发展空间。
(六)把握关键、精心实施。一是对特色特色小城镇示范工程所涉及的乡镇进行统筹协调、互为映衬,体现层次感,扩大覆盖面。二是建设各类特色特色小城镇,坚持规划在前,设计在先。规划一旦制定,就必须严格执行。三是优质建设。重点将建设质量放在首位,坚持时间服从进度、进度服从程序、程序服从质量。四是严格验收。坚持按特色特色小城镇建设标准予以验收,优化验收程序,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四、建设标准
(一)道路广场及景观。
1、乡镇道路按规划实施,在满足交通和消防等功能要求的基础上,充分结合自然地形,宜高则高,宜低则低,宜弯则弯。路面铺设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干、支路安装路灯,光源多采用太阳能灯,路灯完好率95%以上。配套建设游憩、健身、避灾多功能一体的道路广场。
2、景观。注重乡镇建成区的绿地景观建设,结合当地自然条件,选择植物、乔木、灌木配置,滨临水体的路侧绿化带应结合地形和岸线进行设计,形成有景观特色的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体之间留出透景区域,使水体、绿化和街景相互融合而成为有机的整体。
(二)乡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1、完善乡镇教育、体育、文化、医疗卫生、商业服务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缺一补一完善配套。
特色小镇工作计划 篇五
小镇名称: 规划面积: 基本情况 东海水晶小镇 |
所属产业:
时尚产业
3km2 |
小镇位置:
东海县中华北路
东海水晶小镇总占地面积452亩,总投资50亿元;其中一期已建成363亩,投资32亿元,二期投资金额18亿元。通过东海水晶产业转型升级,打造集产业、文化、旅游、服务于一体的创新平台集聚区,辐射周边生态生产与生活,致力打造集旅游、文化、消费、创业为一体的创业创新生态圈。
建设空间
规划面积(平方公里):3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亩):3000亩;规划常住人口:30000人
特色小镇 |
建设模式
特色小镇工作计划 篇六
特色小镇主要指以某种产业为特色,既有城市功能,又有乡村风貌,大小适宜的人口聚集区,主要包括以传统行政区划为单元的建制镇和不同于行政建制镇、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两种形态。建设特色小镇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平台,是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动能转换,有利于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有利于发挥城镇化对新农村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__、_总理等中央、_领导同志关于特色小镇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住房城乡_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2016〕1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6〕2125号)精神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开展省级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__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城镇化发展规律、自然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创新建设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培育特色鲜明、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的特色小镇,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特色,结合现状、实际,科学确定建设对象,壮大特色产业,传承传统文化,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政府搭建平台、提供服务,依据产业发展确定建设规模。坚持深化改革,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创新规划建设管理,创新社会服务管理。
(三)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提升小城镇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的要求,在全省分两批选择60个左右建设对象(含行政建制镇和不同于行政建制镇、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由省、市、县三级共同扶持打造。力争到2020年,建成一批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现代制造、商贸物流、休闲旅游、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坚定不移加快发展转型,推动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努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二、工作重点
(一)编制规划方案。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科学编制特色小镇建设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建设专项规划要明确特色小镇发展定位,重点围绕打造优势产业、提升设施水平、传承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和完善体制机制五个方面,分年度确定目标体系和谋划空间布局。工作方案要制定特色小镇发展目标实施路径,结合创新体制机制,研究组织领导、项目审批、投资优惠、资金和用地保障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每批省特色小镇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有关设区市要将经县级政府审定的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报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营造宜居环境。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结合周边自然环境、地域特色开展镇村建设、整治,“不砍树、不挖山、不填湖”,塑造小镇典型风貌。确定小镇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开展河湖水系、绿化、环境等保护、整治和建设,保护地形地貌、河湖水系、森林植被、动物栖息地等自然景观,开展水土保持、污染防治等工程,保护和修复自然、田园景观。开展旧镇区有机更新,逐步改善旧镇区生产、生活环境。推进镇容镇貌综合治理,重点治理镇区出入口、车站广场、交易市场、占道经营、沟渠水塘、环境卫生、垃圾污水等。鼓励建设开放式住宅小区。鼓励有条件的小镇按照不低于3A级景区标准规划建设特色旅游景区。
(四)彰显特色文化。 充分挖掘、整理、记录地方传统文化,保护和利用好历史文化遗存,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充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形成独特的地方文化标识。制定历史文化遗产、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等的保护措施,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民居名录,建立健全保护和监管机制。保护独特风貌,挖掘文化内涵,彰显乡愁特色,建设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的特色小镇。加强规划管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倡街坊式居住区布局,开展房屋、店铺及院落风貌整治,建筑彰显传统文化和地域特色,防止外来建筑风格对原有风貌的破坏。发展城乡社区文化、主题文明教育和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更新居民思想观念和提高法制意识,大力提高居民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
(六)创新体制机制。 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大力探索省、市、县扶持政策。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创新能力,激发内生动力。提供双创服务,深化投资便利化、负面清单管理等改革创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企业家创造力,鼓励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和市民积极参与特色小镇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创新规划建设管理方式,试点多规合一,促进公共服务覆盖农村、产业发展合理布局、经济要素有序流动,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和镇村功能融合。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流转和退出机制。探索利用国家和省、市科研项目资金,支持特色小镇内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开展产品研发和创新,支持企业研发成果转化。
三、组织申报
(一)申报范围。 (1)以传统行政区划为单元的建制镇(不含城关镇)。(2)聚焦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要素,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
(二)申报时间。 由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通知,2017、2018年的每年4月底分别集中申报一次。
(三)申报数量。 为重点扶持条件成熟、发展较好的特色小镇,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2017、2018年的每年6月底分别确定公布一批省特色小镇名单,两年合计确定公布60个左右省特色小镇名单。
(四)申报方式。 2017、2018年的每年4月底,由设区市建设局(建委)会同发改委、财政局向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上报各县(市、区,含省直管试点县)申报材料。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改委等省直部门另行确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组织实施,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委农工部、省_、省国土资源厅、省工信委、省地税局作为成员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区)要将特色小镇建设工作作为加快小城镇建设和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促进创新创业的重点,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在工作部署、项目落地、用地指标、财力安排上统筹协调,加强督导,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发挥部门优势,整合政策、资金、项目,重点支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形成推进合力。
(二)明确工作责任。 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开展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明确建设要求,制定政策措施,开展指导检查,公布和调整特色小镇名单,推荐上报全国特色小镇。设区市政府负责对县(市、区)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对申请纳入省级特色小镇建设的建制镇和创新创业平台进行初审上报。县级政府作为特色小镇建设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建设专项规划、工作方案、年度计划等,建立用地、财力保障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确保特色小镇建设快速有效推进。建制镇政府和创新创业平台管理主体具体实施特色小镇建设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 县级政府是特色小镇建设经费的筹措主体,要建立“以县为主、乡镇为辅、省市奖补”的经费保障机制。县级政府设立特色小镇产业发展基金或风险资金,提供企业融资服务和创业补贴。特色小镇按规定计提各项基金后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全部留镇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入选省特色小镇名单后,省财政每年安排每个特色小镇建设奖补资金200万元,用于对特色小镇建设年度考核合格的进行奖励。对特色小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对当年建设奖补资金不予奖励。
(四)用足土地政策。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支持各地从省下达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计划用于特色小镇建设,并予以优先安排、足额保障。支持有条件的特色小镇通过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增减挂钩的周转指标扣除农民安置用地以外,剩余指标的20%-50%留给特色小镇使用,有节余的可安排用于城镇经营性土地开发。特色小镇现有的存量行政划拨用地,依据规划,依法经县级以上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转为经营性用地。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 以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力在“放、管、服”上下功夫,以放促活、以管促优、以服促强,努力营造特色小镇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助力实体经济做大做强。创新特色小镇建设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利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共同发起设立特色小镇建设基金。特色小镇纳入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园同步创建,()提供融资服务、技术支持、证照办理等相关便利,依法给予税费减免,在投资项目审批中,进一步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五、运行、监管和验收
(一)日常运行。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县级政府主要做好建设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编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项目监管、文化内涵挖掘、生态环境保护、统计数据审核上报等工作,项目建设推进以企业为主。
(二)动态监管。 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建立省特色小镇评价指标体系,采取半年度通报和年度考核的办法,对省特色小镇建设名单、观察名单开展统一监测。省特色小镇建设采取动态监管的方式,以年度统计数据、项目推进情况为依据,评出年度优秀、合格、不合格特色小镇。对年度考核优秀的特色小镇,落实省级财政、土地扶持政策并予以适当奖励,推荐上报全国特色小镇;对年度考核合格的特色小镇,落实省级财政扶持政策;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特色小镇,次年取消其省级财政扶持政策,调整进入观察名单,并向设区市政府发函督促问责。对进入观察名单的镇,一年后由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实地复核,对整改不到位的,终止观察并通报全省。
(三)联动指导。 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对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前期辅导、协调指导、日常督查和协调政策落实。各设区市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特色小镇规划、申报、建设等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要参照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形成省、市、县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
(四)期末验收。 特色小镇要如期完成专项建设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确保真正符合特色小镇的内涵特征,在社会上有较大的知名度,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公认度。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2020年底,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实地察看,形成验收意见报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具体验收办法另行制定。